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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禁脔 (司马唯零)


  “这个红丝,是万花楼花银子买回来的奴才,短短几天之内,偷东西、逃跑、简直反了天,敢情是觉得万花楼各位老大们软弱可欺?老夫认为:按照楼规,把他关进水牢,并不为过。”
  梨泓王子见事态紧急,把红丝放下,伸手拔出宝剑,说道:
  “既然话不投机,没必要争论下去。你们想要红丝,必须先过本少爷这一关。怎么样?你们两个一起上?”
  红丝知道刘山和他师父武功卓绝,如果他们二人联手一起上,梨泓王子一个人很危险,很难打赢的。他费力地想要爬起来,一只颤抖的手伸向梨泓王子。
  梨弘王子很惊奇,叫了一声:“红丝,你好好休息,我来对付。”
  红丝大为着急,生怕梨泓王子轻敌,一旦动起手来,后果不堪设想,肯定会受重伤的。
  ——梨,等一下,我要和你并肩战斗!
  红丝咬了牙,慢慢地支撑身子,跪起一条腿,颤颤巍巍地想要站起来。
  梨泓王子看他竭尽全力的样子,很是心疼,急忙弯腰搀扶。
  红丝勉强站立起来了,一条伤退抖个不停,他指了指梨泓王子手中的宝剑,伸出手去。
  梨泓王子有点诧异,一个万花楼的小厮也会剑法吗?惊奇地问:
  “红丝,怎么了,你想要剑?”


☆、第四十六章 自大轻敌


  禹都边城北门外,小树林边,一场武功高强者的较量就要开始了。
  梨泓王子为了保护红丝,拔出宝剑,要和万花楼丁大老板师徒二人对阵。
  红丝被梨泓王子的真挚情义所感动,挣扎着站起来,伸手想要梨泓王子握着的那把宝剑,决心和他并肩战斗,同生共死。
  “红丝……”梨泓王子温柔地叫了一声,目光里充满了万千情意。
  他想起以前,有一次在小庙里,月为了自己不受伤害,曾经舍命求死,那神态和现在红丝的表情何其相仿?不禁唏嘘,有些神志恍惚地说道:
  “红丝……你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月,我好担心、好害怕。
  ……我怕你要重蹈月的覆辙;我怕你因为我的缘故,想和敌人同归于尽;我怕我会从此失去你,从此我们天涯永隔,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月……我是多么想念你啊……你不要再一次离开我……”
  在这紧要关头,面临生离死别的考验,气氛变得悲伤起来,梨泓王子一万个不舍得,仿佛红丝和月重合叠加在一起了,觉得自己又要第二次失去月。他不想失去,哪怕是月的化身、月的影像、月的幻觉,哪怕是牵连到月的一点点思绪。
  梨泓王子情不自禁地把红丝搂进怀里,眼泪津津而落,一颗心被巨大忧伤所吞噬,完全忘了身旁还有两个强敌对手在虎视眈眈。
  红丝是一个至情的人,他再一次被梨泓王子的眷恋之情所打动,感激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想到:
  ——梨,原来你对我的真情并没有改变,即使你误认为我死了,你依然没有忘记我。
  ——梨,感谢上天,赐给我机会和你再一次相遇。这次相遇让我知道了你的心意,这些珍贵的情感传达给我已经足够了,我不再奢望更多我得不到的东西。
  梨泓王子紧紧地搂着红丝,感觉他的泪水浸湿了自己胸前的衣衫,他悲哀地说道:
  “红丝……你现在这个样子,多么虚弱啊,就算你会使用剑法,你哪里有力气出招呢?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保护你一次吧?我会挡在你的身前,护住你,不让他们伤害你。
  刘山跳下坐骑,拔出靴子里的匕首,不耐烦地看着梨泓王子对红丝倾诉情殇,早就跃跃欲试地想要动手,可是,看见师父没有发话,也不敢贸然进击,站在原地不停地跺脚。
  丁大老板看着梨泓王子和红丝俨然是一副生死诀别的样子,略略有些妒忌,心想:
  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就算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值得如此大惊小怪?难道对一个人的真爱,即使他变丑陋了,也毫不计较,依然爱恋如初,甚至更胜以往?
  爱情是神圣的东西,可遇而不可求,丁大老板自以为一直游戏风尘、沉迷爱河,可是他没有得到过如此真切的深情厚谊,他心中隐约有些触动,过了良久,才开口说道:
  “穿黑衣服的,老夫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如果你老老实实回答,老夫就不为难你。”
  梨泓王子一手持剑,一手揽住红丝的细腰,说道:“本少爷是什么身份与你无关,只要你不为难红丝,比什么都强。”
  丁大老板面色变得极其晦暗,有人胆敢如此顶撞,真是活腻了。他伸手从背后摸出一根修长的紫玉箫,一指红丝,说道:
  “小子,你是与老夫无关,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却与老夫有关系,你如果不如实回答老夫的问话,只怕他的身上要增加几个透明窟窿,你信不信?”
  “你好卑鄙,只会对受伤的红丝下毒手?有本事冲着本少爷来,我的钩剑合璧还不能挡住你的紫玉箫?”
  梨泓王子怒斥着,急忙扶着红丝转身,把他靠在小树旁站立,轻轻吻了他的脸颊一下,然后,回过身来,挡在他的身前,伸手拔出长钩,一钩一剑横架在一起,潇洒地摆出了一个完美剑式的预备造型。
  丁大老板冷哼一声,说道:“小子,你太狂妄了,你以为凭你的三脚猫功夫,就可以护着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全身而退?你也太小看我们万花楼。”
  刘山见机会成熟,主动请缨出战:“师父,让徒弟和这小子过两招,试探一下深浅,师父只管去收拾红丝。”
  丁大老板点头答应,嘱咐道:“徒儿,小心点,这小子使用的兵器很特别,小心他的钩法有古怪。师父给你压阵,那个白头发的跑不了。”
  刘山走近前来,按照惯例,掏出木梳,象征性地梳了几下头发,手指一用力,一排梳齿掰了下来,握在手里,喊了一声:“接招,暗器来了。”手腕一抖,全部发射了出去。
  那些木梳齿暗器分上下左右不同的方向,朝着目标袭击而来,攻势凌厉,隐隐含着呼啸之音。
  梨泓王子从小练武,钩剑合璧的招式练得滚瓜乱熟,看见暗器乱纷纷地飞来,急忙举钩舞剑,好像搅拌东西一样,绕着一个中心开始旋转起来,兜起一股气流的漩涡,迅速地扩张开来。
  刘山一向以自己的武功高强而自负,哪里看得起少爷这样的人?料想和万花楼小厮泡在一起的人,怎么会是什么厉害角色?心中自大,不免妄自菲薄:认为少爷和红丝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刘山的轻敌大意,给他自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梨泓王子的自卫防守表现出了强大高超的功力,钩风夹杂着剑气,锐不可当,一瞬间把木梳齿绞得稀碎,,变成了木粉细雨,反击了回来。
  刘山没想到梨泓王子的自卫和反击连贯有序、一气呵成,面对巨大的回旋气流,暗暗后悔防备不周。
  他躲闪不及,只得挥舞匕首迎挡,慌乱中,感觉到一些木粉洒在了脸上,热辣辣轻微痛感,用手一摸,满脸是血,不由得惊叫了起来。
  梨泓王子剑法气贯长虹,一举击败了刘山,得胜后喜之不尽,安然一笑,回头去看红丝时,不禁吓得魂飞天外。


☆、第四十七章 血肉之躯


  小树林边,一场打斗一触即发。
  丁大老板答应大徒弟刘山压阵,言出必行,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当刘山开始掰断木梳齿的时候,丁大老板会心一笑。这类情况他见得多了,徒儿每次出手都是完胜,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那时,梨泓王子为了迎战,让自己施展剑法钩法的时候有一点回旋余地,只得向前跨了一步,露出了挡在身后的红丝。
  丁大老板的目光不由得转移到红丝的身上,看着红丝一点一点地发生了外观改变,视线便被吸引住了。
  红丝经过刚才烤火,以及心中为梨泓王子担忧过度,原本苍白无血的脸色,浮上了一抹病态的晕红,他的一双明眸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梨泓王子的一举一动,丝毫不为外界所动。
  红丝是练过武功的人,他的剑法非常高超,可惜,他说不出话来,没办法把这件事告诉梨泓王子。确实,梨泓王子说得对,红丝即使会剑法,可是身体太虚弱,没有力气施展武功,就算得到了一把剑,也帮不上大忙。
  红丝依靠着一颗小树,一只手扶住树干,身体慢慢地站直,聚精会神地看着前方,俨然是一位沙场上的战士,等待着冲锋的号角,他心里默念着:
  梨……你放心吧,你只要应对你前面的进攻就好,你的后方空挡就交给我吧,我发誓:我会用生命,护卫住你的后方安全。
  丁大老板看着红丝,心里经过了几番起伏波折:
  刚才第一眼看去,见红丝满头银发,觉得十分丑陋,心中便怀有三分厌恶。红丝长长的白发遮挡住半边面孔,丁大老板完全看不出来他就是——自己前不久在萨珂大草原上、强行要收为第十三徒弟的那个打狼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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