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
土地公笑道:“我与此地的道观有点交情,走吧,我带你们去。”
有长辈领着总是好的,出门行走少了许多为难。而等入了道观,狗兄妹才知道这里是大洲的“神道,而道士是“神职者。
可与扶桑不同的是,扶桑的大妖能压着神职者打,而大洲的道士能压着大妖打……难以置信,为什么十几、二十岁的道士能收几千岁的妖啊?
“一个两百岁,一个四百岁,这么小就放出去了吗?” 老道长看向狗兄妹,一脸怜悯,“太小了,道士都不收,我们封在后山的妖怪都是三千岁起步……”
土地公:“不是让你们收,是让你们弄个‘出身’。别耽误两孩子上私塾了,扶桑地小,养不了长生种,他们如今重学还来得及。”
老道长:“原来是为了去学堂啊。”
大洲一向重视小辈教育,甭管小辈是个什么出身,只要孩子说“想学,那真是砸锅卖铁都要送他学。现在这俩小狗儿不远万里而来就是为了“学习,实在太戳老人的心窝子了,唉,不就是个出身嘛,给他、给他,都给他!
听着俩狗的官话,老道长一通操作,前后花了半年时间给整了俩京城户口。之后,土地公就开始教俩狗怎么变成小孩了。
“江浙一带素来是人才荟萃之地,你们就在这儿学吧。”
简言之,江浙一带学得挺卷,你俩搁这儿学习吧。
于是,从扶桑来的“白犬 混成了北方的“狼,又在南方学成“狗”。当狗兄妹学会变成小孩子后,他们一人被丢了一个打了补丁的布袋书包,里头放了几块糖,然后被丢进了学堂。
千字文启蒙,百家姓开篇。学堂内书声琅琅,犬夜叉跟着大声朗读,只有杀生丸面无表情。
放课后,小朋友凑上来问:“新来的,你姓什么啊?”
犬夜叉本能地:“狗……额?”
杀生丸:……
然而百家姓中还真有“苟 的姓氏,由于发音一致,他们立刻从狗兄妹变成了“苟” 兄妹。说来也巧,老道长给整的官名也姓“苟 ”,哥哥名为“苟升”,妹妹名为“苟丹”,看字儿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就是念起来总觉得哪里不对。
而学堂里的小孩不太记名,没多久,杀生丸就成了“大苟”,而犬夜叉被喊成了“二苟”。又一年,杀生丸成了“狗剩”,犬夜叉成了“狗蛋 ”,什么白犬血脉斗牙王之子西国下任王和将……混到这份上,虚名早就离他们远去,他们真的看开了。
在大洲生活的第六年,他们主打一个心平气和、佛系做狗,小小年纪就悟到了别的妖几百年悟不出的真理。
见状,土地公含笑捋胡须道:“妙啊!”
有这悟性,来年上天庭混口饭吃指日可待啊。
第219章 第二百十九章
如果与师长相处是增加阅历、体悟经验,那么与孩子相处就等于让狗生重活一遍。
不得不说,大洲实在是个奇异之地,就连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三岁小儿都有自己的道理,顺便还能给大妖上一课。
早起去学堂,放课割猪草。有些小孩见犬夜叉“无所事事”,便好奇问道:“你们家里没农活干吗?”
犬夜叉想了想,圈养在山上的鸡鸭喂了,种下的菜蔬肥也施了:“都干完了。”
“真快,你最喜欢干哪一样啊?”
犬夜叉:“干活还能喜欢?”
“怎么不能?”小孩将猪草往筐里一放,“我家的猪崽都是我养大的,看着它们从一只只崽子慢慢长大,能不喜欢吗?等过年宰了一卖,赚到银子,全家都能换新衣裳了。”
犬夜叉:“亲手养大的,宰了不会心疼吗?”
小孩:“猪吃草,人吃猪,天经地义。你也养鸡鸭吧,难道你不宰吗?”他摘了根狗尾巴草一甩一甩,“给家人换新衣裳才最欢喜啊!他们开心,我也开心!”
着眼当下,珍惜眼前,快乐总能很简单。
谁都觉得一生要过得波澜壮阔才不负人间来一遭,可哪来那么多英杰,芸芸众生自有众生的活法。
对这个孩子来说,让家人换上新衣就是最重要的事,也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波澜壮阔”之举。
犬夜叉不语,一双眼睛倒是亮了起来。
难得又活了一次,难得他们都变成了小孩,为什么不着眼当下、好好享受做个孩子的乐趣呢?
第一世的童年他困苦流浪,第二世的童年他忙着变强。他从未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撒过欢、吃过糖,如今机缘凑巧有了“第二世”,他何必要用大人的方式生活呢?
大将有大将的活法,小孩有小孩的快乐。
犬夜叉忽然一笑,循着杀生丸的气味朝后头跑去,在他哥颇为不解的表情中一把抓过他的胳膊,大力扯着他往前跑。
长街上,人群中,两个孩子奔跑着绕过“重重障碍”,在大人的一声声笑骂中往前跑去。兜里的铜板叮当作响,包子和驴粪的味道混在其中,可这种与手足同胞奔跑的快乐却是两辈子都没体验过的。
杀生丸:“犬夜叉,你在做什么?”
蹙眉:“你是小孩子吗?”
犬夜叉倏然回头,大笑:“对啊,我就是小孩子啊,难道现在的你不是吗?”他没有松手,拽着亲哥撒欢,“别绷着脸了,好好玩吧!”
杀生丸:……
殊不知,大妖杀生丸也是从小没朋友的主。
他生在云中城,长在西国,童年被父亲带出去是为了狩猎,与同龄犬妖相处是为了战斗,而在母亲身边是为了学妖力的控制和运用……玩耍一词确实不曾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
他一直是被当作王来教养的,因早熟且选好了霸道,他对“玩乐”一向嗤之以鼻,认为是丧志且无聊的东西,只是……
只是如今与半妖在人类的大街上狂奔,半点体面不讲,做尽蠢事,可他为何不觉得难堪呢?
甚至他的心告诉他,这样,还蛮好的。
犬夜叉止步,掏出铜板要了两串糖葫芦:“给!”
杀生丸接过,没动:“犬夜叉,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想养猪了。”
“……”
这天,犬夜叉扯着杀生丸跑遍了整条街,吃了糖葫芦,看了戏,又钻进人群里围观猴子变戏法,还买了烧饼肉包和糖人,甩着书包回了山。
当晚,山洞外砌起了猪圈,又半月,里头多了六只猪崽。
过年,犬夜叉变回大人模样,卖了两头猪,换了新衣裳。这年礼不仅有杀生丸的份,还给师长们都备了一份。
而在见他给学堂的先生、道观的道长都备了礼后,土地公大笑,说他学会做人了。
犬夜叉:“这就学会了吗?难道做人就是学会送礼吗?”
“非也。”土地公笑道,“送的是礼,走的是心。你把人放进了心里,做出了从心之举,知恩、感恩、还恩,这才是做人。”
做人重在仁善恩义。
偏偏就是这一点,悟性极高的杀生丸还没悟出来,他虽然变成了人,做着人的事,却从未把自己当人看。要不是有犬夜叉带着,他多半会成为人群中独来独往的主。
至此,几位师长对视一眼,觉得该让娃出去走走了。阅历多了,茅塞必然会开。
于是在第七年的夏至,土地公告诉他们该学的已经学完了,是打算继续留在此地,还是往远处走走?
犬夜叉这才回过味来,竟发现有点舍不得这种田的平凡生活。
山洞前的大白菜长起来了,地里的稻谷过几个月就能收了,鸡鸭已肥、蛋还没捡,今天的猪草还没割……储物珍珠是能把一切带走,但带走了不能随便放出来,否则随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犬夜叉:“我倒是想出去,只是……”
土地公:“舍不得这些?”
犬夜叉摇头,再抬头时眼中已经没有犹豫了:“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到处走走,既然你觉得我们可以离开了,那就说明现在的我们出去,轻易不会死。至于这些——”
他笑道:“全留给大家了!”
闻言,土地公连连点头:“舍得、舍得,有舍有得。”
“放心吧,你的几亩地我会让小妖帮忙照看,且去。”
翌日,犬夜叉和杀生丸带着碎银几两下了山,正式开始往天南地北走。
他们本以为在大洲呆了七八年,做人这么久,少说也能应付七八成的事了。谁知下山没多久,只是从一个村换到另一个村,就连交流都成问题了。
见鬼,原来村和村之间的方言也是不同的……
甚至,镇与镇的活计也不同,县与县的菜系更不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用金银铜板交易,只要钱到位,生活总不会太为难。
犬夜叉:“幸亏我卖粮攒了一大笔钱,不然连狗、啊不,连你都养不起。”
杀生丸:……
他们沿着人类的官道一路往西迈进,由于长生种时间充裕,因此两人要是在路上遇到合心意的村镇山城,一定会安置久住。
比如犬夜叉想学新的菜谱,他们就会在当地住个两二月;比如杀生丸对这方地域的历史感兴趣,他们也会驻足大半年。
如此走走停停,他们见过文人墨客,遇过江湖游侠,碰到过嗜血的妖魔,也撞上了好心的道士与大妖。
生死危机总有那么几次,幸运的是,前几年的田没白种,庄稼汉总有一把子力气(?),如今的他们能够自保,打不过也能跑。
偶尔,他们还会巧遇心善的前辈,被照顾得很好。
只是,被几千上万岁的前辈当小辈也就算了,怎么连几十岁的人类也上赶着当“前辈”?比如他们在湘西一带遇到的道士,年纪也就四十,却喊他俩“娃娃”。
犬夜叉自然不乐意了:“你只是一个四十岁的人类,而我们是几百岁的妖怪,你怎么拿我们当孩子?”
道士理直气壮:“妖怪开智晚,凡是第一次做人的,都按化形成人时的年纪算。你们做人才几年,有十岁吗?”
犬夜叉:……
杀生丸:……
道长:“小屁孩儿!”
犬夜叉大怒:“别以为我不会揍你!铁碎牙!”
两边打得热火朝天。
也是从这天起,狗兄妹与道士结伴而行,足有两年之久。他们下过墓葬,见过赶尸,卷入过人与妖的爱恨纠葛,也见识过地缝种菜的奇景……
某日,当狗兄妹发现人类虽然活得不久,但对自己的祖宗认识颇深、还说得头头是道时,他们忽然想到,白犬的祖宗到底是谁还从未弄清楚过。
“白犬?”
那不就是白色的狗吗?
道士嘴角一抽:“这起名还真随意,一听就知道一窝生了很多,看其中一只颜色是白的就叫‘白犬’了。”
犬夜叉:“也就是说,白犬的祖宗其实很普通?”
“这可不一定。”道士摇头道,“我们这儿主张贱名好养活,人也好,妖也罢,从小有大名一个,小名一个,绰号数个,字一个……反正总会弄混,哪个好记就记哪个。”
名字是最短的咒,其实这话在大洲也适用。可惜,一个人的“名字”太多,这咒也算不上咒了。
道士:“白犬听着普通,应该是为了好养活。而希望好养,八成是不易活。”
“不容易活的话,估计祖上的血脉是不错。通体雪色,比较单一,还得跟狗相关……除了白狐和白狼,我也想不到别的了。”
白狐、白狼?
犬夜叉没忍住:“就没有白狗吗?”
杀生丸:……
道士:“白狗……我只见过‘二郎搜山图’中的白色细犬。”摆摆手,“人寻根也就算了,多不过千年,总能寻到。你们妖怪寻什么根,那么多年过去了,族谱还是从你们这一页新开吧。”
狗兄妹:……
走着走着,他们与道士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候,而“找祖宗”这事至此被搁下,没多久就被忘了个干净。
犬夜叉依旧在向西走,似乎带有目的,他并没有瞒着杀生丸,直白道:“我在找‘咒泉乡’。”
“嗯?”
“听说‘男溺泉’可以让女人变成男人,是真的吗?”犬夜叉道,“我想去看看……”
杀生丸平静道:“看看?”
他想到一种可能,半妖寻找咒泉是为了变回前世的样子。
一想到蠢半妖要变成臭弟弟,杀生丸并不乐意。可他从来不爱管闲事,半妖爱变成男人就变成男人,只要她有一见面就会被他揍的觉悟。
“随你。”
懒得管。
第220章 第二百二十章
念念不忘,终有回响。循着水汽一路弯绕,在费了些波折后,犬夜叉总算找到了咒泉乡。
它坐落在迷雾之后,藏身在一处山谷之中,没有结界,不设迷宫,大概由一百多个大小泉池构成,池与池之间只有一道窄窄的“梗”相隔,不仅不方便人类行走,还增加了来者掉入其中的风险。
可偏偏,守着咒泉乡的不是妖怪,而是容易落水的人类。
他们住在咒泉乡,繁衍了不知几代,守着咒泉却不用咒泉,还会为来客指引咒泉的位置,带人来来回回,真有些奇怪。
犬夜叉不解:“你们就不怕掉下去吗?”
掉进泉水里,不就受到诅咒了吗?
守泉人笑道:“没什么好怕的,并不是每一个咒泉都有咒。”他指向刻着字的咒泉,“你看,有咒的泉都立了石碑,洁净的泉可没有刻字。”
“洁净的泉?”
守泉人:“洁净的泉没有沾上诅咒,反而拥有净化与治愈的力量,用外头的话说就是能‘活死人肉白骨’,所以很受武者的喜欢。很多时候,外面的武者会来到咒泉乡沐浴,洗去身上的沉疴。”
犬夜叉点头,明了,看来咒泉主要是给大洲的武者用的,难怪妖怪对这里没多少兴趣。
犬夜叉:“那刻了字的呢?”
“那可沾不得了。”守泉人告诫道,“这些泉水很不一般,会记住第一个溺死在泉水中的生灵的特征,然后将入池的所有人都变成与溺死者一样的生灵。”
“看那里,女溺泉。”
“顾名思义,就是有姑娘溺死的地方。要是一个男人不小心掉进去,爬出来可就变成姑娘了。”
“即使如此,这口咒泉也是被使用最多的。几百年来,有不少被人追杀的武者都是靠跳进女溺泉来躲避追杀的。”
想想,一个大老粗被追着杀着跳个泉水就变了性,这谁能想到啊!这必然不能啊!
守泉人:“如果想解除诅咒也简单,就找洁净之泉或男溺泉泡一泡吧。”
同理,男溺泉就是有男人溺死的咒泉。女人掉下去,爬起来就成了男人,解除的方式也是泡洁净之泉或找女溺泉。
犬夜叉放眼看去,发现刻石碑的咒泉不少,但经过岁月的腐蚀,不少字已经模糊不清。没准再过个百来年,这些字迹就会消去,届时进入咒泉乡的人要是着了道,看着这大大小小百来口泉水,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解。
犬夜叉:“要是字没了,你们会换石碑吗?”
守泉人:“不会,我们可没老祖宗的本事能换石碑,没了就没了。什么时候字没了,咒泉也会消失,都是命。”
“咒泉会消失?”
“当然,哪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啊?”守泉人笑道,“所以,外来的贵客啊,趁现在咒泉还在,要不要用你可得想好了。”
犬夜叉先是沉默,随即叹了一声:“我早就想好了。”
“嗯?”
“如果早二十年来到这里,我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犬夜叉轻笑,眼神是释然,“可现在,我觉得自己这样挺好的。”
心态的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或是桔梗射向奈落的一箭,或是桔梗对他说“我会在高天原看着你”的话语,亦或是在大洲沉淀的十年……
他突然不想打扰桔梗平静的生活,甚至觉得介入是一种冒昧。
她有了自己的道路与追求,他何必横插一手,再次搅乱她的人生?
再说,在大洲种田这么久,他明白人的一生就像瓜熟蒂落,自然的才是最好的。
他这辈子生而为女,是天定,是自然,是结果,他又何必执着于改变、执着于前貌,难道性别一变他就不是他自己了?
当然不。
无论是不是妖,他都是他自己。同样的,无论是男是女,他也是他自己。
不过一副皮囊,何必大费周章?
守泉人:“贵客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他来到这里,是为了解除最后一点执念。
犬夜叉只想去看一眼男溺泉,了却从出生至今的“想要抵达男溺泉”的愿望。至此,他吐出一口浊气,算是正式与过去的自己告别。
仗着核心能力强,他稳稳地蹲在咒泉边。他注视着泉水中倒映的自己,一声叹:“再见了,犬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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