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她们足足过了七年。
那可真是没滋没味的七年!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开启时光飞逝大法了,本文距离完结也不远了~
第60章 信仰
七年后。
塞浦路斯的边陲小镇上, 黑发的青年肩上扛着一个虎皮包袱,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倒不是因为那个黑发青年的长相。他虽然面容英朗,是那种会让小姑娘怦然心动的样貌, 但不知道为什么, 总让人过目即忘。
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他肩膀上的那张虎皮——什么东西那么宝贝, 竟然用虎皮来包裹?不, 不,不论是什么东西, 都不应该用珍贵的虎皮来包裹吧?
正纳闷着,只见青年在人流如织的集市中找了个位置,也不嫌弃地上的灰尘,盘腿就坐了下来。他把虎皮一打开,众人的眼睛看直了——
只见他的包袱里放满了各种大型动物的皮毛, 虽然处理得干干净净,乍一看还是让人心中一寒——这是怎么的武力, 才能猎杀这么多的野熊、野猪、老虎啊!
都说富贵来自于危险之中,看来这个青年要发财了!想到贵族老爷们最爱收藏这些珍稀物品,众人看向青年的眼神多了一丝艳羡。
摊子摆好了,青年就开始左顾右盼。
看他如此心急, 旁边摆摊卖水果的女人摇了摇头, 道:“年轻人,做生意不要心急,你这东西又贵重,做的是大生意, 慢慢等吧!”
那青年皱了皱眉, 好像不耐烦听,但还是向女人点了点头, 以示感谢。见他还在东张西望,女人只当他性子浮躁,摇了摇头,去招呼新来的客人了。
卖花的小姑娘正在街上走动着,看见那青年长着一张俊脸,不禁喜欢,打算上前和他说说话。就见青年的眼神一亮,看向街道左侧,挥手叫道:“阿多尼斯!”
原来,这人正是战神阿瑞斯。
俊美的植物神从人流中缓缓走了过来,冲着阿瑞斯轻轻一笑。因为神力的蒙蔽,人们对于他们过人的长相印象不深,但还是会愣在第一眼中。
金发的男神走到阿瑞斯的身边,把手里的麦饼递给他:“久等了,阿瑞斯。”
阿瑞斯接过他手里的麦饼,狠狠咬了一口,才道:“你吃了么?”
阿多尼斯伸手抹去他嘴角的碎屑,道:“我还没吃,因为想着快点让你吃到。”他的眼神专注,目光真诚,任谁看到了,都愿意相信他的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因为看到卖花姑娘正在向阿瑞斯靠近,及时赶回来宣示主权。
阿瑞斯闻言,把吃过一口的麦饼递到阿多尼斯的前面,示意他也咬上一口:“你还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吃!卖完了这些皮子,我们就去饱餐一顿,买点东西,出发去斯巴达。”
前往斯巴达的商船就停留在村落的海港上。阿瑞斯为了这一天已经计划很久了。塞浦路斯的生活虽然很好,每天狩猎也很有意思,但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军队和战士了。他想去斯巴达看看那些英武的战士,重新拾回他作为战神的热血。
阿多尼斯知道,他就是馋架打了。他也不是没有邀他打架,阿瑞斯却好像更愿意和他一起狩猎。至于打架,还得去斯巴达找找麻烦。
在这些事上,阿多尼斯总是很纵容他。但是在阿瑞斯准备召唤战车的时候,阿多尼斯却突然提议说想要乘船过去,体验一下凡人的旅行。阿瑞斯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又有些期待,答应了下来。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吃麦饼的样子落在了卖花姑娘的眼里,她的表情顿时微妙了起来。特别是她还察觉到了后来过去的那个金发青年,一直有意无意在瞥她,被看破的尴尬感油然而生。怕羞的卖花姑娘忙举起花篮挡住脸,小步跑开了。
解决情敌对于阿多尼斯来说并不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倒是阿瑞斯那些毫无保留的小动作,即使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会甜到他的心里。
两人在摊上坐了两个多小时,来往的行人很多,但多是一些普通百姓,他们对这些皮子顶多是看看,估量它们的价格,但绝对没有买回家做装饰的想法。
阿多尼斯知道阿瑞斯无聊,就找他聊天,和他说一些他感兴趣的话题,两人说说笑笑,时间果然过得快了很多。
忽然,一道黑影铺天盖地的罩了下来:“喂,你们在这里摆摊,得到许可了么?”那是一个肌肉发达,满脸横肉的青年,说起话来盛气凌人。
阿瑞斯不明所以:“什么许可?”
旁边卖水果的女人见他是这个反应,连忙叫自己的丈夫把水果摊挪远一点儿。她也没想到这两个青年竟然如此大胆,没有从贵族老爷的府邸里拿到许可,就敢在这里摆摊。
果然,那个专替贵族收摊费的男人不可置信的挑了挑眉,骂了句脏话:“你这是装傻么,嗯?!”他说着,脚往前一抬,就准备踩到阿瑞斯的摊面上,去碾那几张洗得干干净净的兽皮。
行事简单粗暴的阿瑞斯,一向是能动手就懒得动口。他随手在地上捡了一根半长不短的木棍,往那男人的腿上一敲。看上去不痛不痒,却敲得男人哇哇大叫。
怕事的摊贩们都躲得远远的,看到这边的动静,惊讶不已,不明白以往净会在他们面前逞威风的男人,怎么突然表现得那么夸张。他们不知道阿瑞斯的力大无穷,还在纳闷,只是那么轻轻一敲,至于叫得那么大声么?难道是想讹人?
听见周围的窃窃私语,一向耍尽了威风的男人感觉面子挂不住了,他大吼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你不交摊费竟然还敢对我动手,你不要命了!”
阿瑞斯对他的大吼大叫置若罔闻,只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摊费。这片土地是地母盖亚所有,如果要收费,也只有她配向我收费。”
阿瑞斯一番话说得十分硬气,听在男人的耳朵里却是无稽之谈。他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个穷小子原来信神?你问问金钱和权利信不信神?我今天就让你知道在这座镇上谁最大!”
男人一招手,几个早在旁边候着的小喽啰冲了上来,要对两位男神动手。然而他们只是普通的血肉之躯,怎么是两位神明的对手呢?哪怕阿瑞斯和阿多尼斯并没有使用神力,仅凭着战斗的技巧,就把他们轻松制服了。
做生意的摊贩们看着以往逞凶斗狠的男人被压着打,都在心里喊痛快。他们的日子本来就过得艰难,饱受贵族老爷的盘剥,好不容易卖点小东西,做点小买卖,还要给贵族老爷交摊费。摊费一年一年的涨,他们交完摊费就所剩无几了,如果生意不好,更可能血本无归。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苦了!
被打倒在地的男人正狼狈地爬起来,就见水果摊上的女人偷偷看着他,眼里闪着幸灾乐祸的光芒。他的火气蹭蹭就上来了,想到自己打不过这两个怪力的青年,难道连个女人也打不过么?
“你看什么!”男人大喝一声,走上前去,一把掀翻了水果摊。新鲜的水果在地上滚动,有些滚进了水沟里,变得脏兮兮的,有些磕在了石头上,皮肉都磕破了。
这……这可让人怎么卖啊?!
女人傻眼了一会儿,嚎啕大哭了起来。
阿瑞斯听着女人的哭喊,只觉得心里十分烦闷,再看那男人竟然还要抬脚去踹正捂脸哭泣的女人,他一脚踢了过去,直接把男人的腿骨踢折了。
男人先是一愣,然后凄厉的叫了起来,一边叫一边撸起袖子要跟阿瑞斯动手。只听阿瑞斯断喝道:“仗着自己的孔武有力去欺凌一个女人,我将剥夺你的武力!”
男人愤恨道:“你以为你是神么!自大的小鬼,你今天踢断了我的腿,我要和你拼命!”男人说着,握紧拳头重重的挥出一拳,却发现他的拳头好像塞了棉花,挥出去的时候轻飘飘的,打到阿瑞斯的身上反而是自己痛得大叫。
他的表情从愤怒转为惊讶再转为恐惧,道:“你……你到底是什么妖怪,你对我做了什么?!”
阿多尼斯冷冷地看他,道:“看来是惩罚太轻了,你惹怒了战神,竟然还敢出言侮辱!”
只见阿多尼斯手里一道绿芒闪过,飞进了男人的手臂里。一颗嫩绿的小芽从男人的肌肉里长了出来,男人惶恐的看着小芽,这一切超乎了他的认识,让他不敢随意去碰触手臂上的怪东西。
只听阿多尼斯说道:“每当你作恶一次,这棵小芽就会长出一寸,它的根茎也会往你的手臂里生长一寸。当它扎进你的心脏,你将会命丧黄泉。”
男人听了这话,抖得像筛糠一样。恐惧和害怕在他的心里交错,最后变成了后怕。他情绪崩溃,涕泪横流,大呼自己可怜至极,不当贵族的走狗,就只能被贵族烹吃,他也没有办法。
阿瑞斯揭穿了他的谎言:“你不当贵族的走狗就没有办法,难道这街上的民众都不活了?不过——”他话锋一转,警告道:“回去告诉你效命的贵族老爷,这土地归地母盖亚所有,任何人都无权利用土地收费,否则将会受到神罚!”
神罚已经降临,男人哪敢不信,他忙叫他的几个手下过来搀扶他,却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他的手下们已经跑光了。没有办法,只能拖着一条伤腿,一瘸一拐地赶去贵族的府邸,向他所效忠的贵族老爷传达战神的意思。
人类对于神明有着天生的敬畏,特别是他们清楚的听见金发男神称黑发的男神为“战神”。这世间独一无二的战神,只有那一位——神王与天后的爱子,阿瑞斯!那个好战的杀神,嗜血的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