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从无限世界出来的我决定度假 完结+番外 (七又几)
“应该挺快的。”回答的还是沈悦,她脸上闪烁着一种莫名的亢奋,目光里蕴含着某种香克斯无法理解的奇妙情感,“毕竟现在的老......咳、蝙蝠侠估计还没有拿到氪石,一时半会儿奈何不了大超,大超虽然能结束战斗,但他又不愿意伤害到别人。”
“那你还说挺快的?”香克斯吐槽,他的视线还没离开身边人专注的脸,“这样不应该打的时间更久了吗?”没等沈悦回答,香克斯突然想到什么,避开沈悦拽了拽江越年的袖子。
江越年:“?”
红色的小脑瓜探出头,绕过江越年打探另一侧的女人,确信沈悦现在没工夫关注他俩,香克斯招招手示意江越年低头。
“怎么?”江越年弯下腰,音量跟着香克斯比划的手势放小,“怎么了?”
“那个大块头不见了。”香克斯的声音低的近乎喘息,只有气流拂过,“就在一瞬间,然后......”他的眼睛如同箭头指向天空中不需要任何助力就能悬浮在半空中的某位外星人,“超人就出现了,你说他是不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江越年脸上缓慢浮现的笑容,一瞬间他联想到早晨两位大人在洗漱间内莫名其妙的话题,一道灵光劈开脑瓜,“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克拉克就是!”
“恩,我不知道。”江越年使坏般的一笑,挑起的眉毛神采飞扬。
他放下小勺,揉了揉香克斯的脑袋,这头红发看上去顺滑极了,可揉起来却是截然相反的触感,一根根像是刺猬保护自己的外皮,硬而柔韧。
看着面前男孩炸起的乱糟糟的头发,江越年想起当初方凛对他的评价,什么头发硬的人性子倔之类的性格分析法,现在想想也有几分道理。
“他来哥谭干什么?”香克斯嘟嘟囔囔,“我可不信他只是为了那个什么采访。”
哥谭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城市,她像个阴暗,颓废,是个在深渊里行走的贵族,可在这里的人们有事爱她更甚过爱自己。他们住在罪恶的泥沼里,身边绽放的是黑暗之花,可人们总愿意为她献出一切,甚至视她为自己的所有物,把自己当做她的守卫者。
香克斯的话语的情绪透露的并不明显,但江越年还是从中读出了他面对拯救哥谭市民的超人持有一种排斥的态度。
江越年顺着香克斯的话语拓宽思路,尽管哥谭和大都会只有特拉华湾的一座悬索桥之隔,如果大都会出了什么事超人同样能及时赶到,但......江越年觉得克拉克肯特来到哥谭是为了布鲁斯韦恩,超人却一定不会是为了蝙蝠侠。
或许他有其他不得不到哥谭的事情要做。
“看,我说吧。”沈悦的开口打断了江越年的思路,他顺着沈悦注视的方向看过去,只有一抹逐渐远去的飘动的红色身影。
“超人要是想离开,我猜目前的老爷是没什么办法的。”沈悦用勺子敲敲冰激凌盒的边缘,这个孩子气的动作配上她的外表,意外的有种纯洁的魅力。
江越年把冰激凌的盖子扣上,里面还有三分之一没动,他可以留着等会再吃。
毕竟......
戴着老土黑框眼镜,穿着宽松不合身的西装,克拉克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抱、抱歉,我刚才去上了个厕所......”
香克斯:= =
江越年:该配合你演出的我努力表示我信了。
沈悦:!!!
她转过头,双眼亮晶晶的,嘴角是克制不住的弧度,用一种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的语气惊呼:“我的天,你们还认识超人的吗!”
克拉克脸上的微笑正艰难维持,他环顾三人,发现每个人脸上都写着“我们知道了”。
江越年默默打开冰激凌盖。
看吧,我说的,现在吃冰激凌的机会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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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收束结局线中!
该埋得伏笔都埋好了哈哈哈
今天估计加更搞不粗来,晚上写会儿,明天早起再写会儿,明天晚上预计就能见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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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在人杰地灵的小镇游玩
“所以?这就是你来哥谭的原因?”
克拉克坐在沙发上, 对面两位慧眼如炬,一位自带外挂,三位正吃着冰激凌,一脸淡定的看着他。
克拉克:所以,我买的冰激凌,我一口也没吃到QAQ。
撒谎是一件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克拉克一直以为自己做的很好, 不然也不会在星球日报工作了大半年也没人发现他的真实身份。
想到这里,他有些懊恼的揪了揪额前的小卷毛, 怪不得同事们都说哥谭是个龙潭虎穴,在他看来, 用人杰地灵形容更合适一点。
他脑子里转了一圈,最后决定如实回答江越年的问题。
“实际上是因为大都会那边出了一点事。”克拉克端正坐姿,缓缓叙述。
前不久, 大都会出现了一个鬼屋。事实上, 在人们物质生活得以满足的今天,追求刺激的人不在少数, 他们乐意从恐怖电影或者极限运动中寻求那种血脉贲张,心跳加速的刺激感受, 而对于鬼屋之类灵异事件的探访, 也是他们寻求快感的一种手段。
一开始克拉克是没有注意到这间鬼屋的。
毕竟在鬼屋里尖叫呐喊求救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如果单单只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去救人, 那么身为超人的克拉克估计脸上厕所的时间都不会有。所以他理所当然的忽略了。
直到有几个猎奇板块的同事在餐桌上无意提起这个诡异的鬼屋, 极尽言语之夸张描述了内里的恐怖, 以及从鬼屋逃生出来的幸存者的话语:“那里面是真的有鬼!我可去他妈的上帝!”
还有逐渐增多的精神失常的游玩者,克拉克终于确定这个鬼屋里的确有什么令人精神紊乱以至于理智丧失的存在。
“我去调查的时候,那个鬼屋已经人间蒸发了。”克拉克给自己冲了一杯果汁,酒店自带的那种,橙子味。
几近周转之后,克拉克凭借身在记者圈消息灵通的先天优势,将目标锁定在哥谭市。
他用小勺磕磕杯壁,宽厚的手掌握住玻璃杯,“原本我想自己过来调查,没想到正好,主编派我来哥谭采访布鲁斯韦恩。”
事情在江越年看来已经很明显了。
克拉克在大都会碰到的是巡回鬼屋表演的双一,而为了躲避渊的追击,双一不得不每到一个地方,停留短暂的一段时间就离开前往下一个城市,而他的下一个目的地就是哥谭。
有时候世间的巧合就奇妙在此,江越年把白色纸桶里最后一口冰激凌塞进嘴里,享受的眯起眼睛,像个餍足的猫咪。
“这就很巧了,我也在找双一。”
“有什么线索吗?”克拉克立马坐直,端正的像个小学生,“我尝试过用我的能力寻找他,但就像风撞上一堵墙一样,我的能力没有捕捉到任何关于双一的信息。”
这就有点奇怪了。
江越年在系统的帮助下认真了解过氪星人的能力,超强的视力与听力,足以让他看透世间一切隐秘,双一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小能力,但若是说他能够防御住克拉克的探查,江越年是不相信的。
除非......
“我怀疑有人在帮他。”江越年眯起眼睛,他脑海里出现一个人选,“或者是其他可能性?不过我要先去验证一下。”
“好的,我们一起......”克拉克话说了一半,突然站起身,那双蓝眼睛看向哥谭的另一边——大都会,“出了点事,我先离开一下。”
沈悦还没反应过来,她手一抬把勺子仍在大腿上,一脸“我在哪我是谁发生了什么”的表情,显然刚才克拉克和江越年的对话她没怎么听懂,至于她的注意力放在哪?
比女孩子胸肌还发达的英俊男人可不多见,沈悦羡慕而憧憬的目光可一直没脱离克拉克胃部以上锁骨以下的位置。
“他就这么走了?我还没要签名呢!吸溜——”
香克斯不做声的翻了个巨大的白眼,嫌弃的朝着身边女人座位相反的方向挪动屁股。
他手里还端着一掌大的冰激凌碗,他吃的很慢,贴近手心的冰激凌已经融化,像是一小碟浓浓的奶油汤。
香克斯把手里的冰激凌放下,把略带遗憾的目光收回,再次放到起身的江越年身上,“你要出门?带上我。”
“好啊。”江越年看着香克斯绷住的表情,从善如流。
又困又累的小姑娘沈悦在宾馆住下了,她打算从下午一觉睡到明天天亮。
“你要去找小丑吗?”香克斯接过江越年递过来的头盔,跨上自己曾经差点得手的小红摩托,“我觉得你不应该继续跟他合作。”
黑色的头盔在阳光下反射着光,看起来像个黑漆漆的保龄球,又像是人头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