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与书神色微缓,慢慢与傅鸣玉解释。
“上陵城从前是仙门霍氏的地盘,多年前,霍氏被妖族灭门,上陵城惨遭屠城,伤亡惨重,后就成了无主之地。再后来,鬼主进驻,驱逐赶杀流寇和凶恶之辈,护一方百姓周全。”
有鬼主坐镇,在此之后,这里也变成了六界众生可以和谐共存的地方。因为他不因为自己是鬼主而偏袒鬼族,也不因为和仙门世仇而敌对修士,至少在这里,迈进这个城门,都可以算是他的客人。
“这里到处都有封灵阁的人,再凶狠的妖魔,也不敢在鬼主地盘上伤人作乱。”
“喔。”傅鸣玉听得认真,点头称赞,“他好厉害。”
洛与书的视线投过来,傅鸣玉一秒醒悟,鬼主,不就是现在的他自己吗?!
自己夸自己,别太羞耻了。
傅鸣玉匆匆低头,又恨不得给自己愚蠢的脑瓜一下,尽出洋相。
但这既然是鬼主的地方,也就是说,他可以了解到更多关于原主姬月潭的事了。
他又扯了扯洛与书的袖子,眼睛亮晶晶的:“仙君,去里面看看好不好?”
洛与书二话不说,先递了个面具过来,扣在了他的脸上。
面具只有半面,盖住了鼻子以上的部位,透过两只眼睛孔,傅鸣玉看见仙君脸上想笑又忍着的笑意。
傅鸣玉抬手一摸,摸到了凸出来的鼻子和大大的耳朵,这形象太过明显,他立马就反应过来,这是个猪猪的面具。
“仙君,为什么是猪啊?”傅鸣玉撇嘴,“就没有别的好看一点的吗?”
仙君对他一向有求必应,但是今天,却摸了摸他的猪耳朵,含笑:“没有哦。”
呜,没有就没有吧。
傅鸣玉也没埋怨,眼前都是对集市的好奇,左瞅瞅右看看。死了太久,都快忘记在人间活着的感觉了。
那时他还是众星捧月的丞相府少公子,呼朋唤友打马自闹市穿过,总能吸引到姑娘们投掷的绢花手帕。少年意气风发,最是风流自由。
但他也不是绝对自由,有两个地方傅小公子是怎么也不敢进的,一是青楼,二就是赌坊。
他爹是当朝宰相,要是流连花楼沉湎赌坊被他爹知道,不说给家族蒙羞,他娘首先就不会放过他。
他爹身子弱,动不得棍棒,他娘素日里虽温柔,但教训起他来可是毫不留情。
此时,暗处隐藏的暗哨皆是注意到了洛与书。
很难不注意到,因为他来的实在算是光明正大,毫不遮挡。
“蓬丘仙君怎么来了?”
“不知道,跟老大说一声吧。”
于是,远坐封灵阁的灵壹就收到了手下们传来的消息:“老大,蓬丘的无霜仙君,不知怎的今日有空来上陵城了。”
“他来做什么?”灵壹问出了同样的话。
“罢了,不管他来做什么。”灵壹眉间蹙起,“来者是客,也别大惊小怪的,对了,他有什么异常吗?”
玄铁牌对面静了静,似是在窥探,又立马回复道:“老大,他还带了个裹得严严实实还戴着面具的男的一起来。”
戴面具的男的?
灵壹皱了下眉:“盯紧他。”
“怎么了?”这侧的灵贰探了脑袋过来,“无霜仙君?他得多久没来过上陵城了,我算算……”
她眸色一滞,脑海里大致算了出来:“……自殿下走后,他就没来过了。”
灵壹拍了一下她的脑袋。
灵贰顺着他的手蹭了蹭,脸色黯然下来:“灵壹,我想我们殿下了。”
她抬起脸,乞求:“我们不能将殿下要回来吗?即便,即便殿下死了,他也是我们的殿下,总在蓬丘算什么意思?灵壹,我们也可以保护好殿下的尸首……我不想,看一眼殿下,还要跑到蓬丘去。”
“你不了解洛无霜这个人。”灵壹眸色沉下来,轻轻一声叹息,“你要是不留一点念想给他,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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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君,仙君我要吃这个。”傅鸣玉手指着摊子上的糕点,光明正大提要求。
洛与书二话不说,伸手付钱。
老板喜笑颜开:“这是上陵特色糕饼,我们家是最正宗的。”
傅鸣玉激动地不行,他当然知道这是这边的特色美食,因为他在皇城那边根本没见过,也不知道好不好吃,嘿嘿。
起死回生也就这点好处了,如果不出意外他傅鸣玉这辈子也出不了几次皇城,但是现在,他居然能跑到遥远的地方游玩来了。
“糖葫芦,又大又圆红彤彤的糖葫芦……”
似乎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在哪里的集市,总能看见兜售糖葫芦的摊子,因为糖葫芦这种东西,原料和制作都极其方便,而且口味酸甜,老少皆宜。
傅鸣玉在皇城的时候,最常看见的就是糖葫芦,它甚至连个摊子都不用,一个挑子插满,就能大街小巷吆喝出售。
傅鸣玉的目光投过去的时候,洛与书就已经抬手递了铜钱过去,他知道傅潭说对这种酸甜的东西根本没有抵抗力。但是没想到根本没听到傅鸣玉说那个“要”字,他只是看了一眼,就移开目光走了。
洛与书怔了一下,但手已经伸出去了,还是与老板道:“包一个。”
傅鸣玉小口吃着糕饼,虽然面具阻碍了他的大口进食,但他也没有摘下来。仙君既然让他戴了一定是有仙君的原因,傅鸣玉约莫也能猜出来,毕竟自己身份特殊,这里又人多眼杂,仙君一定是担心自己被见过鬼主的人认出来。
这点脑子傅鸣玉还是有的。尽管他在蓬丘被人骂的跟孙子似的,但是“鬼主起死回生”这件事,根本没往外传。
蓬丘掌门大抵也不想惹祸上身,瞒得好好的。
正走着,蓦然闻到某种酸甜的味道,一侧首,硕大一根糖葫芦已经伸到了面前。
他抬头看去,不是旁人,正是仙君。
仙君一身白衣气质清冷,手里却拿着这么个小孩才喜欢吃的玩意,这反差……傅鸣玉眨了眨眼睛,蓦然笑出了声。
“给我的吗?”傅鸣玉眉眼弯弯,伸手接过,“谢谢仙君。”
仙君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弄得傅鸣玉怪不好意思嘞。
毕竟是仙君给买的,傅鸣玉极给面子地尝了一口,虽然他并不喜欢这种东西。
外皮酥脆,一咬糖衣就在嘴里炸裂开,继而是山楂的果肉,浓郁的酸味入侵舌尖和口腔,酸甜交融,口舌生津。
好吃,但是太酸,傅鸣玉不喜欢。
傅鸣玉咬了一口,被酸的口水直流,只好将糖葫芦还给洛与书:“仙君,你吃吧,我吃不下了。”
洛与书看着那咬了一口的糖葫芦,山楂球上还印着牙印,小小一个。旧日的记忆宛若滔天浪潮将人淹没。
一样热闹的街头,最后一根糖葫芦,想劝架的摊主,倔强又嚣张的少女,和她手里,那根咬了一口的糖葫芦。
那画面浓墨重彩,一笔又一笔,镌刻在他心尖脑海,永不褪色。
见他不接,傅鸣玉醒悟,咬了一口的怎么还能给仙君吃呢,他伸了伸脖子:“不好意思,这一颗我咬掉就好了。”
他还没张开嘴,洛与书已经低头凑了过来,先他一步,毫不嫌弃地咬掉了最上端的半颗糖葫芦。
傅鸣玉一怔,微微抬眼,温热的呼吸羽毛一般拂过他的鼻尖,视线相交,短短一瞬,傅鸣玉听见自己耳朵里炸开烟花的声音。
“砰!”
“砰砰砰!”
热气腾腾的绯红爬上耳朵尖,傅鸣玉心跳加快。被他咬过的山楂球,现在在仙君嘴里。
怎么不算间接接吻呢?
洛与书咬碎嘴里的半颗,自然而然接过傅鸣玉手里的糖葫芦:“不喜欢就给我吧。”
傅鸣玉眉眼垂下来,不敢叫人看出他灼热的心情,胡乱开口转移话题:“仙君喜欢吃吗,我娘也……”
未说口的话蓦然卡在嘴边,傅鸣玉清醒过来,不知是气氛太暧昧还是仙君给他的感觉太随和,自己一时鬼迷心窍昏了头,居然想跟仙君唠家常,险些将家底抖出来。
他话说一半,洛与书扭头:“嗯?”
傅鸣玉结巴着圆回去:“我……我那个,之前,也喜欢吃。”
洛与书勾唇,似是并未发现异常:“现在不喜欢了?”
傅鸣玉挠头:“以前吃太多,吃腻了啦。”
他以前其实也不太爱吃,爱吃的是他娘,每次出门必买,父亲下朝时也常给她带。
他也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这么喜欢,怎么都吃不腻,怀孕的时候吃就罢了,孩子都老大了还是喜欢地不得了。
有一次开玩笑的时候,父亲还道:“她就是贪嘴这一口,当年为了一口糖葫芦抢人家的,硬是叫人追了大半辈子。”
当时傅鸣玉都震惊了:“啊?娘您没给钱啊?为了一根糖葫芦,不至于吧?”
母亲就生气地去捂父亲的嘴:“都说不要提了,当着孩子的面你胡诌什么!”
又转过头跟他解释:“别听你爹瞎说,那是他编的故事,哄你玩的。”
傅鸣玉也没当真,毕竟他又不傻,怎么会有人,为了一根糖葫芦这么久都不依不饶呢?
“公子,是你吗。”
苍老的声音蓦然响起,傅鸣玉回过神来,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在唤洛与书。
洛与书礼貌地躬了躬身:“老人家。”
老奶奶年纪已经很大了,脸上布满了褶皱,一双手干枯如树枝,依稀可见厚厚的茧,和许多错落的白痕,是旧日伤口留下的痕迹。
“老婆子眼花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您。”
“当年,家父猜得没错,公子那般气度,果然不是凡人。”老年爱笑眯眯,喟叹一声,“上次见您时老婆子我还是个妇人,现在,已经是老妪了。”
洛与书寒暄:“老人家身体可还康健?”
“承您吉言。”老太婆撑着拐杖,佝偻着身子往里走,招呼她的孙儿,“春儿,过来看摊儿。”
“好嘞奶奶。”
年轻的小姑娘过来继续看摊子,老太婆带着洛与傅鸣玉二人往里走。
傅鸣玉这才注意到,这是一家卖花灯的店,里里外外都挂满了各式各样大的小的花灯,门外还摆出了摊儿,看得出主人手艺极佳,每一盏都栩栩如生。
老太婆费力地推门进了一间房间,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盏花灯。那花灯外面用一层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透明罩子罩住,老太婆小心翼翼地捧着出来,缓缓递到洛与书手中。
傅鸣玉一眼就被那花灯吸引,那是一盏小兔子形状的,长长的耳朵,肥嘟嘟的身子,用细细的竹篾支撑起来,红彤彤的眼睛是镶嵌的宝石,这盏花灯从里到外,用料非凡,和外面那些卖的不同,格外精致,一看价格就贵。制作这样的花灯,不晓得要花费多大的力气。
“当年公子拜入门来,重金求学,只为这一盏花灯。”
老太婆看着那花灯,目露怀念之色。
“这么多年了,父亲也撒手人寰,老婆子我也已经垂垂老矣,唯有这盏灯,依旧如当年公子刚做出来一般,栩栩如新。”
洛与书接过那花灯,指尖一点,那玻璃似的罩子便缓缓消失,花灯真切地落到了洛与书手里。
他眉眼微垂,眸色温柔:“是,多谢老人家与令尊不吝赐教,将祖传手艺教授于晚辈,晚辈才得以真正地完成它。”
幻境里那一盏实在是拙劣,只有跟随真正的花灯手艺人学习,才得以亲手制作出能拿的上台面,配得上傅潭说的花灯。
傅鸣玉瞪大眼睛,脱去了玻璃罩子的花灯暴露在视线之下,让人看得更加清晰,真没想到,这居然是仙君自己做的!
仙君哪里像是会做花灯的人啊!
老婆婆笑眯眯:“公子当日所托,历经数十年,老婆子有幸,在残存之年,将它递到了您手里。”
“公子临走时曾言,再回来取它时,必会带着挚爱之人来,亲手所赠,老婆子斗胆一问,不知公子,是否寻到了?”
洛与书唇角终于勾起,应声:“嗯,寻到了。”
他自然握住站在身侧傅鸣玉的手,将那盏花灯递过去:“我曾允诺要赠你,祝山节最漂亮的花灯。这是多年前,我亲手所制,今日,终于可以亲手送到你手里了。”
花灯仿佛散发电流,自傅鸣玉指尖传向全身,带来一阵麻痹,傅鸣玉脸颊倏地发起烫来,他胸口起伏,如火灼烧,因为他清晰地听见那个字眼----“挚爱之人”。
挚爱之人,挚爱之人,这算不算,告白呢?
怎么不算呢?
傅鸣玉瞳仁震动,他的眸子里倒映出洛与书的轮廓,他的眉眼深邃,冷意和傲气藏在他眉梢之后,那是他与生俱来的锋芒,不论在他如何收敛,总会在无意间流露几分。但是他现在站在傅鸣玉面前,静静凝视着他,他是冷的,可是傅鸣玉却能摸到他的温度。
遥远的,漫长的,近乎模糊的画面,不知怎的蓦然浮现在眼前。
一瞬间,仿佛置身在某个空间里,由远及近的声音,仿佛有人在耳边窃窃私语。
“给我做花灯,祝山节要用的花灯,我就原谅你。”
“我要一直小兔子的,还想要一只花雀的,要不你给我做两个?”
“好。”
“别人有的,我也要!”
“好。”
“喂喂喂,你怎么只会说好?能不能说点别的?”
“好。”
“……”
一瞬间,恍若隔世。
这是谁的记忆?他的?还是,姬月潭的?
“好,好好好。”老婆婆干枯的手覆上二人交握的手,笑眯眯送出真挚的祝福,“公子不言,老婆子也知道,你今日能带他回到这里,一定很不容易。世间的事大都如此,先苦后甜,历尽千帆,总有苦尽甘来的时候。”
她声音沙哑,带着发自内心的善意。
“老婆子今日托大,就祝你们二位,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如雷声在耳边炸响,如惊雷贯彻耳道。
傅鸣玉仿佛被击中,整个人都是僵硬的,他愣愣看着面前的仙君,仙君握着他的手,噙着笑意,应声:“嗯,承您吉言。”
从花灯店走出来的时候,傅鸣玉抱着小兔子花灯跟在洛与书身侧,人还是傻的。
极佳的听力捕捉到身后小姑娘与祖母的窃窃私语:
“奶奶,那明明是两位公子,怎么能叫百年好合?”
“这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奶奶对你,对你已故的祖父和曾外公,和对这些花灯和祖传的手艺,这都是爱。”
老人沙哑的声音模模糊糊,随着风传来。
“总有爱,如亲情永久,如爱情坚贞,如友情忠诚,它不单单是男女间的欲念,也不单是血缘的牵连,它永恒也纯粹,有的人一辈子也遇不到,但有的人,遇上就是一辈子。”
傅鸣玉眼中酸涩,有的人,他是哪个有的人,前一个,还是后一个?
怎么想,姬月潭才是幸运的后一个吧。
他偷偷瞄着仙君近乎完美的侧颜,方才的一切都像梦一般,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场景,只有手里的花灯真真切切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
洛与书还在与他低声嘱托:“待到夜晚,便可以点燃里面的蜡烛,那时候,花灯是最好看的。”
仙君待他越好,他越愧疚,越不安,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偷来的。
因为站在这里的是他,才以失忆为名心安理得接受着仙君的爱意,心安理得靠近仙君。
他是曾怨恨姬月潭拥有一切都不珍惜,可是,那是姬月潭的选择,不论如何,那是姬月潭的自由。他不是姬月潭,他不知道姬月潭是否对仙君也有同样的心意,所以,他不能替姬月潭做如此重要的决定。
不仅仅因为姬月潭,他觉得这样,也对不起仙君。
“仙君。”傅鸣玉叫住洛与书,他眸子颤动,对上洛与书认真的眼眸,“仙君,有一件事情,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其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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