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死死沈思见得多了,却很少像这样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去送死,临别时沈思走到几人跟前,动情地说道:“在下沈思沈念卿,几位兄弟慷慨大义胸怀苍生,沈思钦佩至极,请受我一拜。”
说着话他单膝跪地深施了一礼,那几人连忙出手将他扶了起来,为首一人冲沈思抱拳道:“阁下就是沈小将军吧,在下曾期。”
身后第二个人同样自报家门:“在下熊有信。”剩下众人也纷纷开口道,“在下刘三宝,在下于延,在下……”
待所有人报过名号,叫曾期的红脸汉子对沈思说道:“我等几人身世离奇,若非王爷相救,早已没了性命。苟活人世二十载,都知足了。沈将军是王爷信任之人,我等也同样信服于你,这一仗将军必能将鞑靼人杀得片甲不留。”
那叫熊有信的魁梧大汉紧跟着说道:“我等虽不能在战场上手刃鞑靼兵将,却也是为抗击鞑靼进犯而死,死得其所了。大军旗开得胜之日,烦请将军为我等祭上薄酒一杯,我等喝了将军的庆功酒,便可含笑九泉了。”
沈思眼眶微热,抱拳于胸:“几位放心,沈思一定不负所望!”
时辰到了,那行人依次飞身上马,踏着清晨的薄雾疾驰而去,很快便消失在了小路尽头。远处晨光初绽,将四野笼罩在一派迷茫的湛蓝之中,山林消瘦,枝条稀疏,偶尔一阵风过,在巉岩间呼啸回转,如歌如诉,如泣如叹,青山有幸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
第16章 山公醉,玉盘珍馐新酒焙
刘谷山下马蹄声渐行渐远,放眼四顾,空余朔云漠漠,长风呼啸,衰草连天。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沈思转回头,不经意瞥到了一旁的晋王,晋王依旧遥遥凝视着众人离去的方向,面色平和自在,眼底却透着隐隐凄然。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似晋王这般身居高位、睥睨天下之人,脚下应是踏着遍地鲜血、累累亡魂吧。沈思不禁暗叹,这卫律到底有何不凡之处,竟能让辜卓子、屠莫儿一班能人异士不计名利不求官职追随其左右,甚至甘愿为他赴汤蹈火,舍生忘死。
转念一想,沈思又不觉苦笑,自己不也正要替人家冲锋陷阵去了嘛?晋原一战,是胜也要胜,不胜也要胜,如果说最初答应领兵出征是感念于晋王的知遇之情,那如今就是为了七名勇士从容赴死的慷慨大义,哪怕拼尽了浑身解数,也不能辜负这些人的殷切厚望。
回程途中,沈思的马如一阵黑色疾风般肆意奔跑着,将其余三人远远抛在了后头。行出一段,沈思拿余光扫了眼落出许多的晋王,他假作无意地勒了几下缰绳,放缓马速,待晋王赶上之后,便与其并肩行在了一处。无奈他的马亦如他本人一样,俱是年少气盛好抢风头,既不喜被人超越,更不喜温温吞吞跑不痛快,故而没过多久,那马又撒开四蹄飞奔起来。为了迁就晋王的速度,沈思只好不断拉扯缰绳和胯|下马儿较着力。
沈思自己也说不清这一举动到底是何缘由,只是与晋王齐头并进的时候,心里会涌起一阵莫名的安稳与踏实,于是就很自然地去做了。
一路行来晋王都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略有些晃神,但沈思忽前忽后的身影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晋王是玲珑心窍,只需打眼一瞄就洞察了沈思的小小用心,他也不点破,只微微笑着,当做一无所知。
慢慢驯化一只野猴子的过程让他十分受用,虽然费时费力,却卓有成效,起码现在那猴崽子已经开始不自觉往他身边贴了,再不要多久就会主动把脑袋蹭到他怀里叫他捋毛儿也未可知,他倒很期待那一天快些到来……
接下来一段日子,沈思早起带着金葫芦共同习武练剑,白天与晋王一道巡视军营,监看武器锻造,或是骑了马一路向北挺进,用心研究着晋原周边的山势与地形。等到晚间又坐在沙盘边细细推演起了对敌策略。
他这头凝眉思索的功夫,金葫芦就极有眼色地立在一旁端茶倒水,且轻手轻脚尽量不搞出声响。若是沈思来了兴致,还会顺便传授一些兵法要义给金葫芦。
那只红狐狸因整日鸡鸭鱼肉伺候着,又长大了不少,身量比瓦枕还要长出些许。它渐渐被沈思喂得熟了,不但不怕人,还能听得懂自己的名字,只消站在小院门口唤声“琉璃”,小狐狸便立刻如一团火光般冲将出来,直往人身上蹿,还伸出湿漉漉的长舌头到处乱舔。
绯红郡主每日都要到沈思的小院转上一转,软磨硬泡着非要学剑法不可,越是没人理睬她,她越是赌气不肯打退堂鼓,索性就自己在一旁学着沈思和金葫芦的样子,举着柄宝剑晃晃荡荡瞎比划。沈思也怕她万一把自己给伤着了,跟晋王不好交代,思前想后,只得指派金葫芦去帮忙用树枝削了一把小木剑送给郡主。
可巧金葫芦的老爹是个木匠,家传的手艺也能招呼两下,那木剑外形打造得惟妙惟肖不说,还上了漆雕了花,除去不能砍伤人,简直以假乱真了。绯红郡主一拿到手就喜欢得无可不可,连带着对金葫芦的态度都客气了不少。
转眼到了腊月初八,既是冬祭,又是佛祖成道的日子。晋阳城内的百姓不知大战将至,犹自欢天喜地向百神酬谢着这“岁丰物阜”的好年景。
大总管胡不喜早早吩咐人熬煮了几大锅的七宝五味粥,预备着给王爷王妃到崇善寺上香之后施舍派粥之用。那粥不似寻常人家只以小米、江米、黄米佐了豇豆、小豆、绿豆、小枣等配料,还极为讲究地用豆沙、山药、山楂糕捏制出了各色八仙、寿星、罗汉摆在上头,光是看着就精巧喜人。
为着给即将到来的战事祈福,这次晋王也带了沈思一同前往。大街上万头攒动,人涌如潮,晋王车架过处笑语欢声夹道欢迎,感恩叩谢之声不绝于耳,足见晋王虽贪酒好色,却也深受一方百姓爱戴。
晋王与王妃同坐在马车里,时不时掀开毡帘偷瞄上几眼车外骑马随行的沈思。沈思只穿了家常衣裳,腰上并未如寻常大家公子一般镶金佩玉,头上也没束冠,但他身姿英武,脊背笔挺,看去依旧是威风凛凛,倜傥不俗。
王妃顺着晋王的目光张望过去,不禁掩嘴取笑道:“守之,且小心了,外头风大,仔细别吹坏了眼珠子。”
平日里端庄持重的王妃只有在晋王面前才难得调笑两句,而晋王听了王妃的挖苦,也跟着自嘲起来:“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早不知‘羞怯’二字如何书写了。我这张老脸厚实得很,喜欢看便看了,难道还要遮遮掩掩?”
王妃眉梢飞扬斜了他一眼,拖着长声问道:“怎么,那个便是你要‘人间比翼笑春风’的人了?”
晋王大方一笑:“阿姐看他如何?”
王妃想了想:“嗯,脾气是野了点,好在秉性正直,说话做事倒也坦荡率真,只是年纪上照你小了许多……”
不等她说完,晋王当即反驳道:“阿姐这话就没道理了,你与青哥相差了十几岁,还不照样是相知相守情深若许?”
王妃无奈地叹息:“你啊……”又慈爱笑道,“这人要是一旦心有所属了,不论十七八岁还是而立之年,就都开始冒起傻气来了。我又没说贬损他的话,你急些什么?我是怕他未经人事,想开窍就要费些功夫了……”
走着走着,沈思的目光被路边一处卖贯馅糖的小摊子吸引了过去,连他那小黑马也善解人意地慢了下来。那糖是用大麦小米做主料,配了白糖、核桃仁、蜂蜜、桂花、青红丝作馅制成的,外头还裹着一层厚厚的香炒芝麻。沈思看了一会,朝金葫芦招招手,待人来到跟前,他伏在金葫芦耳边小声嘀咕了两句,听得金葫芦连连点头,旋即转身跑开了。
不一时,金葫芦钻回队伍,将一个罩了红皮的小纸包悄悄塞给沈思,沈思赶紧接下揣进了怀里。不用问,那纸包里定是贯馅糖无疑了。
沈思并不知道自己这隐秘的举动已被王爷和王妃全都看在了眼里,还趁人不备偷着捏出一块赶紧塞进嘴里,果然是糖甜馅香,酥脆绵密,美得他不自觉眯起了眼睛。王妃看向晋王,轻笑着摇了摇头:“唉,瞧瞧,可不就是个孩子嘛。”
回程途中路过酒庄,醇香酒气弥漫过整条街道,将沈思肚子里的酒虫引诱了出来,于是他又偷偷差遣金葫芦去打了两坛老白汾。晋王好饮,府里藏着不少绝世佳酿,比较之下这街边小馆子的酒自然是相形见绌的。但平日里总是喝晋王的酒,沈思也有心想请晋王喝一次酒,即便这酒的滋味儿差了一些,到底是自己买来的。
回至府中稍事休整,沈思便兴冲冲提着酒坛去了晋王的书房,谁知还没等进门,先迎面碰上了胡不喜。
自从酒宴上晋王将沈思比作鹫鹰,胡不喜就对沈思客气了不少,今日更是一打照面便忙不迭拍起了马屁:“呦,这不是沈公子嘛,精气神儿越发的足了。公子可是要见王爷?真是不巧得很,王爷刚去前头水阁听琴了,不如公子稍坐片刻,老奴这就代您去传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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