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未秋微抬下颌,目光扫过枝头叶间,曼声道:“芳菲落尽春日迟,荼蘼花至夏初知。”微侧的脸庞,忉忉郁结,是人世间一杯清酒所浇透的浮光掠影。
李言宜再也按捺不住,他步履匆卒,脚下的路径宛如蔓草蜿蜒。他一路分花拂柳,到白未秋的面前,不待他有所反应,便俯身吻住了他的唇。
一手扣住他欲挣扎的手,一手扶住他的后脑,将自己的胸膛贴近,不容闪躲。
对李言宜而言,白未秋等同于故乡,是思念的陈酿。不,白未秋比长安更久远,是自他懵懂时便产生的旷日持久的渴慕与向往。
白未秋没再挣扎,他的目光清冷,不见情动。
李言宜离开他的唇,伸手抚摸他的脸庞,唤他:“白郎君。”他情不自禁:“白四郎……”
“自我被逐出长安那一日起,便已和白家脱离关系,何来四郎?”
“……那,我可以叫你未秋吗?”
白未秋垂下目光,睫毛浓密,似厚重的心事。
“随王爷喜欢。”
李言宜闻言喜不自禁,握住白未秋的双手,“未秋,我……我……我真高兴。”
“此处虽是行宫,可荒废已久,王爷怎么有兴来此?”
“我是来找你的。”
“你怎知我在此处?”
“晴柔别馆的辛夷盛开之时,有人告诉我,你在另一处辛夷盛开的地方。”
白未秋微愣,似乎想起了往事,随即坦然:“兰朵,很久没有见过她了。”
“她很好。”
白未秋点点头,并不想再多谈。李言宜舍不得,问:“你现在住在哪里?”
“就在这里。”
“这里……”李言宜举目四望,“我知道。”他努力回想着,微微眯着眼睛:“绿芜居、鹿鸣苑、天水阁……未秋,你会住哪一处呢?”
白未秋低头掐断一根长长的草茎,绿色的汁液染上他淬玉般洁白的手指。身旁传来窸窣声响,李言宜眼前出现两个侍卫打扮的人,手拿食盒。两人径直走到白未秋面前,轻手快脚地将食盒里的食物一一取出,摆放在一旁的石桌上。白未秋接过筷子,也不管李言宜,他吃了一小碗米饭,将每样菜都动了一些,便不要了。两人将食盒撤下,匆匆离开了。
这个过程中,他们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向李言宜行过礼。不过李言宜认得,他们是皇帝身边的影卫,一共七人,皇帝竟然派了两人来这里。
李言宜不禁哑然:“这……”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望你谅解。”
“未秋。”
“王爷,你既已知道我在此处,便可放心。这里不是久待之地,早回吧。”
“我已知道你在此处,又如何舍得离开。”
“王爷,唔……”
李言宜再次吻住白未秋,没有声音,只余唇齿间的气流:“不要叫我王爷,我排行第七。”
白未秋别过头去,躲避他过份灼热的气息。他眼望不知何处,也不再说话。李言宜坐在他身旁,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不知从何开始。他陪着白未秋看天,别无旁骛,云影浅淡,天光轻薄,看了许久,他说:“未秋,你教我作诗好不好?”
“作诗?”白未秋有些诧异。
“我诗句格律不佳,你知道的。”
“你的意境很好,这个比格律更难得。不过王爷的心思不该于治国一道上吗?诗文一事终是消遣,不值得深究的。”
李言宜的语气有些嘲讽:“治国,那是皇兄的事。我不过一个闲散之人,自然应当在消遣之事上用心。”他看着白未秋,目光似深潭:“未秋,你收下我这个徒弟好么?”
白未秋不甚在意:“诗文切磋而已,王爷不必自称徒弟,未秋亦不敢当。”
“你不肯叫我七郎,叫言宜如何?”
“不合礼数。”白未秋起身欲走:“未秋告退,王爷自便吧。”
李言宜不料他如今性子清冷如斯,也不敢再强求,只轻声恳求:“明日辰时我在此等你。”他望定白未秋:“辰时,风雨不改。”
白未秋给他的依旧是沉默,不过李言宜松了口气,沉默意味着他没有拒绝,李言宜只需要等待。
☆、第 13 章
时间是甜蜜而漫长的,因等待而甜蜜,漫长得令人感伤。
一连几日,李言宜都去了芸湖湖畔,没有见到白未秋。每日深夜,他便在离湖最近的得月楼台歇下。其余的时间,他在行宫漫无目的地瞎逛,希望有预料之外的偶遇。
他怀揣着白未秋年少时的诗集,每一句都熟稔,是心中铭刻的思念。
这日雨水敲窗,李言宜望着濛濛一片的芸湖,举伞信步雨中,没走多久,雨便停了。已是黄昏时分,却突然天晴了,霞光绚烂,一弯彩虹横跨湖中。一直到夕阳隐没,月光浮现,长虹才逐渐消失。
天地间有如此静穆,却又如此寂寥。
李言宜等了那么久,才又一次见到白未秋。
“我来晚了。”白未秋手里挎着一个篮子,举着伞。他沿着石径走来,石径狭窄,布满青苔。
远处烟气缭绕,笼罩着芸湖。湖水被风吹得微皱,一两只鱼儿跃出湖面,荡碎了月光。
白未秋的篮子里装满了杜鹃的花瓣。
李言宜不解。
白未秋将满篮的杜鹃花瓣倾到湖中,引得鱼儿纷纷前来抢食。“杜鹃花瓣微毒,鱼吃了会醉,像这样。”他一边解释,一边指着水里。果然,抢食了花瓣的鱼都静静地沉在水下,只有尾巴不时摆动。
鱼已经醉了,那么人呢?
“我有诗句了。”
“哦?”
“秋水衔落月,池鱼醉飞花。”他一脸期待地看着白未秋。白未秋正除去了鞋袜,赤脚走到水中,弯腰捞起一尾沉醉的鱼,放入篮中。他的襟袍下摆沾湿,便腾出一只手去撩,不小心将手中的篮子掉入水中,溅了一身的水。
李言宜见状,忙步入水中,替他捡起篮子。白未秋微微一笑,低头接过:“王爷见笑了。”
“湖水寒凉,早些上去吧。”
“无妨。”白未秋拈过篮上沾着的一瓣杜鹃,放在鱼头上,“秋水衔落月,池鱼醉飞花。王爷这句诗的意境很好,只是你不讲究格律,于是缺乏诗句特有的韵律感。”
“应该如何改呢?”
“落月衔秋水,飞花醉夜鱼。”白未秋转头看着李言宜:“你觉得如何?”
“我是夜鱼。”李言宜喃喃。
白未秋抱袍上岸,李言宜还在水中,水纹带着冰冷的幽蓝游动在他年轻俊朗的面容上,如同一场久远的记忆。白未秋朝他伸出手,李言宜呆呆地望着,紧接着,他的眼睛亮了,好像星光落入了眼中。他握住那只手,颊边露出酒窝,缓步上岸。
手很快松开,只是李言宜的指尖微蜷,还似留恋。
“未秋,你抓鱼是要做什么吗?”李言宜和他并肩走着,举着伞,夜空中有疏落的星子。雨是早停了,但茂密的枝条叶片间仍然蕴藏着大量的雨珠,不时落在伞上,发出轻微的“噗嗒”声。
“杜鹃醉鱼,王爷应该没有听说过吧。”白未秋自顾自的说:“仓郡盛产杜鹃花,鱼也肥美,当地有一道叫杜鹃醉鱼的名菜。最近看到杜鹃盛开,故而想起了往事。”
李言宜闻言微惊,心念一动,忽然想起先太子李乾元。李乾元的罪名是谋反,死在仓郡时不过是庶人的身份。白未秋一直是太子身边的人,先是伴读,而后是侍中,他陪太子一路流亡,在仓郡生活过一段时间,不难想象,那是一段怎样的相依为命的时光。
“如果那时我在……”李言宜情不自禁:“会有不同吗?”
白未秋轻描淡写,“都已过去了。”他认真看了李言宜一眼:“更何况,王爷那时尚年少。”
“我母亲常说‘出生于皇室,往往身不由己。拥有与生俱来的尊贵,必然伴随着挥之不去的险恶。’自古皇室中手足相残,兄弟阋墙的腥风血雨发生得太多,反倒不如当一个庶民来得轻松自在。”
“庶人未必觉得自己轻松,农人带月荷锄归的时候会羡慕士族子弟不事农桑却能锦衣玉食;商人风餐露宿背负贱名,也会羡慕贵族不需抛头露面便可获得美宅良田;寒门学子苦读多年只求出人头地,熬白了头,仍旧一贫如洗,他会羡慕皇族的婴儿拥有与生俱来的尊贵荣华,觉得那是多么地轻松自在。生而为人,自然苦楚良多。腥风血雨还是金风细雨都在于人心的分辨,并没有什么区别。”
李言宜本想劝慰,没料到白未秋有这一番话,他对自己的遭遇似乎混不在意,可李言宜却总是能感觉到他的绝望与冷漠。他无法触碰,更无法给予温暖和爱意。
☆、第 14 章
“王爷那时是在西凉吧?”
“是啊,我在西凉八年。”
说话间,两人走过一处清香扑鼻的荷塘,来到一处全是木头与树皮搭建的屋舍,屋内亮着橘黄的灯火,围栏爬满了忍冬和紫藤。
“我竟不知,这里还有这一处清凉之地!”
他随白未秋进了点灯的屋子,却是一间厨房,白未秋将篮里的鱼放入缸中,缸中有水,水面洒满杜鹃花瓣。一旁的锅里冒着热气,是一锅烧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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