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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哥,但万人迷(颂图)


你用的什么牌子?我也买一个……”
江偃书实在不知道自己身上还有味儿这事。他闻不出来,他怕韩遇问不出来就一直烦他,只能在一堆东西的桌上去找刚刚被自己随便丢上来的手机。
他叼着烟,声音也含糊不清地,眼睛被屏幕的反光映出一小片湛蓝。
“诺,发你了。”
韩遇高高兴兴的点开某团跑腿链接。
某男士三合一长效洗护。
韩遇:……
这河狸吗?
不过,他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精神,半信半疑地,也下单了一瓶。
……说不定呢?
江偃书把链接发过去了,就又把手机随便塞在沙发的哪个角落。
指尖夹着的烟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小截。
他把烟熄了。
嘴里还是一股子冰凉凉的感觉。他干脆站起来,在身边几个人疑惑的视线下随便解释了句。“出去洗把脸。”
江偃书掬了一把水直接往脸上扑,额前一小片头发也被水濡湿,正往下不断滴着水珠。
他顺便接了点水漱口。
光滑的镜面上被溅上了一小片水珠,江偃书漱了口,本来想压一压嘴巴里的薄荷气味,没成想把水吐出来嘴里更凉了。连牙齿缝里好像都变得凉嗖嗖的。
他抬头,镜子里同样的身影也跟着抬头。
他龇了龇牙,嘴边尖利的犬牙全露出来了,配上另一边眉尾上坠着的金属眉钉,显得很凶。
他又张开嘴,看舌面上钉着的舌钉。
韩遇给他送过好几套各种各样的钉子,知道他打了舌钉也送了好几种。
他昨天戴的是一个蓝宝石的,好看,也很贵,但硬质的石头切面膈地他上颚疼,今天他就立马换了个珍珠的。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吹了个口哨。
镜面一角一个男人的身影一闪而过。
江偃书撑着洗手台,没看清刚刚过去的男人的样貌,只好像穿着套黑色西服。
他慢慢走回包间,在经过原来最常呆的那个最好的包间时,步子停顿了一瞬。
门后面有人。
……应该离得很近。
不过这和他应该没什么关系。
他把手塞回口袋,又晃晃悠悠回去了。
江偃书和韩遇签的工作合同来来回回改了好几次,现在江偃书只用工作日晚上过来,就唱一首歌,什么歌都行。但工资十分丰厚,甚至工作期间其他人送过来的“打赏”给江偃书的酒吧也不拿分成。而台下的观众又实在热情,每天晚上江偃书收的打赏都不少。
短短两个月,江偃书就从余额只有二百多的地下流浪汉华丽丽转身成了“雨夜”酒吧的王牌驻唱。
那群比较熟悉的富二代们争着抢着给他送衣服送首饰,还有其他包间的富二代们等江偃书换场后以打赏为借口献的各种殷勤。
江偃书现在光收到的戒指都能塞满一个抽屉了。
连他现在住的三室两厅市中心的豪华公寓都是韩遇友情赞助的。
说是员工福利。
江偃书听的想笑。但他是真正的既得利益者,当然不会主动去戳穿这些人堪称拙劣的伪装。
017到现在都没回来。
但是江偃书记得所有剧情的时间。
第一个剧情很近了。
他要和主角攻秦赢在某个会所相遇,故意给主角攻下药然后两个人滚一圈顺理成章和主角攻签订金主合同并以此为跳板进入娱乐圈。
和主角攻签订金主合同是第一个剧情点。
进入娱乐圈是第二个。
事实上,许多人来酒吧当驻唱、乐队,都是为了能在这里遇见什么贵人然后进入娱乐圈——
毕竟,这个世界的追星群体超乎意料的多,甚至大部分都称得上狂热。
所以,这个世界衍生出了一套相当成熟的造星体系,并以此为依托创造出了无数个耀眼的新星。
有才华的、相貌好的……没谁不想进入娱乐圈。
都想要挤进来,分食这块巨大的蛋糕。
连韩遇第一次看见江偃书的之后也是这样觉得的。
他也觉得江偃书是想要进娱乐圈,才来“雨夜”的。
毕竟他有这样的样貌……韩遇当时还打趣江偃书说他即使什么都不会,只要在某个视频网站,或者某个节目稍微露个脸——就凭这张脸,他就可以一夜爆红。
江偃书就在一边吞云吐雾的抽他甜甜的草莓爆珠。闻言也只扯了扯嘴角。
“屁,我靠的当然是才华。”
他当时甚至还给江偃书安排了一个合约。
某体量巨大的娱乐公司的S级艺人合约。
江偃书差一点心动了。
就差一点。
如果是支线剧情就算了,但主线剧情点江偃书不能串了。
要不然被铁公鸡部长抓到小辫儿名正言顺扣工资怎么办?
韩遇当然也看见了江偃书的犹豫。
“再等等吧。先玩会儿。”
韩遇秒懂。
“当了艺人之后的确就不能这么随心所欲了……那行,这份合约我给你留着,等你想去了就和我说一声。”
江偃书就随便应了一句,反正他最后应该不会顺韩遇的意签那份合同。
今天是周末,没有江偃书的场,但来的人依旧不少。
台上是个女士乐队,所有的队员都是女生。
乐队的主唱林颂是个性格豪爽的漂亮姑娘,她喜欢来“雨夜”,和这里所有的模子关系都很好。
特别是那些长相帅气的。
江偃书甚至觉得她把自己在这里赚的所有钱都又花在了在这里点男模上。
在江偃书上台的第一天她就试图撩拨过他。
虽然最后反被江偃书“勾引”。(林颂原话)
江偃书拒绝回想当时是怎么被林颂各种抓着机会摸着摸那的。
但事实上,他们现在关系相当不错。
不错到在林颂知道自己队里的一个吉他手家里老人身体突然出问题了走不开时立邀请江偃书填空子而不被拒绝。
NiNi。
这是她们乐队的名字。
中文是“妮妮”,代表着全新的、不被世俗定义的女士们。
这个乐队是“雨夜”的老牌明星乐队,虽然乐队名字十分有涵养,但整个乐队都对烧歌极为着迷,导致迟迟没有公司愿意和她们签约。
江偃书早有领教。
毕竟来酒吧的,也没几个愿意听清水小曲。
她们有自己的粉丝,,在看到她们上台的时候还有女生大声的和她们打招呼。
林颂听见了,也笑着朝那边挥手。
她今天穿了件丝织的黑衬衫,领口开的很大,笑容轻佻,却丝毫不会让人觉得色青。走动间领口的衣领微微晃荡,显得自由又不羁。她朝台下晃了晃手,却让人更加直观看见她身上独属于女性的性感魅力。
她是个直女。(也是林颂原话)
但在场来的女生大多数,都是奔着她来的拉子。
那群漂亮女生盯着林颂的眼神火热,
林颂甚至觉得,只要给她们一个机会,
她们就会毫不犹豫跑上来,把她的衣服撕开……
林颂倒吸一口冷气。
怎么说,还是江偃书的那群粉丝看着正常点。……大概?
在所有人的目光下,林颂走到台侧,朝一个方向伸出手。
于是,所有的人目光便顺着她的手的方向看去。
一只更大、更有力的手握上了她的。
只用借一点点力,男人就从台下直接跨到了台上,和舞台最中心的林颂站在一起。
在看清那个男人的模样后,
整个吧厅仿佛瞬间安静下来。
紧接着,是似乎要掀翻房顶的呼喊。
“江江!”
“……”
歌曲的前奏响起,台下又好像约定俗成,很快安静下来。
江偃书穿着一件同林颂相近的黑色衬衫,领口只克制地解开一颗。
他没拿吉他。
临到上场林颂突然灵光一现,把这首歌改成了二人合唱。
“只加一点点互动可以吗?”
江偃书不信任脸。“真的一点点?”
林颂微笑点头。
Don’t act so special
不用如此大费周章
What I do is not for you
我做什么都跟你无关
Forget about it
林颂慢慢靠近他,江偃书坐在靠椅上,只能仰头,静静等着林颂一把扯开他的衬衫领口……
Every night
每个夜晚
Got you running in circles I know
你都会忙的团团转我知道
Touchin’me
Get your paws off my dolce cologne
别妄想染指我的古龙香水
Back it up
瞬间,江偃书衬衫的开口比林颂还要大,露出一片雪色的胸口。
男生皱着眉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另一只手却开始得寸进尺般,更加扯开了他的领口。
一只手在完全碰触上去的上一秒被篡住手腕。
江偃书顺势站起来,然后,如歌词里说的那样,缓缓推开林颂的手。
Walk away and forget about it
离开忘掉一切
Hush
Hush
不知道是哪个瞬间,又或者是在你来我往的拉扯过程中产生了某种别样情愫。
林颂缓缓从背后拥抱住江偃书的腰腹。
一切本该在这里停下的。
林颂她手十分不老实的动了动,熟练的从松开的衣摆处钻进去,大拇指顶住垂坠感极好的衣摆往上拉,食指勾住江偃书腰腹间围着的一条极细的链子,那链子被人扯住轻轻晃了晃,冰冷的金属触碰到温热的皮肤,
于是,整个腰腹开始细细颤抖起来……
那条银色细链绕满了他薄削腰腹一圈,最后散散的汇至一处——
在腰腹的正中心,正镶着一枚极艳的红色宝石。
江偃书就知道!
林颂这个女人总是会找各种机会,钻各种空子摸他!
虽然刚刚大致的“剧情”两个人都提前商量好的,但其中一些细微的接触细节还是看两个人的自由发挥。
然后,江偃书就这样被光明正大的摸了一遍。
“你好,我找林颂。”
一个精英打扮的女生绕过江偃书,然后在人群里准确抓到了飞速换了身衣服就要溜走的林颂。
“麻烦了。”
这句话是对江偃书说的。
江偃书看着两个人愈走愈远。
甚至还没到门口。
两个人就神情激动,干柴烈火难舍难分的拥吻在一起。
wow~
江偃书按了按下巴。
要不然说一报还一报呢。
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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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这首歌是 Hush!超级好听超级烧嘿嘿嘿……
上一章的歌叫cold out也很好听!
嗯……晚安欧~

二楼的包间里, 韩遇贴着落地镜坐着,看着底下的表演,眼睛一眨不眨。
他是知道江偃书打了脐钉的,
当时他看江偃书大笑的时候,一下便看见他嘴里头含着个亮晶晶的珍珠。
在舌尖后一点的地方,隐隐缀着, 说话的时候不显, 只有大声笑着、或故意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看见。
他从前向来觉得到处打钉子的比他们还不正经些,但这放到江偃书身上, 他只觉得漂亮、合适。
没人比他更合适的了。
这样的人, 就该这样肆意张扬些的好。
他哄着捧着江偃书伸出舌头给他看看里面珍珠。
江偃书被他哄的高兴了, 就张开嘴, 伸出一截猩红舌尖,像是坚硬蚌壳底下的柔软蚌肉,里面镶着包裹着的的珍珠,光彩夺目。
舌尖露在外面久了,慢慢的,就蓄出一点晶亮的水, 韩遇还没看两下, 那点舌尖就被他漂亮的主人吝啬的收回去,连着那一小摊亮晶晶的水,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了。
他喉咙发干, 舌尖顶着上颚tian弄了几下。只恨不得含住那条舌头用力吮吮,最好把里头的水都吸干了吸净了。他还想着那枚可怜可爱的珍珠,
被咬住了的话,估计只会红着眼睛瞪人,但是却只能一动不动的,
让人tian着舌头。
他脑中迅速被黄色废料占领高地,但面上依旧一派开朗,用尽了前二十几年的嘴舌,好好地哄着江偃书,让他眉也弯起,止不住的笑。
江偃书高兴了,随口就说了他肚脐上也有个钉子,刚打不久的,还疼着呢。
江偃书说着,顺手就把背心往上拉了拉,露出一片雪似的腰腹。
江偃书身材好,身上肌肉不十分明显但线条紧实漂亮,胸口往下突然逐渐收窄的腰腹六块腹肌显眼又吸睛,只肚脐那里红着一小片,金属圆环镶进皮下,在凹陷处坠着一个金属圆球。
韩遇没少刷网上那些视频,以前也不是没刷到过什么网上被无数人吹捧着的男生女生拉开一点上衣,露出中间显眼精致的脐钉。
可没一个和江偃书这样的,让他光只看着,就觉得脸红。
他以前从来不关注那些,他最看重自己,当然也只觉得自己身材才是尽善尽美。
韩遇喜欢给江偃书挑首饰,还有各种钉子。
他给江偃书买过的钉子很多很多,但,绝对没有那一条。
鲜红的宝石镶在最中间,两侧是延伸向后的银色链条。松松圈着那截腰。
漂亮的要命。
会是谁送的?
江偃书不会自己买这种东西。
他在某些方面是个十足的笨蛋,平常自己挑的全是造型夸张的金属扣饰,像这样极富情qu的漂亮东西,
江偃书他想不到的。
这条被用一个顶顶华丽漂亮的丝绒锦盒装着送过来的链子。
江偃书一眼就看上了。
无他,那上面镶着个扣着圆环的硕大红宝石,
一看就很贵。
那个盒子是前两天他最后一场后下场回休息室,一个穿着与这座酒吧格格不入的黑色西装的男人亲自交到他的手上。
应当是什么人的助理。
他没有等人走了再拆礼物的习惯,刚拿到手,甚至那个男人还没走。他就打开了盒子。
看到里面的东西。
他挑高眉毛,
真漂亮~
看来,幕后那位应该挺了解他的。
知道他打了脐钉的人不多,而且……那个人好像也知道他喜欢贵的、华丽的东西。
毕竟,连装礼物的盒子都在告诉江偃书,这项礼物的贵重。
“告诉他,这个礼物……
我很喜欢。”
他身量极高,主动凑近时,那位助理模样的男人几乎完全被他拢在落下的阴影里。
男人面色沉稳依旧,只点点头算作了回应,“我会告知先生的。”
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耳尖已经通红一片。
江偃书站在原地,看他转身离开的背影逐渐消失了,才回过头。
眼里浮上一点兴味。
看这位助理的样子,那个人看起来应当也不是什么行事张扬性格荒唐的。
他哼笑出了声。
哈……这个礼物可不像什么正经礼物。
……所以,会是谁呢?
除了“雨夜”,韩遇他们平常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兰湾会所和雪顶马场。
江偃书无聊的时候也跟着去玩儿过,甚至他还在雪顶马场有一只自己的小马。
那匹马叫小红。
是一匹纯血的棕黑色阿拉伯小马。
它的父亲莱特是雪顶马场的明星马,也是两年前的全国马术比赛耐力赛的第一名。
它的母亲是A市的一个俱乐部当时以八十万美元买下的赛级马匹。
两者强强联合,
小红是它们的第三个孩子。
雪顶马场是一个私人马场,平日只接待熟客和朋友。也是赶巧了,江偃书第一次去马场的那天,小红就出生了。
那时韩遇正为给江偃书准备什么生日礼物而头痛,却正好碰见了这匹小马。
他坚持认为这匹小马和江偃书有缘,于是和马场背后的那位老板扯皮了许久,才买下了这匹小马的所属权。
但是这匹马在八岁之前都需要留在雪顶马场,而且也需要作为纯血种至少配种三次。
八岁之后是留是走都交由江偃书选择。
而在此之间小红生活、训练等的一切花费都需要江偃书自己承担。
养一匹小马要花很多钱。
他当然不会需要韩遇替他支付这些费用。
倒不是说他清高。
只是他觉得小红是他的马,要是什么都是韩遇付的钱,那还算什么他的马?
原本因为驻唱和每天的巨额打赏迅速充裕起来的钱包也迅速的瘪了下去。
江偃书叹了口气,觉得是时候加快剧情进度被“包养”了。
他实在很需要一个金主。
毕竟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还有小红等着吃饭呢。(叹气)(不是)
韩遇和秦赢虽然同是C市顶尖世家的那一小批人,年纪也差的不多,但两个人平常活动的圈子却不一样。
秦家夫妇就这么一个儿子,平日里管教严格,秦赢大学的时候就进了家里的公司历练,大学毕业之后更是直接开始管理公司,现在不过二十八,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一整个诺大的秦家的话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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