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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是漂亮攻三的我却成了万人迷(那叫我野王吧)


情场高手?
“穿蓝色的水手服可以吗,感觉会很清纯。小月你的五官太艳丽了,戴一个假发就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水手服就可以?”
“那种超大型的礼物盒,像手办一样,一定特别可爱,想想就好乖乖。”
他什么时候成为情场高手的?
连手都没有拉过,也没有谈过任何恋爱,却成为朋友口中的恋爱高手。
池星月不由得多想了一些。
怎么感觉……他们好像想歪了,他为什么要穿那种东西讨好沈云白,就算要讨好沈云白,干嘛要用这种方式。虽然他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角,不管怎么说,落魄的漂亮攻三也是攻啊,怎么可以为爱穿水手服。
对方的脸上信誓旦旦,池星月最终采纳这种方式,把自己当成礼物上交……哪怕他很自恋,也不至于自恋到认为他是什么珍宝。
“到时候你们要来吗?”
“我记得我给你们发过邀请函。”池星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们。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当然要进行到底。”
还是阴天,天色冷凝,铅灰色的天空将太阳照在云后,微凉的风卷来一缕初秋的凉意。吹拂在脸颊上有些湿润。
池星月站在窗前,双手扶着窗。
他喜欢阴天,也很喜欢下雨天,不是因为氛围感,也不是喜欢安静,而是喜欢天然的白噪声。在这种下雨的氛围下,安安静静睡一下午,似乎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今天……是沈云白的生日。
他还没回来,池星月站在二楼等。透过玻璃窗,能够把一切景物尽收眼底,对方如果从正门进入,他一定不会错过。
房间里已经有很多人了。
他送的邀请函很多,甚至为了热闹,把幼儿园的朋友也请了过来。包括一些顶流明星,在院子里弹唱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自顾自拨弄着琴弦。
一首民谣,一口沙哑的烟嗓,瞬间把人从京城带回广阔无垠的草原上。
宴会的主角还没有来。
反倒是把对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容晚亭隔着窗在看他,这种目光根本就无法忽视。在阴沉灰暗的光线下,这边灯火通明,对面一片黑暗。在黑暗中。容晚亭穿着一身漆黑,正在朝这边看过来。和热闹格格不入,仿佛自成一方风景。
一般情况下,高岭之花都会是正牌攻。或许因为这样的性格比较正攻风范,也因此大受欢迎。然而对于上沈云白,两个人都是偏冷感的性格,再发生些什么反倒有些不合适。
反差就是坠吊的。
高岭之花为爱发疯,清纯小受床上风流。性格互补才是真正最好的。
高岭之花搭配小太阳食用更合适。
两个冰块走到一起,直接大眼瞪小眼,根本擦不出爱情的火花。尤其像沈云白这样,张口闭口“你牛牛小小”的主角受,才不会像原文那样天雷地火,以天地为床,以日月为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最终,池星月先忍不住,一把将窗帘拉上。外面似乎有下雨的迹象,把家里里里外外的门都关上。
扶着楼梯往下走,水晶吊灯闪烁着月光一般的光泽,将一切都映照得透亮。楼下是欢声笑语,几乎到处都塞满人。
池星月走到人群中,一眼便捕捉到了从外面走进来的沈云白。
他的衬衣落着斑驳的雨点,发梢带着些许濡湿,黑白分明的眼也像是被雨清洗。
池星月迎了上去:“外面下雨了吗?”
好巧不巧,沈云白这个人和雨的关系,是牵扯不清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雨天,当时一起在屋檐下避雨,那时他没什么存在感,只依稀记得,他那双眼睛很冷感,和这清凉的雨也没什么区别。
后来发生亲密关系,也是在雨天。外面的细密雨丝吹落在他身上,凉浸浸的,大半个身子像是浸没在水中,手指上也染上了雨的凉意。
就连今天也是这样。
池星月感觉有点巧,像是冥冥之中有人故意这样安排。
沈云白的脸上毫无表情,双眼定定看着池星月。不管多少次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他都不能完全适应。像是被一把冰凉的锁链,牢牢桎梏在原地,无法动弹。
“你要跟我回家吗?”
他的身上带在外面的味道,是风的味道,裹挟着他身上的香气,带着一点点的微凉。
池星月愣了一下:“现在吗?”
“现在。”
沈云白的眼里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思,池星月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只要过了今晚,明天就是他的生日。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回家。
家……沈云白又不是孤儿,他当然是有家的。
那本名为《本该是万人嫌炮灰的我却成了大众情人》中,一切剧情服务于搞颜色,对于背景倒是没怎么提及。
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阶级森严,以富贵为尊。
处处可以看到,哪哪家族的嫡系,哪哪世家的掌权人,哪哪家的小少爷。当然不能要求这样一个世界会有盛大的世界观。
对于世界观背景更是能省则省,把更多的笔墨用在关键的地方。对于几个攻的家世和主角受的家世倒是稍有提及。没有用太多笔墨,反正攻很显贵很有钱,不然也不可能随随便便用黄金打造出笼子,随随便便专门买个海岛金屋藏娇,可是关于沈云白,却只有一部分描写。
“少年身上穿的衣服认不出牌子,常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和牛仔裤,气质倒是独一份的清冷。被掐着下巴,也只是用那双黑沉的眼睛看着,没有任何畏惧,也没有任何胆怯。”
正是因为这一段,池星月便知道沈云白家里肯定条件一般。反正短短两三万字,根本就看不出什么内容,三万字中,有两万八都是在搞颜色,不要妄图从中窥见大道理。
这绝对不是草根逆袭的故事。
池星月并不是没有普通身份的朋友,一家五口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的朋友也不是没有,现在到现在都还有联系。他绝对没有高高在上的倨傲,为数不多的傲慢都在自己的脸蛋上。
他知道他很漂亮。
并且以自己的长相为荣,甚至偶尔会想,要是会有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长相的人就好,他会爱上他自己。
也很清楚地知道,哪怕自己心里没有阶级的概念,不会对他们高高在上,这中间的差距绝对不是一句话可以屏蔽的。
消费观念、和价值观都会有微妙的不同。
池星月也知道,人是有自尊心的。他不想让沈云白不舒服,所以没必要把这件事再单独拎出来说。
他微微扬起唇角,又不由得疑惑:“怎么选到这个时候回家?你家在哪里?”
一直都没有问过沈云白家的具体地址,其实也没必要询问。
“不去就算了。”沈云白没有多说。
池星月没见过他这副模样,应该真的有急事,不然也不会这样着急忙慌。
池星月只当是他自尊心强,不愿意说出家里的具体位置。
还有些可爱。
紧崩的唇角,一板一眼的说话方式。
严肃又认真,刻薄又毒舌。
还挺爽的。
池星月穿过杀马特组合,准确在一堆五颜六色头发里找到小红毛,刚才站在二楼时就看到了江听晚。
此时他正在打电话,指骨分明的手指抚摸着手机边缘,眼睛看向池星月。
脸色算不上太好。
“现在?”
“好。”
说着,他伸着的长腿收了回去,从沙发上站起来,对池星月道:“家里出了点事,估计老头子不行了,我现在回去看看。”
“怎么现在还用这种把戏来骗你回去。”池星月拉着他的领带,往下扯,迫使他不得不在自己面前低着头,“这种伎俩之前就用过了。”
江听晚他的亲爹,早些年风流多情、四处留种,堪称行走的人间播种器,还是男女通吃那种。尤其喜欢会唱曲儿的,身段好的。
后来江听晚大权在握,不把他放在眼里,一个惯用煤气灯效应的人,看到自己的儿子脱离掌心,为了让他回来,用了很多手段。
包括不限于装病、威逼利诱、自杀等等手段,最后都能看到和女人厮混在一起的他。
好几天没见,池星月不想这么快就放他走。拉着他的领带,缓缓收紧。
“你是想把我勒死了吗?”江听晚有些无奈。
“别死我这里。”
“这次可能是真的,说不定就死了。”江听晚说起自己亲爹的死活,狭长的眼眸里带着笑,星星点点的光缀在漆黑的眼瞳中,像是星星扑在天幕中。
池星月抱起双臂:“那你回去吧,反正这里也用不到你。”
本来就是沈云白的主场,他们两个脾气不和,在一起说不定会打起来。还是让他们分开比较好,免得生出事端。
他没有任何犹豫离开,只是临走时,目光不善地看了一眼沈云白。在口袋中的手机响了一下,池星月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弹出来的消息。
【晚巷枕星月:这死绿茶。】
一瞬间哑然失笑。
没想到沈云白在自家哥们眼里竟然是这样的现象,不是人人爱慕的万人迷,而是很会演戏的绿茶。
估计在沈云白眼里,江听晚也算不得什么好人。
一时间走了两个人,热闹的氛围还在持续中。环顾四周,可以准备的时间还有很久,起码能在沈云白回来之前,把一切准备好。
两个人在门口撞上。
“真晦气。”江听晚看着雨幕,嗤笑一声。
雨越下越大,落在地面上迅速绽放一个雨花,远处的一切笼罩在雾气中。
沈云白连表情都没有变:“你猜上一次下雨时,我们在干什么?”
“谁管你们在干什么。”江听晚的声音乖张,本来就习惯在池星月面前装乖,在外人面前,还是实打实的少爷脾气。
“我们在疯狂做ai。”沈云白的唇角微微翘起,声音无波无澜,听不出任何炫耀的意味。
江听晚偏过头,沈云白正在看向大雨。
“他的脸颊、嘴唇、锁骨、肚皮、还有腿,我都亲过,你呢?”江听晚侧着唇角,眼眸看着他。
“他叫我老公。”沈云白撑开黑色的雨伞,森冷的声音几乎要融化在雨中。
江听晚眼睁睁看着他走出雨幕,反应过来后才咬牙切齿:“你算个屁。”
两个人分隔两端。
江听晚将车门甩上,脸色很不好看。沈云白则是撑着雨伞,温吞地走在雨幕中。
一直走到别墅区外,一辆漆黑的车停在他面前。
沈云白面色平静,青年拉开车门,恭恭敬敬请他上车。看着漂泊的雨雾,隐约能够看到院落中的气球,审美确实不太行,没有人会带生日宴会这一天在树上帮上红彤彤的气球,乍一眼看过去,有点像福寿螺的卵。即便如此,他还是微微掀起嘴唇。
车子一路远行,沈云白闭目养神。
直到停了下来。
青年道:“到了,少爷。”
沈云白走入雨中,古朴的建筑在雨幕中巍峨壮美,在一座繁华与岁月并存的城市,这样的建筑依然算得上壮观。
一切都和离开时一样。
假山、长廊、宫殿一样的房屋。
看起来四四方方,正中央有一棵参天的古树,遮天蔽日,在雨幕中,竭力向上伸展。树冠大而茂密,看起来像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囚笼。
沈云白径直走向大堂。
黄梨木太师椅上,梳着发髻的老人一丝不苟,沈云白进去时,老人的脸色倏变,举起身旁的茶杯毫不犹豫地往他头上砸。
相隔这么远,沈云白可以很轻松避开。但它不偏不倚地迎了上去,茶杯撞破他的额头,青花瓷片碎了满地,鲜血混杂的碎瓷片,一地狰狞。蜿蜒的血痕沿着他的额头往下落,沈云白平静地看着他:“闹够了吗?”
“你……你真是要把我气死。”老人被气得说不出话,随时一副要驾鹤西去的模样。
沈云白的目光落在他身旁的照片上。
他甚至不用亲自去看,就知道那上面会是什么东西。
应该是他和池星月的疯狂一夜。
有人擅自把照片发给了他。
“你有什么好气的,不应该高兴吗?”沈云白看向他的眼眸中透着不解,黑黢黢的眼膜,如同覆盖的一层黑雾,在这阴暗的老宅里,老人竟然感觉有些发怵。
“高兴我能给您找这样一个孙媳妇,您不谢天谢地、感恩戴德,露出这个表情给谁看?”
他走上前,捏起来一张照片。
其实不算多么露骨,能看到池星月通红的嘴唇和白皙的锁骨,两个人抱在一起亲。
“温竹鹤给您的?”
沈云白微微一笑,“他倒是会讨好人,知道投其所好。”
“为什么要当同性恋?”
“就怪我那个妈生得好,怪我的爸会教育。”血还在流,在他秀美的脸上,看起来无比狰狞。
“你是这个家的叛徒。”
“叛徒也好,当同性恋以后,总比骗婚好。骗人会下地狱的。”
沈云白直勾勾看着老人,声音柔和带刃:“您说对不对?”
老人的身子瘫软在椅子上,不知不觉间,对自己的孙子居然产生了畏惧之心。他既害怕他成长,又害怕他停留原地。等他真的成长到了连他都害怕的地步,他反而心里都在悔。
“滋味我都尝过了,很喜欢……只不过稍微让了让他,唯一的事情您放心,在这方面绝对不会给您蒙羞。”
“戒指给我。”
沈云白伸出手,瘫在他面前。
老人的眼睛浑浊又锐利,最终颓然一笑,将手上的戒指放在他掌心。
沈家的权力更迭,就这么不知不觉更替。
雨越下越大。
沈云白看向西厢房的房间里,门上落了锁,透过窗户,隐约可以看到坐在床上的红衣女人。沈云白收回目光,走向无边无际的雨幕。
有人还在等他。
“不是……”
“这样能行吗?”
池星月扯了一下脖子上的蝴蝶结,黑色的蝴蝶结,愈发显得他脖子白皙。他喉结也小,用蝴蝶结遮了遮,根本就不怎么能看得出来。
站在落地镜前,池星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感觉好别扭。
“这裙子也太短了……我屁股蛋子都盖不住了。你确定这是惊喜而不是惊吓吗?”
池星月现在感觉很不安,空空荡荡的感觉。
“真没事,你信不信兄弟。兄弟绝对不会坑你,小时候你偷穿你妈高跟鞋,我还说是我穿的呢。”
池星月抿了抿唇,“这不是江听晚干的吗?你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不管是谁干的,兄弟为你上刀山下火海。根本就不会骗你,来吧,不就是要给他一个惊喜吗?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大的惊喜吗?”
“你不知道有个东西叫……反差萌?”
“我保证他看了心惊肉跳。”
“我穿西装不是更能体现出我的男子气概?”池星月还是不懂为什么要让他穿上黑色的,带有蕾丝边边的裙。
“……”
“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就在楼下等着,等他快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在楼下给你发消息,到时候你钻进礼物盒里,突然给他一个惊喜就好了。”
步骤很详细,听起来有理有据。甚至还分析了沈云白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惊喜。
池星月的长相可以满足所有颜控。
公认的大美人无所畏惧。
池星月捏着边边,最初感觉无所适从。最后发现,还挺方便,只是感觉好怪。怀疑的目光看向朋友,“真没藏别的坏心思?”
“不敢。”
好古怪。
明明主角受应该穿上小兔子装,在他面前嘤嘤作态,现在角色调换,稀里糊涂的。脑海里还没反应过来,就这么换上了。
不是……
池星月摸了摸大腿,又摸了摸红痣,这些人都好怪。
这样真的合适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手腕疼疼的,也是成功一万字了。

第26章 漂亮攻三
穿了小短裙以后哪哪都不自在,池星月感觉屁股蛋子空空荡荡的,主要是太空了,他扭扭捏捏,有点羞答答地说:“给我弄条秋裤穿穿。”
外面正在下大雨,铅灰色的天空乌云密布,大雨冲刷着一切,屋里又很凉快,冷不冷热不热倒是其次,主要是池星月现在感觉自己真的很尴尬,没听说过谁家好人给人庆祝生日还得穿短裙啊。
看着镜子里两条腿匀称笔直,肤色的雪白的自己,池星月也不由得被自己的长相闪亮到,不管多少次,都还是会被自己的长相惊艳得无以复加,要是有长成自己这样的,那就是他的理想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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