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走上了她想走的路,她还可以留下来,像个男儿一样,再读两年书。
可两年之后呢?
祝英台的情绪前所未有的低落,未曾感受过自由,倒还好,可她已经见过外面的绚烂,再让她回闺中绣花扑蝶,如何可以!
七哥说得没错,她出来求学,说的冠冕堂皇是为求学,实则不过是逃避。
她不想嫁人,不想跟其他女子一样枯守闺中,做贤妻良母,一生为一个小家操劳,知心人难求,她不愿意赌。
生在世家,她见多了女子付出、付出还是付出,可得来的却并不多,她不喜欢那样的生活,甚至难以想象自己以后管理后宅的样子。
万幸,她有开明的父亲母亲,疼她的兄长,但世道如此,不是一人能够抗衡的。
祝英台知道自己很任性,不听话,叛逆,但她实在不想违逆自己的本心,如果她是男儿该多好啊。
她摇了摇头:“不是,山伯你别多想。”
梁山伯不多想才怪呢,可他嘴巴笨,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他总觉得自己说了,英台可能要哭出来。
还是不要惹英台生气好了,只是……
两厢无言,祝英台又陷入了自己的世界,初来书院的新鲜感已经过去,她很喜欢外面的生活,她不想回家。
入夜,万籁俱寂。
谭昭给了书圣爸爸三日时间考虑,同样也给了便宜妹妹三日时间。
如今,一日已经过去了,尚还有两日。
谭昭已经将书圣爸爸送的矿石全部用尽,和着铁打了整整半日功夫,几乎已经将分子空间全部压缩,不大的一块铁,压手得很。
好像有点太重了,他测过祝英齐的武功,这个重量可能有点过于重了。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难以解决的大问题,既然重就去掉一点,将枪头打得更加尖锐更加薄一些,可以让整柄枪更轻巧一些。
将胚子分好,谭昭掂量了一下多出来的铁,倒是将将够打一柄匕首。
这两日,就在谭某人钉钉钉的打铁中飞速过去了。
银枪在半日前已经打好,只是这会儿还未开刃,也没有枪柄,都是水磨工夫,他居然也没觉得烦躁,甚至还津津有味地打起了小匕首。
匕首这东西,打起来没难度,就是街边随便一个铁匠都会打,区别在于工艺问题,因为材料有限,谭昭将匕首打得又薄又利,几乎看不见什么厚度。
等成品出来,得亏韧劲够,不然可能会直接脆了。
“成了?”
谭昭颔首:“成了。”
炉火也已熄灭,马文才难以控制地看了一眼火炉,这才收回了视线。
“你现在就要下山吗?”
谭昭嗯了一声,随即却摇了摇头:“有沐浴的地方吗?我感觉我都快被烤熟了,切片蘸酱就酒吃。”
“……”求你闭嘴吧。
马文才受不了离开,好在虞韶回来将人带去了澡堂,痛痛快快搓了个澡又吃了饭,刚好学生下课,谭昭远远站在庭院的树下,就看到了祝英台和梁山伯一起出来。
又想起了那个糟糕化蝶的爱情故事。
在祝英台看来,就是七哥拧着眉看着她,她难得有些胆怯,又想起自己的决定,跟山伯说了一声,便走了上去。
梁山伯想说什么,但最后也没有上前。
到了僻静处,谭昭指间微微一动,落下隔音阵法,这才开口:“英台,决定好了吗?”
是去还是留?
一个非常简单的选择题。
祝英台迎上七哥的目光,坚定道:“七哥,我想留下。”
情理之中,却有些意料之外,谭昭挑了挑眉,气氛就没那么凝重了:“好,我会替你遮掩。能告诉七哥理由吗?”
谭昭的遮掩,自然不是简单物理上的掩盖,不科学符咒了解一下?
“七哥,我知道我这样很任性,但我还是想走这条路,即便有朝一日我摔倒了,受伤了,也心甘情愿。”祝英台鼓起勇气,坚定道,“我绝不会让祝家蒙羞,若真有一日,以死明志。”
微风拂过,江南的春日已经来了。
谭昭忽然一笑,犹如冰雪消融,随后他伸手,一个爆栗砸在祝英台头上,祝英台抱着额头想喊痛没敢喊,便听得人这般说着:“傻不傻!你死都不怕,难道还怕那些人对着人唧唧歪歪?七哥教你个道理,好死不如赖活着,你活得比那些人久,你就赢了。”
“……”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谭昭将揣在怀里的小匕首提过去:“喏,给你八哥打枪剩下来的边角料做的,一个两个不省心,借你防身用,塞靴子里就成,懂?”
祝英台连忙接过,入手微重,却小巧得很。
大概是解决了一桩心事,她难得有点儿女儿家的娇态:“凭什么是边角料,还只是借?七哥好生小气。”
谭昭作势要收回:“不要还给我!”
祝英台立刻捂好,七哥出手,肯定都是好东西。
“为什么要给八哥打枪?”她突然意识到,忙问。
“想知道?”
祝英台点头。
谭昭收掉隔音阵法,笑着道:“下次考试上甲等前三,七哥就告诉你,如何?”
……告辞。
兄妹这番话别,谭昭跟山长打了招呼,就要下山了。
谁知道刚出了山门,就看到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旁人,居然是衣冠整齐的王徽之。
当即,谭昭就开了腔:“这不王公子嘛,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的,王公子居然穿得这般齐整?”
第131章 玄不改非(二十八)
谭昭一说完,对上王徽之略显迷茫的眼神, 心里立刻嘎登一下。
遭了, 他的小马甲!
他的反应不可谓是不快, 王徽之还没反应过来呢,谭昭直接往自己身上贴了张隐身符, 反正不管,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果然人不能得意忘形, 好险好险。
这正午的阳光打下来, 还是非常耀眼的, 王徽之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是空无一人啊, 难不成他年纪轻轻, 视物就已不好了?
而且刚才那欠揍的声音和语调, 怎么越听越觉得熟悉呢?
难不成他是遇上仙家了, 在红罗书院门口,可能吗?
王徽之纠结得都要怀疑人生, 想着今日是不是不宜出门, 要不明日再来给山长送帖子?
谭昭站在原地隐着身, 看着王徽之犹犹豫豫地进了书院, 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耷拉着脑袋往山下走。
哎,小马甲穿多了也不好,捂汗。
系统:哈哈哈哈, 你那小马甲都透风的,穿不穿根本没区别。
……你走开。
不过马甲穿多了确实麻烦,要他是个孤家寡人,他哪里会去隐瞒身份,顶着原脸拉仇恨的事情他又不是没做过,只是怕连带祝家人而已。
一人犯错,全家连坐,而且他这会儿吧因为禁毒这条隐藏任务,心里还有点儿小九九,谭昭一边走着,一边盘算着将枪全部弄好后,回上虞一趟。
系统:你不会要回去摊牌吧?
[你猜?]
猜自然是猜不着的,但好在下山的路并不长,谭昭很快就回到了贺家别院,果然王献之少年已经等候许久。
“子敬,我刚在山上见到你家五哥了,差点暴露身份,你可要替我兜住啊。”谭昭苦着脸道。
王子敬:……这个实在有点难度。
“子敬,你的眼神可以稍微收敛一点的。”
“哦,抱歉。”
少年,你学坏了。
好在王少年还记得正事,从怀里抽出一封信,信被人用蜡妥帖得封好,信封上并未写字,但谭昭很快意识到他的第二个十亿已经送货上门。
等他攒够时间回去,亿万富翁在向他招手啊。
“父亲说,你看了就明白了。”
谭昭表示明白,拆了信封看了起来,这回的字迹比上一回更加凌厉,锋利得像是一柄刀戟一样,看着就跟要跃出纸张,直逼人喉间一样。
但当你真的感觉到压迫感的时候,这股锐意却收了起来,字还是字,并没有从纸上跳出来。
谭昭立刻意识到,这字距离有灵,可能只差半步了。
书圣爸爸果然答应了,不过还有个条件,这个条件并不过分,谭昭当即回了信,用的是规规矩矩的馆阁体,不让人看出他的字迹。
随信一起的,还有一瓶封好的药。
作为合作伙伴,谭昭没敢给人开药方,虽然药丸一样很苦,但总比汤剂来得“温和”一些。
王献之收了信,又将药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这可是父亲的救命药:“疏之,你与父亲是不是……”
谭昭却打断了王少年的话,面带微笑道:“很快,你就会知道的。”
这就是婉拒的意思了。
王献之就明白了,告辞后,他直奔山阴而去。
谭昭想了想,以免夜长梦多,他做事向来干脆,既然做了决定,就要百分百去实行,当即就离开了别院,先找了个地方吃饭,再去找人定做了枪柄。
这年头,只要给钱,加急也不是不能做。
两个时辰的功夫,这柄枪就算是初具雏形了,至于上面的印记之类,就留给枪的主人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