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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欲雨 (巫羽)


  “我前段时间和一家画廊签了两部作品,不过以我现在的状态,画不出什么东西来。”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第一次出现在S市的一个冬日午后。秦启明磕了药,从那张黑乎乎的大床上醒来,看到床下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还有床上光裸的女性身体。他四肢着地爬下床,胃难受得搅动,他像个醉汉一样,扶着墙移动,想打开房门到外面的洗手间呕吐。
  门嘎吱打开,迎上了周佶的笑脸,秦启明记得周佶穿着件蓝色羽绒服,脖子围着条黄色的围巾,笑容在他的脸上凝固。身后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上,手臂像白色一样缠绕上来。那个睡眼迷离,同样磕了药的女学生,缠着秦启明温存低语。
  周佶默默将房门关上,安静地在大厅里等待秦启明穿戴整齐出来。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也许每个人的生活,都曾有过一次万劫不复似的劫难,已说不清是对堕落的痛苦无助,还是对自己的憎恨厌恶。
  有的人,仿佛白瓷般纯洁无垢;有的人,却像个沙陶一样污浊丑陋。
  “我哥来看过我。”
  龙云沁用力捏着汤勺柄,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他说,村子搬迁时,按人口分了栋房子,在旅游村里。”
  就是那种仿造老房子的泥草结构二层矮屋,建了一排排,像梳子一样排序在旅游村里。很新,没什么人住,偶尔出租给旅客。
  “让我先去那边住,离县城也不远。”
  那边龙云沁去过,风景还不错,依山傍水,每日除去午时游客烦杂外,其他时间倒也清净。
  “你要不要过来住段时间?”
  终于发现秦启明哪里变化了,他瘦了不少,大概在那山林里,日子确实过得很清苦。
  “也行,顺便照顾你。”
  现在龙云沁起床去厕所,还需要人搀扶,他脚关节的病情不轻,没那么快康复。
  “不用照顾我,我还好啦,拄杖能行走。”
  床头躺着副拐杖,龙云沁还没用习惯它。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2)

  莲藕排骨汤,家常便饭,粗陋的食材,简单的做法。
  李玙手艺很好,他偶尔会做饭,他能做出美味的食物。他会做饭的情况下,必然是他独身一人。
  大概烧饭这种庸常的事情,也讲究几分天赋。
  大概,他小时候没学会和别人分享吧。
  说到底,是种怪癖,他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触。以及亲自做饭,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孤零零坐在偌大的餐桌前,面前搁放一碗冒着热气,不上档次但醇香的莲藕排骨汤。
  亲自刷洗切块的莲藕,细致用热水汤过,洗净,挑选的排骨。
  像龙云沁做这道汤的流程一样。
  味道,其实也差不多,没什么技术含量。
  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坐在对面的龙云沁,会先将碗里的莲藕挑起来吃掉,然后再吃排骨,他吃东西有着小孩子似的习惯。
  类似的习惯,李玙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纠正。
  这是龙云沁很喜欢的汤,在李玙没开口嫌弃,而且每次都会喝点,龙云沁便也就时不时炖一炖。
  有时,一样食物,你可能会因为地理或者时节的阻隔,而去想念它,思念时无论它再平常,都有这不平常的味道。终于吃到,又难免怅然若失,觉得相去甚远,不过如此。
  默默喝完一碗汤,莲藕糯软,一一挑食,排骨剩在碗底。
  龙云沁喜欢将爱吃的东西放最后吃,李玙小时候,喜欢将不爱吃的东西放在最后。
  对于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不能对摆在自己食盘中的食物表现出任何偏好,任何热枕,那显得没有教养,而且很傻气。
  似乎龙云沁煨的汤更好喝,也许只是错觉。
  龙云沁做得像样的菜肴,十指能数出,李玙吃了差不多一年。
  不只是早餐,往往还会回来吃晚餐。
  然而有些事情,本身就不寻常,只是被忽略了。
  热气腾腾的莲藕猪骨汤,盛上,秦启明过来端走,放在厅室的矮桌上。
  龙云沁拄杖跟随在后面,他手里拿着两副筷子汤匙。
  桌上放着一盘西芹炒腊肉,一盘蒸鱼,一盘青菜,两碗白米饭。
  “我来吧,说是要照顾你,还得你给我做饭。”
  秦启明做饭能把厨房烧了,也难怪他在山林里瘦了许多。在S市餐餐挂在外卖,最多也就煮个速食,微波炉里热下熟食。
  “别介意,我整天躺着,太难受了。”
  做饭是龙云沁乐在其中的事情,洗摘青菜,切切肉,听着水声哗哗,心情总会很愉悦。
  昨天,龙云沁出院。
  他的伤情不轻,主要在腿关节部位,然而这不是能很快康复的伤情,与其日夜在医院耗费钱财,不如回家休养。
  出院和搬家的事,都由秦启明打点。姨妈那边有心无力,她自己身体也不大好,龙云沁跟她说有朋友在,便就不让她过来照顾。
  米饭不是什么精致的大米,莲藕炖着相对便宜些的猪骨,鱼是草鱼,新鲜价平,腊肉是表弟送来的,纯天然,自家制。
  龙云沁自己一人吃饭的话,会做简单的食物,大概也就是一份粉面之类的。
  对自己很节约,对他人则慷慨。
  看着秦启明大口吃着饭菜,大赞自己手艺好,龙云沁很开心。
  他喜欢分享,喜欢看到别人因自己而受惠,哪怕他能拿出的东西实在有限。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下)

  秦启明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离异家庭,学生时代是个不良少年,但因为聪明过人,成绩一直居前,后来在择业上和父亲起了冲突,毕业后,再也没回去过。他在一个不大但富豪遍地的南方小镇长大,衣食无忧,挥金如土,导致他初出社会时,异常的落魄艰辛。
  他也并非是个倔强的人,起初的离开,有赌气成分,也有出于对父亲新家庭的考虑——和后母关系极差,毕竟在争吵中渡过,他倒无所谓,只是让父亲难堪,过不了日子。
  你的离开,对其他人都好。
  就这样,他走着走着,来到了S市。
  他是个纨绔子弟,钱到手即花没,容易沾染恶习。
  幸在天性不坏,悟性极高,没滑向堕落,也不至于一事无成。
  天刚亮,龙云沁就听到开门声,急忙拉开窗朝外头喊:“启明。"
  凌晨,窗外灌进的冷风,冷得龙云沁一哆嗦。
  “我出去写生,不用做我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秦启明背着绘画工具,穿着一件单层夹克,朝龙云沁挥了挥手。
  “早餐吃了再走。”
  龙云沁抓起放在床旁的拐杖,支身下地。
  对于三餐不按时吃,常年作息混乱,有时候日夜颠倒,一天只吃一顿的秦启明而言,他得胃病是逃不过的事。
  没等龙云沁穿好衣服,打开房门追出去,秦启明早已走得不见人影。
  大概搞艺术的,都有些不靠谱,文艺点说,就是乘兴而去,兴尽而归。
  虽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秦启明似乎创作遇到了瓶颈,已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作品。
  龙云沁邀他留住,本是想这里毕竟是边陲小镇,很多画家喜欢过来旅游,小居,也许对秦启明也有帮助。
  这个思路,看来是对的。
  在S市,龙云沁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他有同学有同事,但真正从生活上关心他的,只有秦启明。
  龙云沁亲人寥寥可数,在他认知里,秦启明是他的亲人之一。
  没有血缘,没有童年的旧情,却有家人的那种亲切感。
  休养的时日,躺在床上刺绣,躺在院子里编织,太悠然了。
  制作扇面,编织荷包用的丝穗。龙云沁闲不住,他总想做点什么。他是个细心手巧的人,而且专心致志。
  有的人有磅礴的大志,龙云沁只有小志,他的快乐在细腻的生活之中,在针线,色彩,织物中。
  等伤好了,在县城找份专业相关的工作吧。并不会没有,只是比S市工资低,且不会有什么前途罢了。
  手中的布条,勾勒出纹样,日后会有着色彩斑斓的刺绣,这是一个领子,一件上衣的一个部分。
  给秦启明做件上衣,纯手工定制,绝不同于那些烂俗的民族风,每个图案都有依据和讲究。
  闲着也是闲着,溢满的才情,浓烈的创作欲望。
  这几日,似乎过得太美好和充实了。
  傍晚,院中风起,龙云沁将刺绣品放置一旁,从躺椅里站起,伸展腰肢,抬头,正看到秦启明背着画板,提着画箱,推开院门。
  相视而笑,披挂一身霞光。
  夜晚,在大厅昏暗的小灯下,秦启明查看一日的收获,他涂了好几张人物速写,有男有女。带出的相机,也拍了不少需要的素材。和画廊签的两幅画,隐隐有了题目。
  他吸着烟,在电脑里挑选照片,直到龙云沁柱着拐杖哒哒走动,他才仿佛恢复了知觉,歪了下头。
  “你别柱着拐杖走来走去,灯都不开。”
  看他似乎都快和拐杖成连体了,已使用得想当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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