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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禁脔 (司马唯零)


  今天一早,丁大老板接到密报:西厥国和亲公主的车队、进入伊塔国的第一个落脚点是——福晓驿站。
  事不宜迟,丁大老板决定马上带领大徒弟刘山出发,前往福晓驿站,侦察地形,了解一下那里的情况。
  福晓驿站距离禹都边城不远,位于城北十五里以外,丁大老板准备出北城门的时候,没想到城门还没打开,因而被困在城门口。
  刘山无所事事,出不去城门,只能坐在小吃摊子上,师父不吃东西,他也没胃口,不住地东张西望,正无聊间,突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引起注目:
  只见一位少爷,怀里抱着一个人走了过来,那人全身上下被一件黑色的斗篷包裹住了,可是,那人的一缕潮湿的头发滑落了出来,那是一缕明晃晃的银发。
  白头发的人?刘山不禁怀疑起来,难道禹都边城还有一个满头引发的人,偏偏这时候凑巧被人携带着要出城去?
  见城门未开,梨泓王子只好走到距离最近的一家小吃摊子前,说道:“老板,我要一碗白米粥,帮我装在一个竹筒子里。”
  梨泓王子说着,忽然感觉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那冷飕飕的目光让人感觉阴森凌厉,是什么人呢?
  只见小吃摊子的座位上,一个青年目光闪烁,手里拿着一把木梳,一下一下悠然自得地梳头,他那光滑油亮的头发更加滑溜了。
  梨泓王子见梳头人是一个陌生人,一双眼睛盯住自己,目光中暗含着来意不善,不由得把红丝抱得更紧,心里暗暗警惕起来。
  小吃摊子的老板很快地装好了一碗粥,把竹筒子递了过来。
  梨泓王子付了银子,接过竹筒,转身就走,不想惹是生非。
  刘山见师父闭目养神中,若有所思的状态,不敢打搅,自己站起身来,跟着那少爷走出二十余米,加快脚步转到他的前面,拦住去路,说道:
  “这位少爷,请留步,有事要打扰一下。”
  麻烦来了?梨弘王子暗暗蹙了一下眉头,不悦地说道:“我很忙,没工夫。”说着,想要绕开刘山。
  刘山邪笑一下,闪身再次拦住去路,说道:“这位少爷,刘某请你留步,是对你客气。叫你站住你就走不了,不信你就试试,你抱着一个人还能从刘某的眼前走掉么?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自讨没趣。”
  梨泓王子压住火,低声喝道:“无赖小人,滚一边儿去,你拦路想干什么?别忘了这里是城门口,大庭广众之下,你还敢公然无礼吗?”
  “笑话,还没有什么刘某不敢做的事!只不过,现在并非公然无礼,刘某只想看看你怀里抱着的这个人,我对白头发的人没有好感,只有好奇。”
  “本少爷要是不让你看呢?”
  刘山听见这么苍白无力的话,不由得咧嘴一笑,伸手掏出一把木梳,梳了几下头,说道:
  “这个就由不得你了,听说万花楼里有一个小厮满头银发,逃跑很有一套办法的,刘某昨晚刚把他抓回来,现在不得不怀疑他又逃跑了,你手里的这个人,我怀疑就是红丝。
  梨泓王子听见刘山张嘴叫出了红丝的名字,心里一惊:难道露馅了?这个姓刘的,也太火眼金精了,看来此事不能善罢甘休。
  “姓刘的,少爷没心情陪你玩。我手里这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子,和你没关系,随便你妄自揣测,本少爷说不让看,就不让看,这里又不是万花楼,一切由你说了算?”
  刘山挑眉说道:“你是逼刘某动手么?”
  “如果你想动手,本少爷也不惧,奉陪就是。这里人多,你想在这里舞刀弄剑?还是另外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动手?”梨泓王子义正词严地答道。
  刘山不禁犹豫了一下,因为如果依照即墨杀团的惯例,杀人办事当然要悄悄进行、掩人耳目才好,可是,如果是用万花楼的身份,那就不必顾虑许多。
  不知道师父的意思会是怎样?师父在此,刘山不敢冒失,仔细想:
  若在城门口,当众打斗起来,肯定不妥。
  这少爷是步行,怀里抱着一个人,走不远的。不如请示过师父之后,出城骑马追上去,到那时,凭师父和自己的武功,手到擒来。
  刘山最想知道的是:如果师父看见红丝满头银发,会不会嫌弃他?


☆、第四十五章 并肩战斗


  正在紧急关头,北城门豁然大开,终于放行了,人潮立刻涌了过去。
  梨泓王子见刘山犹豫,也不想深究原因,急忙绕开他,随着人流出了禹都边城。
  北城门之外,是一片小树林,现在是初春季节,树木还没有发芽。
  梨泓王子抱着红丝走到树林边,觉得他的身子越来越冰冷,想起他刚从水牢里出来,身上的衣服都是湿漉漉的,要赶紧想办法帮他烤干衣服。
  梨泓王子小心翼翼地把红丝放下来,让他靠着一棵小树坐下,自己去捡树枝。
  树林边的地上有很多枯枝,梨泓王子很快就捡拾了一大堆,点燃起篝火。
  篝火熊熊燃烧之下,梨泓王子把红丝抱到了火堆旁,为他打开黑色斗篷,轻轻撩开遮在他脸上的头发,附身仔细看去,不由得大吃一惊,一颗心砰砰地狂跳起来,仿佛要从嗓子里面蹦出来。
  天哪,太像了,红丝和月简直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的俊美、一样的诱惑,难道是上天派他来到自己身边,给自己破碎的心带来一点安慰的吗?
  红丝闭着眼睛,躺在黑色斗篷上,粉色的睡衣潮湿未干,微风下,他打了一个冷战。
  梨泓王子紧忙抱起红丝靠近火堆取暖,有点像喃喃自语似地问道:“红丝,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想问你,你听得见吗?可以回答我吗?”
  红丝睁开眼睛,看见梨泓王子很关切地询问自己,他的话语仿佛春雨般滋润心田,他的怀抱好似春天的温暖,自己被梨弘王子抱着,觉得很惬意很舒适,他心里想说:
  梨……我不是在做梦吧?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红丝那俏丽的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难得的重逢喜悦使他忘记了浑身的伤痛,他张了张嘴,却没办法发出声音来。
  “红丝,你说不出话吗?你是天生的哑巴?还是后来被人残害的?是谁害的你?”
  红丝苦涩地摇了摇头,目光有些莹然。
  篝火中的树枝噼啪作响,梨泓王子抱着红丝烤火,神情恍惚地对他诉说着:
  “红丝,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我一个故去的朋友,我忘不了他。
  今天看见你,就好像看见了他,你给我的感觉好像是他复活了,所以,我冒险把你救出了水牢,宛如是救他一样,我真的要搞糊涂了,如果你是他该有多好。”
  红丝静静地倾听着梨泓王子的肺腑之言,美丽的眼睛噙了一滴泪水,缓缓地伸出手去,环住梨泓王子的腰,把脸埋进他的怀里,默默地流泪。
  过了一刻,梨泓王子捧起红丝满是泪痕的俏脸,对他低语道:
  “红丝……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把你当做是他了。
  你的样子、你的气息、你的一切,无时不刻让我产生错觉了,抱着你就好像是抱着他,我多想吻他啊,我们的初吻始终没有完成下去,现在我有一个请求,请你允许我以后叫你月吧?
  红丝……我想吻你……我知道我有点唐突,可是你别误会,我不是色狼。”
  红丝张开一双漂亮的眸子,眼眸中流露出来的是痛苦、彷徨、无奈和辛酸:
  ——梨,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的,我从来都不忍心、也不可能拒绝你的好意。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我知道你要和亲了,过几天你就要迎娶沓娜公主过门,我这个苦命人掺杂在你们两个中间,叫我何以自处?
  红丝很伤心,挣扎开来,想坐起,不料肩上的伤口更痛了,原来刚才一动,伤口破裂淌血,剧痛无比,只得又倒下。
  突然,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
  “这个白头发的蠢货,就是万花楼的红丝?怎么和这位小哥儿卿卿我我的?”
  刘山素知师父平日里喜欢美男,厌恶丑陋的人,现在,果然嫌弃红丝满头白发,于是心中大乐,幸灾乐祸地说道:
  “师父,这个银发人就是万花楼的小厮红丝,能耐不小,居然能从水牢里逃走,而且这次是他第二次逃跑了,死性不改。”
  丁大老板骑在马上,面容冷峻,看着火堆旁的红丝满头白发,匍匐在黑衣人的怀抱里,神态亲密,心中便有几分不喜,生硬地说道:
  “你,穿黑衣服的,把红丝交出来。”
  梨泓王子没想到他们追来的这么快,响起竹筒里的白米粥还没来得及给红丝喝呢,没好气地说:
  “本少爷绝对不会把红丝交给你们。万花楼对红丝太狠毒了,把他折磨得伤痕累累,还没日没夜地吊在水牢里,他会很快死掉的。”
  丁大老板面色一沉,正要发话,忽然看见梨泓王子腰间佩戴着的一钩一剑,猛然想起一个人,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不由的沉吟片刻,口气缓和了下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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