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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那个偏执反派(晚饮无)


“音音,跟妈妈回家好吗?”
杨姝哭得稀里哗啦,眼泪止不住往下流。她生的儿子是早产儿,医生说可能会夭折。这些年,她经历了两次流产,现在情绪很脆弱。她和丈夫也曾求过佛,请大师算过卦,大师问她是不是还有一个孩子,是不是很多年不在家了。
杨姝模样憔悴,瘦了很多,手腕皮包骨,没有多少肉了。她哽咽不止求儿子跟自己回家。
看着这一幕,郁乐音想起来前世很多个日子,他被这个女人打骂,躲在衣柜里偷偷擦眼泪的画面,他不能哭出来,被听到了就会被骂晦气。
郁乐音没有动容,他拉着沈恪的手,和自己的过去彻底告别。
项为民看见他们走了,还想追上去,身后杨姝晕倒了,他又跑回来扶住她。
“算了吧,他应该是不会和我们说话了。”杨姝气若悬丝说道:“安安都平安出生了,我们一起把他养好,你就别干缺德事了,为安安积点德。”
项为民点点头,扶着妻子去找医生拿药。
红灯亮了,倒计时一分半。从医院出来后,郁乐音没有说过一句话,沈恪侧头看向副驾驶位,温热的掌心摸上他的脸颊:“情绪别憋着,对身体不好。”
郁乐音抓着他的手,在干燥的大手上轻轻蹭着,为的那点温暖,心情平静了不少。
“我刚才是不是太绝情了?”他问。
沈恪多少是知道阿音的生母继父之前是怎么对待他的:“你还对他们抱有幻想么?”
郁乐音脱口而出:“怎么可能?”
“那就是不适应这样的自己,与其想这件事,不如想想晚上吃什么。”沈恪说。
郁乐音明白了,笑着问:“我们晚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番茄炖牛腩,你会做吗?”郁乐音笑意很深,突然想起了这道前世在沈家他很爱吃的菜。
沈恪挑眉:“可以现学。”
出院后,郁乐音和沈恪住在一起,在家里养了两个月,每天被沈恪喂牛奶,吃了很多豆制品,鱼肉,时不时喝了滋补的营养汤。
他出院的第二天,沈恪从花市搬了一个玫瑰盆栽回家,每天养他的同时还养着那株玫瑰。最后人和花养得一样好。
玫瑰盛开的那段时间,郁乐音最后一次去医院复诊,医生说可以受伤的那只脚可以下地走路了。
下周是学校的毕业典礼。“还好,我不用坐轮椅参加自己的毕业典礼了,不然得多惨呐。”
“躺上来,我给你按按。”这两个多月,沈恪每天坚持给郁乐音按摩腿,疏通经络,促进血液循环和肌肉力量恢复。
郁乐音两只脚搁在沈恪大腿上。沈恪刚才在书房开连线会议,身上穿的还是西装,俯身按摩脚骨的时候,领带会垂下来,然后被郁乐音用脚尖夹住。
他想起上辈子,他帮沈恪系领带,手指都在颤抖。
沈恪掌心握住勾着深色领带上的白皙脚踝,眼神变得危险:“欠收拾呢?”
“没、没事了。”郁乐音在床上爬走,但已经身处危险领域了,一把子被捞了回去。
天旋地转,等反应过来,他坐在了沈恪的大腿上,沈恪一只手固定他的腰,郁乐音垂着眸,能清楚地看见那只手臂上鼓肿的青筋。
沈恪把他举起来,仰视他,哑着嗓子说:“阿音,我饿了很久了。”
有温度的红晕爬上眼皮,郁乐音眼睫颤颤:“……嗯。”
毕业典礼前,赵老特意问了郁乐音愿不愿意在毕业典礼上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发言。
郁乐音有点受宠若惊:“不应该是您儿子吗?”
赵迎比他优秀多了。
“他已经申请去边疆了,不回来参加毕业典礼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赵老笑着解释:“就在山体滑坡发生不久吧,他其实早就想去了,之前还想着可能会追到你吧。”
在事故发生后,赵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加入了救援队,希望能找到郁乐音。那天的雨很大,救援变得很困难,他也看到了沈恪那份喜欢是如何冷静的疯。
毕业典礼这天,沈恪还在K区,赶不回来。余固倒是在学校的操场边上看着,举着相机给郁乐音拍照。到了郁乐音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时,余固叫得最欢了。
致辞没什么标新立异的内容,指导老师说可以稍微提一下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或事,写的时候,郁乐音回顾了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沈恪的名字第一个冒了出来。
他倒没有把自己的男朋友写进隆重的毕业典礼致辞里,只是用了一句“珍惜当下,珍惜身边人”概括了。
“最后祝大家都有广阔而美好的未来。”
他走下台,就被人拦腰拉进了后台。
有人蒙住他的眼睛亲他:“毕业快乐。”
眼睛上的手松开,视线恢复,郁乐音果然看到沈恪的脸。
“不是说赶不回来么?”他问。
沈恪托着阿音的脸,缓缓道:“现在有件很重要的事,我筹划了很久,时间、地点,想了很久吧,说实话,到现在还是有点紧张,也等不及了,想来想去,不如就现在。”
这架势,郁乐音心脏跳得有点快:“你不会要和我求婚吧?”
“答对了,奖励戒指一枚。”
郁乐音没忍住笑了,然后就被套上了一枚素戒。
戒指不是普通的光滑圆环,郁乐音摸着曲折的弧度问:“这是什么设计?”
“莫比乌斯环。”
“因为我喜欢的从始至终都是你。”

第五十二章 有老婆了
从D区的农学院毕业后, 郁乐音考入了K区的区域农业研发中心。K区是在天空岛上,能用于农业种植的土地面积本就少得可怜,近些年加大了无土栽培的研发。
他和沈恪住在一起。沈恪带他回到K区, 住进了一栋独栋的复式别墅。沈恪说他赚了第一桶金,就买了这栋房子。
那时郁乐音不在他身边,沈恪在后院自己种了一片玫瑰花地, 午后躺在花地边上的躺椅上睡着了,梦里阿音靠在他怀里,笑着说他把花都养死了。
现在他把人和花都养得很好。
沈恪的确把玫瑰花田照顾得很好,郁乐音不知道他整天工作那么忙,怎么抽空来养花的。
“这么爱养花啊,过段时间郁老师教你养月季。”
“郁老师,”这三个字从沈恪口中千回万转, 似绕指柔般婉转出来, 浸透了酥进骨头里的低哑旖旎, “我想学点别的。”
郁乐音捉住了往他衣角里钻的手, 装作听不懂的样子:“那我教你怎么养杜鹃。”
沈恪笑笑, 也不逗他了, 昨晚刚折腾到半夜,低头啄了一口阿音的嘴角:“我只想养好我的小玫瑰。”
然后他的小玫瑰耳朵就红了。
今天沈恪需要参加K区的青年杰出代表会议。他站在床前脱下睡衣, 赤着上半身在衣柜里挑出席会议应该穿的衣服, 右边肩膀上一个明晃晃的牙印,脊背的陈旧伤口上有几道新鲜的抓痕, 此刻都在被它们的创作者注视着。
郁乐音从床上跳下来, 卧室里铺满了柔软的地毯, 他懒得穿鞋,就这么光着脚走到沈恪旁边, 打开另一侧的衣柜,拿出来一件黑色衬衫:“穿这个,迷死他们。”
他觉得沈恪穿黑衬衫贼好看,让人把持不住的那种好看。
“我结婚了,你还想我迷死谁?”沈恪最后拿了套前阵子新定制的西装。青年杰出代表大会上他要上台领奖,不能穿得太磕碜。他给自己系上扣子,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亮光,像是沈恪眸中融化开的笑意。
人生总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意时候,沈恪觉得现在他就在春风中。
落在周围人眼里,一向高冷沉稳的沈恪突然骚气起来,一看手指上的戒指——原来是结婚了啊,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
昨晚折腾得太晚,不知道沈恪什么时候走的,郁乐音醒来的时候家里就剩他一个人。餐桌上的保温桶里有张便利贴,里面是沈恪做的小馄饨。
这些小馄饨的馅是沈恪自己做的。上周有一天下大雨,郁乐音窝在沙发上重温经典影片,时不时听到厨房传来剁肉的动静,沈恪在制作包馄饨的肉馅。
他养伤的两三个月,胃口不是很好,沈恪每天都在研究菜谱,做出能够让他吃下的东西,就这样,厨艺大增,那段时间余固想方设法来蹭饭。
沈恪亲手做馄饨的契机还是因为郁乐音有一次发高烧,吃什么都吐,喝白粥也吐,不知怎的倒是很想吃清淡的馄饨。
郁乐音坐下来,捧着瓷碗给自己在保温桶里舀了一碗馄饨,盛了热汤浇在馄饨上,鲜香的气味立刻激发出来。
余固也去了杰出青年表彰大会,沈恪上台领奖,他坐在观众席上拍了好多照片,给阿音发过去。
这次的表彰大会在官方号直播。余固故弄玄虚,按捺不住,鼓捣着坏心思让阿音去看一眼直播间。
郁乐音先点开了那些照片看。沈恪穿的这套深色西装算是比较沉闷的,很正式,郁乐音觉得没那件黑衬衫好看,但是和在场的其他同龄男人相比,沈恪穿什么都好看。
他也如余固的愿。点开了直播间。到了沈恪出场的时候,直播间的弹幕尺度乱飞,郁乐音一进入直播间,快被不知道谁是谁的裤衩子绊倒了。
他屏蔽了喊他老公“老公”的弹幕,没逃过他们把关注点放在了沈恪从颁奖嘉宾手里领奖杯时,手背上凸出的青筋。
【好涩哦】
【青筋就是最屌的,啊啊请正面上我】
【25岁,CEO,有钱,有性张力,不管了,我明天就去深音公司大楼下堵人】
【深音公司明天刚好是开放日诶,我也去我也去】
郁乐音有点不高兴。还好沈恪没听他话穿那件黑衬衫。不过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盯着屏幕里沈恪的手看,不确定沈恪今天有没有把戒指戴上手上。
沈恪手上握着主持人给的麦克风,手背上的青筋脉络凸出的更惹眼,在高清的摄像头下还是明晃晃的特写。
【好涩好涩,真的想舔一口】
【就我一个人注意到他的手指很长吗】
【手指很长的你想表达什么】
会很爽。脑子里冒出这个回答。郁乐音立刻退出了直播间。做贼心虚,小脸通红。
他有点气急败坏,把所有的情绪洒在余固身上,给余固发了一连串的“击打”相关的表情包,谁让余固最开始想看好戏坏心思地让他去看直播间。
余固也没想到直播间那么黄,忙地认错,说错了错了。还发来了一段现场的视频。
郁乐音点开,是沈恪刚才接受的一小段现场采访。
主持人问他:“年纪轻轻能有一番大成就,想必你的人生目标也很远大,方便说两句吗?”
沈恪换了只手握着麦克风,摄像头顺势移动,这时全部人才注意到了他无名指上那枚普通又不普通的素戒。
他浅浅笑着,不论是现场台下的观众还是屏幕前的观众,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的幸福,似乎懂了他的意思。
沈恪的人生目标就两件事:赚钱养阿音,和阿音谈恋爱。

看到屏幕上沈恪无名指上和他一模一样的戒指时, 郁乐音在那瞬间有点想哭。
他和沈恪走到这一步的距离是两辈子。
大门外的门铃传到了感应器上,郁乐音第一反应还以为沈恪这么快回来了,大门外的监控上出现的却是一张女人的脸。
那女人戴着白色渔夫帽, 手上打着一把伞,微抬高伞沿到可以看见得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的高度,像是能透过监控和郁乐音对视, 轻声细语说了句“我是沈恪妈妈,可以进去吗?”
沈恪说过他妈是个疯子。郁乐音没亲身接触过,单凭现在的印象看来,沈恪的妈妈看上去那么温柔。
他和沈恪的性格完全不同,却都有一个不幸福的家庭。思虑良久,郁乐音还是穿过庭院,打开了大门, 出现在沈恪的妈妈面前。
女人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她取下渔夫帽, 环顾这栋别墅, 只有两个人住, 家具不算繁杂, 看上去有点空,却到处遍布了两个人亲密的生活痕迹。
门口的玄关是一对情侣拖鞋, 杯子是情侣款, 茶几上的养生茶罐上贴着提醒“每天必喝”的便利贴,字迹绵软, 不是她儿子写的字。
沈恪平时为了公司的事务熬夜有点多, 郁乐音毕业的时候从农学院拿了学院自主研发的养生茶, 每天都给沈恪泡上一杯养生茶,给他按摩肩膀, 提醒他早点睡。
郁乐音倒了杯玫瑰花茶,放在女人的面前。花茶飘香四溢,闻着甚是清新香甜。
女人抿了一口,脸上现出笑容:“这是什么牌子的?挺好喝的。”
郁乐音笑得腼腆,这花茶是他自己做的,等会儿沈恪妈妈走的时候可以给她拿点带走。
沈家是K区一等一的名门望族。而他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对于女人的突然来访,郁乐音能想到的上门目的只有劝他离开沈恪。
女人听到郁乐音自己的猜想浅浅笑了。她保养得很好,笑起来不见鱼尾纹。
“要是我说是这样呢,你会离开我儿子吗?”她说。
郁乐音举起戴着戒指的手:“你来晚了,我们已经结婚了。”
“婚姻这种东西不见得是生死契约,看似是你的,其实不知道哪天就剩个空壳了,”女人意味深长,见郁乐音表情严肃,她转向轻松的笑容,“别担心,我就是来看看你们。”
“你喜欢沈恪吗?”她问。
郁乐音:“当然!不然我们怎么会结婚!”
女人好像很喜欢笑,听到这样肯定的回答,再次莞尔一笑。
她转动面前装着玫瑰花茶的瓷杯,陷入了往事的回忆:“沈恪的名字是他父亲取的,敬恪恭俭,容止严恪,这些都是一个优秀的大法官应该拥有的品质,无论是大法官还是检察官,沈恪从小对这些东西没多少兴趣,他从小不爱说话,每次看见他,他都拿着一本书安静地坐在一边,相反沈家的其他孩子倒是活泼好动,你最初可能会觉得沈恪性格恶劣,冷酷无情,但其实在他那些兄弟姐妹面前,沈恪还是最干净的那个孩子。”
喜欢上一个人后,会对他的过往表现出莫大的兴趣,郁乐音听着沈恪小时候的事情,听得入迷了,意犹未尽。
“沈恪喜欢的东西不多,他父亲送给他一条小金鱼,作为他考了第一的奖励,他很喜欢那条小金鱼,每天都对着浴缸说话,捡漂亮的小石头放在浴缸里装饰,他从不让佣人给金鱼喂食,他一直都这样,对自己的东西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很多时候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用一种很拧巴很偏执的方式去守护自己喜欢的东西,这点你应该深有体会。”
沈恪会用命去守护郁乐音,疯狂而偏执的一种方式。一个人活着的前提是自己的心脏还跳动,沈恪活着的前提是郁乐音的心脏还跳动。
“这何尝不是一种干净纯粹的爱?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厌恶自己生出这样一个傻子,我人生中最慌乱最狼狈的时候却也是为了这样一个傻子。”
“你怎么还哭了?”
郁乐音眼睫湿润,垂在眼睑上,嗓音闷闷的:“身为沈恪的母亲,您为什么现在才来?”
沈恪很少对郁乐音提起往事,童年和青春写满了可怜,只言片语的遮掩也藏不住。
很长一段时间,沈恪被母亲抛弃,被父亲抛弃,被手足残害,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害。
沈恪回来后,发现了茶几上泡着玫瑰花茶的杯子,沙发上弥留着女人的香水味。
“今天谁来了?”
“你妈妈,说来看看我们。”
沈恪把杯子里没有温度的茶叶倒掉了,拉着阿音的手在沙发上坐着,下颌搁在他肩膀上,闭上眼睛依恋着:“今天好累,老婆晚上想吃什么?”
刚洗了把脸,沈恪的额发湿润垂在墨色眉骨上,发梢滴着冰凉的水珠。郁乐音用温热的掌心贴着他的眉心,依偎在沈恪的怀抱里,用安慰的语气轻声问:“想不想知道你妈妈来这里和我说了什么?”
“你说。”沈恪搂紧了郁乐音的腰,一张脸埋了进去,鼻息间是安心的气息。
郁乐音缓缓道来,复述了他和女人之间的对话。最后说:“我问完那句话,你妈妈没说什么就走了,给她的玫瑰花茶都忘记拿走。”
沈恪关注点不在这些上面,他笑着啄郁乐音的唇珠,逗弄他:“你怎么还哭了?觉得我很惨,可怜我啊?”
沈恪的自尊心其实很强。郁乐音抱紧他,两世的记忆在脑海中交织:“没有,我想说,我也来晚了。”
人总是贪心的,既然有重生,他想过穿越到沈恪的小时候,陪他一起度过那些漫长黑暗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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