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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撩完女主就跑路 (晴空残阳)


  从小沈辞就被灌输傀儡般的服从命令的思想,在她的意识里这是理所应当的。
  她的命,不属于她。
  今年沈辞六岁半大,幼稚的年龄却已注定要入宫护主。这也是为了培养肝胆赤诚的心性。沈家子嗣都是从小侍奉主子,鉴于沈辞是女子,又幼年尚小,沈络就把她安排在了公主芸锦身边。
  芸锦皇后的女儿,在宫里地位可轻可重。像是摆设一样,皇帝对其不闻不问。
  沈辞被遣送到了主屋,一天下来却是未见其人。晚上她才见到了芸锦。
  芸锦扯起裙摆,小碎步的跑到芊绯殿。明明是个公主,对待下人芸锦却用着近乎哀求的语气。“让我见见母后吧!”芸锦的小脸上写满了期盼,眼睛一闪一闪的望向殿内。
  “皇后有令,任何人不得入内!公主还是请回吧。”看门的人连通报都没通报,就直接了当的回绝。
  芸锦气呼呼的跑回了自己的殿,眼眶一圈圈红红的,心里委屈难受。
  又是这样!她不要下人瞧得起她,她也不要荣华富贵,她要的只是……有人能多看她一眼啊……她只是想在母后的怀里,温暖的睡着。
  芸锦狠狠咬唇,心里酸酸涩涩。记忆中的母后,是什么时候开始冷落她呢。好像太久,她都记不清了。都是骗子,没有人在乎她!
  沈辞站在屋外,也不怕冷。“啪”一下就听见了屋内的动静。
  沈辞赶忙进屋。只见芸锦站在毛毯上,脚边跪着一个抽噎不止的丫鬟。丫鬟的脸上青青紫紫,一条条丑陋无比,正卑微的流泪求饶。
  芸锦挥舞着手里的皮鞭,颇有继续的架势。“滚开,别管我!”
  丫鬟连连点头,爬似的退下了。看样子应该是被皮鞭抽的。别的下人早就退得远远,唯恐避之不及。
  这种情况他们也见怪不怪了。无非是芸锦在外边受气。殿里的人都知道芸锦的喜怒无常。不开心时千方百计的挑刺,拖出去罚下人。开心时如何?似乎就只见罚下人时,芸锦有笑过。
  芸锦今年不过七岁,就狠厉成这样。下人都是不远靠近,巴不得调去别殿。
  起初有个宫女上前安慰,怎料被芸锦声称多管闲事,打得半死。从此以后,再无下人插手。今日的这个侍女是一个新来的,别人没来得及拦住才酿成惨剧。
  下人看见沈辞,又是一阵唏嘘。看看这点身子骨,还有勇气上前,不知道会被公主罚成什么样啊!
  芸锦叉着腰,把皮鞭一甩雨点般的落在沈辞身上。沈辞的衣服瞬间划破了,雪白的臂膀上留下了道红印。
  芸锦啧了声“你就是沈家长女沈辞?大胆!我宣你上来了吗?谁让你擅作主张的!”说罢,又抓起身旁青木柜上的茶盏砸去。沈辞也不躲,瓷器一下子砸中了手背。滚烫的香茶“哗啦”四溅,冒着热气浇在沈辞的手背。
  茶水划过白皙的手背,瞬间烫红了。
  沈辞面不改色的主动跪下。“属下正是沈辞。是属下逾越了,请公主责罚。”
  “责罚?好啊,你既然知错就改。我就罚你去外边跪上一天一夜,不许就寝。”芸锦冷眼扫过沈辞。沈辞道:“属下遵命。”
  说罢,果真退下在殿前跪起来。
  幽幽寒风凛凛烈烈,正直严冬,外面还是满天银白色。沈辞只着一件棉衣,在屋内还好,屋外是根本无法抵御风寒。就这么呜呜吹了一夜。
  叶婉悦瞬间炸毛:我申请ooc!拒绝当忠犬侍卫!太脑残了!
  系统250:叮!ooc特权仅需10000经验,请问宿主是否换购?
  叶婉悦:……心好累,她选择狗带!换个屁啊,换了她的命就没了【微笑.jpg】
  叶婉悦:我觉得这种因缺爱而刁难的公主太难伺候了。因为在我给她爱的灌溉之前,先要被她毒一发,罚得不成人样。系统你还是人嘛,搞这种任务对象,我现在是七岁不到的身子啊?!:)
  系统250默默反驳:可古代十六岁就可以嫁人了。七岁已经比现代大了( ˙-˙ )……
  叶婉悦: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第19章 谢熙晨视角番外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不过遇见你。
  人的一辈子有几个十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没有遇见那个对的人前,无论几个十年都是灰暗的。都是白过的。
  全世界都不知道我的爱人。全世界也都不在乎我的爱人。
  可在我眼里,纵然大雨倾倒整个世界,我也不会放手。我只要她。
  那个阳光的,傻傻的人。就像是黑夜的繁星,点亮了我的归途。她总是爱笑,也不自知自己笑起来有多蠢。我一直觉得她的笑很难看,太笨了,想要欺负她的想法忍不住油然而生。
  我们的相遇到底是好是坏,我自己也说不清。或许对她来说,我的爱是一种拖累。
  我以为我们能幸福终老,有个心心相印的人。一辈子说说笑笑,粗茶淡饭也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我可以每天肆意抱着她,把她欺负哭。哄她宠她,很平实,但也美好不是吗?
  现在看来,天真的那个人或许是我。
  我的家庭一言难尽,可以说讽刺又可笑。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走失过。在孤儿院里整整六年的生活暗无天日。很久以后,等到再回到所谓的家,心里只剩下陌生淡然。
  时光的冲刷使我对父母的感情聊胜于无。偏偏回来的那几年,他们总是在忙生意。像是一个玻璃杯,摔碎了,即使粘回来也变味了。它只是将支离破碎的裂缝隐藏在了无形的屏障下。但当你抚摸时,又会被碎片扎伤。
  无论是回家还是平日里,家里都是冷冷清清。我先前有些叛逆,想要以此引起父母的关注,可是结果令我大失所望。
  父母在电话里对我不闻不问,我才发现,他们其实自始至终没有用正眼望过我一眼。
  我以为我会嚎叫胡闹,但我最终却是一言不发。像是石块落入大海,渐沉渐重,已经心如死灰。
  瞥过地上破裂的相框,我毅然决然的拖着行李箱关上大门。有些东西,在手上和不在从来没有区别。选择放弃,亦或者抓紧,全在一念之间。
  我的行为有种年少轻狂的滑稽。我在外面漂泊了三年,吃苦不少,但是我从不后悔。
  走出失色的困境,才能抓住明艳的阳光。不向前走去,怎么会有幸遇见我的天使。
  漂泊不定的日子没有安全感。我出来时没有拿很多东西,大部分都是衣物。生存成了我最大的问题。社会上的残酷打磨着任何人。后来,我学会了一些生存的技巧,开始在窗口四周偷学着画画,看不见时就贴着耳朵听。对于这个我算是挺有兴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只有一支铅笔和一些白纸,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这是在温饱的逼迫下,迫于无奈的举动。
  我伏在墙边,画起了熟练已久的草稿。一块石头滚到我脚下,我抬起头看着一张戏谑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严己。
  严己双手抱臂,“小乞丐,我看你手挺巧的,有兴趣帮我化妆吗?”
  答案是无疑的。纵然我其实并没有接触过妆品,但是所剩无几的钞票容不得我放弃。严己对我不会化妆的事好似早已料到,无所谓的让我学习练手。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找一个门外人来做这种事情。但我对这并不关心,与我无关的事不必纠结。
  后来,当我了解严己的为人后,我才恍然大悟。严己其实从来没把我放在眼里,就像是践踏垃圾一样。她喜欢欺负两种人。这两种人是两极分化,一种是站在顶端的,另一种则反之——卑微又可怜。
  严己是个喜欢把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人。
  在最初三个月,我逐渐赚到点钱。有和严己同一公司的人,也想让我也帮她花。我还没画,那人就被严己给打了。
  严己挑起高傲的眼角,嫌弃似的拍拍手。“就你这种下层渣滓,还想和我一起化,你可真长脸!想得美!”严己又看向我。“谁允许你帮她化了,平时哑点就算了,居然还这么不懂分寸!”
  我突然明白了,严己做事从来都是心血来潮,不需要理由。可能在下一秒,她就会翻脸不认人。
  日积月累,我赚到的钱已不至于饿肚。生活稳定起来。但随即严己就态度越发恶劣,她喜欢拿一些平常的事颠倒黑白。
  严己开始用我化得不好,她又手头紧的借口勒索我。我不给就是迎头暴打,每次带着一身伤睡到废弃仓库。
  药什么的,用不用都没差了。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当我一次被严己打到撞在瓷砖上,划破了长长的伤口,我已经放弃抵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风起云涌的日子索然无味。它只是无限揭露着事实的丑陋,恶心着每一个人。
  未免……太没意思。放弃多好。
  垂下头,等待着疼痛。出乎意料的是,我安然无事。还被一只温暖细腻的手抓住了——迷途上的心仿佛得到归属。
  my baby,你就是我的救赎。
  被她带着跑走时,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说不上喜悦,说不上冷漠。又像是被点燃了一撮葳蕤的火苗。它很快就被阴暗面与理智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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