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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中意意呀)


做风险投资,就是需要面面俱到,把所有未知的可能性都揣测到,这样才不会输得一败涂地。
而郑秋白,无疑是霍峋做过所有的投资里隐患最大回报最小的,甚至还叫霍峋成为了一个输不起的懦夫。
霍峋憋气,把自己气到眼眶通红,一点成熟都撑不住了,还好他本来就比郑秋白小,掉眼泪也不算丢人。
他控诉:“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你。”
这话郑爷真是无可辩驳,他不是霍峋肚子里的蛔虫,他当然不知道霍峋到底多爱他。
但是,“你可以告诉我。”
“告诉我你有多爱我?告诉我你到底在担心什么?我究竟是做错了什么,才会让你这么难过。”郑秋白不喜欢霍峋的眼泪,因为霍峋的眼泪从来和幸福毫不相干。
在一起后的霍峋还在掉眼泪,会让郑秋白觉得,他们之间的结合,是错误的,毕竟原本的世界就不是这个样子。
“我没有!我和你在一起很幸福。”霍峋慌忙辩解。
可太幸福了也会叫人忧虑与难过。
霍峋难过郑秋白身边的男人如过江之鲤,可能有朝一日他不是最成功最年轻最英俊的那个,会被后浪拍死在沙滩上;
他也小气,虽然讲着只要郑秋白在他身边就好,但他也会嫉妒郑秋白和其他人有不错的关系,嫉妒郑秋白曾忘却他给另一个人全部的情爱。
因为他清楚纵使那个人不是叶静潭,也会有别人出现。
所以霍峋没有嘴上说的那么宽宏大量,他就是个善妒的小人。
他难过郑秋白对他的爱,好像不似他的爱一般汹涌。
就像郑秋白根本不会理解,他打开这扇门,看到家里空空如也,又在电话里听到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时,到底有多恐惧。
是真正的恐惧。
郑秋白听明白了,根因,还是他从前故作的风流和上辈子眼瞎的历史遗留问题。
郑爷拉住霍峋收拢的手掌,坦诚道:“霍峋,我身边从来没有别人,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你都是第一个。”
“至于叶静潭,这个我没有办法为自己辩解,大概是那时候的我,的确没有你这样坚定。”
还在美男落泪的霍少爷闻言怔愣,他在消化郑秋白的话,他有些不敢相信,“我真的是第一个吗?”
“是第一个,也是这辈子唯一一个。”
上辈子郑秋白年轻时候的确还有几个不好得罪、迎来送往撩拨的对象,但这辈子,是真没有了。
他年纪轻轻,就已经在肚子里揣了霍峋的崽,是彻彻底底栽了。
霍峋眼神微漾,视线投向郑蝴蝶的小腹,结巴问:“那、那这个孩子?”
一瞬领悟的郑爷真是彻底气笑了,霍峋见人就吃醋也就算了,这怎么还能主动往自己头上扣绿帽子呢?
还是他就乐意给别人养孩子?
郑爷一把拉过霍峋的手,放在自己隆起的肚皮上,偏头问:“你猜,这是谁的种?”

第96章 胆小鬼
“我猜?”霍峋顶着郑蝴蝶瞧傻瓜的视线,小心翼翼张嘴道:“我猜,这是我的孩子。”
这句话霍少爷很久之前也对着霍老大讲过,只是那时候的语气和心境,与当下全然不同。
而就连霍峋本人也说不清,他现在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郑秋白肚子里的宝宝,是他的孩子,它身上一半流着属于郑蝴蝶的血,另一半流着的,是他的血。
眨眼间,这个孩子在霍峋的心里,似乎不像是路过的野猫野狗那么无足轻重了。
很明显它是属于霍峋与郑秋白爱情的珍贵见证。
虽然这样说似乎有损宝宝的人权,但它的确是两个爸爸相爱的结晶。
而不是被霍峋视□□郑秋白就应该承担的寄生品,要他去‘心甘情愿’顶起一只绿帽,整日疑神疑鬼忧心忡忡,担心他迟早会被替代的酿醋神器。
霍少爷微红的眼圈逐渐发亮,他凝望着瞧起来有些无言的郑蝴蝶,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明白自己似乎该发表一下‘获奖感言’,可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逐渐升起的唇角,已经足够揭示他的心境。
“这是我的孩子!”霍少爷激动地把那句话又重复了一遍。
极致的感慨有时候就是这样至纯至简。
霍少爷的俊脸上很少有大幅度的笑容,他似乎知道自己怎么笑才最帅,笑时总是唇角轻勾,一副胜券在握的高高在上、意气风发。
像是现在这种,眼睛和嘴巴一起弯起,笑出一口白牙的样子,极少极少,也极傻极傻。
他看一眼郑秋白,低头嘿嘿乐一声,再看一眼肚皮,又抬头嘿嘿乐一声。
喜悦终于从眼中流淌出来。
这次是幸福的眼泪。
成为准爸爸的霍峋心是湿软的,不要说刚刚那档子生气事了,就是上辈子遭遇的种种不公与苦难,他都能原谅与宽恕了。
因为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有人比他更幸福了。
霍峋开心了,幸福了,轮到郑爷感到恼火了。
沸腾的孕激素叫郑秋白想一巴掌给霍峋抽到外太空,“霍峋,我想知道在你眼里我到底是怎样一个形象?”郑秋白无论现在过去,都行得正坐得端,经营会所时虽然风流些,不过也是在其位谋其事,那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但他也有自己的分寸和底线。
所以郑爷不懂霍峋这脑子里的沟壑到底是怎么野蛮生长的,竟然就能将他歪曲臆想成和别的野男人搞大肚子,还要找老实人接盘的坏心眼子、轻浮货色?
这都已经不是他们两个之间的信任问题了,而是霍峋单方面的诽谤!
这段时间,也还真是郑秋白误会霍峋了,合着霍少爷这五好爸爸压根不是发自内心的父爱驱使的,而是默默憋屈的忍辱负重。
怪不得一天天又焦虑又别扭的。
但凡是个正常男人,遇上这种事都得憋出点心理疾病。
霍少爷对着化作怒目金刚的郑蝴蝶唯唯诺诺,眼神飘忽,“我没有那样想你,我知道你很好。”
他只是对自己没有坚定的自信。
沉浸在爱情里的人都是胆小鬼。
更何况霍峋的失去远比得到长久的多,如果是陷入爱情里的人都是鬼,那上辈子一切结束时的霍峋,一定是只极凶极凶的厉鬼。
怨念庞大、不得超生,这才得到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霍峋,虽然这话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但我觉得我还是得再讲一遍。”
“嗯?”
“我爱你。”郑秋白从未想过,这样自卑的话,会从天之骄子一般的霍峋口中讲出来。
明明他们的关系里,他才应该是那个不自信又踌躇的人。
“我很爱你,但就像我不知道你究竟有多爱我一样,你其实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不是随便一个男人在郑秋白肚子里意外播下个种儿,都会激发郑爷的恻隐之心,连带上辈子他都从未想过要赌上自己的人生,去跟叶静潭生一个孩子。
是因为这个孩子有霍峋的一半,才叫郑秋白心生期待与柔软。
郑爷靠进沙发里,叹息道:“我从前觉得‘我爱你’是很严肃的一句话,适用场合有限。”
郑秋白一直庄严地认为,只有在求婚、结婚等重大人生节点时,这句话的登场才是动人心魄,令人幸福,恰如其分的。
平时如果一直挂在嘴边,就会连累这句话跌份儿、变得不值钱,所以他极少讲,不过如果因为他讲的少,就让霍峋心生误解,妄自菲薄,那就得不偿失了。
“我爱你,霍峋。”郑爷伸手,将凑过来的霍峋抱在怀里,并决心从今往后,他一定把这句话常挂嘴边儿。
“我也爱你。”将头埋进郑蝴蝶脖颈的霍峋粘人起来。
“我知道。”
“我爱你比你爱我更多。”
“这可不一定。”郑爷也是有胜负欲的,虽然他两辈子加起来,相比霍峋付出的的确有点少了。
但他作为一个男人,肚子里都怀了霍峋的崽了,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他对霍峋的爱?
换一下,叫霍峋为他生儿育女,霍峋能乐意吗?
“我当然能。”霍峋立马表态,如果他是个女孩儿,又或者他也和郑秋白一样,那他绝对愿意生下郑秋白的孩子,心甘情愿,一胎生八个他都不带眨眼的。
比起做生意,在事业上大展拳脚,他更愿意在家里做郑蝴蝶的小娇夫,只要郑秋白爱他。
郑爷:?
不过这种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身份倒转,郑秋白一律不信,没到那个份儿上,男人说的话都是不可信的。
两人在沙发上抱走一团,又说了些黏糊的傻话。
为了挽救自己在霍峋跟前岌岌可危的信誉度,郑秋白将这几天的事情和盘托出。
“只是朋友们一起吃宵夜,不只有杜希,也只是因为他也住在这一片,晚上回来的时候顺路,我不好意思让阿良大晚上还要陪我加班,就搭了他的顺风车。”
“他喜欢你。”霍峋依旧固执己见,“我看得出来。”
“杜希一直都是这样仗义的一个人,我们两个交情也不算浅,他家里人我也都见过,真的只是朋友关系。”而且上辈子杜希死的很早,郑秋白估摸着他要是没那么英年早逝,应当是他们这一圈里,最早结婚的。
毕竟杜家的老太太,一直盼着自己的孙子立业成家,她同去探望的郑秋白,都专门打听过这件事。
杜希是个温良孝顺的乖孩子,到时候肯定会顺着老太太的意,听话服从安排相亲。
再说了,杜家的家教还摆在那儿呢,杜家也是燕城出名的威严名门。
搞同性恋这出格事,发生在哪个不靠谱的二世祖身上都有可能,但杜希,实在是悬,这人正派的紧,也从未用轻佻和下流的视线打量过郑秋白。
霍峋蹙眉,“你这是灯下黑。”再说了,那杜希家规森严,能有他家森严吗?
他都被霍峥打过好几顿半死了,不还是爱郑秋白爱的不可自拔,死去活来?
爱情这种邪门的东西,就不是一个讲道理,有规律可循的玩意儿!
郑爷看出来了,霍峋是油盐不进,“所以,你是非要给自己瞎琢磨出一个情敌,才会高兴吗?”
霍峋想要一个假想情敌,他还不愿意失去为数不多的朋友呢!
“那你如果明天再去和他们吃夜宵,我也要跟着去。”霍峋就要站在郑秋白的朋友圈儿里,光明正大宣誓他的主权,任何别有用心的癞蛤蟆,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郑秋白也是拗不过他,这事已经叫杜希知道了,再叫梁明城他们知道,也是迟早的事,不如他主动坦白。
郑爷决定做东,将这几个晚上的夜宵回请一次。
在询问了霍峋是想吃羊肉串还是涮肉后,郑秋白定下了一家自己架炉子的烤串店,又因为霍峋不许他继续熬夜,时间只能定在晚上七点,吃晚饭。
梁明城那几个好吃馋嘴的,都很给面子,一一响应。
杜希也回了信,不过他说自己今晚可能要加班,不一定能准时抵达,所以他们到齐后就吃吧,不用特意等他。
先一步带着傍家儿坐到包间里的郑爷不停叮嘱霍峋聚餐上的礼数,“等一会儿人来齐了,你好歹要问声好。这一伙都比你大不少呢,不要用鼻孔看人,也不许白眼看人,更不许‘哼’。”
“哼——”霍峋故意的。
“霍峋。”
“知道了。”
先后抵达的燕城二代们见到大马金刀坐在郑秋白身边位置的霍峋,都有点惊异。
抛却上次在金玉庭不算特别愉快的碰面,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圈子是排外的,大家都是一个院儿里前后脚一起长大的,长辈间不是同僚就是战友,凝聚力自然不用多说。
因而很少有在进入社会后还有本事能融入他们的新面孔,且也很少有人能把一个新面孔带进他们地盘里的资格。
杜希引荐郑秋白进来,是这几年来独一份儿。
梁明城抵达,瞧见霍峋,打趣道:“呦,这位小哥也来了,他是今晚上给你开车的?”
郑秋白笑笑,“是呀,还是他开车我坐的舒坦。不过人到的也差不多了,我来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
霍峋有些得意地扬起下巴。
“霍峋,京市人,他爸是霍**。”
原本一个个都在喝茶听热闹,并不算太走心的燕城二代齐齐噤声,脸色大变,彼此相熟的人对视一眼,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不敢相信。
霍峋听到这话也是脸色大变,不是说好介绍他的吗,这介绍他爹算怎么回事儿?
梁明城颤巍巍放下茶杯,“真的假的,霍老是他爹?”不能吧,看起来当他爷还差不多。
霍峋臭着一张脸,在郑秋白不断催促的小动作下,不情不愿地点了他,“真的,他是我爸,我是老来子,和我大哥差二十几岁。”
“他大哥是霍峥。”
“霍峥?”有在京市空军部队服过役的二代对这名字相当熟悉。
原本还有些排外的小团体见到这样金光闪闪的投名状,哪里还敢有排外的心思啊,这小子简直是二代中的二代,二代里的战斗机啊!
这霍峋不把他们排出去,就算好的了。
就算白眼看人,那也是他应该的,谁出生在那样的家庭里,不带点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那都不正常。
杜希加班结束抵达时,酒桌上已经推杯换盏过了三轮,几个自来熟的,和霍峋称兄道弟起来,“弟啊,你以后到燕城来,就和哥说,哥们给你安排大保健一条龙,秋白那太正经,不正经又好玩的地儿,也不少呢!”
霍峋冷脸,“不去,我有爱人了。”
“呀,你这年纪轻轻就被套牢了,那下次你把弟妹带来露露脸。”
“你们见过,也认识。”
“我们认识?真的?啊,我知道了!你傍家儿,不会是什么电视机上的大名人吧!是做主持的内个谁,还是演仙女的那个谁?”
“都不是——”
“咳咳!”霍峋嘴巴没把门,郑爷放在桌子下面的手一个劲儿拧他大腿让他收敛些。
这话不用说的太明白,有心者已经能看出来门道了,看不出来的,就是纯傻子,叶聿风那种等级的,多说无益。
“看来我是真来晚了,你们这不都喝差不多了?”推门而入的杜希打断了这热闹的氛围。
热闹被转移,有人逮住杜希,“你可算来了,这也迟到的太久了,先自罚三杯吧。”
杜希原本就拎了两瓶白酒来,当迟到的赔礼,自罚后往桌上一放,又给每人的小酒盅都续满了。
已经看出些不对劲的梁明城立马拉他在身边坐下,用眼神点了点对面吃烤羊腰的霍峋,“那位可来者不善啊。”
稍微有点那种脑筋的,都看得出来,霍峋和郑秋白之间的关系不一般。
今晚这一出就是来宣誓主权的!
尤其这霍峋还是霍**的儿子,在场的,实在难有与之匹敌的,就连杜希,真上去硬碰硬,那也是胳膊拧大腿,自找苦吃。
“我知道了。”杜希坐下,温吞的眼底没有多少难过的情愫。
他昨天晚上坐在车里想了许久,最终得到了令他发愁了四个月的结果,那就是比起情人,他更愿意和郑秋白保持长久来往的朋友关系。
杜希是家里的独子,两代人的期盼和家族的重担都落在他身上,他对郑秋白的喜欢和憧憬最多只能止步于欣赏。
而实话实说,杜希对郑秋白,也的确没有肉欲方面的念头。
他注视着郑秋白时内心那几圈轻轻泛起的涟漪,其实就像是他学生时代在高中走廊上偶遇年级第一的郑秋白路过,下意识偏头瞧见对方那笔直如天鹅一般的肩颈时,心中对这个清瘦男生格外突出的韧劲,产生的惊讶和钦佩。
这是一份纯粹的好感,纯粹到,它还是应该放在玻璃罩里,隔着一点距离,才能呈现最好的样子。
不过作为朋友,杜希还是对郑秋白身边的年轻人有所顾虑。
二代们的家庭和人生轨迹大多是一样的,学生时期的出格到了进入社会与迈进家里安排的工作岗位时,会全数收敛起来,就好像所有荒唐的过去都不复存在。
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族的负责。
杜希怕郑秋白吃亏,可他又不是一个好管闲事的人,也怕给郑秋白添不必要的麻烦,于是趁着散席,霍峋去结账,他走到郑秋白身边主动交谈,“秋白,我有点事情想和你说。”
“怎么了?”
因为霍峋格外强调杜希暗恋郑秋白,于是今晚郑爷还特意分了点注意力放在老朋友的身上。
不过郑秋白现在也是确定以及肯定,杜希对他的行为处事,眼神语言,没有任何一丝一毫出格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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