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钦傻傻愣愣胡思乱想又努力维持着表面上的温良如玉时,景言已经做好了第二只兔子。第二只兔子是纯黑色的兔子,体型更要矫健,眼睛的位置,被景言按上了两颗洁白的海珍珠。
这只黑兔子被景言一扔,扔到了哑奴的怀里。
这下轮到哑奴露出来傻乎乎的感动表情,也轮到苏钦不屑地想,至于么,那表情好蠢。
景言先做出来的两只兔子把在场的两个人都打发掉了,接下来他才开始做打算卖的兔子。今天做兔子做得格外有灵感,景言的手动得飞快,各种颜色,各种体型,各种动作的兔子一个个从他手尖跑出,又被他一个个摆放整齐,组成了一个兔子军队。布料慢慢用完,各种珍贵的宝石也逐渐变成了兔子的眼睛,直到剩下最后一小块布料。这是块边角料,嫩蓝色的,只有景言的半个巴掌大小,景言在手上比划了一下,正想把布料放下,突然想起来,他还没有给自己送兔子呢。
那,这一块就送给自己吧!
虽然布料只有半个巴掌大小,但是做兔子玩偶也用不到很复杂的技艺,就算有,也难不倒景言。很快,他的手心上就端坐着一只嫩蓝色的兔子玩偶,被棉花填充得十分饱满,憨态可掬,袖珍到只有拇指大的体型让它更加可爱。景言低下头,在放着宝石的盒子里扒拉半天,没有找到能和嫩蓝色相配的小宝石,那些宝石都太大了,如果放到这只小兔子上,只会让兔子变成妖怪。
苏钦看到景言为难,暗怪自己考虑太不周到。他看到盒子里还有两颗大珍珠,拿起放在手心中慢慢一搓,手中便洒下一些珍珠粉末,珍珠竟然被他磨小了。苏钦拿了软布细细的把磨小了的珍珠擦干净,露出饱满圆润的小珍珠,再递给景言。这珍珠的大小正好和袖珍的兔子相匹配,景言就把珍珠缝到自己的兔子上。他再看看自己先前做的兔子军团,再看看属于自己的这只小兔子,很偏心地觉得这小兔子才是最好看的,便编了一根红绳,把小兔子挂到自己的胸前。
这兔子虽然小,可里面也填了棉花,是立体的,被景言挂在脖子上衣服里后,衣服前就多了一个凸起,景言照了照镜子觉得好怪,又把兔子摘下,在手上缠了几道挂在手腕下面,这样在宽大的袖子遮掩下,就看不出来了。
景言越看越觉得这只小兔子可爱,把材料包往外一推,就不断地掀起袖子自我欣赏,后来又觉得袖子碍事,干脆把袖子往上一撩,卷了三道,撑起手目不转睛地看,时不时用手去捏一捏,摸摸它的眼睛和长耳朵。他遇到感兴趣的时,能一连做几个时辰都不腻的,于是就这个看和摸的动作,他硬是保持了一个时辰,时不时脸上就露出愉悦的微笑来。
也没人赶苏钦走,苏钦得以坐一个小时看景言,一会儿看看他的脸和时不时的微笑,一会儿看看他连手指甲都充满着艺术感的手,心里想,这材料包送对了,真是好值!
看了一个时辰,景言想着来日方长,总算把袖子撸下去了。他学着之前苏钦替他整理时的样子,把兔子玩偶军团放到篮子里,塞得很紧实,正好满满一篮子。不知道为什么,景言在整理自己的手工品的时候,心里却冒出来一道道菜来——碳烤兔子,红烧兔子,盐焗兔子,手撕兔肉……
他突然很怀念何袖的丫鬟小溪,她做的兔子可真好吃!
景言撸出一只兔子,眼巴巴地看着哑奴,舔了舔嘴角。
哑奴传话问苏钦:“有兔子么?他想吃。”
苏钦一跃而起:“有!”
没有也能现变出来!
夜幕降临的时候,景言吃到一顿兔肉大餐。因为厨房准备的时间很紧,来不及做需要时间的胭脂,所以只能拼技艺和调料了。主菜是干锅兔肉,兔子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去掉了膻腥味,被慢火炖得熟烂,里面还放了胡萝卜、莴苣、青笋、土豆等配菜,兔肉被翻炒得金灿灿的,蔬菜也吸饱了肉汁,焖煮出了香甜的味道,此外还有景言心里念的红烧兔子、盐焗兔子,加上几个清热的小菜,让景言吃得十分满意,心里又升起那个拐带个厨师游玩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萧铭的地雷!
景言的“人人爱我”金手指中有一个分类就是“为我服务是你的荣耀”,所以景言不会遇到求而不得、得不到回应而心理不平衡做出这种那种事情的变态。
如果有修罗场,那画风只能是这样的:
我对景言很好!
我对景言更好!
我对景言比你们对他更好!
——所以修罗场不是景言的修罗场,他只是个吃瓜群众。
昨天晚上还想再写一章来着,结果手机掉到开水锅里了,手机没事,我手被烫伤了QAQ
53、五十三章 ...
景言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匆匆吃完早饭, 今天早饭是他还没吃腻的大包子,照以前,他吃这可以吮吸的包子时,他都会慢慢享受, 慢吞吞地享受着汤汁流过喉咙, 余味久久不散的美妙口感,可今天他三口两口就咽了下去, 滚烫的汤汁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包子吃完,他又去漱漱口, 接着提着自己的一篮子兔子,就要出去。
他身上穿着的是苏钦送来的大批衣服中的一件,随手拽来穿的, 苏钦给他送来衣服的颜色都是浅色系,颜色很嫩,加上他脸上那种不知世事的神色, 显得他比实际年龄少上不少。今天他随手拿来的衣服是淡白色上绣着青花图案的长衫,手上提着一个光泽温润的草编篮子, 篮子里装着各色圆滚滚的兔子玩偶, 他在期待、激动中神色飞扬, 像是一直困在家里的小孩, 终于得以出去放风似得。
哑奴无奈地跟着他身后,心想景言这样出去肯定要惹来人群轰动。这么出众,独一份的相貌,只要一出这苏府, 恐怕就会被传遍江湖吧。哑奴再看看景言的篮子,里面有两只兔子的脸朝上的,这些兔子的眼睛都是宝石做的,哑奴虽然不知道他们具体价值几何,可它们价值不菲却是确定的,还有那布也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这一只兔子,说不定都能买一栋小屋呢。
拿这样的东西出去卖,怎么能好卖?景言只想拿它们卖个零花钱,不识货的,只会想贱价买出去,识货的,恐怕要笑话景言傻。在外磨砺这半年,哑奴情商大涨,懂了不少事情,感觉这种事做出来会被人笑话的。可他又看了看景言的脸,突然又改变了想法。有这样的相貌,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世人都会给披上一层美丽的面纱吧,搞不好当天就成了江湖奇闻,这种冤大头的做法,还会让人觉得景言别有深意呢。
既然如此,哑奴就什么都没说,老实地跟在景言身后,两人走到大门处。其实,这还是景言相貌改变后,两人第一次出门呢。
苏钦突然从后面赶来,看了一眼景言,例行晃神之后,就询问唯一能沟通的哑奴:“两位这是要出去?”
刚才还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的哑奴,面对着提供这些珍稀材料的苏钦又觉得说不出口了。怎么说,说你给我们家景言带来了这么多材料给他做着玩,然后景言打算在外面摆个摊把它们卖出个白菜价?
他只能说:“我们出去逛逛。”
苏钦手中的扇子一合,很感兴趣地说:“那正好,我也要出去,不如我们结伴吧。”
景言被他这么一拦,兴冲冲地那股劲儿就被阻了一下,脸上露出不耐烦来。哑奴见他也没表示不许,就点点头同意。
三人并肩往外走,苏钦站到最外面。他挺想站在最外面拦一拦其他人的视线,好隐藏住景言太过惊艳的相貌。遗憾的是,他们刚刚走了一小段路,就看到周围经过的人看景言看得目瞪口呆,东倒西歪。是啊,这样的相貌怎么隐藏得住呢?景言走路又走得那样大大方方,根本不惧人来看。
苏钦突然觉得,其实那个斗篷挺好的,戴上去多让他省心。可他既不知道为何之前景言要戴着斗篷,也不知道为何他现在又不戴了,所以他根本不提这话。万一这牵扯到什么私密,反而惹得景言生气就不好。
苏钦走着走着,突然觉得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景言的名字呢,又是一阵泄气。
景言走路的速度很快,绣着青花纹落的长袖呼呼的来回摆动,走路带起一阵风来。他目标很明确,那就是城中心的小街,他之前还戴着斗篷的时候来逛过许多次,小街是这里最热闹的一个集市了,位于一片很宽广的街道上,街道两边都是商铺,街道很宽,两边又摆满了小摊位,从小吃到诸多杂物,无所不包。这里的糖葫芦最招景言喜欢,卖糖葫芦的那人家里可是糖葫芦“世家”,靠着卖糖葫芦在小街租了一个商铺,卖起各样的糖葫芦,那糖葫芦吃起来脆香,可惜的是糖葫芦冬天糖衣最结实,等天气热了,糖葫芦就没法卖了,那时候他们家就会卖糖球和山楂卷,还有一些腌的咸咸的果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