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忽地一言难尽看他一眼,笑了下:“你的汉语教师还教这个?”
然后林煜恢复一往如前的姿态回答他的问题:“是男朋友……”
没分手应该算是男朋友。
琼斯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盯着林煜看,要把人看穿一样,一来林煜短促只有几秒的笑是他这几年在林煜脸上第一次看到的别样的神情,让他比较惊讶,二来是林煜的这位男朋友,不是他猜测的前男友,可这几年他都没见过甚至没听过。
林煜精准狙击他的疑问主动提起:“在国外读书,没法见面,再等等他应该就会回来了。”
“腻特别喜欢他吧?”
林煜停一下,他忽然捕捉到相册的角落还有一只歪着脑袋的六六,可能是过于专注里面一个人的缘故,他没看到,这会六六爬上了他的腿,爪子去扒拉相框。
林煜说:“我特别爱他。”
他很少说他喜欢谁,方离在时候只偶尔开下口,方离却能高兴很久。
“我爱他。”
“很爱。”
不过现在方离不在这,但是一遍一遍重复对别人说,他很爱他。
林煜想——
如果你不在这,听不到我说爱你,那我就说给别人,让这句话口口相传,让风带给你听。
陈志在国外呆了好一阵子,和一群外国佬穷傻,也是各个国家跑,呆的久一点的是在英国,听到林煜回国还带了个外国佬二话不说打车过来了。
他听过林煜讲得最多的就是这位同事,推门进来时候林煜放好相框看过来,两秒后冲门说:“来了啊。”
这会是个盛夏。
为了通风窗户依旧没关,夏天的风凌乱,从外面闯进来,炽热的光线打在客厅里。
陈志忽然萌生一种错觉,好像他们还没散。
还是一群人浩浩荡荡来林煜家里来蹭饭。
其实很多事情最深的感触不是被冲击那一瞬,不是被瞬间泯灭的时候,而是带着一层想要遗忘被毁灭的壳子忽然在某天想起那段曾经。
陈志忽然觉得嗓子有点酸涩。
明明哪一步都没错,可他们却面目全非、满目疮痍。
“愣着干嘛。”林煜抬了下下巴说:“进来呗。”
林煜去健身房续卡,是次年二月份,天有些凉。
前台还是那个姑娘,姑娘嚼着口香糖还是那样有气质:“林老板,之前好久没看到你了,听说去国外发展啦?”
林煜一搭有一搭没地和她扯。
最后她把卡推给林煜,林煜忽然想起那会这姑娘也是这么把卡推给方离的,他垂眼看了一会才收下。
前台忽地问:“你男朋友呢?上大学了吧,应该今年毕业吧,哦不对,他如果读研的话还要一阵子。”
林煜突然手就停了,几近茫然问:“大学是几年制来着?”
“四年啊,读研要久一点,你怎么这个记不清了?”
二十九了。
林煜点点收起卡。
陈志空降南城是四月份,工作转到了林煜所在的公司,凭着这几年各个地方出色的凭证,轻轻松松入职。
这家伙又恢复之前过来溜他的办公室,这几天特别频繁,看起来情绪也比较激动,说话急促还总是断断续续。
陈志红着眼说:“他回来找我了。”
林煜愣一下才想起来那天早餐店雾蒙蒙的场景,具体里面人他已经记不清了,他们很久没见了。
以至于他想起来之前一群人,也是一团模糊的影子,胡丙江浩,他们也很久没见了。
他下意识去看手机,里面以前总是99+的聊天群,已经沉寂很久了,在长条里缩着默不吭声。
陈志在他办公室说这话的时候,许祉就在楼下,陈志二话不说请了假下楼找人,他跑得很快,在夺门而出的片刻他突然停了下转头像是喃喃又像是询问:“你觉得我们能和好吗?”
他人自有他人命。
林煜摇了摇头回答:“不知道。”
陈志又问:“你觉得如果方离回来了,你们会在一起吗?”
林煜被定住神,最后苦笑一声:“不知道。”
最起码陈志和许祉是因为两人矛盾分的,而他和方离中间莫名出现了一条沟壑,湍急的水流拼命阻拦。
“林煜。”陈志突然沉沉叫了他一声。
“你说。”
“如果,我是说如果,他不回来了你怎么办?”陈志垂眼说:“他还年轻,要不你放弃吧,别等了。”
在方离走后的第五年的二月。
这天天气不错,空气中有清晨特有的清新的气息,光线浅浅落在阳台上,被檐遮出一块细长的三角。
是个休息日,林煜原本准备睡个懒觉却想起来没给六六喂食,倒了半碗猫粮在房间唤一圈没见到踪影,林煜想着它饿了自己会出来没打算再找,却被阳台一声尖叫扯过去。
他隐约觉得心慌。
217住户一醒来发现阳台上多了只猫,她知道这是对面家宠,试图去逗弄一下,半分钟对方都没有动静,她用指尖戳了一下猫的身子,是僵硬冰冷的。
猫死了。
这只猫年纪大了些,总是一幅懒态,她一开始没有意识到,等这个认知清晰出来她忍不住尖叫出声。
其实林煜有所发觉六六的生命将近,最近六六很粘他,总希望和他呆时间长一点,似乎是代替某个人多陪陪他,他察觉到了六六即将迎来结局,这下脚步有点飘,像是呼吸被夺走在风里窒息飞速穿梭。
琼斯说他对六六比对自己还要上心,是如此,他总是把这个小家伙当做方离的缩影,猫随主人,方离养了六六六年,早就像是磨子刻出来地相像了。
林煜也养了六六六年,熟知它的性子。
猫总是用赤裸裸的眼神看他,像那个孩子一样,如今却安静阖眼趴在他曾经主人曾经的阳台上,像它初到那天,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窜到另一家的阳台。
林煜抱着小家伙回到沙发上,他眼底有点红,想说什么嗓子哑得没法出声,六六的毛发依旧柔软,他指尖一点点拨弄着,像是曾经无数次那样,只不过这一次他怀里的小家伙已经没有了温度。
都说生命对死亡具有感知,六六在感觉到自己不行后尽量让每天呆在他身边时间更长一些,用尽最后一口气爬上阳台,安详在那。
林煜眼底泛红,嗓子像是在火里炙烤得哑:“你也想他了对吧。”
“你说你没等到他,我能等到吗?”
“五年了……”
林煜抱着六六说了很久,房间里空荡荡有一点回音。夕阳边陲之际,他带小家伙的尸体去了火葬场,一路上他险些开不下去。
回来他手里多了个盒子,连骨灰带盒一共四斤。
他翻遍了手机找到了张照片洗出来做了个相框放在桌上。骨灰盒被他放进了花篮,和那袋干花一起。
他平时不怎么爱拍照,也没给小家伙拍,一时有点焦灼,如果方离以后回来看不到这小家伙是不是特别难过。
他直接去了陈志家里。
陈志一脸纳闷:“你怎么还亲自跑一趟,要什么照片,哪天的?”
“全部都要。”林煜说。
“啊?那有点多,我找找。”陈志点击相册,自动识别有六六一个单独的相册吗,里面有上千张,几乎记录了六六这些年的全部历程。
“你要这么多干嘛?还得一张张传,保存,你直接给他拍呗……”说到后面陈志有所察觉,声音弱下来,不确定问:“六六是不是不在了?”
“走了,年纪大了。”
猫的一生是短暂的。
林煜说:“走之前去小孩之前住的阳台,除了这个不算有遗憾。”
陈志当然知道六六对林煜意味着什么,他从没见过过林煜对什么那么上心过,猫是方离留下的,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方离的一部分留在了这,尤其是两个小家伙性格无比相像。
气氛忽然沉重下来,陈志说:“要不放下吧,五年了,说不定他有新的生活了。”
“你和许祉之前分手了多久?”林煜突然问。
他转变太快,陈志没转过来,顺着他的问题被牵着走,实诚回答:“三年。”
林煜点点头:“时间问题而已。”
“万一,林煜我说万一。”陈志不苟同他,“万一他在别的地方有了喜欢的人,或许他已经忘记你了怎么办?五年前他才十八岁,年纪小,心性不成熟,说不定遇到了别人呢?说不定那会只是冲动,忽然被迷了眼,而且他现在才二十三岁,再过几年也就二十七八,可是你过完今年生日就三十了,没有时间在去磋磨了。”
陈志说的道理林煜都懂,谁也没办法说准中间会不会出现什么变量。林煜一直觉得自己可以控制生活中的一切变量,只要他走得稳就是一条直线,哪怕遇到阻碍,只要他深刻思考清楚怎么走,就可以避开。
却忽略了有些意外是没有端倪,没有预兆的,突然阻碍是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设想哪种方法是可以解决困境的,没有时间给他想出路,他注定要在迷谷里。
六六走了,家里除他以外没有活物。
林煜感觉这是一场浩大的拼接,把他人生打乱一截,再抽出去拼凑起来,这个二月囫囵接在五年前那个清晨,219重新恢复寂静,比之前更清冷的寂静。
琼斯问他为什么是买小区,他的家底足够他去更好地带买栋房子,衣食无忧一辈子。
可房子一大看起来特别空,林煜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一个人,最初是,曾经有一段时间不是,现在却还是,明明变来变去的生活都是自己的,他却有点眼红那段热闹的生活,眼红自己的过去。
一点点动静都会在一个寂静宽阔的领地放大,咩一点都像是对神经的摧残。
江浩的父亲患肺癌,再提起这件事是七月份,他办完了家里丧事回南城,来了林煜这,相比之前他憔悴了些,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大概是过年时候。
江浩瘦了点,看起来却比之前精神了些,那些宛若海藻一样缠住他的事,终于消停了下去,有种如释重负的模样,他说:“怎么说都不听,化疗之后还抽烟,天天不吃饭,我妈伺候他还要闹脾气,走了也挺好,化疗疼得很,他也不用受苦了。我妈我也接来这了。”
中间多亏胡丙在中间陪他打转,不然他还真顾不过来。
“马上三十了。”江浩说:“这几年忙来忙去,这么多变故辛苦了。”
他这话像是在对自己说,也是和林煜和他们一群人。
“胡丙呢?现在你们打算做什么?”林煜叼着烟问,他这几年抽烟比较凶,酗酒也酗得厉害,时间把他篡改得面部全非。
江浩倏地笑了下,那种既沉重又轻松的。
林煜之前喜欢去阳台抽烟,这几年却像是颓废了些,他比之前更老陈些,大概压抑过久他被逼着开了几个口子也乐意和别人坐在一起疗效,那种彻底带着身心的忧愁喜怒,不再掺假,他习惯把自己真实的感受掺在客套话里,好像那样他也是一真诚的人,说着真话,只不过别人都不大相信,这样却又是林煜最舒服的点,他真的在别扭和真实里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阳台。他叼着烟眯起眼透过烟雾看阳台,那个小孩子走得时候天气似乎也是这样。
马上六年了,他快三十了。
心口却依然缺失那二十多岁荒野徜徉。
阳台被粉刷成白色,阳光落在上面更刺眼,林煜像是被这光刺了一下,睫毛很轻地颤了一下说:“小孩走那天,也是这个天,你说他什么时候回来?他不回来了的话,我要不要等他一辈子?”
这么多年他第一次问,他很少问别人问题,关于自己的,好像只有他一个人能做决定,别人再也进不来,况且问别人好像显得自己特别没有主见,林煜很少这么说,哪怕现在,他也用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说。
他心里其实有答案的,不过这五年的确让他茫然有彷徨,他不再那么肯定一些事,也觉得很多事情也不是自己能主控得了的。
江浩没回答他这个问题,抓着他摁了烟,略微刻薄道:“你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他蹲一下,缓和语气,改用一种无奈困扰道:“我现在对这玩意有点敏感。”
烟头还剩最后一点星火,在玻璃质的烟灰缸里被侧面玻璃放大,像是一把火,林煜低眉看一眼,最后扯出笑说:“知道了。”
最终林煜还是在江浩的逼视下,苟且偷生般抽了三根烟,客厅里一股味。
江浩走之后,林煜打开阳台的窗户通风,他靠在沙发上,胸腔到嘴里都是浓重的烟味,像是喝酒之后酒精遍布全身,压迫每一根神经,让他产生微醺感。
五年其实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他和方离怎么走到一起的,怎么相处的,最后怎么分开的,他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他二十岁的青春里。
这个人干净、清明、炽热像是初晨刺眼的光,落在身边遍地都是热闹温暖的。
他想起之前的某一次,是在办公室应该。他叼了根烟准备去吸烟室,男生出现在他桌边,瘦白的手指夹走了他嘴里的烟,后面薄纱掩住的窗子依旧半开,纱窗一动就能看到办公楼后面的杨树以及远远的梧桐。
还有一次,他记不得那天是为什么了,是在阳台那,身后天色整个暗下去,徒留一点白色清辉压在遥远的地平线含羞露出身子。方离把他抵在门框上,重重吻住他,烟草味在两人口腔打了个来回。
第七十一章 久久
某个昏沉的清晨,林煜做了个梦,梦见方离回来了,睡在他旁边,手轻轻抚他的额头,低声和他说什么,他听不清记不住,只能猜是“我爱你”。
外面的天还没翻出鱼肚皮的白,浅浅吐着晨昏的雾,夜间下过一场细雨,空气染上雨的气息,含蓄蔓延。
窗帘是关着的,只有特别窄的缝,能看到模糊幽幽的光线,模糊。
这天气适合睡觉,被窝里温柔的暖意,被褥柔软覆在身上,面料舒适地拽着人起不来。
林煜迷迷糊糊睁下眼,房间就他一人,放在外面的手微微蜷缩勾了下被子,像是无意识的动作,嗓间些许干渴,他舔了舔唇,轻轻叹口气:“原来是梦啊。”说完重新闭上眼回到昏沉的梦潮。
不过也没再梦见那个男生。
早知能梦见他,我就不探虚实,不睁眼了。
我好想你。
半梦半醒的人总是意识模糊,林煜就在这模糊中想着不着边际的话,有些是对方离说的,有些是说给自己听。
直到那种朦胧如迷雾混沌的感觉褪去,完全醒来,天也大敞光亮。
林煜撑着手在台子上喝了一杯温水,厨房后面有一课高大葱绿的杨树,在二楼只能看到下端,几片被细雨打得光亮,它的经脉和梧桐几分相像,他盯着外面几片叶子发了好一会呆,没意识地把杯子被放到桌面发出的“哐”一声才把他拉回神。
这是六六走后第二个月,四月天。
谷雨天,雨生百谷。家中恢复早些年的寂静,跟着寂静下来的还有林煜的心。
他细细密密泡在这种感觉中,也渐渐习惯恢复早前的生活,不是完全复刻,那些思念旁生枝叶,又一根根扎进他心那片窄窄的土地,再疯长。
林煜以为哪怕他就在原地,时间长了感情会逐渐变淡,他曾经这样遗忘了许多人、事,哪怕他轰轰烈烈执着过的,可那种喜欢却密密麻麻,涂遍身心。
没有相片,他几乎快要忘记那个人长什么样了,以至于声音,他更是想不起来,他忽然生出一种感觉,如果方离以后某天站在他面前,他还能不能认出来,五年变化会不会很大?
林煜幻想过无数次他和方离如果在某个街口在某个地方遇见会是什么场景,他想他应该不会犹豫上去抓住房里的手,问问对方这些年过怎么样,还喜欢他吗?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生活似乎在走上一种冰凉的正轨,半掺热闹。
这种错觉出现在那群蹭饭大军重新到来的时候。不过之前是三个,现在四个,琼斯也加入了大军。
陈志始终坚信伟大的老祖宗能把外国佬玩得团团转,抓了把坚果翘着腿:“琼斯,你这个名字不吉利哦,我们中文翻译过来是穷死。”
琼斯不以为然,他现在中文学得炉火纯青,在本地三年更是如鱼得水,他不屑道:“谐音算个什么翻译,哨片外国人。”
第一年来这。琼斯这个老外中文只会简单的交流,至于一些深意一窍不通,陈志总是嚷嚷着沾了老祖宗的光在琼斯面前各种炫技,时不时蹦出几句诗词、文言文、成语把琼斯耍得团团转,琼斯那会不分敌友,瞪大眼听陈志给他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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