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收拾碗筷都成了檀青的事。
白马与岑非鱼吃得太饱,站在院子里练拳脚。
周望舒一人站在廊下,心里忽然生出一种不知如何描述的感觉,或许是觉得与岑非鱼和白马比起来,自己像是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便朝檀青走去,帮忙一起收拾东西。
入夜,岑非鱼烧了热水,迫不及待地想要和白马再来一次“鸳鸳浴”。他伸手试了试水,觉得还是太热,便躺在美人榻上歇凉,朝白马招招手:“过来抱抱。”
白马腰侧隐隐作痛,实在不想让岑非鱼发现,犹豫了一番,走过去站在岑非鱼身旁,道:“热得很,不想抱。你自个洗吧,我去河里冲凉。”
岑非鱼是千年的狐狸,哪能被白马一句话就打发了?他忽然问了句:“你这衣服是我买的么?”说着,假模假样地伸手摸了摸白马的腰带,出其不意地将他拽进怀里,摇头晃脑道,“不是,不是,这是周溪云的破衣服。”
他这一下,刚好扯到白马的伤处。
白马疼得倒抽一口凉气,听见美人榻因为承受不住两人的重量,发出一道刺耳的“咯吱”声。他怕把这老旧的榻给坐塌了,于是不敢乱动,只能有气无力道:“成日想些什么,怎听不懂人话?”
岑非鱼哈哈大笑,掌着白马的后脑勺,将他压到自己面前。
两人面对面挨得极近,岑非鱼玩笑似的使劲摇脑袋,用自己的鼻尖反复轻刮白马的鼻尖,最后一口亲在他嘴唇上:“我是禽兽,可不是人。”
白马心如擂鼓,觉得他的声音里,总有一种蛊惑人心的法力:“别闹了,累了。”
岑非鱼忽然皱眉,神情渐渐凝重。他把掌在白马腰间的手伸到面前,见自己指尖果然染了鲜血,沉声问:“这是什么?”
白马支支吾吾:“没、没什么。”
岑非鱼没等他把话说完,猛然站了起来,把白马按在榻上,强行扯下他的外衣,见他腰侧已浸出一团血迹,于是放慢了动作,把白马的上衣解了下来。
白马上衣褪尽,手臂、手掌上的伤都已经结痂,但腰间裹着一条白纱。因数日奔波未能及时换药,他腰侧的伤口虽浅,但毕竟是扎穿了皮肉,伤口未能及时愈合,血水染在白纱上,旧的已变为乌红,新的还在不断向外浸。
岑非鱼怒火中烧:“这是什么!”
白马挣扎着坐了起来,扯过外衣覆在身上,道:“我都说了没什么!你莫名其妙发什么脾气?”
岑非鱼气得发抖,吼道:“你他娘的受伤了,你不告诉我!”
白马瞒着岑非鱼,一是觉得这伤并不重,哪知道不过是几日不曾照料,伤口竟然恶化至此。二是不愿让他与乔羽发生冲突,不愿让周望舒难做,况且路上玩得开心,忍着忍着便忘了。
其实还有第三点,白马多少有些不愿承认——明明是技不如人才落下一身伤,岑非鱼这么一发脾气,倒显得自己跟受他庇护的娈宠似的。
白马梗着脖子,道:“我不要你可怜我。”
“没见过你这么孬的!”岑非鱼气势汹汹地冲出门去,反手重重摔上房门,“你等着,看老子怎么修理你!”
白马蹲在地上,羞得脸颊绯红。
儿时,他也常常盼望着一个江湖侠客突然杀进匈奴大营,救自己于危难,怜悯自己的遭遇,愤而不平为自己报仇。可随着年岁增长,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他逐渐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他只敢依靠自己,不敢依仗别人,即使对方是岑非鱼,是自己喜欢的人。
而且,他永远记得周望舒的那句话:“大丈夫生于世,只可跪天、跪地、跪父母。”
他身体有过残缺,虽然岑非鱼说他没有大碍,但白马心里总是有些阴影的。而且他的武学修为不高,总不能连气节都没有。他不愿让岑非鱼为自己出头,也是因为不愿让别人认为自己以色侍人,出卖尊严。
第69章 刀割
岑非鱼径直行至东厢房外,门也不敲便走了进去,见周望舒与檀青坐在各自的床上,神情庄严肃穆,如道士打坐一般。
周望舒正在讲道家调息的法门,道:“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檀青长在鲜卑,所学皆是汉国传去的儒术,一时间很难弄懂玄妙的《道德经》,便问他:“什么精?”
周望舒猝不及防听到这样一个问题,想了半天,答:“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曰道。”
“原来是道精。”檀青仿佛开悟一般点点头,这才注意到门边站着个人。他被岑非鱼看得发毛,连忙起身招呼,“二爷来了。”
檀青自己心里想着周望舒,便觉得别人亦是如此,一时不注意,又问了蠢问题,道:“二爷这么晚过来,是要和先生睡觉?”
岑非鱼却没有消遣檀青,而是直接问周望舒要疗伤药。
檀青担忧地望向对门,见岑非鱼举着托盘,一脚踹开门,反手把门摔上。真气振断了挂在房门上的铜锁,一堆碎铜片叮叮当当地落在地上。他不禁摇头叹息:二爷恁生猛!亦不知白马是幸或不幸。
周望舒前推一掌,用真气把门阖上,继续说:“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岑非鱼脚踏风火轮似地冲进房中,径直走到榻前,发现白马已不知所踪。
“白马?”他浓眉紧拧,面上神色骤变,用猎鹰般的目光扫视四周,却都不见白马踪影。许是太过紧张,他仿佛一只竖起锋利棘刺的箭猪,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甚至于每一根眉睫,都在止不住地颤抖,“柘析白马!”
“你喊什么?”
只听哗啦一声水响,白马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
岑非鱼猛然转身,一脚踢开屏风,见白马正泡在浴桶中,自水下探出脑袋。
水雾升腾,白马赤发散在水中,皮肤被熏得微红,满脸都是晶亮的水痕。
白马碧色的双眸,如一泓秋潭,岑非鱼在他的注视下,变成了苍茫大漠中的一个迷途旅人,只觉得从他脸上留下来的每一滴水,都似落在自己干裂的唇上,让自己生出无限希冀与渴望。
白马脸上的水珠颗颗往下落,滴滴答答地响,在水面激起点点涟漪。
水波粼粼,亦真亦幻,激荡着岑非鱼的灵魂。他仿佛看见,一滴水点在茫茫黄沙中,碧草破土而出,荒漠转瞬成为生机勃然的绿海;一滴水如甘霖落枯井,千万重回声合成天地间最浩大的钟磬声音,宏壮钟声中有非天乱舞,人间眨眼变成了天宫仙境。
岑非鱼几乎要生出心魔。
孟圣人以“好辩”著称,但当他提到俊美的公孙子都时,却只说“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可见美作为天公的造物,于凡人而言,远超于任何天赋,它的威力甚大,无需旁人为它作脚注,更不须无休止的争辩,人们只要看见,便能懂得。
岑非鱼爱美人,更阅美无数,但他从未对什么人动过心。
少室山上十年清修,他的心是寂灭的,自认能够一眼望穿十丈软红。直到他在云山边集上遇到白马,纵使醉眼朦胧,但看见白马的须臾刹那,少室山上的春秋冬夏,菩提面前的吟哦咏唱,俱如烟云消散,取而代之的是那滚滚红尘中,早已故去的深情。
此时此刻,当岑非鱼以饱含深情的目光,去审视自己的心上人,他心中最深刻的爱,与世上最动人的美,水乳交融。他生平头一次感觉到,美比百年修为更加强大,在自己认识到这充盈着浓烈爱欲的美的那一刻,白马变成了暴雨雷鸣,顷刻间浸没世上最坚固的城邦;变成了飓风狂沙,瞬间吞噬广袤的楼兰;变成了铺天盖地的流火陨星,须臾烧尽势不可挡的百万雄兵。
岑非鱼平生头一次生出这样荒谬的想——想要拜倒在白马面前,请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爱人的美不费吹灰之力,让他不敢奢望得到对方,而是甘愿献出身心,自甘被征服。他如是想着,险些忘了自己仍在生气。
白马从浴桶中走出,把湿漉漉的头发揪成一束捆在脑后。
他把擦身用的布巾往腰间一裹,在地上留下一连串湿滑的脚印,一面走,一面想:我方才拂了他的好意,确实太过冲动,但他这样生气,我却不好马上道歉,显得我多在意他似的!再说,此人一贯的打蛇随棍上,若我先服软,他定会得寸进尺,到时候我只怕是没法不退让,谁叫我喜欢他?
我须得有点骨气。白马见岑非鱼面上阴晴不定,更加笃定心思,不能惯坏他的脾气,故作冷淡地问:“叫我做甚?”
岑非鱼正为自己的见色忘我感到懊悔,心道,我绝不能让他看出我对他的喜爱竟有这般深刻!一来,他年纪还小,免不得会遇走岔路的时候,若让他知道我肯事事都依他所愿,惯坏了他的脾气,往后教导他时还有什么威信可言?二来,我一个玉树临风的中原第一枪,竟栽倒在这黄口小胡儿身上,思来想去,总是意难平。
我须得矜持一些,必须生起气来。岑非鱼下定决心,不答白马的话,而是神色傲慢地扬了扬下巴,示意白马托盘上有药。见白马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他便换水倒水,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在心中对自己竖起一个大拇指,道:你不唱大戏,可真是天下人的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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