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你,未免太便宜你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就这么杀了你,简直白白浪费我的医药钱,我阴轻尘从不做这等亏本生意。且等着,这笔帐,总要慢慢向你讨的。”
虽然颜烈重病未愈,吃东西的速度并不快,但毕竟只是一碗粥,没有多久就吃完了。阴轻尘一直坐在对面看着他,表情阴晴不定。等到看他吃完,阴轻尘不知想起了什么,他忽然站起身来,亲自从食盒中取出一方小药盅,递到了颜烈面前。
“喝药。”
颜烈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接过药盅,揭开盖子,端起慢慢饮了一口。这些天喝药对他已经喝成了习惯,即使药汤再苦,也已经感觉麻木。看着他喝药,阴轻尘忽然唇角一扬,露出了一丝笑容。
“我帮你杀了凤晓天,怎么样?”
颜烈喝着药汤的动作猛然一滞,药汤不慎呛入气管,霎时间,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只咳得面红耳赤,苍白的脸色瞬间咳得通红。终于如阴轻尘所愿地,被狠狠呛到了。
看到向来不动如山的男子竟被呛得如此狼狈,阴轻尘原本不快的心情,立刻转好了许多。
“怎么,很吃惊?你不是一直恨他恨得要死,恨不能亲手宰了他吗?”
过了好半天,颜烈才总算停止了剧烈的咳嗽,喘息平定,他抬起头来,有些难以置信地看向了阴轻尘。
“此事与你何干?”
“唉,你这话说的未免太无情了,真正令人伤心,这件事,又怎么会与我无干呢?”阴轻尘轻笑了一声。
“到底,我也曾经算是颜家的人,你对我有恩,大小姐也曾经照顾于我。我为她报仇,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她是个美丽善良的女人,却被凤晓天这个负心人始乱终弃而死,你居然还咽得下这口气,真是令我惊讶。虽说你是为誓言所缚,不敢伤害他,情有可原,但那是你对大小姐许下的誓言,与我可毫无关系。所以,我帮你去杀了他,替你出了这口压在心口多年的恶气,难道不好?”
若你真有自己说的这么仁义,那么鬼王的存在,就一定只是我的幻觉。到底在动什么脑筋?颜烈心中嘲讽,却没有说话。
“不说话,就代表你同意了?”
“随便你。”颜烈冷冷答道。“你想做什么,与我无关。”
“啧啧啧,看来你还真不心疼你外甥,真是可怜哪,可怜!”阴轻尘连连摇头,一副惋惜之状。
“我不知你打的什么算盘,但你若以为用凤晓天可以威胁到我,当真奇了。”颜烈冷笑一声,转过脸去。
此刻的阴轻尘却不再像刚进屋时那样心浮气躁,而是展现出了他身为先生的优雅风度,丝毫没有生气,只是微笑着看了颜烈一眼。
“既然威胁不到你,那你也就不用生气。好了,你伤势未愈,我就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吧。”
第94章 第 94 章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夜已三更,白天热闹的街道,如今再无半点人迹,只余一片静谧。街道尽头,只见一所大宅门楣上灯笼高照,幽暗的光芒下,映照出“圆通钱庄”四个金字招牌。
寂静的夜空中,忽然隐隐划过衣袂当风之声,两道黑影不知何时疾掠而至,悄然跃到了圆通钱庄的高墙之上。
两人一身黑衣,从头到脚都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蒙面布罩下的一双眼睛。跃至高墙,飞檐走壁如履平地,寻到大树遮蔽的黑影之后,二人严密藏住了身形,往下观看。只见钱庄内灯火闪烁,不时有巡夜之人成队走过,只见这些巡夜之人,行动间秩序井然,不发出半点多余声息。
居高临下观察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寻找到可以溜进去的空隙,矮个的那个黑衣人转过脸,悄声问身边的同伴道:“叶大哥,你确信,你的朋友真在这里吗?”
“灰狐的情报应该不会错,这钱庄是鬼王在沧州的地盘,他若不在这里,又能在何处呢?”对方回答的语气虽然镇定,却透着难掩的忧虑。少年连忙道:“嗯,你的朋友一定就在这里,只是中了那种毒,每个人都变得差不多,又都一个装束,叶大哥你能认得出谁是谁吗?”
“我能。”叶明昭毫不犹豫地答了一声。想了想,他又叮嘱身边的少年道:“小莫,等下惊动了死卫,你就按照咱们先前约好的去做,其他的交给我来对付。”
“好。”莫天云点了点头。和叶明昭的焦虑不安不同,他的心里压抑不住的,却满满都是跃跃欲试的兴奋。
对少年莫天云来说,他最擅长的是暗器之术,可他最渴望的,却是成为闻名天下的剑侠。可惜似乎时运不佳,自打出道以来,小毛小贼都没遇上两只,更不要说江洋巨盗,供他行侠仗义的机会实在太少。于是他来参加武林大会,想要一战成名,如同当年的江湖三大少年剑客一样,年少成名。却谁知时运依然不济,先是惨败给了凤云霄,小脸丢尽,后又在武林大会上败给了鬼王手下那个白衣高手,要不是叶明昭出手相救,差点就没了性命。
不过少年心性,虽然他屡遭挫折,却是越挫越强,绝不轻言放弃。被叶明昭救下后,和他相处多日以来,不但觉得对方武功高强,剑术超群,而且叶明昭那冷峻孤高的气质,极其符合少年心目中独行江湖,苍凉寂寞的剑侠形象。虽然打败他的是凤云霄,但符合他偶像感觉的却是叶明昭,于是那种感恩的心情,渐渐转变成了崇拜之心。在叶明昭完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莫天云已暗下决心,要向他学习剑道,力证顶峰,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人人景仰的剑侠。
叶明昭低头向下看去,只见除了过道走廊处悬挂的几盏灯笼外,其余的灯火都已熄灭。
眼下已是三更后半,正是人们熟睡正香的时候,也是他们采取行动的好时机。莫天云如同灵巧的狸猫在墙上潜行,不多时已绕到后院高墙,叶明昭对面打了个手势,莫天云会意,右手一扬,十几颗流星火石连珠飞出,准准掷进了柴房之中,干柴火焰,一点就着,只听轰然一声,柴房烈焰已腾腾燃起。
“走水了!”
突如其来的失火,惊动了庄中守卫。在迅速赶来救火的同时,立刻四下搜索,是否有可疑形迹,丝毫不见慌乱,足见平日训练有素。莫天云放火成功,故露形迹,瞬间即被发现。
“有人,拿下他!”
莫天云跃下高墙,立即逃窜。他这“千手千眼小飞侠”也不是白叫的,除了暗器功夫绝佳,轻功也是一流,当下足下发力,一路狂飙,偶然回头一顾,只见黑暗中白影闪动,鬼王手下死卫已经出动,追赶上来。
“此人放火,定有同伙,提防有人趁火打劫,趁机潜入庄内!”
火光闪耀,人声中夹杂着犬吠。
是了,就是这狗最让人头痛,人眼难以在黑夜中搜索,而狗的嗅觉却使逃跑者无所遁形,但莫天云有备而来,飞逃之际,手中夺命暗器连环发出,专打狼狗,可怜人能闪躲暗器,狗却不能,相继倒下,片刻之间再无一条狼犬能够追逐,前方已是树林,莫天云一闪身,飞快地进入了林中。
对于钱庄附近的地理环境,这几天他们已经摸得再清楚不过,一遁入林中,绕了几个圈,他三下五除二就跃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梢,将身陷入浓密的枝叶之中,在黑暗中立刻隐去了身形。没有了狗的帮助,即使打着火把,在这黑暗的林中,仅凭人的肉眼又如何能轻易搜寻到他的踪迹?
莫天云栖身枝叶之中,屏息凝神,耐心等待。
估计莫天云已经潜好,叶明昭一个纵身,跳入庄内,径往书房而去。他或有意,或无意,似是隐蔽身形,又似是有心暴露,不一会,便惊动起了庄内护卫。
“有人!”
一声怒喝,剑光晃动,早有死卫围上前来,将他团团围住。“来者何人,擅闯钱庄,给我拿下!”
冷眼扫过一众死卫,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叶明昭眉头微皱,也不多说,拔出背上宝剑,便冲上前去。今夜他并没有使用破军,而是向贺春雪借了一柄佩剑,此剑亦是锋利异常,剑起剑落,招招见血,如同旋风一样杀将出去。
早在当年,他就是龙翔山庄麾下第一高手,对山庄的武功了如指掌。而今过了这么多年,倍受磨难的他,更是今非昔比,武功剑术都达到了新的巅峰,纵然死卫令人可惧,要困住他,却是绝无可能。虽然顾念旧情,念在这些面目全非的死卫或许亦是昔日旧人,只伤而不杀,但硬了心肠,下手仍是极重,这些死卫所受之伤,足够令他们再无攻击之力。
眼看对方杀气腾腾,剑势凶猛,竟是拦不住他,负责操控死卫的两名影卫不由心头惊骇,当下一声口哨,调动更多的死卫上前狙击来犯之人。
叶明昭清楚地知道,万万不可久战,若是引出鬼王本人来,自己是绝讨不了好去。今晚这场豪赌,只是赌他掌伤未愈,又自恃身份,放着庄内一众护卫,不可能事事亲征,因而冒险一博。若还引不出月明来,时间拖久了,引得鬼王亲自出手,到时不但救不出月明,自己恐怕都要陷于此地。想到这里,他心里更急,额上汗珠涔涔落下,手下剑势顿时弱了几分,不自觉地隐藏了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