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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湖水绿如蓝 (罪化)


经过月余的跋涉,涟王的大军终於回到了都城。燕染被领进亲王府。
那里没有金色的沙,没有恢宏的浑圆的落日。小桥曲院的风雅是婉转奉迎的媚色。
亲王府极大极大,是沙漠上的小小部族所无法想象的。来往客人们都穿著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戴金银首饰,每个人看起来都富裕仿佛一族之长。
这其中有皇族的贵胄,有朝臣公子,也有富家巨贾,不知是出於什麽样的心思,李夕持将燕染拉到这些宾客面前。
於是燕染就见到了沈嬴秋。
那一刻,沈赢秋依旧没有表情。只是安静地站在角落里。但当他来到时,李夕持眼中就再没有别人。他走过去拉著沈赢秋的手,让他过来看异族打扮的燕染,仿佛欣赏著一种稀少的珍兽。
处於各种目光交杂的中心,燕染依旧固执地挺直了脊背。他看见沈赢秋的目光中闪过鄙夷,而後低声嗤笑了一句。李夕持立刻变了脸色,挥手命令管家将燕染带了下去。
同是李夕持曾经迷恋的两个人,命运却在此时发生了转变。
这天晚上,在王府的宴会上,酒过半酣李夕持竟然让燕染穿上胡地女人的服饰,献舞一曲。
五光十色的鳞片与绸缎摆在他眼前,从胡地俘虏而来的乐师们已经开始调弦。然而燕染却只是默默地立在原地。侍女们犹犹豫豫地上前将精美的衣袋系在他腰上,却未料到燕染忽然突然将她们推开,一手抓著衣带向地上摔去。
炫目的珠玉飞散开去,宛如一场不祥的暴雨。
举座皆惊。
李夕持大怒,狠狠地甩了燕染一个耳光。
猝不及防,燕染一头撞在亭柱上。殷红的血与漆红混做一处,让他在一瞬间的恍惚中仿佛看见了沙漠的落日。
连月来族灭家亡的巨大打击和不服水土的颠簸之苦,与这股蛮力一起,将他击倒在地。
迎面撞上的是冰冷的青石地板,不再有金沙的温度。
李夕持出手很重,全然不复沙漠上的温柔。
残留的意识中,燕染依稀觉得自己的头发被扯住了,他听见那曾在他耳边软语的声音冷酷地喊道:“你不服,我就让百刖灭族!”


第03章
不服?如何敢於不服?
燕染嘴角噙著鲜血,慢慢地笑。
原来自己是一只被抓来展览的猎物,愚蠢地爱上了冷血的猎人。在曾经的爱语温存的背後,等待自己的是冰冷的枷锁和牢笼。
李夕持要的不是澹台燕染,而是一具美丽的躯壳,是一个听话的木偶。
李夕持爱的人是沈赢秋。他对沈赢秋温文尔雅,会包容沈赢秋的放肆出格,他的目光会追随著沈赢秋的身影,寻找机会与沈赢秋搭话……
可是一个月前,李夕持那炽热的爱语似乎还在耳边。
被骗了,先爱上的人总是会输。
心痛,不甘,可燕染却已无力再做挣扎。此时此刻他甚至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
宾客们早已经没了欣赏歌舞的兴致。纷纷用同情或冷酷的目光观望著这个被掳来的异族少年。
燕染并没有求饶。
他摇晃著站起身、跌倒,再站起、再跌倒,素色的衣衫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直到最後李夕持也变了脸色,让侍卫将他带下去医治。
那天之後,燕染昏迷了三天三夜,他曾经光洁的额角留下了一道寸长的伤疤。
在他昏迷的时候,李夕持去过他的身旁。
李夕持站在床边,看著熹微晨光中那一张变得苍白而虚弱的脸。曾几何时,那阳光一样的少年竟然变得如此黯淡?
李夕持的手掌在燕染额际的白布上停留,心中有一种隐约的惆怅。
像是打破了一件珍稀的宝物,或是遗失了什麽。然而真的让他形容,却又模糊不清了。
俱寂的万籁中,他忽然听见燕染在昏迷中呢喃,说著百刖的语言,念著故乡金色的沙漠,唤出父母的名字,甚至呼唤过那个小小的未婚妻,却自始至终不曾念出他李夕持的名字。
并不承认自己心中的失落,李夕持却想要立刻打断这恼人的梦呓。他粗暴地将手按在燕染的肩上,用力摇晃著;可等到燕染终於痛苦地呜咽了一声,似要醒来,他却又烦躁地踢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
此後不久,燕染被从厢房移去後院,开始了作为杂役的生活。因为缺少得当的治疗,那块伤疤永久地驻留在他的额角上。然而这样,却让燕染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因为李夕持不再找他侍寝,甚至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是因为那道疤痕的缘故吧,高高在上的涟亲王怎麽会去欣赏一个瑕疵品?
更何况,李夕持真正爱的人──那个清冷孤傲的沈赢秋又搬进了王府里。
有很多次,在扫除、培土、搬运库粮的时候,燕染曾经远远地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在後花园里吟诗作对,赏花喝酒,虽然距离远得不足以让燕染听清楚他们的话语,但他心中却依旧记得,李夕持的风度,他的耐心与柔情,曾经是个什麽模样。
只是,沙漠上的那一场虚假的爱情,已经成为蜃影。
燕染并不打算永远留在涟王府。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开,必须离开。然後去寻找被俘虏来到焱朝的其他同胞,然後一起回到沙漠去。
然而目前,他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
水土不服,大伤初愈,今时今日的他已经不复往日的康健,更无法经得住长时间策马驰骋。
更何况大焱不比沙漠,是一个每行走一步都必须考虑後果的地方,若是想要离开这戒备森严的亲王府,比拼武力显然是行不通的。
他必须等待,等待著自己完全被李夕持遗忘的那一天,等待著平地刮起一阵东风,将他带出这座灰色的囚笼。
可是很快的,燕染终於发现自己并不是“大伤初愈”那麽简单。
莫名地晕眩、恶心、持续的低热和腹部胀痛,一切都和百刖族那个秘密中的秘密几无二致。燕染不敢亲王府里的医官为自己号脉,而是偷偷地从厨房偷了一瓶清酒,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慢慢地呷下,却立刻痛得浑身抽搐起来。
那是另一个生命自我保护的警告。百刖族传说中,神明赐予的孩子,在父亲体内就懂得自我保护,若是父亲不小心摄食了不利於己的食物,它就会以最任性的方式进行抵抗。
在确信这一点之後,燕染抱著酒坛子在柴房门口呆呆地坐了一个晌午。
孩子是李夕持的,它来自於沙漠上那个炽热的第一夜。
百刖的男人,仅仅会为了自己深爱的人怀孕生子。燕染无可否认,自己曾经深爱过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
可是如今,他已经失去了那份爱。
可是孩子却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此刻是孤身一人。
百刖是一度濒临灭亡的民族,因此对於短暂的生命有著极高的敬畏。
燕染不会抛弃这个孩子,他决定生下它。
转眼前春去冬来,
寻常婴孩,九月而诞,百刖之子却因为发育缓慢而需要在父体内停留一年有余。推算时间正是这一年的寒冬。若是正值料峭之时,如此阴冷潮湿的破屋,仅凭单衣又怎麽能保护住一个娇弱的婴儿?
为了孩子,燕染开始未雨绸缪。可此刻的他一无所有,甚至没有一文钱去为孩子准备衣服。
亲王府的仆役有领月钱。然而燕染却是李夕持随手丢下来的。杂役的册子里本没有他的名字,总管能有这个心,给他一些新衣被褥就已是很不容易。可谁料到又出了鸂鶒木那桩事端……一时之间燕染全然不知如何是好,幸而小秋匀了自己的夹袄给他。
於是燕染便借来了针线,晚上借著月色偷偷将袄衣拆开,一针一线地重新缝制成繈褓或的形状。他原先从未接触过这一类的活计,更可以说没有丝毫裁衣缝补的经验,因此很快手上便满是重叠的针痕,有的地方甚至感染溃烂,白日里只要一拿笤帚便痛不堪言。可他从未兴起过放弃的念头,就如同坚信自己有朝一日,终究会离开这华丽的樊笼。
这天傍晚,燕染放了工正往柴房那边走去,路上经过揽菊轩附近的游廊,远远便看见有什麽东西在夕阳下隐约发光。这里不是水边,附近也没有什麽光滑的石头琉璃瓦片。他心中好奇,便走过去看个究竟。
及至近前,他才看清楚这原来是一件月白色的袍子,用的料是光涓致密的上好绸缎,滑腻如雪似冰,远看反射著夕阳的余光,竟是燕染从未见过的高等货色。
燕染小心地看了看四周,然後慢慢弯下腰,将衣服拾起,心中忽然打了一个突。


第04章
这麽好的料子,恐怕又是李夕持送给沈公子的礼物,保不定是什麽异国的奇物。如今被丢弃在这里,实在是可惜。不如拿回去改了给孩子做衣服……
可若是李夕持突然又寻起这件衣服的下落怎麽办?像上次鸂鶒木的事情……自己已没有再多东西可让他们拿走。
想到这里,燕染便再不敢多生什麽念头,紧了紧身上的单衣,回後院去了。
这之後三四天,那件衣服一直躺在草丛里,没有人拿去处理,更没有人敢於私自独吞。就连李夕持也视若无睹,依旧通过游廊在揽菊轩里进进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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