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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业火夫郎 (澜景生)


  下人房中,蒙贤每每看到德胜吃得极少,经常皱着眉头,一个人唉声叹气。
  蒙贤觉得德胜有苦衷,蒙贤也觉得世子不容易。
  既然世子不愿放人,那让这人永远留在他身边,并且闭上嘴,也惟有这一途了。
  凌涵摆摆手,“再等等。”
  从老夫人那里听说了德胜所为,若非他拖延时间,老夫人早死了,甚至是连那假夫人,也会很快被杀掉。
  看起来自己布置假夫人这一招,德胜并不知晓,还当成了真正的夫人吧?
  可是凌涵没办法相信他,前世若非德胜,凌涵得不到最后那一击。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真应该感激德胜,没有德胜,他确实不会死痛快了。
  但他感激不起来。
  对于德胜,凌涵总觉得,他仿佛是一只精美的瓷器,至今还完好无损地摆在自己面前,凌涵还没让这瓷器磕着碰着,还没摔碎,更没变成粉末,凌涵还没玩够,怎么能让人痛快地死,太便宜了。
  “呜——”
  腿边有什么东西摩擦着,毛绒柔软,凌涵回过神来,就看到刘澹送来的那只狗狗,正在他的裤角蹭呀蹭的。
  “这狗狗真可爱!”凌涵一脚将这狗踢一边去,蒙贤顺手将它拎了起来,抱进怀中,抚着它的脑袋,将东西凑到脸颊侧,婆娑着它的毛绒,侧头吻了下狗狗的眼睛,毫不吝啬地大加赞赏。
  凌涵听了挑眉,抬眼看到黑壮高大的蒙贤,抱着一只小狗,怕弄伤了它般,小心怜惜地掬在怀中,不时地梳理着它的毛绒,“既然你喜欢,那你好好照顾它。”
  “世子不要吗?”
  凌涵笑笑,“你喜欢便由你养。”
  “多谢世子。”蒙贤咧开嘴,露出大白牙,随即将狗狗放在地上,那狗便在地上打了个滚,将毛绒全沾上了泥土,两只前蹄扒着蒙贤的腿,偏头嘶咬住他的裤角,往外拽同时磨牙。
  蒙贤见了,笑出声,“它身上脏了,过会儿给它沐浴下。”
  凌涵听后咬了咬唇,哼道,“都没人侍候本世子沐浴,你倒去侍候一只狗!”
  “没人侍候世子吗?”蒙贤不解,朝四下扫了一眼,远远地看到丫鬟嬷子们,像吓倒一样,屏气住声,随时侯命,蒙贤指指那些人,道,“世子,她们都能侍候您的。”
  “不。以后只准你一人进我的房间侍候。”
  凌涵斩定截铁道,心中同时松了口气,“香筠走后,终于有一个人来接她的班了。以后不用自己给自己沐浴了。”
  看到蒙贤朝那条狗瞧,凌涵严正道,“不准你侍候这只狗沐浴,一次也不行!”
  “哦。”蒙贤只能点头,有些呆地摸着脑袋看凌涵,内心不解,世子这是何故。
  “随我去个地方。”
  凌涵说道,当先朝前走去,出了但故院,朝前走,越过花园,在偌大的花园后面,有一处园丁的房子,然后离着这里不远处,便是一口井。这口井还很浅,里面有着湿泌泌的雾气,是一口没能挖崛成功的井。
  最近凌涵都没有在想这口井了,只是不亲自来看看,放不下心。
  蒙贤一看到这口气,旋即道,“国公府只有这一口井,东方哲所说的东西就藏在这里面吧,可是属下找过了,里面什么都没有!”
  凌涵低头,朝这井底看去,声音沉郁,“你当时落入凌翰辅手中,差点被活刮时,在想什么?”
  蒙贤听言怔了怔,微黑的脸颊带着几丝寻思和困惑,最后大剌剌道,“也没想很多,就是就是……有点遗憾!”
  “没能回到家乡吗?我许过你衣锦还乡……”凌涵太息一声。
  “其实家乡也没亲人啦!也不怎么想家,属下就是觉得这样死了,太不值当,如果能干番大事的话再死,也算痛快了!”
  凌涵扯唇轻笑,“干大事?什么才算是大事?那么,你去帮我做一件大事!”
  “什么事啊?”
  “去做一杆]枪。”凌涵道,俯身在地上将那长]枪的大小尺寸画出来,对蒙贤道,“邀各方或民间或朝堂的奇人异士,用椆木浇制金钢石所铸的柄杆,我要最轻盈最精实的柄杆,枪头亦是如此,但要锋利!”
  “世子怎么想到用枪了?”蒙贤捉摸不透他的想法。
  “快要打仗了,当然要有衬手的兵器。”
  前世,凌涵所用的长|枪是用椆木浇制金钢石所铸的柄杆,那是阎赫连多番研究,花费将近一年,邀各方或民间或朝堂的奇人异士,最后在凌涵生辰之时所赠。
  阎赫连费尽心机,就是要避免凌涵用沉重的枪过于费力,同时其他普通的枪,又会产生被敌手折断的风险。
  那杆枪轻极,使起来灵活方便,兼坚实无比,纵然使用者死,枪亦不灭。凌涵当时亦长成了漂亮的青年,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只是力量却比一般的男人要小一些。
  在比武对峙时,若是力量强不过对方,便要在身形动作轻灵上下功夫。
  当年的凌涵长|枪传承于阎赫连,可是在比试时,他远大胜于阎赫连,虽然对方的力量比他大,甚至超出很多。但凌涵一旦进攻,犹如妖魔,身形快若闪电,绝不给对方喘息之机。阎赫连每每败在他手。但阎赫连发现这是凌涵优点的同时,亦是绝命的缺陷。
  若是敌手能在凌涵闪电般的进攻下拖住他,打持久战,那么凌涵将必死无疑,因为他的体力极差。
  凌涵俯身,再度轻抚了下那长|枪上的散碎红缨,唇边逸出一丝低低叹息。
  爱一个人就会爱他的一切,阎赫连惯使长|枪,凌涵亦爱枪。
  那把前世的枪,亦湮于洪流之中,可是这枪法,却让他无论如何难以忘怀,甚至在西棠府时,还救了他一命。
  物是人非。
  原来什么都留不住,什么都靠不住,而那些印在脑中无形的东西,才最指望得上。
  如今他最需要的,这也是这杆]枪了。
  蒙贤听言摸摸自己腰间的大刀,满意地拍了拍。
  “宝儿怎么样了?”
  听凌涵突然问这个,蒙贤想了想道,“能吃能睡。世子给他的药过量了吧,到现在还睡着呢,可喂他饭吧,他闭着眼就能吃下去。”
  凌涵听了,带着丝遗憾道,“东方哲果真是神医。若是能为我们所用,该多好!”
  这药丸他是从东方哲的药庐之中拿到的。
  他所炼制的每一样丹药之上,都会作标记。东方哲作标记的方式很特别,他在上面只写一个字的一半,却并非是西炎的文字,而是胡人的文字,那字既像是图腾,又好像是乱涂乱画的,即使仔细去看,也不一定能识出来。
  凌涵对胡人文字曾有涉猎,当年上战场打胡人时,早在之前便有过准备。
  东方哲的药庐之内的标记,凌涵一看便懂,但却不敢下定论,只是走一步算一步。
  “吩咐人把药庐之内的丹药,都收集起来,放到我那里。”凌涵道。
  “是。”蒙贤点头,这就要退下。
  凌涵又叫住了他,“缺银子去账房支,库房的那些宝物,你别净给国公府省,大可以去拿,做的长]枪,切记,不可工减料,更不能太重,我要最轻捷的!还有,你出门时,去看看京兆尹伤势如何,顺带送些礼品去。”
  蒙贤听了这话,摸了摸自己腰间的荷包,内心暗暗哀苦,上次刘澹就缺钱问他要银子,这一次刘澹为世子受了伤,还不定会不会要金子。有心想拒绝,可看到世子已经转过身去,面色沉重地望着那口井,蒙贤攥攥拳头,只能忍了。
  凌涵在井口坐了一会儿,穿着小厮衣裳的顾晟跑了来,声音沉厚道,“世子,抓到了!”
  “不是让你在外宅做长工,怎么跑内宅来了?”凌涵回头,看到顾晟一身小厮打扮,昂藏七尺,眉如刷漆,冷硬的脸上神情带着军中特有的严肃凛然,凌涵摇摇头,这副样子,哪里像个长工了,留在外宅,只怕会引起更多怀疑。
  顾晟没看透凌涵的想法,他只急道,“凌翰辅的谋士乐思抓到了,可是,此人在被抓到之前,去过武园。”
  武园是凌国公府关押犯错人的地方。如今凌翰辅就在那里关着。
  这说明乐思见过凌翰辅了。
  “世子看,乐思会不会早来到这里了,并且将消息告知了凌翰辅?乐思的袖口有一块被撕了下来,在武园,那块被撕下来的袖口衣料找到了,可是上面已经被血浸透,什么都看不到!”
  顾晟面上露出隐隐地煞气,东方哲所为,他已经听蒙贤所说,全部知道了。蒙贤做事粗糙,但他不一样,势要为世子铲除一切不利因素,但是现在,在这座复杂的国公府内,与军队之中完全不一样,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欲念,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听从命令,而是各怀鬼胎。
  如今看来,东方哲成功了。
  “凌翰辅不能留着了。”顾晟思索良久,目光坚定地望着坐在井间的凌涵,看到他小小的背影,顾晟眼中冒出一丝血性,“世子放心,凌翰辅的死只有一个承担,绝不会有人查到世子头上!世子保重!”
  顾晟缓缓地垂下眼帘,慢慢地抬起手臂,向凌涵拱拱手,蓦地直起身,转身朝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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