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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行 (金箍棒不棒)


  就按照这个架势,离横死街头还远吗?
  宋书栋满腹心思的迟疑着。
  ——要不要离开他?各走各的?
  宋书栋低头看了支票,抬头再看杜云峰平静的眼神,他嘴巴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书栋,”杜云峰不知道是有读心术,还是早就打算好了,他开口说道:“这一万你拿走,想去哪里生活,去哪里盘个店面也好,都随你,你救过我,但我现在只有这么多,也只能给你这么多,就此别过吧。”
  宋书栋就愣怔了。
  不过他也就愣了一小会,身体里好似另一个人掌管了主权,做出举国轻重的决定:“杜哥,我不能走。”
  手掌停留在宋书栋的头顶,杜云峰走神了片刻,总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可又十分朦胧。
  手指捻了捻头发,心中有些似是而非的奇怪感觉。
  不过他很快回过心神,平静的继续说:“我虽然不记得很多事,但是吃饱不饿的本事还是有的,所以,你要是担心我,大可不必。”
  大概那头发的触感不对,他有些怅然的松手,转身去整理包袱,他不看宋书栋,忙着手里的活计,给了对方一个后背:“我能感觉到你想让我好,但是我自己更能感觉到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想不起以前,但以后,我还是想按照自己的心意活,我受不了管,你明白吧?”
  宋书栋望着他的后背点点头,其实他一早就能感觉到,这头倔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那伙儿的。
  杜云峰没听到他回答,以为他没明白,就多解释了几句:“你是很好的一个人,跟我不是一个路数,你能踏踏实实过一辈子,吃安稳饭,睡安稳觉,这就应该是你过的生活,你能救我,我很感激,我很想给你更好的,让你很长一段时间不愁生计,但是目前来看,我离你远点,才能少给你惹麻烦。”
  宋书栋听着他说这番话,从一开始就在轻轻的摇头,及至到了尾声,才想起来对方看不见,于是猛然一出声:“没有!”
  从进屋开始,二人一直是压着声音说话,毕竟满城戒备,没必要招来不必要的猜疑,刚才这句却突然声音很大,可见宋书栋是真的急了。
  “真没有……”宋书栋马上压低了声音说,“我也不是你想的那么胆小,没出息,我……”
  “书栋,”杜云峰打断他说,“我不是说你胆小。”
  “嗯,”宋书栋点头,站了起来,很正式的走到杜云峰身边,目光落到对方的手上,鼓足勇气下定决心似的,他抬起头,盯着高他一个头杜云峰,“我其实是挺怕事的,我不想惹事,但是吧……我发现这几年,躲也没有用,总有事来找我,我遭了不少灾,我没干过什么坏事,可是坏事一件跟着一件,坏人一个跟着一个,先是遇见你……”
  “我?”杜云峰一愣。
  “嗯”宋书栋咽了口唾沫,“过去的事,不提也罢,反正你是个土匪,你对不起我。”
  “我……抢你钱了?”杜云峰迟疑的问,“还是……打你了?”
  “你别猜了,想不起来,就当没发生过,”宋书栋一挺身板,很正气凛然的挺起胸膛,“我早不怪你了,不然不会救你,后边发生了很多事,我是遇见过真是坏到骨头里的人,比如周澜……”
  他抬眼查看杜云峰。
  对方低头看着他,不追问,不过眼神是接着这个话茬的。
  “世道太乱了,我家人都没了,我也看明白了,做老实人挨欺负,没法好好活。”他想起他爹,心里激动,眼圈有点红,鼻子堵了起来,“我不让你舞枪弄棒的,不是怕你连累我,是怕咱人生地不熟的你真出事了,我也顾不了你,再说……你要真出事了,我连个朋友都没有了,两眼一摸黑的,就真不知道该去哪了,我又变成孤苦的一个人,又要挨人欺负了。”
  说完,那泫然欲泣的泪珠子终于挂不住了。
  他不敢出声音,干是咧个嘴,有大哭的架势,没有干嚎的动静。
  声音上没有惊天动地,情景上确是撕心裂肺的。
  杜云峰本来是要掏东西,见此情景只能暂时作罢,转身哄起他来。
  起初是下意识的想捂对方嘴,企图强行阻止对方哭泣,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对,就改成袄袖子去给对方擦眼泪。
  他那棉袄从关外来一路东躲西藏摸爬滚打的,脏的不行,尤其袖口没秃噜线的地方都磨得黑的发亮,秃噜线的地方棉花都跑光了,成了黑旧的破洞。
  这一擦,把脏棉花都蹭宋书栋脸上了。
  宋书栋哭着哭着鼻子痒,还跟上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大喷嚏。
  手忙脚乱的拿了毛巾给宋书栋擦脸,一边安慰:“别哭啦,不走就不走呗,我也没赶你,我这不是怕连累你嘛,你不走,我还巴不得呢。”
  “真的?”宋书栋从毛巾里抬起脸,“我也没想让你报答我,你也别嫌我拖累你。”
  “嗯,”杜云峰连忙说,“不拖累不拖累。”
  宋书栋想的没错,杜云峰还真不是坏到没下限的土匪种,他有他暴力的一面,也有他仗义的一面。
  在杜云峰有记忆的人生里,他还第一次与人长聊,虽然内容有点墨迹,但是他却在过程中许下一个承诺,一个对他救命恩人的承诺,我不离开你。
  而这个承诺,在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帮助了他,也束缚了他。
  巡捕设卡查车的哨声时不时传来。
  夜都深了,外面还时不时有车灯闪过窗户,光影从墙上闪过,可见,还是有大批人的人在繁忙的寻找着。
  “杜哥,他们会不会突然进来?”宋书栋紧张的站在窗边,想要伸手撩窗帘。
  “别动窗帘,”杜云峰已经翻出东西,是个小黑布包,忙里偷闲的看了他一眼,“你已经手抖了,会引起别人怀疑。”
  “哦,”宋书栋答应了一声,又去靠近床头灯,“要不要关灯,不然他们知道这个房间有人。”
  “别动,”杜云峰扫了他一眼,立即制止道,“忽然关灯也会惹人注意,你什么都别动就好。”
  “那我?”宋书栋有点手足无措了,站在窗边,明明什么都没做,浑身的肌肉却绷得僵硬起来,“我该做点什么,杜哥,你在干嘛?”
  杜云峰一抖,打开小布包,原来是一套刀剪理发刮脸用品。
  他胆大而心细,好斗却并不鲁莽,他跟了侯代英三天,迟迟不能动手,不是找不到机会,而是先要摸清对方底细才肯伺机而动。
  那套西装礼帽已经丢在桥洞下,他脸上的连鬓胡已经几个月没修剪,没型没款不说,如同扣了个张飞面具,加上他冷静而警觉,帽檐儿压得又低,真是难见真容了。
  所以当他又换成破棉袄棉裤,笼着袖口刻意猫腰驼背的溜达回市郊旅店时,并不起眼,只是远远望见巡捕的时候,他会悄悄绕着走,好在叫花子似的一身并不起眼。
  脱掉棉袄,里面就剩赤膊了,他对着一盏小镜子修剪胡须,待一把一把的剪短了,才上了剃刀贴着胡茬硬刮起来。
  宋书栋自告奋勇上场,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回来兑进搪瓷盆子的冷水里,调好了水温,又想起自己屋里有块洋胰子,取回来打在湿毛巾上,开始往杜云峰脸上涂。
  “你行吗?”杜云峰仰头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级,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几年就得扔的廉价货,不过他们只住得起这样的店,他瞄着宋书栋手里提起来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们今晚查不到这,放心吧,戈登道离这里太远,他们不会马上排查到这。”
  “你咋知道?”宋书栋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开始比划,得从脖子开是刮,从那就开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后天呢?我看城里都戒严了,这不比奉天,咱还能认识几个人帮忙打掩护,现在要出城可真难办了。”
  杜云峰瞄了一眼头顶探过来这张脸,喉结咕哝了一下,但是识时务的没讲话,他心里也奇异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会找上门?
  没什么理由,好像就是一种直觉。
  天生的,一种生存直觉。
  但又好像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
  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
  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线反应。
  他迷茫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愿深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袋还要开锅。
  “我就是觉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里,毕竟城里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离开喉结时,才回答宋书栋的问题,“现在不能出城,现在出去等于自投罗网,火车站肯定设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说,太显眼,容易被人怀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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