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慕云门应廉帝之邀,要去城北之外的皇家猎林一起狩猎。男人是不太喜欢和那些王公贵族一起玩乐的,本想以抱病婉拒廉帝。
可他爹爹大手挥挥,慵懒说道:
“行了,你也别整日待在家里,出去认识认识人,日后对你的仕途也有帮助。”
慕云门无奈,只能听从父命。
狩猎之邀是约在清晨,龙脊群山有一处森林,山势较缓,珍兽百草无数,一百年前就被圈做皇家猎场,供他们王侯公子享打猎的乐趣。
天未亮,慕云门换上玉色短褐,墨色马裤,身负线性流畅的长弓,也不唤下人,自己等在了慕府西门。
数日前已经嘱咐车夫老余到那处接他,可他等了一炷香的时间,直到天边的朝阳缓缓东升,都没见到人影。
慕云门蹙起眉头,心下纳闷,看时间就快要变得很赶,他决定亲自到马房找老余,看看究竟。
所幸西门不远处便是马房,慕云门越走越近,只看到一个男人背对自己,拿着竹制水桶,用马刷刷洗马背。
男子看起来和自己年纪相当,身材高大,卷起袖管露出矫健结实的双臂,线条流畅,映射上朝日的金边轮廓,黑发随便抓成一个马尾,闷声不吭清洗马匹。
“你可知道老余去了何处?我与他约在慕府西门,却迟迟未见。”
慕云门站在那男人身后,静静问道。
突然身后传来声音,刷马的男人明显动作停滞了一下,然后扭过头来望向发问的人。
深目高鼻,棱角分明的脸,谈不上英俊,但五官周正,很是耐看。但此男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煞气,阴郁的很,见到来人是幕府少爷,点金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
“余先生,他三日前就离开慕府回乡了。”
男人回答慕云门的话后,弯身拿起那木桶,清水一泼,算是又刷完一匹马。
而慕府少爷只是微微睁大眼眶,随后就露出十分理解了然的神色,只悠悠又问:那你可是马房的人?有时间送我去城外皇家猎林吗?”
慕云门话落的刹那,高大男人表情可谓风云变化,周身的锐利煞气时放时收,数秒后回复平静,点头说好,蹙眉牵马走去别处,大概是要去上马车与车横。
慕云门原地等了没多久,就看到那点金鹰目的男人驱车驶来,让少爷上了马车。
慕府极大,除了正门有高高的门槛需要步行跨入外,每个偏门都有专门的大道直接供马车行进,皇族、王侯、权臣经常造访此处,万万不能怠慢金贵的来客。
过了半个时辰,马车已经驶出城外,往东面的林场而去。一路上,二人都没有说话,只有木轮滚滚撞击石头发出的声响,路面逐渐变陡,马的踏步也开始减慢。
所幸这是皇家猎林,路也是精心修葺过的,才能在龙脊山下形式马车,大概离到猎场入口尚有一段距离,慕云门有点想小憩片刻。
他掀开幕帘,想和马车前头驱车的男人说一会儿到了唤他,不想却被那人阴郁至极的背影给看愣神了。
当时的慕云门,家境殷实,时运加身,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纯良公子哥儿,他不懂,相同年纪的男人要经历什么,才会那样浑身锐气,压抑又阴沉。
然而,这些在十年后,慕云门也全都懂了。“你......看来对未央城路线挺熟悉的,想来应该也有几年了,可我从未在西园见过你,是我府的门客么,什么名字?”
他不禁问道,男人手里小鞭又抽了一下马臀,然后回头悠悠望向自己。
“......确实是门客,我叫梅馥。”
别怀疑为何门客会沦落为区区马车夫,其实这现象非常正常。
门客,说白了便是有权有势的王侯贵族权臣,为提升自己门第实力招揽的人才资源。有的靠才气,有的靠谄媚,有运气能坐在家主身旁,出谋划策。有的单纯来蹭吃蹭喝,庸庸碌碌。有的则是默默无闻,不受赏识,或根本并无多少才学,被冷落在一旁,充当一些与奴仆并无二致的杂役,郁郁寡欢。
尤其慕府这样千余门客的大户,门客生态更是如此。
“既然老余走了,可能日后共乘一车便是你我了。”
慕云门点了点头,算是认识男人,作势要回到马车厢内,可是梅馥却出声问道:
“慕公子......您到底是怎么看待余先生的?他来慕府已经十五年,这次回乡养老去了。”
梅馥厚实的拳头紧紧撺住又松开,似乎经历过一番心里挣扎终于问了出来。慕云门闻后,凤眼带着一丝傲然与不屑,语气淡漠:
“老余么?我还记得,他的政见空洞平庸,又不甘看清现实,所以才在慕府蹭吃蹭喝,做着车夫的活儿,一边遥遥等待永不可及的时运。回乡也挺好,说明他到底认清现实了。”
梅馥面色阴沉,见慕云门像是谈论一个陌生人般,谈论一个在慕府十五年之久的门客,内心又冷又酸。
“吁!”
马车一个晃荡,原来梅馥双手拉起缰绳,阻止了马的前进,堪堪停在山路之上。慕云门身体震动后,明白男人乍停马车,不由得微怒。
“余先生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不堪,从未有人识得他的才华,包括你这样自以为是的贵公子!”
梅馥鹰目冷冷,直接怒斥慕云门。
慕云门感觉自己那矜贵傲气的心弦被挑拨着,也气上心头。
“梅馥,说话识点身分,别不知好歹。”
玉衫男子凤眼睥睨梅馥,居高临下。
”我真是想不透,靠太后才威慑朝野的世家,自命不凡不提,还只看中了那些巧言令色者,却对真正心寄天下者不闻不问,庸俗的到底是谁?”
梅馥显然太过压抑内心的不甘,在这静谧的山道上爆发开来。
慕云门气极反笑。
“本少爷说的庸俗就是指这种人,空谈理想,自怜自哀却从不上进,包括你,梅馥。”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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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过路客
“本少爷说的庸俗就是指这种人,空谈理想,自怜自哀却从不上进,包括你,梅馥。”
玉衫男子淡眉渗出彻骨冷漠,梅馥的脸瞬间转而赤红,大手如鹰爪霍地揪起慕云门的衣襟,死死盯着他。
这大胆的举动倒是让慕云门心中的怒火降了下来,他发现对方内心对他们贵族有种视如粪土的傲气,反而开始冷静观察这叫做梅馥的男人。
“我怎么自怜自哀了?你今日才认识我,就这样妄断么?”
梅馥赤膊的肌肉,因为怒意而暴起青筋,仿佛下一秒就要暴揍慕云门一顿。
“很好猜出来,梅馥。你会敬称老余为余先生,证明你非常认可他的政见,老余时常和我念叨,殷朝自开国以来,休养生息大错,导致民风散漫,弱民遍布,应该兴酷吏严法,此来民惧也,天大也,应该重民兵,扩散军事实力,威慑邻国。”
慕云门语气清浅,对老余的政见信手拈来,倒是让梅馥惊讶了。
他本以为这少爷,除了余先生是个车夫,其他一概什么都不记得的。
“现在皇上是一个仁慈随和的君主,以严法惧民说服圣上首先就是做梦。再说,重民兵之策,本朝有能将,又无边境纷争之乱,与其军事紧张防御他国,断绝往来,还不如就在边境招募民兵屯防即可,平时兴农商,加强国土富足与他国交流才是上上之策。”
慕云门感觉梅馥揪紧他衣襟的力道变松,显然自己一番话让对方陷入思考中。
“这番话我一字不落早已和老余提过,可惜他是个不怎么变通的老人家,深信自己总有一天能被发掘,守着内心的顽固,终日呆在马房,怨世道浊浊,无人慧眼。”
“不,余先生的观点是没有任何错的,兴酷吏行严法,最重要并不是黎生百姓的畏惧,巩固威权。而是让皇上有理由,对一干脑满肠肥,盆满钵盈的庸臣贪官动刀!你们贵族只是出于防卫心理,堵住这个声音罢了。”
梅馥沉声反驳慕云门的观点,但他听罢蹙眉,拍开紧紧钳住自己衣襟的大手,理了理衣冠。
“是啊,你会这么认可老余,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自怜自哀。你找到了同伴,知音,觉得不被相中,是世上因为没有伯乐,而从不看清自己真是一匹良驹么?”
他再也不管停车的梅馥,背上长弓走出车厢,卸了马背的车横,翻身上马。
“慕少爷,若你没有慕太后,没有慕老爷,你和我也所差无几。”
梅馥站在徒留空架子的马车旁,握紧双拳,面色阴沉无比。
慕云门噗呲笑了一声,丹凤眼角睥睨,轻蔑神色流出。他拉起马绳,马蹄高高抬起,发丝飞扬,潇洒至极。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所以鸿鹄能高飞,燕雀只能化为车轮,与泥尘为伍。”
清朗的声音回荡在山道间,慕云门说罢便夹紧马臀,长扬而去,徒留一抹烟尘和满脸铁青的梅馥。
*
半炷香的时间,慕云门就策马来到了猎林入口。
不远处,绣线华丽的赤朱龙纹簦帐架在略微平缓的地面,一众羽林手持铁戟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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