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之用,和为贵。
这句话已经直接点明了周公制礼作乐的目的——就是和谐!同时也给后世人做出了个典范。
此话怎讲?我们说春秋时期的“礼”其实是一种社会秩序和规范,换作今天的话来讲,就有点类似于“法律”的意思。无论什么朝代,制定法律的人都应该以达成社会和谐为主要目标,不然,我们要这法律有何用?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其实,这一句话如果断句不同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意思。
看官您去查一下便知,网上普遍的断句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而一纯为什么不这样断句呢?
首先请您回顾一下一纯的翻译:“上古帝王的治国之道,就以这一点最完美了;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依循‘礼’的规定。遇到行不通的地方……”
然后,再看看百度百科的翻译:“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小事大事,都重视以礼节交接,却忽略‘和’的精神,是不可行的。……”
虽说古籍的句读往往可以有多个理解,但是,无论怎样断句,总归不能逃脱“符合事物道理”这个原则吧?
我们已经讲过,一个社会想追求和谐,那就得有秩序,而“礼”就是一种社会秩序和规范。
那您想啊,秩序和规范自然是确立得越明细越好啦,不然便达不到“形成稳定、继而和谐”的预期效果,且容易被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我国在这一方面就需要大力完善。
现在您再看这个百科翻译出来的结果,它居然说大事小事都用礼来节制是行不通的,这不正和制礼的初衷相违背么?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句话其实就解释得更通透了。
在行不通的时候,我们不能为了和谐而和谐。如果我们每做一件事都强化自己:要和谐!五官六感就会受到意念干扰,甚至因此屏蔽,能想到的解决方案也顶多是聊胜于无。
我直言不讳:就像前两年,广州教育局希望从学生抓起培养公民优秀品质。某领导下去视察,发现无人会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大怒,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背下来。讽刺的是,学生会背了又怎样?做不到啊,背了又有何用!
不是说要学生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吗?听着就好笑——“爱国”,自己的文化连半吊子都没有,就把人家洋鬼子的语言放到主科里,这是什么狗屁“爱国教育”理念?有网民就讽刺:现在中国人会英语居然是标配!您看看,这都成什么样子了!
上面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我们解决问题就得找到根本,然后一针见血才能起效!
这是先哲留给我们的智慧,而我一介布衣,最多不过是用笔杆子发发牢骚,倒是真的很希望有职位之人能善用这种智慧,大力解决根本问题,这才是我们民族的幸事!
作者有话要说:
依旧是补发章节……12月23日的内容。
第14章 人际关系的小妙招,点进来获取!
有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有若这家伙可能嫌弃自己太苗条了,在《学而第一》篇里狂刷存在感,这不今天又挤掉孔夫子的位置上节目来了……
一纯很是担心收视率,毕竟他也不是人比潘安的类型,万一看官觉得怪油腻的,不来了怎么办!
所以一纯搞了点小噱头嘛,忘了告诉您:恭喜恭喜,现在您已经成功钻进我的圈套了!
是不是很激动呢?
哎哎,别打我脸!
咳咳,有若虽然油腻了点,但说的话还算有点价值的,您还是收起拳头,一起来看看吧: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论语·学而第一》第十三则
嗨,您道屁孩为什么说这里有人际关系小妙招可以获取呢,且看第一句——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守信(的前提)尽量合乎道义,这样说的话才能实践。
相信大家伙都对“言必信,行必果”相当熟悉,但是您又知不知道原句其实是“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说到一定做到,做事一定要有结果,这样理直气壮的行事样子是小人啊!又或者可以说是次一等的士了)”呢?
孔子对于“守信”看得很重,但也十分讲究灵活变通。有若对此理解很到位,他教给大家的第一个妙招就是“自己的承诺一定要是具有正当性、合乎道义的”。
您看这道理是怎么来的呢:
义者,宜也。如果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到了特定的时刻是不适宜的,那就别拘泥于是否“守信”了。不过长此以往,“不守信用”的名声可能就会歪传出去,怎么办?
首先是不轻易承诺,第二是承诺的事情一定是正当性的。
就好比,圣诞节一群朋友约你吃饭、喝酒和烫头,虽然志趣不怎么高雅,但也算是不违法,可以许下承诺;圣诞节一群朋友约你掠货、杀人和放火,这是违法犯罪毫无正当性的,不能许下承诺。
所以,我们想要恪守信用不是不可以,前提一定是承诺的事情是正当合理的,这样我们才真的能够实践承诺。
顺便给您瞅瞅朱熹的注释:“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不用太在意朱熹哈,就是单纯地看看,看完了您就觉得:还是一纯的解析清晰明了吧?
哈哈,让我愉快地进行下一部分——恭近于礼,远耻辱也。
哎哟喂,有若下的本钱不小哇,他又过了个大招给看官:谦恭待人,尽量合乎礼节,这样就能远离耻辱了。
一纯觉得这句话特别适合职场菜鸟。很多职场菜鸟本心都很好,对前辈、上司很恭敬,但是万一情感的输出方式不恰当,就会给人一种错觉是“软柿子”,然后可能会受到一些不平等待遇了。
至于怎样的情感输出方式才算合适呢?我们可以参照社会上默认的一些礼节,恭敬的同时又不卑不亢。您看朱熹的说法:“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
当然了,这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的,《中庸》也点明了嘛:“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其实,关键就在于:我们得仔细感受问题,参考社会礼仪,最后总结出适合自己的方式。
正当一纯以为有若要最后拔高的时候,有若却自个儿把蛇尾安在老虎屁股上了。哎,真不怪我对他冷淡啊。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最后一句——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一纯个人是这样翻译的:所依靠的人不失可亲近的,这样也算是有根基渊源了。
这个翻译存在很多种理解,比如: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也就值得尊敬了;再比如:施恩于人而不失去原有的爱心,这样就值得人尊敬了;又如:姥姥、舅舅家,虽然比不上爷爷家,但如果不失亲近,也等于宗。
恕我直言,这些翻译真是一个比一个的狗屁不通。
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屁孩,我每次写《小屁孩问道孔夫子》之前都要再重新学习一遍,今天这一则可是耗了我大半天,“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一句话的各种理解把我整得头昏脑涨,所以一纯马不停蹄地查字义,才最终给理顺了。
首先,对比各个翻译版本,一纯总结出这九个字的一句话中出现了三个疑难字眼,占比30%,可谓是罕见,现在都给您标出来了: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由于文本年代久远,字义的发展变幻莫测,为了找到年代更贴近的字义,一纯先去看了北宋朱熹的章句集注——因,犹依也。宗,犹主也。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
我对朱熹这个释义是比较满意的。
很多人批朱熹,不认同他的说法,这没什么,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但是我们不要忽略了朱熹的一个优势:他拥有完全的古代人思维和生活。即便他和孔子也距离了一定年代,总归还是比今人和孔子的距离更小。
我们现代人理解《论语》会受到很多干扰,比如自身被潜移默化的西方思维,再比如现代汉语思维,又如现代生活方式和理念。
所以,为了更好地代入古人思维去理解《论语》,我们不妨看看孟子、程朱的注释,就算最终不认同,也能多储备一种看法嘛。
言归正传,我们有朱熹的释义做大致基底了,接下来就真刀真枪来查字的本义吧!
因,口中有大,“口”表示基本框架,“大”意为群体数量、规模的扩大,二者相结合表示一种“承袭式发展”,这是本义。
而根据古文的一般规律,前面“信”和“恭”都是动词的情况下,这里“因”也应该做动词理解,根据语境判断,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依靠”了。
至于前面提到的其他翻译版本,相信都是字义理解不同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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