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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酒祝东风 (东师)


  李弘济那莎莎的柔声细语,更像是着深夜里的一副迷/幻药,让冯思远晕头转向满心痴迷!鬼使神差般的伸出手去,抚摸着李弘济眼角下那颗血红的泪痣。
  冯思远问过好多相面的,都说这地方长痣,一生命途坎坷多难。
  他无数次无数次的幻想,如果老天能够垂怜于他,此生能够找到墨梅,今生今世必定倾其所有,疼他一生,护他一世。
  可如今那个朝思暮想的人就站着自己面前,离自己这么近,触手可及,却又那么远,无论怎样都抓不住!
  李弘济不悦的皱紧眉头,不过看这个魔怔了的人,他既不能呵斥也不好动粗,只能轻声细语安慰他:“这位公子,你住在附近吗?天气冷,你还是早些回家去吧!有什么事白天再来!”
  这明显就是下逐客令了,冯思远就算是心里不甘,可跑到这里大哭大闹丢人现眼,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毕竟他是才子,很好面子的,就顺从的点了点头。
  “我送你!”说完便朝村口走去。
  冯思远也跟着他走了,听话的像个小孩。
  没几步就到了村口的桥头上,李弘济回身,对冯思远说道:“这位公子,我就送到你这里了,你赶紧回家吧!”
  冯思远上了小桥,一步三回头的往前走,见李弘济就站在桥头看着自己离开。只见他嘴角荡开一圈涟漪,眉眼带笑,说了声:“路上小心!”
  只是这一个笑,冯思远当即又魔怔上了,转身冲了回来,抱住李弘济便亲了上去,能听到两人牙齿相撞的声音。
  李弘济下意识的狠推冯思远,冯思远的身子直挺挺的向后,砸进了身后哗啦啦流淌的河里,溅起破碎的水珠,在皎洁的月光下反射着璀璨的光。
  李弘济转身走了!
  冯思远被河水这样一激,被小风一吹,一脑袋的旖旎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此时是彻底清醒过来了。河水不浅,流的又急,这样的季节更深冰冷刺骨“救命——,救——命——”
  李弘济往回走了一段,听到那人的呼救声,打心里是真不想管他,可毕竟是人命关天!叹了口气,又转身回去了。
  冯思远顺着水流流了好一段距离,在水里拼命挣扎,呛了几口水,脑袋晕晕乎乎的,心想大概自己就丧命在这里了吧。
  正当他陷入黑暗的时候,忽然有人拉住他的手腕,将他从水中拖了出来。
  冯思远已经晕了过去,李弘济将他背回自己住的地方,他只租了杜老爹的一间偏屋,屋子里只有一张木板支起来的床,床很小,堪堪够一个人躺下。
  脱下冯思远身上的湿衣服,将他裹进被子里。
  冯思远迷迷糊糊转醒过来,看见李弘济端了一盆炭火进来,屋子里暖和了不少。李弘济掀开冯思远身上的被子,铺开银针,给他针灸。
  炭火映红了半面脸颊的李弘济,黑如墨的长发湿淋淋的垂落,落在冯思远皮肤上,清清凉凉的感觉,那颗眼下红痣显得更加妖艳。
  迷迷糊糊中,冯思远问出了他心中那个非常不甘的问题“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李弘济回答的很平常,就像是在说晚饭吃过什么一样。
  “十年前,江州城,碧叶红莲,我一直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的……”
  听到这话,李弘济的手突然抖了一下,屋子里寂静的可以听见炭火烧灼的噼啪声,时间凝固了好一会,李弘济才说:“如果这些话你刚才说,我恐怕不会把你从河里捞上来!”
  炭火依旧燃烧,冯思远针灸后,沉沉的睡了过去。
  李弘济坐在炭火旁边,将头埋进膝盖里,十年了,那些事情就是他记忆里的一道伤疤,他不敢对任何人说,只能藏在心里独自舔着伤口。
  他想,过了十年,自己都长大了,应该不会有人记得当年那个男孩。
  毕竟官宦公卿之家,每年总会买好多的奴仆歌姬回来,有些会留下来,有些就转手送了出去,谁会记得一个小男孩呢?
  可是,这个人却突然冲出来,叫出他埋在心底最不愿意提起的那个名字,起先,他以为自己装傻充愣总会蒙混过去的,没想到却是那家人的少爷。
  李弘济浑身发冷,就算是寒冬腊月在冰天雪地里,他也没有感觉如此冷,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冷。


第13章 逃奴
  第二日冯思远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冯思远恍惚中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环顾四周,才想起昨夜那些丢脸的事,自己正睡在李弘济发床上,盖着他的被子!
  穿上衣服,推开房门,见到那个叫杜鹃的姑娘正凑在李弘济声旁问“李大哥,这个字怎么念?”
  “敏”
  “那这个呢?”
  “慎”
  “这个?”
  “焉”
  李弘济正蹲在一个小火炉旁,手里捧着本《论语》,杜鹃每问一个字,便朝李弘济身上靠近一点,整个人都要贴在他身上了。
  李弘济被这热情的姑娘挤的无处容身,朝旁边躲了躲,那姑娘又要贴上来。
  “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李大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见到此情此景,冯思远一股醋意翻腾“这句话的意识是说真正好学的人不会追求吃的好坏,穿的怎么样,住的怎么样样,是不是有美女陪相伴什么的,只要一个人一心读书,就算是孔雀在他旁边开屏,他也会视而不见!”
  那个叫杜鹃的姑娘一回头,立马暴跳起来,指着冯思远大叫道:“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冯思远冲着她璀然一笑,充满挑衅说道:“我昨夜就睡在这里呀!”
  杜鹃姑娘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昨天在我们家门前大喊大叫的那人就是你吧?你怎么有脸睡在李大哥屋里?”
  “有本事你也睡过来呀!”冯思远觉得自己真的是不要脸了,堂堂举子,居然跟一个乡下野丫头争风吃醋!
  “李大哥,你怎么能让这种人住咱们家里呢,万一他要是不安好心怎么办?”
  李弘济说道:“杜姑娘,快到中午了,你是不是该去给你爹送饭了?”
  杜鹃十分不甘心的回屋提着篮子,出门前还不忘恶狠狠瞪了冯思远一眼,那犀利的小眼神里满是钩子。
  杜鹃走了之后,李弘济的脸色便冷了下来“冯公子,我这里粗茶淡饭想必你也吃不惯,还是早些离开吧!”
  听到这话,冯思远一颗炙热的心顿时被冰雪埋了半截,明明昨夜他将自己从河里捞了上来,明明他照顾了自己一夜,本以为此时此刻他们应该很好相处的,可为什么李弘济却说出如此绝情的话。
  但冯思远依旧强装欢笑,假装听不懂李弘济话里逐客的意思“没关系的,我不挑食,粗茶淡饭也很好呀!”
  冯思远昨夜已经把一辈子的脸面都丢光了,不在乎再厚脸皮一次。
  然后,两个人就再无话可说了,李弘济专心看着炉子上的粥,冯思远在院子里找了个小马扎,坐在了李弘济身边,他也想像刚才的杜鹃姑娘一样,可以投怀送抱贴在李弘济身上,可是他不敢,只能陪着李弘济干坐着。
  院子里能听见粥“咕咚咕咚”翻滚的声音,冯思远的目光定在李弘济脸上,看着那颗鲜艳如血的泪痣。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十年你究竟去了哪里?”冯思远问了,李弘济只是沉默没有回答。
  很快粥熬好了,李弘济盛了两碗摆在了院中的矮桌上,冯思远也知道等不见李弘济热情的招呼自己,便很自觉的起身坐在了李弘济对面,桌子上只有两碗粥几块黑漆漆的咸菜。
  李弘济安静的吃着,冯思远虽然也觉得肚子饿了,可却皱了眉头,勉强喝了两口,那几块咸菜他一口没动,他担心那几块咸菜能吃死人。冯思远普通的一顿饭,最起码也要花百钱,而且他已经算是寒酸的了。像王家那样的,每餐都要好几惯,逢年过节的宴会上,每一桌,甚至仅一道菜都要花费几千惯。
  虽然在冯思远看来,这些东西根本就无法下咽,但李弘济却吃的很文雅,每一口粥,每一块咸菜,他都是细嚼慢咽。如果不是因为桌子上的食物太寒酸,冯思远都要以为他是一个涵养很好的氏族公子了。
  看着眼前的吃食,冯思远忽然一阵心疼,难道这十年来,他吃的都是这样寒酸的食物吗?
  “错舟,听说天香楼的酱猪肘很有名,我一直没顾得上去品尝,待会你陪我去可好?”
  “错舟”就是李弘济的字!
  叫出这个字,冯思远忽然觉得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仿佛是同窗间友好的招呼,此时此刻恰到好处。
  只是冯思远一腔热血,却遇到冷若冰霜的李弘济,吃下碗里最后一口粥,说:“我从小在寺院长大,虽未受戒,但跟着师傅守清规戒律已经习惯了,从不沾荤腥!”
  冯思远不懈气,便又说:“其实天香楼的素菜也很有名!”
  “我已经饱了,冯少爷一碗粥还想吃到什么时候?”
  冯思远看了看自己碗里的清粥,又看了看剩下的那两块黑咸菜,真的是吃不下去,有心不吃了,又不好说出口,忽然灵机一动,捧起粥碗,手抖了一下,那个粗瓷碗便翻在地上,洒了粥摔了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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