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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男友(子时欢)


劳伦斯多嘴问了一句,“那我呢?”
这次,萨金特白了他一眼,半个字都没说,迈着蹒跚的脚步走了。
劳伦斯:“………”
封瑟捏着那个五美元的硬币,总觉得对方给钱时有些小心翼翼了,甚至好像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陷入了沉思。
一路上,劳伦斯还在嚷嚷自己的不公平待遇,与封瑟凉鞋踏响印斯茅斯古老路面的声音交叠,倒是冲淡了笼罩这座小镇的阴郁诡谲。
封瑟还是那副复古希腊式的打扮,不是他不想换,这地方就没个卖衣服的服装店。
劳伦斯的疑问被他用化装舞会的事实给打消了。
封瑟嫌他吵,把自己发带上的蓝宝石拆了下来,扔给他,“把这个卖了,你能得到许多钱。”
劳伦斯把宝石握在手里,愣了一下,又还给他,“不行,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而且你现在也很困难,还是自己留着吧。”
“还有,下次别在陌生人面前露财了。”
他倒是没什么坏心思,还提醒这个东方小少爷要多留点心眼,免得被人谋财不说,或许还会被害命。
封瑟在心里说,别人给自己点多少个技能点都没用,他的力量已经不属于人类的正常范围了。
有人拿枪打他,他直接能把枪给掰弯了。
他笑笑就过去了,把那颗宝石揣在兜里,思考出了印斯茅斯把自己身上这件白嫖来的衣服能卖多少钱。
他们走过巨大的半圆形广场,再向右走,就停在了一座有着圆形屋顶的高大建筑正面,上面挂着的“吉尔曼旅舍”的招牌,掉了大半部分的油漆。
两个人走进去。
出乎意料的是,旅舍的前台还有另外三个人在登记,容貌和装扮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的。
两男一女,抱怨的声音很高,不会让人忽视。
封瑟恰好听到了一句话,是两个男人中唯一的女人说的,“该死,深渊游戏竟会把我们搞到这种鬼地方来!”

第098章
温妮莎没好气地抱怨完, 撩了下蜜棕色的长卷发,脖颈处扣着黑色Choker,黑钻耳钉微微闪光。
她确实是个美人, 皮肤是很漂亮的小麦色, 紧身皮衣,高筒马靴, 身体起伏的线条又很有女人味。
这就足够让她得到偏爱了。
她的两个同伴都是异性, 乐得说两句来讨好她, 增加她对自己的好感。温妮莎也不只是就脸好看,也是得到他们认可的帮手,关系亲密一点更有好处。
一左一右,带着竞争意味地附和。
“就是,要不是它强迫, 谁会来这里。”
“想想就知道了,这个该死的游戏就不会办什么好事。”
模样古怪的值夜店员用钢笔敲坑坑洼洼的桌面,满脸愠怒道:“你们到底住不住?不住就走,后面还有两个客人, 别挡着他们的路!”
桌子被敲的砰砰响,那架势配上丑陋的脸, 十分凶恶, 笔尖恨不得往他们脸上怼。
温妮莎的神色一僵,勉强微笑道:“抱歉抱歉,我的两个朋友只是对这里太好奇了,吵到你了。”
温妮莎还没蠢到初来乍到就和NPC作对, 她被这里的鱼腥味和诡异氛围蛊毒的不轻, 心里总有股气,刚才只是仗着深渊的屏蔽机制埋怨了一句而已。
谁曾想, NPC的脾气有够暴躁的,她和她的同伴一共就说了三句,就被怼了。
“别磨蹭!还有人等着!”
值夜店员不为美色所动,脾气很坏的“哼”了一声。
温妮莎深呼吸一口气,平复心情,接着利落地在登记簿写下三个人的名字,还不忘在给出住宿费的同时附上一张大面额的美钞。
不会有人和钱过不去,尽量要给NPC一个好印象。
值夜店员说:“本店不接受小费。”
他很不给面子地把那张美钞揉成一团扔了回去,还真有人和钱过不去,一双死鱼眼往外翻,。
温妮莎硬撑着笑脸,暗地里咬牙,她的两个同伴安德烈和唐纳德压低了声音安慰她,提上不多的行李就准备上楼,临走前,匆匆瞟了封瑟和劳伦斯一眼。
——这个女人长得真漂亮。
这是他们对封瑟的第一印象。
三个人眼里有惊艳,温妮莎却多了一些女性对貌美同性正常的嫉妒。
封瑟的头发处于半干状态,长长的披散下来,面容苍白又精致,确实容易被误认成女性。
他们走后,封瑟和劳伦斯上前登记,令人惊讶的是店员对他们的态度相当不错,耐心的给他们登记好后,并且询问需不需要让服务员给他们提行李。
要知道之前那三个人只能自己提东西。
封瑟一穷二白,没有行李,劳伦斯犹豫再三,本着免费待遇,还是把行李交给了长相怪戾孤僻的服务员。
封瑟提出了一些吉尔曼旅舍的问题,店员都一一回答了,就在这时旅社脆弱的木质楼梯又发出了响声。
头发枯黄的安德烈被打发下来请问哪里可以找到洗漱用的水,看到这和谐的一幕,想起他们遭到的冷遇,脸色有些难看,忍不住出声:“你们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后面说不定还有客人要来,你们会给他们添麻烦的。”
他不敢和重要NPC对着干,就是借着这个由头把不满发泄到别人身上。
封瑟和劳伦斯还没说话呢,店员就接过话说:“本店刚刚打烊了,他们就是最后一对客人。”
安德烈悻悻地不说话了,就趁这个机会问了问题,然后他就得到了回复,本店不供应水。
好吧……
结果,还没等他走完岌岌可危的楼梯,就听见店员和封瑟说:刚才是在开玩笑,本店供水,但是限量,其他房间都有,他们三个人的房间刚好用光了,没有。
安德烈:???
我怀疑你在针对我们。
并且我有证据。
安德烈满肚子气的回去了,两个人跟着服务员走过狭窄的走廊,灰黑墙壁上的纹路斑驳深邃,颜色死气沉沉,地板打扫的还算干净。
分配给封瑟的房间挺宽敞,充满年代感、有两扇窗户、以及一些光秃秃的廉价家具。
借着昏暗的灯泡,他摸了摸被褥,布料干燥,并且发现还是新的。安德烈就睡在他的隔壁,封瑟把门闩上后,也躺了下来,钢骨床发出低低的呻吟。
只是脱了鞋袜和外套,封瑟在临睡前,把今天得到的信息一条条排列好,勾勒了下大致的安排,也就闭上了眼。
他的睡意很浅,以至于听到走廊上鬼鬼祟祟的动静,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细微的响动,轻的让人仿佛感觉那只是错觉。
是什么?
印斯茅斯的诡异气息很难让封瑟正常方向想。
他的眸光在黑暗中发亮,仔细听了一会儿后,那些断断续续的声音又像消失不见了一样。
许久许久,封瑟又闭上了眼睛,但手里还握着武器,呼吸均匀又绵长。
在旅社的一个房间内。
一群人用粗犷、沙哑的声音交流,谈论声压的很低。
“异乡人…杀…”
“不…特殊的…打扰。”
“那位……不允许。”
他们朝对方点点头,达成了某种共识。
整个夜晚相安无事。

清晨, 小镇浓重的阴霾稍稍褪去了点,不喜欢交谈的镇民让这里安静得如一座坟墓。
滚烫的太阳在蔚蓝的海平面上翻涌、跃动,炙烤青白色的天空, 像画家在画布的轮廓细细描上一层金边。
光芒如饱满的颜料四溅开来, 呈放射状,印斯茅斯小镇人的身影沐浴在其中, 像难以辨别的虚灵。
但光芒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柔和, 被驱散的阴霾又赶了回来。
从吉尔曼旅社走出了几个人。
劳伦斯有早起的习惯, 虽然说他昨晚没睡好,整夜整夜的翻来覆去,骨头酸软,但这并不妨碍他迎接早晨的曙光。
“其实你可以多睡会儿的。”
他的眼线偏长,失眠让他的眼睛有点鼓。劳伦斯对封瑟陪他一起闲逛小镇很感激, 又有点歉意。
有个人陪自己逛这个陌生又奇怪的地方固然好,但他怕影响了这位新朋友的睡眠。
封瑟也没睡好。
他半夜总是被时有时无的响动吵醒,又持续不断地被拉入同一个梦境之中。
他梦见海风,梦见潮水, 梦见自己。
海边,白沙滩, 海风的气旋拂起了他的衣物, 潮水打湿了他的鞋子,另一个自己与他站在一起,像在旁边搁置了一面镜子。
镜子本就应该缄默。
除去自然的声响,所有事物都一言不发。
长久长久, 梦醒了。
他没有赖床的癖好, 那些梦远离他之后,干脆起来和劳伦斯一起行动, 而且他不想错过注意那三个任务者的机会。
封瑟眼角的余光瞟到温妮莎和她的两个同伴打着哈欠,紧跟着走了出来。
“两位,早上好!”
温妮莎的表情微动,收敛了困意,很热情的问候劳伦斯和封瑟,然后开始寒暄上了。
都是些平常拉近关系的话,不会太过冒犯,伸手不打笑脸人,劳伦斯的脾气也不是个暴烈的,几番交谈下去,他对温妮莎的印象还不错。
封瑟的性格偏冷淡,却也不会平白给别人脸色看,有一句回答一句,温妮莎热场的能力很高,气氛也不会太冷。
另外两个同伴唐尼和安德烈也上来说两句,一行人很快就熟悉了。
“抱歉,我昨晚不是故意针对你们,请不要在意。”安德烈脸上带笑,态度也诚恳,“要不我请你们吃饭?大家解开误会就成朋友了嘛。”
“我这个朋友昨晚真是被旅馆的人气到了。”唐尼和他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拍了拍身边大块头的肌肉,“他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口快,你们别把他的话当回事儿。”
安德烈挺嫌弃他的,却也没躲。
“是啊,两位帅哥就原谅他吧。”温妮莎调笑,也自然是帮着他们说话的。
她知道风色是男的,封瑟把头发扎了起来,泄露出的音色也是男性的,她的嫉妒也消失了。
安德烈是为昨晚的事向他们道歉,这事儿也算小,劳伦斯不在意,连忙说没事,封瑟懒得为难他,也就被揭过了。
用了些脆饼和蔬菜汤当早饭,劳伦斯想要继续寻找扎多克,温妮莎一行人声称没什么事做,帮他们一起找,这让劳伦斯对他们的印象更好了。
印斯茅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一帮外乡人漫无目的的走,绝对能把腿走酸了。
他们途经小镇的教堂,当然绝对不是要有意经过,而是这座教堂占据了半个街道,刚粉刷过,逐渐黑蓝的天空,惨白色的油漆,令人不快。
这是被镇民疯狂追捧的大衮密教的教堂。
在那扇巨大的漂亮的拱形门前,几个如跳蚤般佝偻的家伙,非常奇怪的教服长得拖了地,说不清是哪种宗教风格,他们遮掩面孔,头上那顶华美冠冕完美的无法形容,又充斥人类所憎恨的邪恶感。
几个人心里多多少少都产生了畏惧,加快了脚步。
偏偏封瑟若有所思地盯着看了一会儿,竟然走上前和他们搭话。
其余人都被他突入起来的操作惊着了,劳伦斯反应过来就想叫他,“哎,你别……”
但封瑟已经问出口了,“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扎多克艾伦?”
劳伦长长叹了一口气,眼底复杂,他没想到封瑟对他的事那么上心。
温妮莎三个人隐隐有些看好戏的意思在,打算借封瑟试探这个世界。
当然,他们觉得封瑟不会得到什么回应,印斯茅斯小镇的人都很不友善,他们就等着他吃瘪。
可没想到,出乎意料,那几个鬼祟的家伙,靠近彼此交谈了一阵,表现的倒挺有礼貌,没让封瑟等多久,其中的一员出列,晦涩的嘶声从帽檐下传来。
“华盛顿大街,戈尔多的餐馆,他在那里。”
“谢谢。”封瑟说。
“不用谢”这三个字对方说的很模糊,很轻,说话间不敢抬头,腰弯得很低。
封瑟的猜测有点明晰起来,他莫名的笑了一声,招呼其他人,“我问到了,走吧。”
“哎,好的。”劳伦斯摸了摸鼻子,心想,这个小镇的人好像也没那么冷漠。
其他三个玩家的想法跟他一样,倒是松了口气,打算尝试着接触小镇的人,搜罗情报。
当然这个想法到他们遭到一波冷遇之后就破灭了,他们的试图搭讪都没有得到回应,只会收到非人感、毛骨悚然的眼神。
然而,封瑟的话从来遭到拒绝回应过。
几次下来,很难让他们说服自己,自己碰到的询问对象今天心情不大好之类的理由。
妈的,你们双标要不要那么明显?
温妮莎他们都怀疑这个长相出色的NPC可能有什么隐藏身份,下定决心要多与他接触。
一路被特殊待遇的封瑟成功让他们在人生地不熟的小镇里找到了扎多克。
那个邋遢的老头正醉倒在一张椅子上,整个人都快滚到了地上。餐馆老板面无表情的收拾着桌上的污渍,只留一个还剩了一半酒的酒瓶,走进了昏暗的房子里。
“嗨嗨,老人家。”劳伦斯上前拍了拍他通红的脸,很没道德心的将他吵醒,显然在场的各位都不想等他自然睡醒,等上好一阵子。
扎多克睡眼惺忪,连续打了好几个酒嗝,好半天才看清劳伦斯的样子,吐词不清,“哦,是外乡人啊。”
他说完后翻了个身,躺在那张岌岌可危的椅子上,不耐烦的挥挥手,“赶紧走赶紧走,我没什么想告诉你们说的,不想死的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劳伦斯的口吻尽量柔和,“我们听说您是这个地方最博学的人,没有恶意,只是想了解一下这座城镇的历史而已。”
“喂,我说,你这个长着和奥贝德那个杂种一样眼睛的家伙,我只要没醉,就不会告诉你那些叫人吓破胆的东西。”他哼笑,“这是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想死的话,左拐直走,跳湖都比这个来得快。”
劳伦斯的神经一阵抽搐,被这一连串粗俗的话搞得败下阵来,用力揉了揉太阳穴。
封瑟在旁边冷不丁的来了一句,“所以,您不说?”
“当然,我这是好心…艹!”
扎多克转过头,对上了他的眼睛,结果眼睛和涂了胶水似的粘在封瑟脸上了,直勾勾的看,话说了一半,喉咙里滚出国际通用问候语。
当然,别人都不会怀疑他是个同性恋,一个乡下老头被这副华贵的相貌夺去了心。
恐惧,扎多克的瞳孔里填满了恐惧,他猛地起身掀翻了椅子,唇角涌出白沫,随即四肢像得了羊癫疯般开始抽搐,像一根在风中摇摆的麦秆。
“哦…你是……你是——嗬!”他苍老的面孔融化在扭曲中,想说点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他不住地摇头又点头,“是你——不对——是……”
他就断断续续的低语停止了,突然不说话了,全身的抽搐也停下来了。
劳伦斯试图想碰一碰他,有些迟疑地在想要不要给他叫个医生,“你没事吧?”
他无害的手指像地狱的魔焰,在快要碰到他衣物的时刻,扎多克迅速又狼狈的滚开了,他连滚带爬,四肢并用,疯狂地冲了出去。
劳伦斯被吓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吃痛的皱起眉,他的手掌被尖利的石头划破了。
“啊——啊——啊!!!”
不似人类能发出的尖叫,极力地想让他们了解他脑海中幻想出来的地狱。
扎多克跑了,跑的飞快,那速度绝对冲破了人类的极限。
一帮人面面相觑,最后都盯着“罪魁祸首”,封瑟很无辜的说道:“我可什么都没干。”
一帮人只能打道回府,小镇本身的风光真没什么好看的,又破又烂,除了存在的久,没其他优点,眼球注视一成不变的海景,总也会厌烦。
直面现场最近的劳伦斯也总算打消了好奇心,暴起的扎多克令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他只觉得印斯茅斯是疯人院的最佳选址地点,顾客都方便在当地挑选。
然而在经过公共汽车站,离开这里的公共汽车还是没有修好,萨金特一再道歉,劳伦斯这回冷脸了,没办法,他们再住一次旅社。
出了他,其他几个人都认为这不会是意外,而是有某种力量想让他们出不了这个小镇。
晚上,封瑟吃过罐头食品的晚餐,不是太美味,分量足够,肚腹饱胀,他在灯盏暗淡的光亮下昏昏欲睡,但门外走动的声音勾得他下了床。
他把门拉开一条缝,看见温妮莎她的同伴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从楼下走去。

一场追逐战正在上演。
橙黄色的月亮在印斯茅斯古老的尖塔边翩翩起舞, 有魔力般跳着可爱空灵的舞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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