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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遗落(问君几许)


这就是大学么,连食堂的饭菜都这么标新立异、与众不同。
林钦舟跟在一旁偷偷地笑:“怎么样哥,还想吃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秦越面色不变:“吃。”
虽然秦越想尝试黑暗料理,报的菜名都是一般人听了直摇头的,但林钦舟最后还是选了几个相对正常些的,不为别的,就怕他哥脆弱的胃经不起折腾。
“传说中的橘子炖排骨、菠萝炒藕片、草莓拌芹菜,吃吧,吃一口就让你终生难忘、永远不想再吃第二口。”
林钦舟自己没动筷,看秦越喝了一口汤,然后两道眉毛瞬间拧到一处,整张脸都跟着皱起来。
过了很久,才用力地咽了下喉咙,抬眸看向林钦舟,缓慢地眨了眨眼睛,像是遭受了极大冲击,有些缓不过神来。
简直可爱得要命。
但林钦舟憋着笑,幸灾乐祸道:“怎么样哥,好吃吗?”
秦越表情一言难尽。找了个委婉的说法:“挺……神奇的。”
“哈哈哈哈哈……”林钦舟完全憋不住了,伏在桌上大笑,“哥,你用现在这个表情说这句话,简直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不像是觉得神奇,更像是……哈哈哈哈……更像是觉得他们神经,哈哈哈……”
可能真的对这些菜意见很大,秦越不装了:“确实挺神经的。”
眼见着他从一片碧绿的芹菜里挑出半颗草莓,林钦舟想阻止:“哈哈哈哈哈……哥,别——”
但已经来不及了,秦越将那半颗看着还不错的草莓吃进嘴里,下一秒就吐了出来。
“……”
难怪叫凉拌芹菜,这里面用到的调料可谓是丰富至极,粗粗一尝,就尝出有白醋、盐、辣椒粉、还有……香油。
他难以置信地皱起眉:“你每天就吃这个?”
“是啊,所以我说在家吃真幸福。”
“可以举报吗?”
“什么?”
“举报你们食堂浪费粮食,这些东西真的会有人吃吗?”秦越一本正经道,“校长他们也吃这个?厨师自己尝过味道吗?还是你们哪儿得罪他了?”
“哈哈哈哈哈……哥,你今天和平时不一样,你变了……”林钦舟倒是不嫌弃地啃了块排骨,指了指靠近门口的一个红色小信箱,“喏,那墙上的就是意见箱,要不我们写一个?”
秦越顺着他手指看过去。
“不过我看那钥匙孔都生锈了,不知道打不打得开,可能我们今年写了,得等什么时候食堂翻新才有机会被人看到。”
“比起这个,我觉得还是进垃圾桶的概率更大一些。”
秦越:“……”
陆续开始有老师和学生进来,食堂里人渐渐多起来。林钦舟拿了桌上的饭卡站起来:
“这些放着我吃,我再去买几个正常的,糖醋排骨和酸菜鱼可以吗,刚才看见好像有。”
难怪只点了一份,原来是早就做了准备。秦越掀了掀眼皮:“不用,一起吃吧,吃完回去再煮碗面。”
林钦舟犹豫了下,重新坐下来:“也行。”
【作者有话说】
老规矩,3更~(另外,马上就要完结了,但我真的很不会写番外,所以宝贝们有什么想看的梗的话可以说一说,如果我有脑洞的话可以写~)

复查结果依旧很理想,手术最后被定在11月11日,只剩下不到一个月。
因为这样,林钦舟心里无端紧张起来,这些天简直拿秦越在当猪养,早上牛奶鸡蛋面包缺一不可,中午顿顿有汤,猪蹄汤、鱼头豆腐汤、山药排骨汤、番茄牛腩汤……每天不重样。
汤都是他早上出门前就炖在电饭锅里的,为此还特地去超市买了个小电饭锅,专门用来给秦越煲汤。
至于晚上,同样大鱼大肉伺候着。
秦越很无语,问他:“你是要送我去手术,还是送去屠宰场?”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在客厅看电影,秦越刚被林钦舟监督着喝了一碗红枣银耳汤,肚子快撑破了。
林钦舟又起身进厨房把碗洗了,顺便洗了碗车厘子出来。秦越一看,顿时头疼无比:“我真的吃不下了。”
“不行,吃两颗,今天水果只吃了苹果,医生说了,营养摄入得均衡。”
“……”但医生没让你把我当猪养。“要是我胖很多,手术刀下去直接一层膘,恐怕不太好。”
他表情一本正经,林钦舟笑着亲了亲他唇角,又去捏他腕骨:“不可能,明明那么瘦,我都想再把你养胖几斤。”
他自己叼了一颗车厘子,手里还拿了一颗:“哥,两种方式,你选哪一种?”
“……”秦越认命地咬住他捏在手里的那颗,感觉胃里的食物已经快顶到嗓子眼了。
“太胖的话真的不好下刀,我没开玩——”
后面的话被林钦舟用嘴堵回了肚子里——
“怕胖的话我们就来做运动。”他掌心贴在秦越心口,摩挲着,“哥,上次我没准备,今晚我们要不要再试试,就当饭后运动了……”
眨眼距离手术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周六这天晚上,林钦舟开车载他哥去听了黑狐乐队的演唱会。
这是黑狐乐队十三周年的巡回演出,从今年9月开始,辗转全国大中小12个城市,一直到12月底结束。
同时也是乐队贝斯手宋岳的告别演出。
黑狐乐队是无数人的青春,如今宋岳要从乐队离开,从此以后黑狐乐队就不再是原来的黑狐乐队,这对很多粉丝来说都是不小的打击。
有些粉丝更是全国各地追着黑狐跑,就为了再多看几次演出。
这个月正好巡回到东城,林钦舟早在一个月前就抢好了票,想和秦越一起去。
演出场地选在东城最大的体育馆,距离演出开始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场馆内就已经人声鼎沸,两人找到自己的座位。
“哥。”林钦舟将刚刚在门口买的两个米老鼠耳朵的发箍戴在自己和秦越头上,还往秦越脸上画了黑狐乐队的标志——一只简笔的黑色狐狸。
笔尖划在脸上的感觉可能有些不舒服,秦越眼睫眨得很厉害,眼窝下面那颗小黑痣在昏暗的光线中仍旧很夺目,好看得要命。
“哥,你睫毛真的好长。”
秦越抬了下眼,回他一句:“你也是。”
林钦舟哑然失笑,把手里的笔递过去:“哥,轮到你给我画了。”
秦越修长的手指握着手里的笔,神色为难:“我不会。”
画画是秦越的死穴。小时候林钦舟就觉得他哥是十项全能的,这人特别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好像只要他肯学,就没什么事能难倒他。
比如林钦舟死活弄不明白的立体几何,他只要稍微看一眼,就能选出答案,正确率相当高。
但有一样秦越特别不在行,那就是画画。
他的画,怎么说呢,就是相当抽象,乍一眼完全认不出他画的是什么。林钦舟曾经把他画的姥姥认成外星人、兔子当成猫。
唯一画的很好的是一只水彩大萝卜,林钦舟当时特别骄傲,就像是他自己画的似的,买了个大相框将那颗大萝卜裱起来,挂在大堂最醒目的位置。
有一回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他们四五岁的女儿来岛上旅游,进来大堂后那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墙上的画,指着那画对她妈妈说:“妈妈,我的画怎么被挂在这里呀……”
秦越当时没说什么,结果等一家三口进了房间,立马就把那幅画给取了下来。林钦舟在旁边抱着肚子笑,然后趁着秦越去忙,又把画挂了上去。
十多年过去,那只大萝卜如今依旧被挂在墙上,甚至成了【浮白】的镇店之宝,大众点评上很多评论里都会带上这幅画,盛赞老板“有童趣”。
也不知他哥要是看到那些评论,会作何感想。
“没事,随便画,就当是画大萝卜。”
秦越手下的力道重了些。
“嘶——疼——”
秦越的动作顿了顿,眼睫眨得厉害。
“哥,这样看你睫毛更长了,真好看。”他是真不怕秦越会画残,不肯好好坐着,抬手轻轻碰了碰那长长的眼睫,“我哥怎么这么好看,天仙似的,我上辈子肯定是个积德行善的大好人。”
后者被他这么一碰,条件反射地闭了下眼睛,朝后退了几寸。“好了。”
“这么快?”林钦舟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对着自己的脸照了下,“让我看看能不能认出来是只狐……”是颗心。
难怪感觉他哥没怎么动就画好了。
因为画的根本不是狐狸。而是一颗心。
“哥,你这样我会……”
“我不会画狐狸,所以只好给你……”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轰——】
而就在这时,场馆内的灯光忽地全部暗下去,两人的声音便也戛然而止,默契地看向舞台的方向。
几秒后,全部的灯光打到舞台中央,黑狐乐队的四名成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舞台上,全场在这一刻沸腾起来,听众席上此起彼伏地响起尖叫声。
“台下的所有朋友们,你们好,我是吉他手蔡蔡。”
“我是贝斯手宋岳。”
“我是鼓手小智。”
“我是主唱Young。”
“我们是——黑狐乐队——”
黑狐乐队通常只有最简单的一句“大家好,我们是黑狐乐队”,今晚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这样郑重地做了自我介绍,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原本炸裂的气氛突然冷却下去,林钦舟右手旁的那个女生从蔡蔡开始说第一句的时候就哽咽了,这时候更是伏在男朋友肩上哭得停不下来。
“在这场演出的开始,我代表黑狐,先和所有的朋友们唠五毛钱的,希望大家不要嫌我烦。”
灯光聚集在主唱Young身上,Young人如其名,个子不算高,长了张可爱的娃娃脸,眼睛大、皮肤白,如果不说年龄,谁都不会相信他居然是乐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个,今年已经35岁。
更想不到他小小的身体里藏着那么强大的爆发力。
“十三年前,我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学毕业生,刚炒了老板鱿鱼,正是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用身上最后一百块,在路边烧烤摊上豪点了一整桌,然后……喝大了,大着舌头吼beyond的光辉岁月。唱没唱跑调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真喝多了。”
回忆窘事,Young笑起来,乐队成员和台下的歌迷们也跟着笑。
“就在那时候,突然有个黄毛跑过来问我,说,哥,我觉得你唱歌挺好听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我记得我好像朝他翻了个白眼,”他看着贝斯手宋岳问,“有没有?”
宋岳笑:“嗯,有。”
Young就笑得更大声:“我当时心想,哪来的小骗子,什么狗屁乐队,我他爹的还影帝呢。但我那时怎么说呢,可能还是因为酒精上头,又很无聊,所以居然真就跟那个小黄毛一块儿走了。”
“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糊,反正醒来之后发现旁边蹲了三个傻x,一个昨晚见过的黄毛,另外两个不认识,但也傻x。”
“我估计他们仨是同个理发店烫出来的,黄毛、红毛、白毛,几个家伙盯珍惜动物一样盯着我,把我盯得心里直发毛,感觉下一秒他们可能就要给我一刀、卖我的肾了。”
听到这里,林钦舟也忍不住笑起来,侧眸望向身旁的人,发现他哥也在笑。睫毛一颤一颤的,真的漂亮得不像话。
“不过好在他们不要我的肾,他们要我这个人,但是开玩笑,老子一个高材生,和几个洗剪吹组乐队,说出去还要不要脸了?不干、坚决不干。”
“但这群傻x就是强盗啊,我不干他们就不放我走,我和他们仨打了一架,打得脑子犯混了,说,干就干,干他爹的!老子不打工了,老子搞乐队去!……”
垂在腿上的手掌被人轻轻捏了捏,林钦舟侧过脸,迎上秦越的视线。
“你之前……真的是和那个酒鬼打的架?”
林钦舟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个,一瞬间差点没反应过来,心脏莫名跳了下。
“是、是啊,为什么突然这样问,哥你不相信我啊?”
秦越摇摇头:“没什么。”视线落回舞台上,胳膊也跟着收回去,好像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问。
“哥。”胳膊却被林钦舟截住,掌心一寸寸向下,扣成了个十指相交的姿势。
秦越像是又往他这边扫了眼,但没动,两只手就那么一直牵着。

第123章
“……我们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请,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屿,那天之后,我们乐队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们就将那个日子当成了乐队的周年日。”
“不过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想过有一天能走到这里,能让那么多人知道我们黑狐,知道我们的音乐。这一路,我们玩的很开心,唱的很开心,感谢音乐和你们,始终陪伴。”
“今年是我们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却因为伤痛要回家休息啦,这点非常遗憾,我知道大家跟我们都是同样的心情。”
“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乐队还在,只要我们剩下几个还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还是养老,哪怕到了他七十岁,八十岁,就永远还是我们黑狐的一份子!”
场馆内已经有不少人哭起来,贝斯手也频频抹眼睛。旁边的鼓手用力拥抱了他一下。
“按理说这番话应该放到这场演唱会的最后说,但我们几个商量了下,最终还是决定放在最前面,因为我们希望大家最后记住的是我们带给大家的音乐,是音乐本身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是此刻正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而不是离别。”
“离别是常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请别为我们哭泣,请为我们尖叫和呐喊。不管在场的各位,此刻的生活是如意还是艰辛,是快乐还是痛苦,但只要有口气在,就让我们尽情去唱、去跑、去爱,别犹豫、别后悔!”
“也别怕受伤,别惧流言蜚语,谁都是独一无二,谁都只来着世上一次,活得够本,玩得够本,才不枉这一遭!至于其他的,爱咋咋地!”
“音乐不死摇滚不死,来吧朋友们,矫情话今晚说了太多了,下面就让我们听到你们的尖叫声——”
十三年前的夏天,珊瑚屿首次举办音乐节,林钦舟和秦越一起去看了,但那时候他喜欢的是风筝乐队,对那支叫黑狐的新乐队并没有多少关注,所以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黑狐当时唱了什么,只是模糊地记得挺好听的。
后来飞筝因为成员间的观念不合走向了解散,而音乐节上那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开始崭露头角,走到台前。
十三年后,黑狐乐队再次回到珊瑚屿演出,林钦舟也和同一个人去看了他们的演出。
而今晚,是第三次。
三次都是和同一个人,却次次都是不同的心境。
十三年,四千多个日夜,黑狐走向巅峰、走向分别,而他这艘小舟,兜兜转转绕了很大一圈,越过高山、越过海洋,越过上万公里,终于又在那座岛上,找回了他遗落的月光。
命运和时间,有时候真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台上,乐队在尽情地唱。
台下,歌迷们用力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呐喊。尖叫。
而林钦舟就在这炸裂的歌声和呐喊声中,深深吻住了他的月光……
演唱会结束已经超过12点,灯光落幕,场馆内的粉丝也陆陆续续都走了,林钦舟和秦越落在最后。
一会儿后,贝斯手宋岳从后台走出来,一个人站在舞台下面,亲吻着手中的乐器。
这一刻,林钦舟感觉自己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他用力地握紧了秦越的手。后者疑惑地看向他,换来林钦舟一个很浅的吻。
“哥,演出开始前,你最后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我不会画狐狸,所以给你——给你什么。
林钦舟想了很久、想了很多个可能,却不敢确定。
而秦越很小气,不肯再告诉他:“没什么。”
“那我就自己乱猜了。”林钦舟笑道。
秦越反问他:“猜到了什么?”
“我也不告诉你。”
他们到的不算早,车子停在很远的地方,夜里风很大,秦越只穿了件卫衣,头发被风吹起来,扫在脸上,他眯了眯眼,将手腕上的发圈取下来,松松扎了把头发。
“哥你冷不冷?怪我,没想到半夜会降温。”
“不冷。”
几个女生说笑着从他们旁边走过,手腕上还戴着荧光棒,一看就是和他们一样,刚看完演出。
林钦舟却盯上了她们手里的关东煮。
“哥,你等一下。”他匆匆交代了一句,便追了上去, 朝那几个女生打听,“抱歉,我想问一下,这个关东煮是哪里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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