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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撩完女主就跑路 (晴空残阳)


  见义勇为?单纯的善意?我早就不相信了。
  无论是出来的三年,还是走失的六年。眼前蒙蔽的永远只有死水般的冰冷。
  扫过叶婉悦的面庞,我只感到一整好笑。单纯到什么程度,才会对路人伸出援手。她的想法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可在我的心底,那埋藏在枯枝烂叶下的腐水下。潜意识始终隐隐约约觉得,她不过是过客,形同陌路是迟早的事。防不胜防的好意,深层里只是虚伪的涟漪。
  身无分文的我不值得别人关心。因为那是像淤泥一样不被看起的存在。
  我非常恶意的想看她撕破善意下的嘴脸,那是什么样子呢,一定也是冷漠的看着我吧。
  还记得那时,抬着她的脸颊,我细细描摹着她的五官。岁月静好,有你足矣。清雅的体香嗅着心旷神怡,像是本人一样,沁人心脾。
  我第二次见到那个傻瓜,才不知不觉的发现。她只是抱着一颗热心,不求回报的,试图去温暖所有人。她有着炽热的眼神,真挚的感情。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的一蹙一颦。眉眼间温柔的弧度,嘴角扬起时的恬静。
  我住进了她家。算是半真半假。我确实没有真正的住处,但非无处可去。我想靠近一点这人,多了解一点这个我不懂的傻瓜。有人说,傻瓜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确实是不一样的。
  在浴室冲洗淋浴,却怎么也除不去烦恼。身上的伤痕被水熬着,渗入伤口,暗红的血和水交杂在一起。确实疼,但是习惯了不放在心上,就像木偶一样没感觉了。伤口结痂,留下疤痕,就像是一个教训。尽情崩坏就好。
  可叶婉悦这个傻瓜却硬是要上药。我想要拒绝,她不肯退让。直接按住手,用药一下下均匀的涂抹着。这或许就是傻瓜,倔强又奇怪。
  但我觉得伤口似乎更奇怪。
  被棉签扫过的地方,本该是药侵袭的疼痛。却像是羽毛一般,细细软软。清凉舒服。皮肤叫嚣着,血液似乎在沸腾。
  就连心,也跟着动容……
  我大概也是傻了吧。
  我从不恋旧。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翻页即可。展开新的日子,才是活在当下。
  但我破天荒的开始写起日记。记录起多年前的点点滴滴,像是孩童珍贵到舍不得撒手的玩具,不停的翻阅,摩挲着过去的纸张。
  我开始明白,当你不在的过去,也是没有意义的。
  和叶婉悦在一起的日子很甜蜜,至少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从出生到现在,我从未对某件事物有过很强的欲求。不知道究竟是何时感情变质,我对叶婉悦有了很强的占有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喜欢搂住她,把她环在怀里。
  让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我的视线里。这能平息我滋生的欲望,让我满足的长叹。
  在我的脑海中,有了一个魔鬼般的念头:叶婉悦是你一个人的,她只能看着你,她只能对你笑……她的眼里,只能有你……
  当我察觉这个念头,非但没有被它吓到,反而豁然开朗。
  原来,我喜欢她吗。原来,我是这么想要得到这个人吗。
  我不是一个会抑制自己的人,更不会谈论爱一个人就要随一个人的心。骨子里似乎就是自私自利的冷漠。这反而加剧了我的占有欲,与对这个人的渴望。
  时间的齿轮旋转不息,将我与她分离。再美好的回忆也只是假象,风平浪静的欺骗。
  我开始习惯有她的生活。不知不觉的,对她上瘾致深。我喜欢她逗弄我眼睛时的俏皮,面对选拔时的苦恼。更喜欢她睡着时的乖巧,因为这时候我做什么,她都不会反抗。
  哪怕我撕咬般的啃起她的唇,唇齿之交,她也不会有怨言。纵然我撩拨她的肢体,四处撺掇,她也不会有怨言。
  所以啊,只要你乖乖的待在我身边。我就不会轻举妄动。
  直到后来,叶婉悦的一系列抗拒彻底激怒了我。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吗。你只要听我的话,呆在我们的家里不就好了。如果……连着都做不好的话,就让我来手把手教你好了。
  相隔七年,我又回到了叶婉悦的身边。回到那个厌恶的家,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我要自己一手一手的把她圈养在我的手心,她跑不出去,也没人进得来。只有我和她就够了。
  我再回来时,她没有认出我。我没有计较,因为我在娱乐圈的形象,和七年的谢熙晨差别是天翻地覆的。认不出来夜不奇怪。
  到后面,我的梦成真了。
  我最爱的人,在我为她打造的牢笼里栖息,手上铐着铁链,再也无法去和别人接触。她可以只看着我,只和我沟通,眼里心里只有我一人了。
  欣喜若狂的情绪贯穿我的脑海,在属于我的笼子中,她是如此的美丽。
  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偿所愿。飞在外面的鸟野久了,就不会愿意进笼子。
  我淡漠的笑了笑。不愿意?没关系,我会好好调.教你的。你清澈得如一只天使,我只能远远仰望。这多么不好,这种境地把我们完全分隔了。
  来陪我吧,当我唯一的宠物。
  我拿着装满麻醉药的注射器,在漆黑阴暗的欲.望里,扎在了她的手上。接着,她被我喂下了精心准备的药。我细舔着她的锁骨。亲爱的,我可舍不得害你。药是特地给你的精神药,最多精神消褪不振。
  好好享受吧。
  在她东施顺从起开后,我把她放出来,带回了我的家。啊不,从今以后就是我们的了。
  日子匆匆而幸福。我有了退圈安度一生的念头。
  直到那天,我永远不能忘的那天……
  她睡在浴缸里,以血为浴,妖艳刺眼。鲜血从颈脖、手腕蔓延到浴缸外,渲染着大片腥红。像是要漫到天边,无边无际。我的视线,只剩下红色。
  你后悔吗?我这么问自己。
  但我反复得到的答案——心灵深处喧嚣的答案,是不后悔。要是能重来,我还是会这么做。拥有你,从来就不是一件值得后悔的事。以前是,现在也是。
  一个人活着很难受,不是濒临崩溃撕裂,而是相反,太平静了。平静到没有意义,没有光明。
  我坐在茶几上,看着泛起涟漪的茶水,以及玻璃桌上自己的倒影。一片黑压压的影子覆盖在桌上,我像是惊觉了的抬头,惊讶的望着眼前。
  傻傻的她在如沐春风的笑着,俯下身凑到我耳边道:“谢熙晨,我爱你。”
  我吻住她,也回应道:“嗯,我也爱你。”
  我想要伸手抱住她,却怎么也摸不着她。画面一晃,变成了我房间的天花板。我惊醒在床上,伸长手,面前空无一人。枕头上是打湿的泪水。
  是啊,你先走一步了。
  我苦涩的笑笑。
  听说人死前会回光返照,看见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回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呢。
  我毫不犹豫的把刀捅进心脏,苦涩一笑。
  她出现在我的面前,睁着亮如星辰的眼眸。向我伸出手。“谢熙晨,我们回家。”
  我也挥舞着手,努力用尽力伸前,手却是体力不支的落下。我心满意足的闭上眼。
  “婉悦,我们回家……”


第20章 公主每天都在黑化
  沈辞跪了一晚上,起来时步子有些颤悠。手背的烫伤的红丝毫没有减少,虽已无感,但若是按在上面定会有痛觉。
  沈辞自小就没有喜欢胭脂水粉的性子,对于皮外伤更是不甚在意,就把伤口晾在那。
  好在沈络待她严厉,五花八门的惩罚也受过不少,这还不算特别过。
  雪地上镶烙着一双双脚印,沈辞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在雪地,穿过幽径站在窗棂前。沈辞守在窗纸前,一丝不苟的等候着。
  约摸一个时辰,天渐渐亮起来。薄纱似的雾朦胧笼罩着外面。
  芸锦穿着身狐皮毛绒长绒裙,一层丝滑的布裹住了腿部,舒服保暖。她跨出门槛瞥了眼沈辞。
  沈辞主动的跪下。“见过公主。”
  “谁让你回来的?我吩咐了吗?”芸锦不买账,刻意刁难起来。沈辞拱手道:“公主只让我在外跪上一夜,现在一夜已过,属下自是要回来继续侍奉公主。若有冒犯,请公主下令定夺。”
  芸锦不屑的望向远处,“你还真是好侍从。起来吧。”说罢,芸锦转身走向长廊。沈辞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跟了上去。她是芸锦的贴身侍卫,基本上是何时何地都要随身跟着,除非有令,不得擅自离开。
  皇室的女儿,有得终身不碰笔墨竹简。因为碰了也无大用,索性只学女红书画。
  可芸锦不一样。皇后先天难孕,三载以来,好不容易怀上一子嗣。产下却是一女子。若想以后在深宫中扎根得权,怎么也倚靠皇子。公主是注定使其无法受宠的。
  皇后心灰意冷,异常不待见芸锦,态度冷淡。平日又有妃子来落井下石,故意奚落一番。像是一道导火线,导致皇后常对芸锦摆架子,也没有要把芸锦规划在亲生女儿之意。
  皇后要求芸锦不光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得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以此不丢皇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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