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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甘汁若饴)


陶园昌眼前一亮,尽力压制住心中澎湃后才不动声色地问道:“哥,你为什么会选择他们?”
程大器怀抱双臂,向后仰躺在椅背上,仰天长叹道:“我虽然不太懂他们那一套套理论、信念什么的,但我觉得他们的想法很有道理。要没有他们,我都不知道我这车行里的这么多工人是多么大一笔财富。当今政局焦灼不定,军阀们你打我我打你,势力此消彼长,简直没完了!我就在想,或许只有一股新势力的出现,才能打破这个局面。”
陶园昌听完,嘴里念念有词道:“所与交友,必也同志。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啊。只要是与我们志向相同者,我们组织必定都是欢迎的。”
程大器猛地坐直了身,不敢置信道:“你刚刚说什么?什么叫你们组织?”
陶园昌眨了眨眼,轻声道:“就是程哥你听到的意思。这件事我没对组织外的任何人讲过,也请两位替我保密。”
“行啊,老陶,你可真行。”程大器激动地一掌拍在陶园昌肩上,振奋道,“你还真是闷声干大事啊。”
陶园昌吃痛地“嘶”了一声,求饶道:“哥你下手能轻点不?人都给你打散架了。”
程大器哈哈大笑,乐不可支道:“抱歉抱歉,一时忘了收力。好小子,哥今日起可得对你刮目相看了。”
笑了会儿他又郑重地揉了揉陶园昌的肩,推心置腹道:“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了。你和你们组织说,这些枪都是我免费送给他们的。我做这些不为钱,也不想留名,只是想了自己一个心愿。当年在青帮替一个督军执行刺杀任务的时候,阿虎他哥用命替我挡了一枪。从那以后我就发誓,我要让这些军阀都他妈的滚蛋。”他越说眼越红,既有激动,也有对自己曾经的兄弟的愧疚。
金朝对这两人会做出这番决定并不意外,只是感叹缘分的奇妙,竟让他将二人联系到了一起。上一世程大器设局,让大力帮成功地歼灭了一众汉奸,然而他自己却为了不让敌人起疑,硬是与汉奸们称兄道弟,演到了最后一刻,直至与他们一同死在了枪林弹雨里。
而陶园昌更是为了革命,连浇筑了半生心血的工厂都放下了,最后也是下落不明,估摸着是凶多吉少了。
金朝心中燃起一丝希望。这辈子因为他的出现,让两个志同道合的人走到了一起,或许真的能改变什么。

第66章 背
金朝原以为今天只是来参观枪械厂,顺带练几发射击的,谁知听陶园昌和程大器两人多聊了几句,就这么晚了。他急忙起身,着急要去画馆接沈满棠了。
“诶,你别急。门外就一辆车,我们得一起回。”陶园昌将椅子摆好,又安慰他道,“我看司机师傅开车挺老道的,你别慌,我们戌时三刻应该就能到了。”
金朝推开工厂大门,看到那沉沉的夜色,心里更是焦急。他就给了沈满棠三块巧克力,还叮嘱他别乱跑,就在画馆等他。到这会儿沈满棠估计都得饿晕了。
一路上他都不知自己催了司机多少次:“师傅,麻烦再开快些吧。”才终于在陶园昌预估的时间之前赶到了画馆。
“程哥、陶哥,你们先走吧,不耽误你们继续谈事了,我和我弟等会儿乘黄包车回。”说完他就急匆匆地关上车门,朝画馆大门内跑去。
“这小子,还挺有哥样,把他弟当宝贝似的。”程大器调笑道,“要不等等他吧,也不急于这一时。”
陶园昌想想,还是道:“算了,我们先走吧,送金朝他们回沈家太显眼了,他不是很想让沈家人知道他在外头的身份。”
“行吧,反正接着他弟他也就安心了,慢慢悠悠回去也没事。”程大器往大门内望了望,见金朝正与他那坐台阶上的弟弟说话,便对司机道,“开车吧。”
台阶上,沈满棠愣愣地抬头看着金朝,突然鼻头一酸,眼泪就先掉了下来。“你怎么才来啊,我都等了你好久好久了。”
“抱歉,我来迟了,下次不会了。”金朝坐到沈满棠身边,拿出手帕给他擦脸,却在这时才发现,沈满棠的膝盖和掌心上都蹭满了沙砾,细嫩的皮肤上也被磨出几道细密的破口。
“怎么回事?在哪摔倒的?”金朝顾不得擦脸,赶忙给他吹了吹伤口。
“就在这。”沈满棠指指身后靠着的门槛,委屈道,“顾爷爷说他要出门吃晚饭了,让我赶紧滚蛋,我求了他好久他才答应让我在屋子里等你的。可等着等着我就睡着了,梦里梦见你来接我,叫我出来,我还以为是真的呢,就迷迷糊糊地走出来了。结果没看见这个门槛,摔了个狗吃屎。”
金朝适时配合着,狠狠拍了两下门槛:“这门槛谁安的,真有病,明天我就叫人把它拆了。”
可沈满棠还是没被哄好,反而又嚎啕大哭起来:“你怎么骗人呢,说好晚饭来接我的,可我三块巧克力都吃完了,你还没来。你还不让我乱跑,害得我都不敢出去买东西吃,怕你知道了骂我。我真的好饿好饿!我一个人待在这里,黑漆漆的,还有好多好多蚊子……呜呜呜呜。”
“对不起,是我忘了时间。我们不哭了好不好?这伤口要尽快回家处理,不然会发炎的。”金朝用大拇指给沈满棠擦着眼泪,没想到越擦越多,到最后只能用手帕堵上了。
沈满棠擤了擤鼻子,缓了会儿才指指屋内道:“我的书包还在里面呢。而且我的膝盖好痛好痛,起不来了。”说完就又难过起来,还拿满是沙砾的掌心擦脸。
“别动。”金朝眼疾手快地抓住他的手,又把手帕折叠起来,轻柔地擦着他的眼眶,“别哭了,我去拿书包,等会背你回去好不好?”
沈满棠难过的情绪终于被转移了。他眨眨通红的眼睛,点了点头。小时候他最喜欢叫人背着抱着了,可惜当时沈沧对他爱答不理,傅君佩一个大家闺秀也做不出背孩子的狼狈样,只有芦荟会把他举高高,或是在他玩累了的时候背着他回屋。
如今这么大了,他也不好意思再伸着双臂要人抱他了。而且以现在他的体重,又不是缺胳膊少腿的,他也说不出叫人背他的请求了。
其实膝盖也没那么痛,不至于到走不了路的地步。沈满棠趴到金朝背上,双臂轻环住他的肩颈,害羞地把脸埋了进去。
“元宝,你真好。”他喃喃道,突然觉得金朝“背叛”他先长高一步也挺好的。他已经好久好久没被人这么背过了。他又嗅了嗅金朝的衣领,明明没什么特殊味道,可他却觉得格外好闻。
金朝腹诽,这会儿又不是刚刚控诉他的时候了,一天变八百张脸,不去学川剧都可惜了。
“回家先处理好伤口,再把晚饭吃了。今天就先不预习了,等明晚我再带你预习明年的课本知识。”金朝背得有些腰酸,总感觉背上的人要掉下去了,遂弯下腰把沈满棠颠了颠,让他往上靠些。
“怎么还要预习明年的课文啊?昨天不是才学完下学期的吗?我学那么快干嘛?”沈满棠赌气地在金朝脖子上啃了口,叼着那块薄薄的皮肤磨了磨牙。
金朝好脾气地解释道:“先提前预习了,等以后学到这了就不会觉得吃力了。”
“那也没人提前一年预习的啊,下学期的我都学不会了,还要学明年的,我脑袋都要爆炸了!反正有你在,我到时候有什么不懂的就直接问你呗。”沈满棠赌气地拿头撞了撞金朝的脑袋,想把这人脑子里的水都撞出来。
明年啊……金朝的眸子晦暗下来。明年他还在吗?
他严词拒绝道:“不行,这事没得商量。”
“不想和你说话了。”变脸大师沈满棠果然一言不合就又切回了气鼓鼓的模样。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完啦!明天要请个假嘞

第67章 脸红
翌日,金朝睁眼,又感受到自己下身有些湿润黏糊。他悄悄起身去浴室洗裤子,没有惊醒正睡得四仰八叉的沈满棠。
或许是上辈子憋久了,这辈子才会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和身子,他又梦见沈满棠了。梦里的场景还是他们上辈子的最后一面,沈满棠依旧张着殷红的唇,向他伸出洁白的双臂。只是这回他还结合了昨晚的记忆,听见梦里的沈满棠喊他背他。
金朝懊恼地揉搓着头发,又崩溃地捶了捶脑门。他真是饿了,连男的也肖想上了,对象还偏偏是沈满棠,就是上辈子他都没对任何人产生过这些想法,怎奈如今人变小了,欲望却变大了。
不过这次他不是在欲念最重的时候醒的,相反,他又紧接着梦见了自己的死局。春分那夜的大海依旧冷得刺骨,可他却被一群洋人捆住手脚扔入大海中。他试图蠕动身子浮上海面,无果,又试图用牙咬开麻绳,亦无济于事,几经浮沉挣扎间,他的头曾短暂露出过海面,却又被船员用一把划桨迅速拍落。在彻底淹没前,他对这世界的最后印象便是船体上那用白色油漆涂写的巨大的船名——常青号。
惊醒后金朝便陷入了一阵混沌,甚至分不清这是他亲眼所见,还是梦里捏造的画面。这还是他第一次梦见自己前世的死状,毕竟对死而复生的人来说,如何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而那些害他的洋人,他与他们无冤无仇,自是以为他们是为利而来,因此从未考虑过这背后是否有人指使。
他决心托人好好调查一番这艘船的来历,或许这也是解开他死因的一个重要线索。他重生后曾探查过那帮洋人背后的公司,但或许是彼时公司尚未成立,又或许这根本就是洋人打的幌子,总之最后这场调查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沈满棠醒来,见枕边没人,便下意识地想要撑起身子坐起来,结果手掌一碰到床单便疼得呲牙咧嘴。
“嘶!元宝,你在哪啊?我醒了。”他垂丧着脑袋,摊开掌心看他昨日扑倒时蹭破的伤口。经过碘酒处理后,他的掌心又多了一滩黄黄的印记,很是难看。
“来了。”金朝拧干裤衩,胡乱地把它挂在浴室挂钩上后,便端着沈满棠的洗漱用具走了出来。
“刷牙吧。”金朝把牙刷塞进沈满棠嘴里,又把面盆端到他胸前。这还是他刚来沈满棠房里住时,为了这个小少爷能早起读书才想出的招。后来随着年岁的增长,沈满棠也自立了许多,比起被伺候,他反倒更愿意与金朝时刻保持同频,就连晨间洗漱也要肩并肩挨在一块。
可他的手现在还碰不了水,便只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病号的待遇。
说起来,昨日他不方便自己洗澡,也是由金朝代劳的。芦荟本要帮忙,可他都这么大了,也开始有性别意识了,自然是不好意思再让芦姐姐帮他洗澡了。
可原来成熟后,就连一同长大的元宝也该避嫌了。他涨红着脸,目光跟着金朝的手掌移动,从脖颈到脚尖,所到之处每一寸都让人奇痒难耐。
“你脸怎么这么红?是身体不舒服吗?”等到要冲洗时金朝才有功夫抬头看沈满棠一眼,结果这一看就看到张异常红润的小脸。
“没呢,没不舒服。”沈满棠闪躲着视线,羞得抬不起头。
“抬头我摸摸。”金朝冲了冲手,掀起沈满棠的刘海,把手背贴到他额头上,之后又贴了贴自己的。可或许是水温太烫的缘故,他也摸不出沈满棠到底有没有发烧。
他着急地“啧”了声,双手托起沈满棠的脸,将嘴唇贴到他额头上测温。
好像也不烫……金朝放下心来。估计就是浴室内洗起澡来雾气太大,把沈满棠的脸都蒸熟了。
沈满棠被这么短暂一碰后,脸上的红晕就染得更深了,甚至迅速蔓延到了耳后,整个人就像只煮熟了的虾一般红活。
“快洗快洗。”沈满棠用手背捂着脸给自己降温,嘴里不停催促着金朝速战速决。
他也搞不懂为什么,明明都是男的,还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怎么连让对方帮忙洗个澡都会不好意思?
要是再洗久点,他就得臊得蒸发了。
金朝的一句话,把沈满棠从羞人的回忆中解脱出来。
“等会吃完早饭我们就开始学明年的算学。课本我已经看过了,对你来说会很有难度,所以现在要好好学,不然明年有你受的。”
沈满棠立马把嘴中的泡沫吐了出来,抗议道:“今天就开始吗?好不容易礼拜天放假,你都不让人休息的?”
看着金朝脸上那不容置喙的表情,沈满棠又动了动歪脑筋,为自己争取时间道:“我这周还没去见过祖母呢,我都好久没跟她聊天了!我觉得吃完早饭后第一件事应该是去和长辈问安,这样比较有礼貌。”
“吃过午饭再去,”金朝严词拒绝道,“否则你到时又要以饭后消食为借口,不肯学习了。”
被发现了……沈满棠心虚地“哼”了声,恼羞成怒地捶了金朝一拳。
作者有话说
在上一世幕后加害者眼里,金朝确实死有余辜哈哈哈(dbq)

第68章 拌嘴
午饭后,沈满棠如愿在西花园中见到了曹锦和。曹锦和近些年老得格外快,精气神也垮了,与三年前简直判若两人。
沈满棠在心中叹气道,等小姑明年毕业回来,估计都不认识祖母了。
他在曹锦和轮椅前的草坪上席地而坐,想说些什么讨曹锦和欢心,却又无比清楚她现在什么也听不懂了。
他只能抓着曹锦和的手,将脸贴了上去,眷恋地说道:“祖母,我来看你啦,你最近好不好啊?”
“我最近很好哦,考试都能考第一名啦!不过这个第一名有点名不副实,因为那些题目明明都是元宝教过我的,可他每次考试都很粗心,老是写错,所以我就成第一啦。不过元宝也说我很厉害,还给我买了新的皮鞋做奖励,可贵可贵了!”
“元宝对我可真好,我最喜欢他了,和喜欢祖母一样喜欢他!”此话略掺了点水分,怪就怪他心中的天平早已不受控制地向金朝偏去。
“可除了元宝以外,我们班其他男生都好讨厌啊。有一个坏孩子天天嫌弃他祖父祖母身上的味道难闻,说有股要死了的老人味,还说每个老头老太身上都很脏。可我每次闻祖母你都是香香的啊!你的头发和指甲也很干净,我想一定是丁姐姐在很用心地照顾你!所以我前段时间和二叔说过啦,让他给丁姐姐多涨点佣钱。”
沈满棠碎碎念完自己的近况,又开始发起了小牢骚。这些话不能被金朝听见,只能趁他和丁香都不在时,偷偷说给不会泄密的祖母听。“祖母,你别怪我隔这么久才来哦。平常元宝管我可严可严了!只有礼拜天才允许我吃完午饭下楼溜达一刻钟,等会还得回去学习呢。你说他怎么这么过分呀?”
他蹭了蹭曹锦和的手,郁气满满地嘴硬道:“哼,看在小皮鞋的份上,只好原谅他了。”
他说了很久,也等了很久,可曹锦和却连手指都没抬过。沈满棠想起小时候,自己也是这么叽叽喳喳地同祖母说话。可不管他说什么,祖母都会一脸慈祥地注视着他,仿佛他正说着这世间最奇妙有趣之事。
沈满棠抬头,看着如今死气沉沉的祖母,心里很是不好受。平日里他有芦姐姐和元宝陪,姆妈和二叔也能彼此相伴,只有祖母在这个家里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哪怕祖母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也能从每年丁香送来的礼物中读懂祖母对他的深远的爱。
二叔已经得到姆妈近乎全部的爱了,可祖母却什么也没有。沈满棠半是心疼半是感恩,决心以后要护好祖母,不能让二叔再欺负了她。哪怕会因此被二叔讨厌,他也要这么做。
一刻钟到了,丁香和金朝又回到了西花园,并一人带走了一个他们的看护对象。
沈满棠恋恋不舍地回头和曹锦和挥手,叮嘱道:“祖母,我先走了,下个礼拜再来看你。你要好好的啊!”
明明曹锦和还是一样的面无表情,可沈满棠却觉得祖母看他的眼神更温柔了。
他晃着金朝的手,耍赖地污蔑道:“刚刚真的有一刻钟了吗?你是不是为了逼我学习故意扣时了呢金元宝?”
金朝懒得回答这么无聊的话,便报复性地加快了步伐。
“哎呀慢点慢点,你赶着投胎呢?”沈满棠不得不迈着小碎步小跑起来,才能跟上金朝的步子。
慌乱间,他又意识到这话有些不对,忙改口道:“呸呸呸,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我重说。”
“你,你,”他支吾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比喻,“你赶着入洞房呢?这么猴急。”
金朝嘴角抽了抽,慢下脚步,瞧了眼两人交握的手。如果他现在是急着入洞房,那他牵着的这只猪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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