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风板着脸道:“不及你给我干活。”
王怜花顺着杆子往上爬:“那我现在就和林平之是同僚了。”
巽风眯着眼睛,伸手拍了拍王怜花的头:“你想得美呢,你这种情况,只能把你活着的下半辈子都卖给地府做个走无常,什么时候凑够功德了,什么时候自由。”
王怜花道:“成交。”
一朵鲜红的彼岸花印在他眉心,花瓣丝丝如血,衬得王怜花面容愈发妖异。
王怜花闭目感知其间信息,四肢传来阴寒之气时,他隐隐觉得自己筹谋许久的这事似乎过于顺利了,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还是说,小老板在地府的权力比他想象得更大?
巽风摸了摸下巴,反手从多宝阁上取出一座小山玉雕。
等到王怜花接收完信息,睁开眼后便瞥见巽风来不及收回的笑意,只见对方将那座小山玉雕推到他面前。
“小老板?”这还带送入职礼物的?
巽风道:“即便有阴差之力加持,你还是太弱,碰到强一点的容易玩完,去招摇山里锻炼一下。”
王怜花眼神直勾勾盯着那座玉雕,上面花草树木和各种“鸟兽”都活灵活现:“这该不会是《山海经》里那座...?”
下一刻,他整个人都被拍进了玉雕里,伴随而来的还有他新东家一句话:“山里有祝余草,饿不死你。”
王怜花:???
西海之上有招摇山,特产状如青花之草名祝余,食之不饥。
当初巽风好不容易能跟着出家门一次,却是眼巴巴看着讨厌鬼们聚餐烤鱼,自己只能坐在一边啃祝余解馋,怎么能只有他受这种罪?
必然要王小花这种脑瓜子机灵心里随时随地咕噜噜冒坏水的家伙也来受这种苦啦!
叫你看我脑子不好算计我!
把“招摇山”玉雕放回多宝阁上,巽风眼神一扫,瞧见边上放着的画像。
说是画像,其实更符合另一个世界的说法,是张被抓拍下来的相片。
“我做的对不对?”巽风伸手摩挲着相片中的笑颜,“你总说我醒来后无欲无求又死脑筋,在这里我是按照自己想法来的。”
或许稚嫩,或许懵懂,或许令人发笑,却是他第一次独自迈出的步伐,没有受到任何长辈指引。
“他们说你在人间找到了你的道,”巽风喃喃自语,“这就是你一定要我来人间的原因罢。”
第37章 谈话
林平之清点完仓库, 尤其是厨房之后再出来,客栈里已没了王怜花的身影。
“王怜花去哪了?”
想到那厮之前的话,林平之顿时头皮发麻。他进去也不到一个时辰, 这么晚了王怜花还能去哪里?
他不会是搞事翻车被小老板收拾了罢?
巽风回过头, 下巴朝多宝阁中的玉雕点了点:“喏, 送他进招摇山练练。”
“招摇山?”林平之艰难点头,“是我想的那个招摇山吗?”
巽风点点头, 旋即又摇了摇头:“只是我取其记载仿制而成。”
并不是他小时候待过的招摇山, 在这里无聊没有三千界玩的时候随手雕的罢了, 但是给王小花用就正好。
说来这些摆件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利用起来,以后要是还有符合走无常条件的,也可以送进这里来训练一下。
巽风心想, 虽说他任务是搜集气运扩建地府, 但这里的地府结构太过简单。堂堂一界地府, 莫说北阴酆都大帝, 连五方鬼帝之位都空悬, 上层只有十殿阎王四大判官在主事,真要等到一切走上正轨还不知要多久呢。
在这之前多做点事也是职责之内, 和这个比起来,三千界的功能能否解锁倒是无所谓了。
于是他问:“林平之, 你还有没有王小花这样的朋友?”
林平之:“啊?”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 ”巽风比划, “王小花这种热衷搞事, 经常惹出麻烦但从未阴沟里翻船的人, 你还认不认识别的?”
这下林平之反应过来了:“老板你饶了我吧, 认识王怜花这一个我已经够倒霉的了, 再来几个他这样的我不得疯啊。”
巽风道:“也不一定要麻烦的罢,运气好或者经历有足够传奇色彩的都行。”
通常这样的人,要么是天命之子要么是气运之子,去看看能不能有机挑几个做走无常。
林平之苦笑:“老板,我明白你的意思,可你高看我了,迄今为止我认识的,最麻烦最有传奇色彩的只有王怜花一个。”
他之前也就是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镖局少主,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父母的能和王怜花相交也是托了幼时那次棺材铺里气氛诡异的相识。
小老板想要王怜花这样的业绩,他可不一定能给他找来。
巽风耷拉着脑袋:“那还得等王小花出来。”这么说来王小花真的很好用,正好卡在走无常条件边缘上,幸好他签了他差不多下半辈子,耶!
“我记得这次出来前,王怜花跟我说过他发信给认识的人,请他们来客栈一探。”瞧见巽风委屈巴巴的脸,头上还有一缕发丝朝上打着卷儿,林平之垂在身侧的手蠢蠢欲动。
看起来手感就很好。
林平之你忍住,你一定要忍住,这是你老板,你的救命恩人,不是镖局里可以随意揉来揉去的小孩儿。
“真的?”巽风眼中一亮,马上又暗了下去,“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过来。”
就算是过来,也不一定能做走无常。毕竟哪怕是王怜花本人,也不过将将满足基本条件。
其实那种一身正气秉性正直心性向善的人才更加符合,对巽风说的就是天命之子。可惜这个世界天命之子相较其他世界而言虽多,却不是轻轻松松就能碰到的。
他倒是可以出去找,也不是找不到,何况地府生死簿才看到好几个天命之子的名字呢。只是涉及这种玄之又玄的玩意儿,用佛家的话来说叫要有缘分,随便拉人强加因果也是不妥。
林平之想了想,道:“您还记得姜府别院那晚出现的那个红衣男人吗?”
巽风手臂交叠伏在白玉台上,下半张脸颊埋在手臂里,只露出一对猫眼般的异色瞳,光华清透如稚童:“记得,偷看女鬼上课那个男人。”
林平之:“......倒也不是偷看女鬼,他看不到的罢。”
陆小凤啊陆小凤,我救不了你给我家小老板留下来的第一印象了,不过你的风流花心本就声名在外,应该是不介意的。
巽风眨了眨眼:“我没有注意他。”
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瞬息之间看穿这世间每一个生灵的生老病死、前世今生,观气运对于他更是如同吃饭喝水那样简单。但若一直是这种情况,巽风眼里就不会有生灵模样,而只有一团颜色形态各异的不明物了。
为了自己心情着想也为了不伤眼,对于这些东西只有巽风想看的时候,他才会特意去看,比如说来到客栈的每一个可能成为他客人的人,举例林平之和王小花。
那晚巽风的注意力都在别院女鬼身上,还真没怎么注意到院子里的人。
林平之道:“他给我的压迫感,比王怜花还要重。”
纵然签订了契约,林平之毕竟还是活人,看不到那些笼罩在天命之子身上的气运眷顾,但能依稀感知到这种人和其他人的不同。
“我把客栈的存在告诉他了,只要他来,以后客栈不愁客人。”林平之又补充到。
“为何这么说?”巽风好奇,王怜花和林平之来这里这么久了,也没见多几个人进来,怎么这个陆小凤就能了?
“陆小凤他...他交友遍天下,名声比王怜花可好多了。”
林平之好悬没把陆小凤就是个行走的案件触发者说出来,说出来势必要跟小老板解释为何每次案件元凶爆出来差不多都是陆小凤朋友这件神奇的事情。
不过在某个方面,小老板或许比他更清楚原因也说不定?
为了防止小老板说出什么别的意料之外的话来,林平之果断道:“还有一个办法,小老板你的传送阵可以在短期内铺遍大明吗?”
巽风:“可以。”开遍全世界都行,西方他都带着橘猫小二踩过点,那边的神灵发现不了他。
“那就好。”林平之说出了他心里琢磨许久的主意,“您或许不太清楚,我们人类通常情况下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有一个选择是去寻求朝廷帮助。或许,您心烦的这件事可以与朝廷合作。”
他和巽风分开后的这段时间见过人里,只有无情和贾元春让他感受到特殊的气息,且与陆小凤王怜花不同,他们身上虽有血气,却更有浩然之气,倒是和阴差略有相似——或许因为他们都是官府的,只不过一个是地上官府,一个是地下官府。
巽风有些迟疑:“此间地府鲜少与阳世朝廷交接,若是放开,一两个还好,多了不合适。”尤其是那种带有强横气运的帝王将相,纵是鬼神也要避其锋芒。
他是没有关系,地府那些鬼神不一定乐意,除非这些人最后都能变成他们的同僚,比如地府的五殿阎罗王,生前便是日审阳夜审阴的存在,死后更顺理成章入职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