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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神大人碎掉了,要老婆捡回家(十样锦)


种种迹象表明,时漓不讨厌他,真的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
这种想法让宋清归心似箭,平常还会和张婶子寒暄一下,今天直接把肉送过去,说家里有事就离开了。
张婶子看他脚步着急也就没多留,奇怪的看着宋清离开的背影,
宋清家里只有他一个人,能有什么事情。
而且看宋清今天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难不成...
张婶子一合计,心里就有了猜测,不过这件事情宋清不提,就代表还不能让外人知道。
告诉她,她就和宋清一起乐呵乐呵,不告诉她,那她就假装不知道。
既然不说,肯定有他的道理。
宋清回到家里,时漓已经没有忍住先吃了一块。
看到宋清回来,眼神示意他快坐下一起吃。
几块肉一起塞到嘴里,时漓才感觉到一阵满足。
“好吃,这是我在这个世界吃到最好吃的东西了!”
时漓举起大拇指夸赞。
他也没说谎,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吃的第一顿饭,所以说最好吃的也没什么毛病。
而且老公就是越夸越勤快的。
“我想以后每天都能吃到你做的饭,可以吗?”
时漓一双眼睛眨呀眨,看到宋清根本没办法拒绝,答应的阿叫一个心甘情愿。
“你喜欢就多吃点,以后我每天都给你做,想吃什么你告诉我就行。”
宋清嘴角已经压不下去了,只能靠个时漓夹肉来分散一下注意力。
时漓直接伸头一口咬下了宋清筷子上的肉。
根本不在意筷子是不是宋清用过,或者宋清介不介意用自己用过的筷子。
他们两个就好像相识多年的老友,无需多问,就很有默契。
吃完饭,宋清很主动的收拾碗筷。
太阳正好,正是适合睡午觉的时间。
而且现在还没到盛夏,天气不算炎热,在院子里用木板支个简易的床刚刚好。
时漓又化成了狐狸的形态。
宋清的接受程度良好,两次变身都没有太大反应。
似乎已经接受了自己带回家一只狐狸精的事实。
之前也总有人说大山的最深处有成了精的妖怪,宋清根本不信,所以也不怕。
但现在一只会说话会变成人形的狐狸就这样软软的躺在他怀里晒太阳,不由得他不信了。
“你之前一直在那座山上吗,还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
宋清没有困意,看着怀里白色的狐狸,他之前也在山里见过几次狐狸,但都是赤狐和黄狐狸。
狐狸皮毛能卖上好价钱,但却很机敏,速度也快很难抓到。
这还是第一次碰到白色饿狐狸,还这么笨,主动出现在人类面前。
“我从很远很远很远的山头过来的,刚来到这里,一看到你就知道是我要找的人,阳气这么盛,够我吸好一阵了。”
时漓有一下没一下的摇着尾巴,懒懒散散的和宋清开玩笑。
宋清确实安心了一些,原来他身上有时漓需要的东西,所以时漓才跟他回家的。
那这是不是说明至少这一段时间时漓都不会离开了。
回头他要找个医馆问问怎么补充阳气,这样时漓就能在他身边多呆一段时间了。
时漓不会想到,他一句玩笑话,就产生了因果,而果会种到他的腰上。
“狐狸是怎么吸阳气的,需不需我做什么配合你,还有你可不可以吸的慢一些,我......”
宋清话说出来才感觉自己好像有点不正常。
他怀里抱着一只狐狸精!
还是要吸他阳气的狐狸精!
他还想要狐狸精吸的慢一点,多留下陪他一段时间。
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好像是从他看到白色的狐狸后。
他好像心都被控制了,但这种感觉又让他很上头。
这就是狐狸精的魅力吗?
画本子里写的那些狐狸精多么恐怖,多么邪恶,他突然感觉,写出那些画本子的人肯定没见过真正的狐狸精。
这明明很勾人,特别是化成人形后,更加让人浮想联翩。
他感觉自己被控制了,但他甘之如饴。
那么多有钱人读书人,甚至是达官显贵,以时漓的魅力肯定是勾勾手就来了。
但时漓现在却选择了他,那就说明时漓对他不一样!
否则他怎么不吸别人的阳气,就吸我的!
想清楚的宋清又放下了刚提起的戒备心,开心的伸手撸起了狐狸。
“我挣的钱全都给你花,你能不能多陪我一段时间。”
经过周密思索的宋清,接上了刚才的话继续说。
“这要看你的阳气够我吸多久了。”
时漓睁开金黄色的眼睛,仿佛阳光一照就能照透。
“大概够。”
宋清想坐起来听时漓给他的宣判,但考虑到时漓还在他身上趴着,只能竖起耳朵,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时漓开口。
时漓故意放慢说话的语速。
“一,”
宋清肉眼可见的紧张。
“二,”
宋清脸上的表情开始动容。
“三,”
这个数字宋清已经满足了。
“四,”
宋清嘴角已经准备好上扬的弧度,心情比上山打到野猪还开心。
“五六七八九十年吧。”
时漓一口气说了一串数字:“反正你就是很久很久,接下来的几十年,你可就要被我缠上了。”
宋清嘴角扬起的弧度根本不够表达他的喜悦,伸出胳膊:“我有这么多阳气!你快吸点,是不是对你有好处!”
时漓摇摇头,推开了宋清的手。
“你没看过画本子吗,狐狸才不是这样吸阳气的,吸血鬼才这样。”
宋清听到了一个陌生的词,虽然不知道吸血鬼什么意思,但听名字好像能知道是什么东西。
但他不在乎,心里在想下午去镇上卖肉顺便买两本画本子回来。
他收回刚才说写话本子的人不了解狐狸的话。
“那狐狸是怎么样吸阳气的。”
时漓没说话,眼睛盯上了宋清的嘴唇。
(明天晚上更新四章,爱老婆们!)

或许是时漓的眼神过于直白。
没看过画本子的宋清也看出了眼神中的深意,喉结上下滚动,不由的咽了咽口水。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怎么可能,肯定是他见色起意了。
时漓现在还是狐狸的形态,小小一个窝在他怀里,眼神直白。
让他不禁怀疑自己。
“晚,晚上好不好...”
话还没说出口,脖子已经从后颈红到了耳根,眼神闪躲,看起来一副英勇献身的样子。
真不经逗。
时漓重新闭上眼睛,垂下脑袋。
吃饱了就是要睡觉,要不然真对不起他天天干那么多体力活。
时漓躺下刚睡着,迷迷糊糊的就感觉自己被抱了起来,然后又放下睁开眼睛,疑惑的看着已经起来的宋清。
“你要干什么?”
看着宋清似乎要出门,时漓揉了揉眼睛问他。
宋清之前见邻居家的大黄就很喜欢被摸脑袋,想着狐狸应该也差不多。
伸手摸了摸时漓的头:“我不跑,我把上午打的猎物拿镇上卖掉,晚上回来给你带镇上的糕点。”
怕时漓担心,给他解释自己的去向。
时漓现在刚睡醒还懒着也不想动,就没说要和宋清一起。
“我在家等你回来。”
宋清也松了一口气,他自私的想把时漓藏在家里,不让别人见到。
别人多看他一眼,他就会生气的。
也怕时漓再找到更满意的人,离开自己。
虽然时漓早晚都要出门的,但至少给他一段时间,让他表现表现,说不定时漓就对他很满意呢。
看时漓又躺下了,看来是还没睡饱。
宋清也没再打扰他,只是去烧了一壶热水,放到时漓旁边,时漓睡醒口渴了可以喝。
家里也没有什么小吃,晚上买些回来。
迅速的收拾好上午猎到的鸡和兔子,关上门在门口拉上锁就出门了。
走的时候还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确定锁是锁上的才放心离开。
宋清之前都是走着去镇上的,但今天想快一点回家,所以打算坐牛车去镇上。
中午吃完饭,有一趟去镇上的牛车,下午回来,宋清这个点刚好能赶上。
牛车的价钱不算贵,但对于村里面的人说还是能省一点是一点,所以坐牛车的并不多。
宋清坐上两文钱,再加一箩筐东西一文钱。
车上还坐了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妇女,带着两个年轻的姑娘一起。
宋清别过头去看着路边的田地。
但一道强烈的目光落在身上,让他下意识回头看向那道目光。
对面两个姑娘看着年龄都不大,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看着都是精心打扮过的,就连衣服都不同于村里人常穿深色耐脏的粗布麻衣,而是一红一粉的罗衫,两人脸上都带着欢喜的表情。
而看他的是那个年纪大点的妇女。
妇女脸上堆满了笑,见到宋清回头热情的开口:“宋清,你不认识我啦,我是村西头的王媒婆呀,你小时候去村长家田里做工的时候我们还见过呢。”
宋清不喜欢和外人交流,平常也很少有人和他说话,他早就习惯了独来独往。
突然有人上来给他搭话,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便没有开口,神色淡然的看着面前的王媒婆。
王媒婆是个自来熟的,她天天跑着给十里八乡的说媒,什么样的人都见过。
平常宋清在村里是个透明人,王媒婆也没想到过他。
今天一见长的还真是很不错的,别说在村里就算是拿到镇上也是排得上号的。
就是家里穷了点,没有父母什么的,但看他今天带着一筐上山打到的野鸡野兔,估摸着也能卖个一两百文,能吃苦能赚钱就行。
这模样是真俊,做个上门女婿肯定也有人要。
“我看你这也到年纪了,还没有说亲吧,别人不管你,我这不能不管你,这十里八乡的小姑娘我老婆子都知道,改日给你说一门。”
王媒婆开口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既然说是媒婆了,那目的也就这么多。
宋清这才听明白了什么意思。
果断的摇头拒绝:“不用了。”
说完就转过头去不看王媒婆。
“哎呀,你别看车上有两个小姑娘就不好意思,你这样的小伙子我见多了,放心我肯定给你说个水灵的姑娘。”
王媒婆只觉得宋清是不好意思,还在锲而不舍的追着说。
“不用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宋清语气里带了几分不客气,但说到喜欢的人的时候带着一点羞涩。
喜欢的人。
不是姑娘,甚至不是个人。
这话其实只是为了堵住王媒婆的嘴,但说这话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时漓的脸。
要是家里出现了别的人,时漓肯定会生气的。
他都能想到时漓气鼓鼓的模样。
但他不想惹时漓生气。
王媒婆显然是不信宋清的话,但也知道再说下去宋清就要生气了,所以也没再追着说。
转头嘱咐身边的两个姑娘:“王员外的家底你们都知道,要不是我和王员外一个姓,上哪谁也给你们说不上这门亲事,去了之后好好表现,攀上了高枝,全家都能过上好日子。”
说着话还伸手替旁边的姑娘整理衣衫,姑娘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到时候过上了好日子,可别忘了给你们跑前跑后的媒婆我,到时候可待请我去吃喜酒。”
“特别是你,桂花,去了之后别毛毛躁躁的,要像你的名字一样,温柔一点,男人才会喜欢。”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发言就属于露骨了。
宋清听的都不好意思了。
两个姑娘更是羞涩的把头低下看着脚下的木板,声音微不可闻:“知道了,王婶子。”
王媒婆心情更好了,一路上都乐呵呵的。
马车也很快两刻钟就到镇上了。
这回下午,摆摊的人没有上午多,但街上的人也不少,宋清没在街上摆摊,而是直接走向了街上熟悉的酒楼。
他经常打猎,都是野味,猎物新鲜,而且还稳定,几乎每天都有。
所以只在街上摆了一段时间摊,就被酒楼看到了,说以后有什么猎物都可以送到酒楼,只要新鲜,价格肯定给到位。
这给宋清省了不少事,所以基本上打到猎物都趁新鲜送到酒楼。
掌柜的看到宋清也是熟识的,毕竟几乎每天都见,立刻叫了后厨的人出来去猎物。
“今天是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呦,宋郎君今天怎么回事,不敌平常呀。”
平常宋清送来的猎物都是满满一背篓的,今天只剩一半了。
宋清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解释道:“在家杀了两只。”
在家杀了一只鸡和一只兔子,其实还有一窝小兔崽,他想着狐狸应该喜欢吃这些,所以把小兔崽也留在了家里,嫩嫩的好吃。
兔子要是听到宋清的活阎王发言,肯定会跳起来咬他。
“鸡还是十五文一斤,两只鸡一共一百六十三文,这个兔子倒是挺肥的,估计有个三斤多,给你凑个整算是两百文吧。”

话落从钱柜里取出两沓钱递给宋清。
宋清又把钱重新放到了柜台上,在掌柜的疑惑的眼神中开口:“给我打包几份店里买的不错的糕点。”
这还是他在酒楼里买东西。
掌柜的稀奇的不得了:“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宋郎君莫不是要带回去送姑娘。”
掌柜的笑着打趣宋清。
宋清强装淡定的解释:“不是姑娘。”
掌柜的听到这话也没再追问,和和气气的说:“宋郎君自己想吃的,郎君放心,我肯定让小二打包的漂漂亮亮的。”
客人说谁吃就是谁吃的,只要消费了,就算说拿回家喂猫喂狗的,掌柜的也只会夸他大方。
酒楼里的糕点都很精致,宋清也是老熟人了,掌柜的也不给他整虚的,直接打包了一个糕点杂品,算作两份的钱。
“酒楼里糕点种类可是多的很,给宋郎君一样带几块尝尝,觉得哪个好吃了下次再来。”
一般人掌柜的还真不够拼,但宋清什么秉性他也知道,虽然平常不买东西,但人看起来不是什么难说话的。
既然有了第一次消费,那掌柜的肯定要想办法留住人。
说什么价钱就是什么价钱,一整盒糕点三十文,宋清利落付钱。
收好剩下的钱就要往外走,掌柜的还在后面大喊:“好吃下次再来,郎君慢走。”
这个世界的灵魂碎片是有点社恐在身上的。
宋清回头摆了摆手,逃一般的走出了酒楼门口。
出去呼吸到新鲜空气,他才感觉顺畅了几分。
路过糖果和果干的店铺,宋清也一样买了一点,不知道时漓喜欢吃什么,多买几种总是没错的。
手里提的大包小包的,他还不打算回家,接下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看到街上生意最好的成衣店,宋清在门口看了一眼招牌便跨步走了进去。
这家店的衣服不便宜,所以掌柜的看到有人进来也是十分热情。
“来了公子,今天要买什么样的衣服。”
在看到宋清身上的穿着之后转了个弯,指着相对便宜的衣服区域对宋清说:“这边都是最新的款式,公子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有没有好一些的衣服,颜色要鲜艳一些,大概这么高,很清瘦的男子穿的衣服。”
宋清比划着,他是来给时漓买衣服的,今天身上带足了银子。
他看时漓也是和他一样孑然一身,什么东西都没带,但衣服看着很新,干干净净看起来就很爱感觉。
所以换洗的衣服肯定不能少,今天出门的时候忘记给时漓量尺寸了,只能比划着先买一身回去先穿穿看看合不合身。
掌柜的一听说要好衣服,就来了兴致。
这样的也不稀奇,家里要是有一个读书人的,就算全家都穿粗布麻衣,读书的人也要穿的看起来文人风骨。
掌柜的以为宋清也是给家里读书人买衣服,就指向了另一个区域好一点的衣服:“这边的衣服料子都不错,款式也很受读书人喜欢,公子可以摸摸料子,一摸就能摸出不一样。”
宋清扫了一遍觉得没有合适时漓的,那些衣服都太淡了,看起来有很死板。
时漓应该是鲜活的。
宋清又看了转头看向店铺的其他区域,一件鹅黄色的衣衫吸引了他的注意,他已经能想象到穿在时漓身上的样子了。
一般村里干活比较多,所以衣服都以深色为主。
浅色的衣服一般都是卖给家里还算可以的小公子穿的,不用干活,怎么好看怎么穿,衣服款式看起来也是风华正茂的样子。
宋清指着那件衣服问掌柜的:“这件衣服有我刚才给你比划的尺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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