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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以前[巴比伦男宠] (纯真假面)


  说话间,几位侍者抬上来一个饭桌大小的包袱,放到大殿中央的地毯上。
  亚历山大拍拍手。
  侍者解开包袱,里面露出了一堆白花花的……毛线?
  亚历山大转向我,兴高采烈道:“巴高斯,快点告诉夫人,我想看她织毛衣。”
  “哦,陛下说想看您织毛……什么!”我猛然回头看向亚历山大,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着,“织毛衣?”
  托勒密的呻吟变得气若游丝。
  我觉得自己脑袋好像出问题了。
  亚历山大道:“嗯,织毛衣。”
  老太太眼睛睁圆了些:“宦官,这野蛮人说的什么?他要我织什么?”
  完了,遮不住了。
  我眼一闭心一横:“陛下说想看您织毛衣。”
  老太太嘴巴张成O型,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翻白眼。
  “医官!快叫医官!”有女人尖叫起来。
  亚历山大跟着站起来,一脸莫名地拉住我:“巴高斯,老夫人怎么了?”
  女眷们慌忙传召医官,鸡飞狗跳哭哭啼啼,一群人护送着老太太回了寝室。
  “她被你气晕了。”托勒密生不如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我不过是让她织毛衣而已,为什么要生气?”亚历山大很不解。
  我无奈了。老太太生来养尊处优惯了,这样做摆明了就是羞辱她,她不生气才奇怪吧。
  “我外婆最爱织毛衣,我小时候经常看她给我织毛衣,然后给我讲很有意思的故事。”亚历山大道。
  栗发男子用看珍稀动物的眼神看了他半天,道:“你也太童真了吧。”
  托勒密捂脸叹口气:“丢人不是一两天了。”
  亚历山大转头看赫费斯提翁:“你说我做的对不对?”
  “你没错,亚历山大。”赫费斯提翁的蓝眼睛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不过你得慢慢来,否则老人家是很容易吃不消的。”
  亚历山大思索一阵,点点头,还不忘回头对托勒密道:“你看,赫菲斯都在支持我。”
  托勒密抽了抽嘴角:“你就是哪天心血来潮要推倒金字塔,赫费斯提翁都会在旁边加油助威的,你以为我们不知道?”
  随亚历山大出来时夜已经深了,月及中天。庭院里风声呼啸。
  我身上起了层寒意,忍不住摩挲起胳膊。不穿衣服,就算是盛夏的夜晚也不是那么好过。怎么就忘了带件呢?
  我正在心里懊恼,不小心一头撞到前面猛然停住的亚历山大背上。
  “唔,陛、陛下。”我赶紧朝后一退。
  “巴高斯?我以为你已经回去了,”亚历山大看我一眼,诧异道,“很晚了,睡觉去吧。”
  我道:“陛下,其实我是想来跟你商量件事的。”
  “什么事?”
  “陛下,我想回家。”
  亚历山大怔了怔,才道:“你家里不是没人了吗?”
  啊,忘了编理由了。
  “我家里……我……”我还没组织好语句,鼻子一痒,忍不住打了个大喷嚏。
  一件披风忽然落下来,覆到我身上。
  上面淡淡的熏香有些熟悉。
  我低头看看披风,又抬头看看面前的人,一时有些发愣:“陛下……”
  “嘘。”他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对我笑笑,然后伸出手来。
  修长的手指打好领口的活结,他扯了扯披风,将我裹紧。
  月色不再那么冰凉刺骨。
  亚历山大深邃的眼眸里缀满了星光。
  “外头太冷,回去再说。”
  确切地说,亚历山大住的地方应该并不是大流士的寝宫,因为实在太小太不起眼了。
  里面宽敞,华丽,却没有正殿那种锋芒毕露的霸道之美。这样精致婉约的小宫殿到处都是,无论是墙壁上挂着的绣像挂毯,还是床上的白色羊毛毯,都美得十分含蓄。
  他靠在羊绒软垫上,整个人看上去很放松。
  “巴高斯,离开这里,你想去哪里?”
  我道:“回家吧。”
  “不要骗我,巴高斯,我知道你已经家破人亡了。”他淡淡看我一眼道,“离开这里,你又能去哪里?”
  只那么淡淡一眼,看得我有些心慌。
  没错,离开这里之后去哪里,这正是我最迷茫的。
  我的心思他怎么全都知道?
  我越来越紧张,口不择言道:“我……我去哪里都可以,只要不是这里。”
  他又看我一眼:“你讨厌我?”
  我心里一急,道:“是,啊,不,不是的,陛下。我只是……不喜欢这里,对,我不喜欢这里。”
  “唔,不喜欢这里。”他陷入沉思,许久都没再说话。
  壁炉里的火烧得旺盛,我低头看着脚下,亦不敢出声。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有种错觉,亚历山大好像……不那么希望我走?
  他根本不缺仆人佣人甚至男宠,他挽留我做什么?
  我绝对是脑子摔坏了。
  许久以后,他轻轻叹息一声。
  “你不喜欢这里,那我们离开好不好?去更远的东方,去中亚,去大夏,去印度,去比印度还遥远的东方——我从小就向往那里,那里一定很美。”
  那里当然很美。
  那里有最美的高山流水,有最广袤的苍穹落日,那里是我的故乡啊,伟大的亚历山大陛下。
  我忽然一阵心酸。
  可是,你能带我回故乡吗?
  “陛下,抱歉。”我低了低头。
  身后传来很轻的脚步声。
  “这么晚怎么还不睡?”赫费斯提翁的声音响起。
  我连忙转身道:“赫费斯提翁大人。”
  赫费斯提翁心不在焉地朝我挥挥手,走向亚历山大。
  他手上……
  我呆住。
  “不想睡,睡不着。”亚历山大闷声道,“陪我聊聊,赫菲斯。”
  “心情不好?”赫费斯提翁说着,颇为随意地看我一眼,笑笑。
  我知道我该退场了,可是……
  “赫费斯提翁大人!”
  我叫住他。
  赫费斯提翁懒懒卧在沙发另一侧,一手撑着下巴,似笑非笑:“有事?”
  我知道自己激动得有点失态:“大人,我能看看你的手么,左手。”
  他微皱一下眉头,看看亚历山大,没有动。
  “巴高斯,你要看什么?”亚历山大好奇道。
  那只手上……
  “大人,我请求你,就抬一下手!”我声音开始发颤。
  亚历山大道:“赫菲斯,你就照做一下。”
  赫费斯提翁缓缓抬起左手。
  “有问题吗?”
  我脑中一阵晕眩。
  他无名指上赫然是枚非常闪耀的戒指,金指环,红宝石。
  又是那只红宝石戒指!
  我贪婪地盯着那只戒指,脑海闪过一个大胆至极的念头。
  如果我现在上去抢了那只戒指,然后摔碎,那么这一切,会不会像一场梦一样结束?


第10章
  赫费斯提翁的眼神渐渐显露出一丝警惕,他坐直身子打量我,长睫毛微微翕动。
  我与他僵持片刻,攥起的拳头终于放下。
  我当然不可能明目张胆上去抢,太冒险了,理智告诉我现在不是个好时机。
  我道:“陛下,我会留下。”
  亚历山大有些意外:“你怎么……”
  “我希望可以留下来服侍陛下。”我恭敬地回答。
  这枚戒指对于赫费斯提翁和亚历山大意义重大,一旦失手,就再也没有机会接近它了。一定要有十成把握拿到它才可以,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巴高斯,我很高兴。”
  亚历山大脸上露出淡淡笑意。
  我顿了顿,朝门外走去。
  说起来,我很喜欢希腊文明。
  这大概跟我喜欢爱琴海有关。我曾经跟约翰说,如果有一天,等我老了,退休了,我要在那里买栋房子生活。
  约翰听了,立即就不满地嚎起来:“小弗朗西斯科,我呢?你把我放哪里去了?”
  我只是笑,但就是故意不说话,约翰张牙舞爪扑过来,像八爪鱼似的把我紧紧粘住。
  “我不管,”他用力地抱住我,“小弗朗西斯科,到时候你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你不带着我,我就在天天站在你门外哭,你就看着办吧。”
  我苦笑一声按了按额头。
  在这个谁也不认识的世界上,竟然连想起这个烂人都觉得分外美好。
  只是,我真的有爱过他吗?
  还是说,我只是想找一个一起去爱琴海的人。
  我收敛心神,既然要在这里生存下去,还是要强打精神把古希腊的历史好好顺一下。
  希腊文明起源于爱琴海,先后经历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黑暗时代。直到西元前776年,第一次奥林匹克运动会胜利召开,真正意义上的古希腊文明才成型。
  石器时代很好理解,青铜时代就是主要使用青铜器的时代,而黑暗时代,则是被外邦入侵打压,暗无天日的一段时期。黑暗时代后期,大概西元前800年左右,希腊的海上贸易开始发达起来,它向外寻求扩张,逐渐摆脱了黑暗的压迫。
  大河文明里孕育的华夏文明使得中国人性格温顺谦卑,而大洋文明里打磨出来的希腊文明则让古希腊人成为了最不畏挑战的野心家,他们喜欢探索未知的领域,他们虎视眈眈,他们崇尚武力与战争,因此他们从不会轻易向任何人屈服——即使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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