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相信的盯着沈湛问:“你怎么会在我大哥的别墅,我二嫂呢?”
沈湛一听,就知道陆正则未跟他提过二姨太的事,那是从哪冒出来的二嫂?他问:“这里就住了我和我徒弟两个人,哪里来的二嫂?”
陆二少听沈湛这样说,惊讶地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倒出来。
话说陆二少这两年都在法国留学,前几日刚回国,就从不少人那听说了他大哥的风流韵事。说是陆参谋长带人炮轰了了黑风寨,抢了个如花似玉的压寨夫人,在南郊买了一套别墅金屋藏娇。原本只是流言,直到暴动那天,众目睽睽之下,陆参谋长抱着一个紧裹在披风里的人进了自己的军车,众人才将留言坐实了。
陆二少一听这事,顿时来了兴趣,究竟是什么样的美人才能令他素来冷静自律的大哥打破准则,金屋藏娇?他非得见一见不可!
沈湛听完这番话,抓住了一个重点:“这套别墅不是你哥早就置下的产业?”
陆二少道:“大哥一直住在家里,这套别墅是前段时间新置的。”
沈湛觉得自己可能知道的太多了。
倘若陆正则真是为了他而置下这栋别墅,那也忒……
陆二少见沈湛不作声,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我大哥的别墅?”
沈湛如实道:“你大哥从黑风寨救下来的人,就是我。”
陆二少:“……”
目瞪口呆。
沈湛为了澄清流言,将他跟陆正则相遇的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陆二少听完后,惊喜道:“一定是我给大哥看过你的照片,所以他认得你。”
沈湛觉得应当不止如此,那日他在谢师长府上唱戏,未曾露面,陆正则只是看过照片,怎么可能将他抓出来?
他正在思考,就听陆二少问:“这几年你去哪了?你离开上海后,我就再没有你的消息,我一直都很担心你。我有按照你说的,努力读书,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我在法国修的是经济,我这次回国,就是为了报效国家的。”
陆二少说这些话的时候,沈湛就一副茫然的模样看着他,陆二少讲了一会,后知后觉地问:“你……不认得我我了?”
沈湛不出声,默认。
陆二少顿时露出一副伤心的表情:“我是陆正行,表字简明啊。你在上海的时候,我经常听你的戏,我们还一起吃过饭,你叫我努力学习,报效国家,不要沉迷于声色。”
沈湛的记性不太好,即使陆简明报了姓名,他依然不记得此人是谁,只是鼓励人读书,报效国家什么的,委实不是他的作风,所以他一旦做了,印象就格外深刻。
他从记忆深处挖出一个人,试探着问:“我们是在金门大酒店吃的饭?”
陆简明眼睛一亮:“你记起我了?”
沈湛:“……”
何止是记起了陆简明,连带着另一个人都连根拔起,可他一点都不想记起,怀揣着一丝希翼问:“你是陆总司令的二公子,那你上头除了慎初,还有其他哥哥么?”
陆简明莫名其妙道:“你都说了我排行第二,我上头除了大哥,还能有谁?”
沈湛觉得,他应该立刻搬走,再不与陆正则相见了,那画面太尴尬了。
陆正行,陆简明,陆正则,陆慎初,这几个名字他一个都不记得,他只记得一个陆先生,以至于人到了跟前都认不得。
现在中途被人挑明,不如干脆蒙在鼓里,倒还能自然相处。
陆简明道:“大哥也真是的,既然找到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反而将你藏在这里呢?我非得好好问问他不可!”
沈湛暗道:躲的就是你啊……
这桩事陆简明并不知情,沈湛就没有与他说。
陆简明偶然与沈湛重逢,情绪十分激动,跟沈湛絮絮叨叨了一个上午,吃过午饭才离开。兴许是陆简明入别墅的事让陆正则知道了,当天晚上,他回了别墅。
沈湛装作仍不知情的模样,准备好晚饭,端上桌跟陆正则一块用餐。陆正则面色如常地用餐,一句话都没多问。倒是沈湛先沉不住气,往嘴里塞两粒米饭,偷偷扫陆正则一眼,往嘴里塞两粒米饭,偷偷扫陆正则一眼。终于,陆正则看不下去了,放下筷子问:“简明今天来过了?”
沈湛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陆正则问:“他同你说了什么?”
沈湛的脸上明显升温了,坦白从宽道:“我都记起来了,我们从前认识的,你是陆先生。”
陆正则露出一副“稀罕”的表情,似乎在用眼神传达,“难为你还记得起来。”
沈湛觉得脸上更烫了,勉强为自己解释道:“你应该发现了,我记不住人脸。”
陆正则闻言,勾了勾嘴角,略带打趣道:“只是记不住脸?”
沈湛默了一会,承认了:“我记性也不太好。”
第十一章
沈湛与陆正则的这段缘分,还得追溯到五年前。
五年前的沈湛才十九,初到上海一年,就已艳惊四座,成了沪上顶红的名伶。他工旦角,能戏颇多,真正出名的却是新排的《桃花扇》。此曲讲的是秦淮艳姬李香君与侯方域的爱情故事,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正符合了时下国人的心境,因此一炮而红。
彼时的沈湛艺名不叫香君,着实是他演的李香君太出名,加之扮相出众,色艺双绝,人在台上莲步轻移,台下的观众就觉一阵香风扑面而来,便有了“香君”的雅称。久而久之,大家都忘了沈湛真正的艺名,他就将错就错,将艺名改成了“香君”。
作为戏子,戏台上的扮相尤为重要,私底下的素颜好不好看,就是锦上添花了。沈湛上完妆的模样活色生香,下了戏清隽无俦,无论是男人女人都能讨好,以至于大大小小的堂会、舞会,都以邀请到他出席为谈资。沈湛未寻靠山,能不得罪的尽量不得罪。
那日他应邀参加沪上名媛赵三小姐举办的舞会,作为她的男伴。赵三小姐是沪上百货公司赵家的三小姐,皓齿朱唇,气质出众,换上一身红色的窄身旗袍,活脱脱一朵带刺的玫瑰。
舞会上,主动邀请沈湛跳舞的太太、小姐,比起邀请赵三小姐的男士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于有男士来邀请沈湛跳舞。赵三小姐得闲的时候,就挽住沈湛的胳膊,笑盈盈地同那些邀请沈湛跳舞的太太、小姐们玩笑:“你们勿要跟我抢香君,今朝他是我的。”
赵三小姐被邀去跳舞的时候,沈湛就如实地讲这支舞他不会跳。沈湛的交谊舞才刚学,跳的并不好。他太忙了,除了唱戏,他还需要学好多东西。前些日子才刚学会打马吊,紧接着就是交谊舞,等学完了交谊舞,后面还跟着骑马,英语。
想当名角,不是光唱戏就行了,琴棋书画你得懂,时兴的娱乐方式你得会,必要的应酬得你得参加,跟交际花似的。沈湛不喜欢这样的应酬,但他答应了师父,要将昆曲发扬光大,他就必须成为名角,让更多人听他唱戏,喜欢他唱的戏。
沈湛以为那晚的舞会就会在推辞中度过,直到一只修长有力的手伸到了他面前:“可以请您跳支舞吗?”
沈湛看向来人,是位非常英俊的先生,目光深邃,仪表不凡。只是……两名男性共舞,实在太荒唐了。
沈湛正准备婉拒,跳完舞的赵三小姐回来了,道:“香君,陆先生是我的好朋友,人在美国留学,交谊舞跳得老好了,你帮他跳一支舞,叫他指点一下。”
沈湛仍想推辞,赵三小姐就轻推了他下:“去呀,人都在跳舞,没空看你们的。”说完,将沈湛的手塞进了那位陆先生的手里。
沈湛见赵三小姐意思明确,只好跟着陆先生去了舞池。
舞池都是一男一女,哪有两个男人跳的?再说两个大男人跳,谁来跳女步?
沈湛正在考虑,男人就已自然地用左手牵住他的右手,将右手放在了他的背上。
沈湛:“……”
他只好将左手搭在了男人上臂。
男人自我介绍道:“本人姓陆,名正则,字慎初。”
沈湛简单地回道:“沈香君。”
话音落下,柔和的音乐在耳边响起,陆正则带着沈湛跨出了第一步。
两人跳的是探戈,一种非常亲密的舞蹈,腿儿相挨,脸儿相偎,手儿相携,却不对视,一齐向左看。
沈湛稍微会点华尔兹,探戈就完全抓瞎了,何况他跳的是女步。沈湛整个身体都是僵硬的,陆正则带着他向前斜移他就移,逼着他往后退他就退,唯恐不小心就踩了对方的脚。
陆正则看出了他的紧张,安抚道:“放松,跳舞应当是令人愉悦的。”
沈湛根本放松不下来,随着陆正则的动作跳了一会,柔和的音乐突然一变,转为明快,陆正则毫无预兆地将沈湛推了出去,不等他反应过来,又重新将人搂进了怀里。
沈湛晓得一些探戈的理论,但被人甩出去是头一回,圆睁双目,瞪着陆正则。
陆正则笑了,这一笑使得他硬朗的五官柔和了不少,他不等沈湛瞪完,掐准下一个断音点,逼着沈湛下了一个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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