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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和我(逆水舟)

简介:预收:《我只想在修罗场文里打工》
许子春幼失怙恃,七岁那年,被舅舅送去一家寓居在租界的前清王公家做书童。
王公家的小少爷生得跟画中人儿一样,只可惜脾气古怪暴戾恣睢。
子春为了生活,战战兢兢开始了书童生涯。
没想到,这份工打得太好,多年后,他想辞职,少爷不干啦!
疯批美人VS“温柔贤妻”青梅竹马,乱世情深
金商羽:我爱留长发穿女装唱花旦,但我知道我是个大猛攻。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民国甜文 年代文
主角视角许子春互动金商羽
一句话简介:你是疯儿我是傻,缠缠绵绵到天涯
立意:无论世道如何,始终保持赤纯之心

1916年秋,天津卫租界。
微风习习,残阳如血,金公馆红色花园洋房的大铁门前,许永福握着跟前外甥瘦弱的肩膀,语重心长叮嘱道:“小春,金家是前清王爷,家中规矩必然多,你且懂事些,好好伺候金少爷,只要能留下来,就不用同舅舅受冻挨饿,还能跟着金家少爷读书习字。”
许永福是南门外的农户,今年三十多岁,穿着灰扑扑打了补丁的麻布短褂,面容布满劳苦的风霜,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太多。
他面前与他一样穿着补丁衣的小童,是他亲外甥,名叫许子春。
孩子是个苦命娃,生下来就没爹,亲娘在他三岁也病逝,跟着他这个住南门窝铺的穷舅舅长大。
他虽然穷,却也不是那为了钱卖孩子的王八羔子,若不是如今年岁差,媳妇得了病,一家四口饭都快吃不上,他又怎么会忍心将七岁的孩子送到有钱人家做下人。
他说了几句,见小孩双眼通红,已经包了一包眼泪,也忍不住心头一酸,伸出带着老茧的粗糙大手,在孩子头顶轻轻揉了揉,又才继续:“小春,要是想家了就忍忍,金家两个月放一次假,等到了放假,舅舅就来接你回去住两天。”
子春用力点头,强忍着泪水,瓮声瓮气道:“我会好好伺候金少爷的,等赚到工钱,就拿回去给舅娘治病。”
小孩越懂事,许永福愈心酸。
子春不是他亲骨肉,却也胜似亲骨肉。何况他家小春生得俊俏,又乖巧懂事,从未让他操过心。
只可惜投错了胎,投到了南门窝铺,而不是这花园洋房里。
思及此,他抬头望向里面那栋洋房,还没来得及感叹命运不公,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老翁已经走了出来。
许永福立马堆上一脸的笑,隔着铁门道:“管家老爷,孩子带来了。”
来人正是金家管家荣伯,他戴一顶瓜皮帽,帽子下是还未绞掉的辫子,是个标准的前清遗老。
荣伯打开铁门,眯眼瞅了眼子春。
说是七岁,但生得瘦小,看着也就五六岁的模样,背着个小包袱,穿一身刚刚浆洗过的补丁衣,小脸蛋和短头发洗得干干净净,一双乌沉沉的小鹿眼,闪着湿漉漉的光,是个俊俏的小娃娃。
许永福见子春怯生生的模样,暗暗拍了怕他的肩膀。
子春立马上前一步,乖巧地鞠了个大躬:“管家老爷好。”
荣伯弯了弯嘴角,对许永福挥挥手道:“行,你可以走了,孩子能不能留下得看他的表现了。若是我家少爷不喜欢,回头您还得领走。”
许永福唯唯诺诺道:“管家老爷您放心,我家小春虽然年纪小,但是个懂事孩子,肯定能伺候好金少爷的。”
荣伯面上和颜悦色,心中却忍不住哂笑,过不了他家混世魔王那关,再懂事有个鸟用。
他对子春招招手,示意他跟着自己进门。
子春不过七岁,对高耸铁门内这泼天富贵的前清王公家没有概念,他只知道如果能顺利留下给金少爷童,每个月就能拿五块大洋的工钱,舅舅就能给生病的舅娘多瞧几个大夫多抓几副药。
他必须努力留在金家。
思及此,子春暗暗给自己鼓了鼓气,亦步亦趋地跟上荣伯。
只是走了几步,还是忍不住回头朝铁门外看去。
见舅舅站在外面抹眼睛,小子春到底是没忍住,包了许久的眼泪水,终于是决堤一般哗啦啦流下来,又怕舅舅担心,赶紧扭过头,抬起手腕子在脸上抹了抹,继续跟上荣伯。
“老爷,新找的书童来了。”
子春跟着荣伯走进了花园洋房的客厅。
他再懂事也不过七岁,是个标准的孩子心性,头回见识这足以容得下上百人的大客厅,以及客厅中央红色的皮沙发,地上的羊毛地毯,天花板璀璨的水晶灯,只觉自己是走进了一个神话故事里才有的仙宫宝殿。。
还是荣伯这句话将神情恍惚的他,唤回了神。
他反应过来,微微偏头,越过荣伯的腰身,看向歪躺在沙发抽大烟的那位金老爷。
子春印象中的老爷,不是留着胡须,就是腆着肚皮,比舅舅都要老上许多。但沙发上这人,穿一身月白长衫,面颊光洁白皙,长眉凤眸,尖脸高鼻,看着相当年轻。
若不是荣伯叫他老爷,他都要以为这是金家少爷。
子春没忘记舅舅的叮嘱,上前一步,对着横卧在沙发上,俊美年轻的金老爷,用力鞠了个躬:“老爷好。”
金老爷撩起眼皮,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淡淡扫了眼他,懒洋洋问:“叫什么名字?”
子春用他稚嫩的嗓子回道:“回老爷,我叫许子春。”
金老爷摆摆手,对荣伯道:“行,带下去吧。商羽这两日脾气正大着,等消了气再把这孩子带去跟前伺候。”
荣伯点点头:“好嘞,老爷。”
金老爷摆摆手,闭上眼睛继续歪在沙发吞云吐雾。
若说子春先前只是不舍舅舅,现下则后知后觉般,对这个陌生世界感到了一丝惶恐。
他年岁尚小,并不能确切地形容这种感觉,只是依稀觉得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天起,悄然改变。
金公馆前庭后院,占地十几亩,即使在洋人贵胄满地跑的八国租界,也绝对是数得出的阔绰。
刚刚那栋三层的红砖花园洋房是主楼,穿过后花园,还有一栋不算太小的配楼,总共两层,供府中佣人居住。
子春跟着荣伯,踏上鹅卵石小径,路过花圃草坪以及一个荷花池,又走了好一会儿,才抵达这栋佣人楼。
他原本以为自己要和陌生人住,不想竟然给了他二楼单独一间小屋,屋子着实是小,只得一张小床和一方小桌,但对在南门窝铺长大的孩子来说,这已经是一间豪宅。
荣伯将人领进屋,和颜悦色道:“你这几日就住在这里,待会儿我让人给你送点吃的。”
子春抬起小手作了个揖:“谢谢管家老爷。”
荣伯笑道:“进了金公馆,老爷就只有主子爷一个,你叫我荣伯就好。”
子春从善如流改口:“谢谢荣伯。”
荣伯满意地捻须点头,居高临下觑着面前这小童。他这辈子没孩子,但伺候过两个孩子。年轻时在北京城的王府,伺候曾经的小贝勒。后来,小贝勒长大成人,有了孩子,他又继续伺候贝勒爷家的小阿哥。再后来,大清亡了,贝勒爷搬来天津卫租借做了寓公,爱新觉罗家的贝勒,摇身一变成了金公馆的金老爷,小阿哥也成了小少爷。
无论是当年的小贝勒,还是如今的小少爷,都是教人不省心的主。
因而见着乖巧懂事的孩子,他不免有些喜欢。
只可惜……
荣伯望着子春一张俊俏的稚气小脸,叹息一声,摇着头出了门。
金家那混世魔王,这两年,已经吓走了四个书童,每个书童都没在金公馆待过十天,离开时个个被吓破了胆。
这个小春看着并不比先前的孩子胆大,他不觉得他能扛过混世魔王的磋磨。。
小小的屋子只剩下子春一人,小小年纪的他对未来还一无所知,只知道到了别人家不能乱跑,又因为走了长路,双腿有些累,便老老实实躺在木板床上,睁大一双小鹿眼,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发呆。
他想舅舅想舅娘想表哥。
想得眼泪汪汪。
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推门而入。
子春赶紧抹了把眼泪,从床上坐起来。
进来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女佣,圆脸圆眼的胖丫头,梳两条粗辫子,穿一身天青色斜襟褂子,笑起来眉眼弯弯。
“小春是吧?吃完饭啦。”
子春忙鞠了躬:“谢谢姐姐。”
小女佣笑眯眯道:“真是懂事的孩子,你且吃着,有什么事就唤我,我叫柳儿。”
子春又说:“谢谢柳儿姐姐。”
待柳儿笑眯眯出了门,子春搬来屋脚的小板凳,在小桌旁坐下。
桌上的晚餐是两个大白馒头和一盘小菜。
这些日子舅娘生病,家里已经揭不开锅,子春每天只吃一顿饭,不是干硬的大饼就咸菜,就是窝窝头配大碴子粥,上回吃大白馒头已是两个月前。
他吞吞口水,抓起馒头送入口中,松软香甜的馒头香味,立时弥漫口腔。
小孩离家的忧伤怅然,成功被食物带来的满足感冲淡。
两个馒头一盘小菜下肚,让子春吃了久违的一顿饱饭,他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朝玻璃窗外一看,却见不知何时残阳已落,月上柳梢。
他想了想,走到窗边,因为个子矮,又搬来板凳垫在脚下,推开窗户探出脑袋看向楼下。
金家的后花园一览无余,偌大的一片,饶是已经秋日,也是花团锦簇,花香弥漫。
暮色之下,几个女佣在花园中挂上几只红灯笼,将原本黑沉沉的花园,照得亮堂。
荣伯恰好从花园穿行而过,见到趴在窗口边的小人儿,对他招招手笑道:“小春,下来吧,透透气儿。”
子春哦了一声,连忙跳下马扎,本想直接出门,又想起桌上的碗碟,赶紧收好端着在手中,开门蹭蹭下了楼。
荣伯见他手中的碗,笑眯眯问道:“吃饱了?”
子春用力点头:“吃饱了。”
荣伯伸手指了指配楼一层最左边的房子:“把碗送去厨房吧,送完可以这里转转,别跑远了,免得不小心冲撞了主子爷。”
子春点头:“嗯,好的。”
送了碗筷,子春回到原处,荣伯已经不在,原本花园的里几个女佣,也不见了踪影,不知是去主楼干活,还是回了房间。
偌大的花园变得静悄悄,只有风声与虫鸣。园中几盏灯笼红光摇曳,与灯下姹紫嫣红相映成趣,美得如梦如幻。
传说中的王宫宝殿,想来也不过如此。
子春不懂王朝更替,时局变迁,只知道无论大清还是民国,南门外的街坊邻居,日子都过得艰难,而前清王公们,也依旧住在这宝殿一样的洋房花园。
子春到底是孩子,对着梦幻般的新世界,难免好奇,却又谨记着荣伯不要乱跑的叮嘱,只敢挪动小短腿,走到楼前那处葱郁的花坛,去瞧瞧里面的花儿。
这花圃里绽放着白白黄黄的小花,子春叫不出名字,只觉得被红灯映照着,十分好看,想伸手去摘一朵,却又怕不许,只得伸长脑袋,凑近去闻。
刚深呼吸一口气,忽然感觉花圃内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子春以为是猫,上前一步,伸手拨开葱郁灌木。
却见一道白色身影忽然从花圃中冒出来。
子春吓得连连后退两步,定睛一看,才发觉是一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小姑娘。
小姑娘穿一件系腰带白色长丝袍,缎子般的黑发垂落肩头,夜灯下,一张巴掌大的尖脸,面颊白如凝脂,嘴唇红如丹霞,长眉凤眼,琥珀色的眸子,含波带水一般,美得如画的小仙子一般。
子春瞪大眼睛望着前面不似真人的人儿。
小小的脑子先是呆滞片刻,继而又骨碌碌转了两圈,自认猜到对方身份——小仙子身上穿着丝袍,想来不是什么丫鬟女佣,而是金公馆的小姐。
金老爷是前清王公,旗人贵胄家的小姐叫格格。子春不知该叫对方小姐还是格格,支支吾吾开口:“格格好。”
小仙子只面无表情看着他,没理会他这声称呼。
子春又改口:“小姐好。”
小仙子依旧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子春正要再说点什么,忽然脸色一变。
只见那站在灌木中的小仙子,忽然抬手,一条翠色小蛇从她手中掷出。
子春吓得轻呼一声,脑袋一偏,那小蛇从他耳畔堪堪划过,落在地上。他偏头一看,只见地上小蛇,朝他竖起脑袋,吐着蛇信子。
子春吓得浑身打颤,但没忘记身旁还有个金家小姐。
他转身往后退一步,伸出双手,用他那小身板,挡在比他高出大半个头的小仙子跟前,哆哆嗦嗦道:“小……小姐别怕,我保护你!”

然而下一刻,被子春挡在身后的小姐,就伸手将他一推。
仙子一样的姑娘,力气却是大得不得了,直推得子春一个踉跄,四脚着地来了个大马趴。
那小青蛇并没被这大动作吓走,依旧竖着脑袋,就在他脸前吐着信子。
子春□□一样双手撑地,瞪大一双乌沉沉的鹿眼,与青蛇的小豆眼,四目相对。
他吓得不敢乱动,只筛糠一样打哆嗦,但很快就意识到什么似的,双眼一亮,欣喜叫道:“小姐,这个蛇脑袋是椭圆的,没有毒,你不要怕!”
话音刚落,一只白皙的手已经伸到他眼前,那小绿蛇立马缠上去。
子春昂起头,眼睁睁看着手上缠蛇的小仙子走出了花圃,待他反应过来,从地上爬起追上出去,小仙子已不见踪影,只剩夜风徐徐,红灯摇曳。
他都怀疑刚刚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仙境一般的花园里,好像理所当然有一个这样的小仙子。
子春在原处玩了片刻,渐觉无趣,便乖乖回到二楼的小房间,爬上床睡觉。
王公家的佣人床,也远比窝铺里的土炕柔软舒适。但他还是想家,想舅舅舅娘和哥哥。
子春在舒适的床铺和对家人的思念中,度过了来到金公馆第一晚,又在鸟儿吱吱的叫唤声中醒来,迎来翌日清晨。
他爬下床,踩在小板凳推开窗户,朝楼下看了看。
穿着湖蓝色褂子的女佣们,已经开始进进出出忙碌。
昨晚胖丫头柳儿看到他,笑眯眯招手:“小春,下来洗漱吃早饭。”
“哦。”
子春跳下板凳,拉开门下楼。
楼下有自来水管,子春从前都是用井水,哪里见过,但他是个聪明孩子,昨晚看到别人用,便记在心里,这会儿自己卷起袖子,拎开水龙头,将脸蛋和小手洗得干干净净,才跟着柳儿去配楼的厨房。
这会儿正是金公馆佣人吃早餐的时间,六七个佣人挤在厨房里边吃边聊,那桌上放着白粥大饼和小咸菜。
子春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但他没急着吃,而是乖乖巧巧逐一和人作揖打招呼,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地叫着,他生得本就俊俏,小嘴又这么甜,自然惹得一众佣人对他喜欢得紧。
柳儿给他打了粥拿了饼,他便拿了小板凳在旁边坐着。
吃不饱的孩子免不了嘴馋,但子春只在心里馋,嘴巴却是斯斯文文,一块饼渣未掉,一滴粥未洒,嘴巴也始终干干净净。
别人同他说话,他只是乖巧的应答,并不多言。
荣伯进来时,看到小孩这有教养的模样,心中愈发欢喜,只是想到府中那混世魔王,又不禁脑仁直跳。
子春见他进来,忙放下碗筷,走上前对他拱手作了个揖:“荣伯早!”
荣伯摸摸他的小脑袋:“小春,住得还习惯吗?”
子春点头:“习惯的。”说着嚅嗫了下唇,试探问,“荣伯,我什么时候去伺候少爷?”
荣伯道:“少爷起居有佣人伺候,你是书童,主要是伺候他读书,再陪他玩一玩就好。这两天少爷不上学,你自己先待着,我明日再教你具体要做些什么。”
子春点头:“好的。”
荣伯笑盈盈看了看他,这已经是他为他家少爷挑来的第五个书童,虽然前四个也是千挑万选,但到底都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无论如何遮掩,都免不了有粗鄙之气,唯独这个小春,既不莽撞无状,也不畏生胆怯,也不知是天生性子好,还是家里教得好。
只不过他依旧对这孩子能否留下来,不做乐观之态。
毕竟金少爷那真是个实打实的魔王。
子春无事可做,也不敢乱跑,活动范围除了二楼那间佣人房,就是楼门前这一小块花园。他勤快嘴甜,看到进进出出的佣人,若是有自己能做的事,便上前去帮忙,诸如摘菜洗菜,打扫落叶。
不过半天,金公馆里的佣人,便已经认识得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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