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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贴贴后却被扌…(倦天涯)


更何况兰笙的嘴巴惯是抹了蜜的甜,每次他当面夸起谢逢歌来,谢逢歌时下的确心中雀跃,但他又是个冷静自持惯了的,余温褪去,又从来不敢惦念其中多一分的喜爱。
这却是头一次谢逢歌从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听见兰笙说“喜欢”他。
于是他原本卑微的心,就有了鼓舞它变得更加大胆一些的支点。
两秒后,紧扣桌沿的拇指松开,继续在键盘上郑重地敲击:哪里让你觉得怪呢?
兰笙凝眉,倒也没有对一个网友的深入提问有所反感。毕竟是大哥,兰笙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一五一十跟【歌笙】列举了谢逢歌对自己的好。
【Anderson】:其实我有时候也很想不通的,他明明看起来冷冷的,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谢逢歌深吸一口气,对话框里的字敲出来又删掉,删掉了又再一遍原封不动地敲上去,敲了一半又觉得不妥快速删除,可又想不到除了此时此刻,再说这话的最好时候了,于是又重新敲出来那些原封不动的文字……
兰笙也是泡在浴池了想得走神了,没注意昵称那处不断变换的“对方正在输入…”。
一个书房静谧,一个浴池氤氲。
两个人对着常亮的电子屏幕,谢逢歌脉搏鼓动,兰笙愣怔发呆,凝结的眸光各有心事。
银杏树在这座城市已然成了标志性的景观植物。在梧桐树悄悄掉落了一地枯黄叶子的时候,它也不知不觉下起了金色的雪。
书房的窗帘并没有合上,晴朗的初冬只是从室内看去,实则感受不到寒意。但窗明几净,翻飞的银杏叶又分明说着:起风了。
那些心事在初冬银杏树飘落的金黄色贝叶沙沙声里发酵了会儿。
谢逢歌望见窗外那片叶子折射的金光,脑海里忽又浮现当日兰笙赞美林肯先生瞳色时的狡黠和欣赏。
那双桃花眸子可以盛放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不论事后回想多少次,谢逢歌还是会错误地觉得,那天兰笙看向窗外溪边那两排树时,就像是在看他。
而“我喜欢金色”这样的赞词,也如同歌剧一般,如有音符伴奏的虔诚告白。
后来谢逢歌想了很多遍,在台下默自观赏兰笙的舞台的时候,也在每次在照片背面写下词句时,更在每一天睡前脑海里浮现青年那副清俊五官时。
他为什么总也情不自禁,用目光追随兰笙呢?
难道只是兰笙的眼睛太像星星了吗?
或许是兰笙说话时总爱胡乱撩拨,即便根本无意说给谢逢歌听,也无端惹了他心乱。
也许是真的,兰笙太能说了。一张荷花尖尖上颜色的两瓣唇,要说英语的演讲,要演剧本里缱绻的台词,还要在直播间胡乱开口,一句“大哥”一句“daddy”,就哄得【歌笙】千金一掷又一掷。
谢逢歌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哪一句开始心跳失衡的了,但林肯先生课堂上那一次的的确确是让他念了很久。
但具体是从哪一次开始,他真真切切意识到自己喜欢了兰笙呢?
这个问题谢逢歌现在依旧回答不了,即便此时此刻,他又在扪心自问了。
他只觉得兰笙对他而言,就像是小时候第一次想要养宠物时,就极想要带回家的小兔子。是别的都不行,就非要是那只才可以。
但那天误入一个花鸟市场,他才五岁,粉雕玉琢,一身富家小少爷的打扮。
他看见了那只笼子里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兔子,他想带那只兔子回家,却身无分文,老板说小孩子别闹,去找你家大人来。
找不来的。
谢逢歌也是那天才知道,父母出差的飞机失事,全机286人,无一人生还。
后来司机匆忙找到他,心肝都差点担心碎了,赶紧把他抱回保姆车里。
谢逢歌就这样被转交到祖母身边照顾。
有些时日后,祖母见他仍旧神情木讷,想买点什么哄这小孙,谢逢歌却说要什么“兔子”。
差司机赶紧去买来了,谢逢歌又说不要这只。
郑家老太太总体还是疼着这个幼孙的,后来又花了些心思去宠物集市挑来许多品类的的宠物兔,谢逢歌见了都平静地摇摇头,一概也不留。
祖母提来许多兔子问他想养哪知的时候,谢逢歌也想过自己究竟那天,是为什么说出了“想要那只兔子”的话。
小孩子的心性,他偏哪只都不要,就惦念花鸟市场的那只。
那只兔子眼睛红红,一副不懂人事的憨态,因脏而显黄的白色小前爪就攀着破笼子,巴巴地看谢逢歌。
谢逢歌哪只都不要,就要那只。
过后他总想起来那只兔子,也想起来自己那时执拗地就要那只兔子的心情。
再长大些他自己有了点理财能力,也有独立去任何一个市场购买商品和宠物的能力。
他偶尔还是会想起小时候那只巴巴的兔子,仍旧觉得那模样惹得他想养着它。
可如果路过宠物店,他见到任何一只品种珍贵的兔子,都不觉得有小时候的那只让他那样想留下来。
但他后来还是养了宠物——是隔着剥离橱窗朝他蹭脑袋的小笨猫,翡翠一样墨绿的圆眼睛,和幼时那只兔子一样巴巴的。
谢逢歌不知怎么,隔着剥离橱窗和小笨猫对望时,脑海里又浮现出课堂里那位满口赞美的青年。
他抬手抵上玻璃窗,小笨猫就娇软地蹭上手心,好像根本就没感受到这层冰冷玻璃的阻隔一样。
是太笨了?
还是想要快点被人类带回去?
老板说它都五个月大了,还不会自己埋粑粑,太笨了,但确实可爱,见人路过就撒娇,估计很想找个主人带回去的。
哦,原来是在撒娇。
谢逢歌明了,忽地就想通为什么那天课堂上,兰笙进门是见了林肯先生怎么就话软嘴甜的,还要说他喜欢林肯先生的眼睛。
这简直和他头一回在演讲台上看到的大为不同。明明那天的那位Anderson分明一副骄傲斐然,豪言壮语的大义模样。
原来Anderson是在和林肯先生撒娇,以图林肯先生可以放过他前三分之一学期缺勤这一马。
他真可爱,又很聪明。
可惜课堂上那次张扬的撒娇,分明是看着谢逢歌,却是对林肯先生表达的。谢逢歌常常遗憾地想。
难道他就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大胆地做些什么吗?更何况商人为了可以衡量计算的利益,都能冒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赌上一次。
最后,谢逢歌还是将那行被自己不断打出又删减至0的文字发送出去。
【歌笙】:Anderson,我想他应该是喜欢你的。
不等兰笙任何反应,聊天框内又补来一句:想要追你的那种喜欢。

第59章
不知是不是在热水里泡了太久的缘故,兰笙只觉全身浑然一热,眼睛盯着手机上那两行字,却迷离目眩,就连心脏也咚咚地打起鼓来。
他浑身赤红一片,忽地抓紧了浴池边沿,猛地站起又踉跄了两步,险些又栽倒进池子里。
这地方水气太热,兰笙闷得慌,急忙批了件浴袍出来,靠在卧室墙边大口喘了两口新鲜空气。
但室内的暖气也还是让兰笙觉得热,于是扭开卧室门锁,想去厨房接些凉水喝。
大概是听到这边的动静,谢逢歌从书房里出来,迎头和兰笙视线对上。
两人皆是心下一悸。
兰笙下意识想躲,可下一秒就被谢逢歌轻轻拍了下脊背。
“过来。”谢逢歌清凌凌地丢下这句,径直往阳台边去。
兰笙乖乖跟着到客厅,谢逢歌手上拿了条雪白毛巾,兜头盖在青年水淋淋的发顶,也不多说,抬手给他擦水。
兰笙也是一团乱麻,坐在沙发上,垂着脑袋看谢逢歌的居家拖鞋,只觉得自己两只脚都无处安放。
谢逢歌的手掌宽大但细致温柔,动作间,兰笙脑子里千头万绪,终于脑袋往他掌心里抵了抵,还是提起刚刚直播间的事情。
“刚刚我直播,不小心被水友误会了…”
“嗯。”
“他们以为这房子是我家,还以为小笨是我养的小猫,后面那个画……”
兰笙扣扣手指,话到嘴边又觉得很奇怪。
谢逢歌抬眸看了眼墙上画作。
那是幅西方名家的遗作,他刚刚全程围观直播,实则清楚兰笙想问的是什么。
索性这中间并没什么不好说道的,谢逢歌于是接下话头:“是我小叔拍来的。”
兰笙抬眸:“嗯?”
预料到这大概会是一段比较长的对话,谢逢歌在做出解释之前,去取了吹风机来给兰笙吹头发。
但兰笙毕竟不是真的要谢逢歌给自己当男仆,也不想老被人伺候照顾。当谢逢歌又想继续给他吹头发的时候,他就一把抢过了机子。
“还是我自己来。”
兰笙迅速跑回卧室,几分钟后出来,头发吹了个半干。
这时候,谢逢歌已经在沙发一侧坐下,茶几上摆了两杯温水,还有那幅画,也被取下来放在茶几中央。
沙发上谢逢歌是一副平静清冷的模样,但双手支在膝上,半个面颊埋在掌心里,是一副极其少见的沉思状。
兰笙走过去的时候,谢逢歌就抬起来头,眸光温和同兰笙视线交汇了。
“坐吧。”
谢逢歌把其中一杯温水移到靠近兰笙的桌面上。
“哦,谢谢。”
也不知道是刚刚浴池里【歌笙】的话太有冲击性了,还是谢逢歌现在的样子有点不同寻常的认真,总之兰笙坐在谢逢歌身边还是有点局促不安。
他感到莫名的心虚,一面觉得大哥说得有道理,一面又觉得如果把别人对自己的好全归结于对方是喜欢自己这件事上,那也有些不该。
兰笙捧起水杯抿了口,那两瓣因紧张而有些干涸的唇瓣,就又焕发出艳艳生机。
青年舔唇,开口问:“刚刚你说什么小叔啊?”
谢逢歌佯装无事,随意提起:“是我父亲的弟弟,这幅画是他送来的。如你所见,其实这幅画本来的价值也没有那么夸张。”
兰笙被勾起好奇心,情不自禁地目光追随谢逢歌的唇瓣。他一说话,俊朗清逸的下颌也随之张合。
毫无疑问,不论是处于哪种心情下,谢逢歌的样貌气质,总能夺去兰笙绝大部分的注意力。真是挺霸道的。
兰笙又喝了一口水,静静听谢逢歌讲话。
谢逢歌骨节分明的手指又指向那幅安然躺在桌面上的画,平缓讲述道:“和我们过去在任何一家展览馆里看到的画也没什么不同,独特之处也只在大师真迹而已。”
“我那小叔是个张扬的性子,他爱人是个热衷于研究西方油画的艺术家和学者。早些年他去欧洲出差,恰好被邀请到那场拍卖会,不管不顾,4.2亿把它从其他竞拍者手里抢了来。”
“……”兰笙下意识咬了下杯口,暗自咂舌,原来水友翻出来的新闻是真的,这画真4.2个亿被拍走了啊。
是谢逢歌小叔为了哄他爱人开心吗?
兰笙好奇地看向谢逢歌的眼睛。
谢逢歌像是读懂他心思,点头:“但有件事你大概不知道,我也从没和你提起过。”
兰笙不禁又往谢逢歌那边凑了凑,企图在谢逢歌的低缓陈述中,能不遗一字地听清所有内容。
“我小叔的爱人是个男人。”
兰笙:“!”
刚刚还抱着杯子咬杯口的青年,肉眼可见地瞳孔放大,睫毛照下的倒影也摇晃起来。
但他还是按下几乎溢于言表的惊奇,小声询问:“男人?”
谢逢歌再次点头:“不错。这桩恋爱并不被我祖母看好,期间,他们做了很多事来证明彼此间真挚的情谊,但始终不能得到长辈的认可。”
谢逢歌语调很轻,但由着青年男性特有的磁性嗓音,每一个字落到兰笙耳里又异常清晰。
但很奇异地,谢逢歌说出这些时的感觉,又像是什么信佛的人往寺庙的灵泉里抛掷硬币,以至于兰笙几乎要觉得这些声音里混入了硬币如水的叮铃音。
谢逢歌是在羡慕么?
兰笙蹙眉,又抿下一口水。
谢逢歌视线垂睨下来,温柔注视着身边的青年。
“这幅画,就是在我小叔和他爱人分开的那一年里,他买下来的。那时候他还不像现在这样有足够的资本为所爱一掷千金。4.2亿是他拼凑了许多资产变现而来。”
谢逢歌轻轻呼出一口气,眼眸温柔:“那时候我不能理解这一行径,总按照利益的思维去评判他的冲动和不理智。后来我大概明白一点。他将这幅画送给自己的爱人,后来两人得偿所愿终于在一起,那位艺术家先生却不想留着这幅画了,我小叔这才将这画摆在我的客厅里。”
兰笙有点不解:“为什么后来不要了?这画明明是你小叔很爱他的证明才对。”
谢逢歌见兰笙眼里光影憧憧,淡淡笑了下。
“也许是爱得深了,多看这幅画一眼,就想起对方曾为自己所受的苦难、背负的责任,所以曾经支撑着他勇敢走下去的信物,也让他感到哀伤了。”
兰笙若有所思。说实话他阅读理解能力其实很好,但遇到这种感情问题,有时候真的不能一下子明白过来。
但确确实实,他从谢逢歌的叙述中,感受到了这份温暖的爱意。
见兰笙愣怔,谢逢歌也就话题一转,提起:“我有和你提起过我祖母身体不太好,对于生命也总抱有消极的态度。”
“嗯嗯对,我记得你说过。她不愿意拍照,怕以后自己走了,让你看见照片伤心,对不对?”
“是。”
“身体不好是因为你小叔取向的原因,争吵太多了吗?”
兰笙差不多能拼凑出这件故事的原委,同性的取向大多是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的,这件事兰笙一直清楚地知道。
在演艺界,同性取向的艺人也总比寻常艺人,多几层花边色彩。
但这也不能全怪大众的偏见,他朋友多,也对同性乱i交、不顾人伦的种种行径有所耳闻,现实中“男同”几乎就是“□□”、“脏”的首要聚集群体。
但这种乱i交的群体里,大概是被欲占据了大部分吧?倘若是先有爱,还会这样混乱吗?
兰笙抿唇,膝盖安慰地贴贴谢逢歌的膝盖,说:“其实如果你小叔和他爱人,两个人是真心喜欢的话,就不用顾及那么多,两个人相亲相爱是很美好的事情,也不伤害任何人。”
青年顿了一下,毕竟没谈过恋爱,讲起来爱情之类的话题,就难免卡壳。
他往谢逢歌眸中看了眼,这才惊心地发现,谢逢歌眸色温柔宁静,竟一直停驻在自己脸上,好像一眼都不曾挪开。
“我的意思是说……”兰笙耳根发热地揉了把脸,不敢多看谢逢歌一眼,视线落到那幅画上。
青年重新组织语言,启唇:“我是说……”
在明知道谢逢歌灼人的注视中,他几乎是要六神无主了,手指不停地在膝盖上小幅度敲击。
最终,兰笙还是重新去看谢逢歌的眼睛,告诉他:“我们又不是做什么坏事,只是喜欢性别相同的人,有什么不行的呢?”
谢逢歌一愣。
兰笙见他一愣,心脏都倏忽停摆。
谢逢歌垂眸看下来的眸光太热,他憋着气,不知怎么竟然紧张得不敢呼吸。
终于,漫长的两秒后,谢逢歌压抑着颤声问他:“你可以接受同性的追求?”
兰笙更热了。
客厅里什么声音都没有。胸腔里狂乱的心跳却几乎是震耳欲聋地在兰笙脑海里叫嚣。
兰笙真是不敢看谢逢歌了。
索性真的自暴自弃撇过头去,而后瓮声瓮气回了句:“应该可以的……”

兰笙看着脚上的奥特曼拖鞋,脑子里一团乱麻。
谢逢歌就在兰笙旁边的位置坐着,因为刚刚追问的情形,乃至两人现在的胳膊也是贴着的。
他一动,两人衣物的摩擦声就细细簌簌地传导出来,像是寒冬壁炉里劈里啪啦烧出响是柴火。
然后,他就感觉到谢逢歌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清冽的气息落下,驱散兰笙耳边烫人的温度。
“兰笙。”
“!”兰笙如同惊弓之鸟,把那张红透的脸埋进自己的掌心。
他觉得大哥说得有点道理,可又觉得这样去揣测自己的好兄弟,实在是太过分了。向谢逢歌求证的话他问不出口的。
他真是不知道谢逢歌下一句会说出什么话来。
但他还是强制自己抬起脸来,眼眶都明显紧张得发热了,扭过头去看谢逢歌的眼睛。
“嗯……?”兰笙颤颤溢出一声回应,湿润的眸子下一秒像是要落出泪水来。
谢逢歌眸色微沉,原来兰笙紧张起来,是这个模样。
谢逢歌暗自沉出一口气,正欲开口:“我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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