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当然怨恨!”和尚也收起了笑容,“如果不是你们三个家伙,凌嫣就不会死!”他盯着手中的酒杯,沉默少顷,猛地一口干了。
“但你比这两人要强一些,至少你还在暗中或相助或放水,最后,你还帮了江城遥。”和尚丹凤眼眯了起来,显得眼睛更长了些许,“现在你们三人,要在此终老余生,而且他们两个一个疯一个傻,老天都已经出手惩罚了,再加上那帮家伙也决定不杀你们,我也无话好说。“
“况且,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你一个德性,当属同类,咱们四人一丘之貉,在此相守到死,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呵呵。”和尚又提起酒坛,给自己倒了杯酒,“你还是快快进入正题,讲讲你和这位的风流史吧,莫要拖长了时间,等到了嗔那秃头寻着酒香找来了,咱俩谁也别想喝了。”
“了嗔大师为你定法号了戒,看来还是无法让你真的戒断这酒瘾啊!”中年人摇摇头,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我已下定决心戒酒了,今日是最后一次喝酒。”和尚抬起头笑道,“不戒,那秃头就不肯给我加戒疤,不加戒疤,我这和尚的辈分是真低呀!行了,你快说吧,我洗耳恭听着呢。”
“呵呵,好,”中年人的声音不知不觉放得轻柔了许多,目光落在窗外的那棵参天大树茂盛的枝叶上,思绪远远地飘飞了出去,“第一次见到他,也是在这样的三月,在我们家乡那边,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那日,寄养于乡下多年,在乡下长大的我,被经商的父亲接到城中府邸安顿,在我独自穿过湖中回廊时,我看见一人在湖边桃林那里练武……”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除了大哥以外会武功的同辈人,那人身姿挺拔四肢修长,看着比他和大哥都要健壮许多,而且所练武器也是与常人不相同的特异双刀,本来人高马大之人使用短小轻薄的武器并不会多顺手,但那人却将那薄如蝉翼的双刀挥舞出了惊人的气势,震得身旁的桃树阵阵抖动,桃花瓣瓣,落英缤纷,在那漫天花雨中,那人回过脸来,就这一瞬,那张年轻而带着豪气的脸庞就深深烙进了他的心房,使得他的心跟着剧烈地疼痛了起来……
当时的他,年方十四,并不懂得那一缩痛的原委,只是从那之后,他多了一个异姓的兄长。
这位兄长,与他的大哥交好,时常会登门来寻他大哥一起练功,一起玩耍,看着那人和他大哥一起练武配合得天衣无缝之时,他也兴起了学武的念头,不料却遭到大哥的嗤笑。可那人没笑,反而一脸诚恳地鼓励于他,于是从那时起,他便在心中以那人为榜样,拼命努力地习文学武,是真真切切的闻鸡起舞,披星戴月。
可能他遗传了母亲的聪慧,天赋极好,也是他真的拼命努力,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如他大哥那般在那人手下走过数十招而不败,也是那一年,他得到了那人长长的一通褒奖,高兴得他连着七八天顿顿都多添一碗饭,惹得他大哥给他起了个饭桶的“雅号”。那时,他也不知,为何那人一个夸奖,自己就会高兴那么许久。
又过了一年,家中遭变,父亲被人连环设计陷害,生意大赔,还被人白纸黑字坑成了一张借据,平白无故欠了别人一笔天文数字的银两。父亲一气之下病故,连带祖母也跟着撒手人寰。
继母接掌家产,却与管家私通,为了躲避欠债,二人偷偷变卖了家里所有田产府邸,携带全部财产,双双私奔去了。
直到第二天,接管了府邸的人前来催他们搬走,他们兄弟二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大哥气急攻心,失了理智,提了长刀一路追杀继母和管家而去。也许是善恶有报,那对奸夫/淫/妇竟然真被他大哥在半路追上了。
等到他找到大哥之时,大哥已经浑身浴血,一刀切下了继母的脑袋,而那个管家也早已被长刀将心肺捅了个对穿。
他大哥一不做二不休,愤怒激起的杀意,支撑着他大哥于当晚潜入了陷害他们父亲的仇人家中,他也一并跟去了,兄弟二人手刃了仇人,去父亲坟前祭拜后,便逃去了那人家里。
而官府衙门,早已到处张贴了缉拿他兄弟二人的悬赏告示。
作者有话要说:
呃……小十柒笔法稚嫩,不敢说这番外有了多大的提升,但小十柒却在努力尝试新的叙事方法,并且着重于细节刻画了,不知道小天使们看得可还习惯?有没有感觉小十柒有那么一捏捏滴进步呐??
【小十柒一张期盼表扬的大脸(@^@)】
第108章 第一百零八章 番外二(下)
年轻和尚听到此处,轻轻皱起了眉头,缓缓说道:“悬赏告示已经满天飞了,那他的家里,你们也是无法久藏了吧……”
中年人颔首,目光闪着郁色,思绪还沉浸在那过往不堪的记忆里,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是啊……他平时总来寻我大哥玩耍,我家附近的邻居皆可作证,捕头摸查到他家,是意料之中的事……”
那人得到好友秘密相告,官差已经在前往他家的路上。那人不敢耽搁,送走友人,连忙前往后院地窖放他们出来,带领他们兄弟二人潜到后门,星夜逃命。
他们三人,他是学武最晚的一个,无论是体质还是耐力,都比他的大哥和那人差了许多,奔逃至后山山脚,他便已有力颓之态,他摆手让他们先走,自己缓缓再追他们二人。谁知那人一听,顿时急了,训斥他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不由分说便牵起他的手,尾随着他大哥,一路拖拽着他,玩命狂奔。
那一夜,在那茫茫的大山深处,身后是远远传来的官差喝骂和狗吠之声;身前是大哥一路挥刀斩棘,奋力劈开道路的背影;身侧是那人毅然决然地陪在他身边,不曾放弃,不曾远离的坚定侧脸,以及被那人紧紧攥在手中的,已经满布汗水的自己的手。
那人的手大而宽厚,因着紧张凶险的逃命而用力相握,虽然并不像他自己的手那般满是汗水,却也带上了微微的颤抖。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在狂跳,跳得失了节奏,失了准头,失了他一直自以为的兄弟孺慕之情的外衣加持……
然而幸好,这生死关头的疲于奔命,三人都是气喘吁吁,浑身大汗,精疲力竭,刚好掩饰了一切的似是而非,压抑了一切的蠢蠢欲动,让他刚刚冒头的情素,被安全而完整地包裹在了暗处。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三人奔至大山的山头。那人停下脚步,冲眼含热泪的他们兄弟二人挥手作别,那人无法再送他们了,那人不可能舍弃家人,陪他们兄弟浪迹天涯,这是为儿的孝道,亦是人之常情。
他和大哥向那人拜别,他不知当时他大哥是何种心境,他只知道自己心里已经涌起了深深的绝望,他知道,他们此生都恐怕无法再相见了。
他更知道,他们此番一走,是亡命天涯,是与那人真真正正地步入殊途,然而,却无法殊途同归了。
这一走,就走了七年。
七年的时间里,他们兄弟二人颠沛流离,饱尝了人间疾苦。被诓骗,被欺辱,被驱赶,被告发,种种处境,险象环生。虽说他们兄弟两人凭借着超凡的机警与超俗的能力,再加上些福大命大的运气,堪堪次次都与死神擦肩而过,保全了性命。但他们也真真是让这七年的时间,摔打成了与少年时绝然不同的两个人。
这七年之中,也不是一点温暖没有,但这丝丝温暖,作用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堪比在茫茫的漆黑寒夜中,宛如豆大的烛火,既照不明前路,亦温暖不了自身。
也因此,他发现,他大哥,变了!
以前的大哥,虽说达不到光风霁月般的广阔心胸,可也绝不是如今这般锱铢必较的尖刻,虽说没有知名儒士那般高洁风雅,可也绝不是如今这般道貌岸然的表里不一。
他能理解大哥的心里路程,就拿他自己来说,他同样再也无法像少年时那般,去毫无顾忌地真诚待人。看人,他总是多了一丝怀疑,与人交谈,他也总是话语过耳再绕三圈,对方一句无心之语,他也能想上许久。
然而他大哥,却比他更为严重,严重到无法信任任何人,严重到后来,对他也多了几分忌惮,他不是不知,却只能假装不知。
七年后,重回故地,他们已经改头换面,以着北方巨贾的身份,垄断故乡所有米铺茶叶绸缎,堂而皇之地在县衙登堂入室,因着县令早已改换他人,更因着他们兄弟二人为兴建当地投入的巨量金钱,县令和他们称兄道弟,他们当年的案底被付之一炬……
从此,他们兄弟二人的经商之路越走越顺,有着权势相助,金钱和权势相辅相成,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他们的生意从县城做到府洲,从府洲做到朝庭……
从此,他大哥更加坚定了对金钱和权力地狂热追求,他大哥认为有了这些,便可以恣意地站在众人之上,可以将官宦权贵玩弄于股掌之中,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呼风唤雨……
从此,他大哥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连他都不再认识的人……
于是,他选择离开,去找寻那个他思念了七年,夜夜梦里萦回心房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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