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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暴雨(Econgee)


黎奉看了奚玉汝几秒,“这是一个选择题。”所以他并不接受模棱两可的回答。
“唔,不能这样比的。”奚玉汝自觉是个粗人,喜欢花的理由也很简单粗暴——香和好看。当它们都到达这个标准的时候,再去细分就会有些困难。“还是更喜欢香雪兰吧,它孤零零的一个,而且我已经养了它很长时间了。”都已经有感情了。
“哦。”黎奉抬脚将坠在地上的桂花碾成了泥。“它是你捡来的杂种。”
喜欢都是一样的喜欢,一样的谈不上喜欢的喜欢,只是因为多了些可怜,所以才会变得不一样。
不过无所谓,花又不是需要名为喜欢的养分才能开。
奚玉汝很忙,忙着接受被投喂的吃食、忙着被拉去合照、忙着去给哪朵菊花好看的辩论赛做裁判,偶尔还会被叫去帮个忙。
原本想要用来陪着黎奉走走玩玩的时间,就这么被班上的人挤占瓜分了,但凡他多站几分钟,便能听取奚哥一片。
接近午饭的点,才稍显空闲。
而等他从这样的忙碌中回过神,才发现黎奉一直孤零零地靠在方才的那棵桂花树下,没有挪动半步。
奚玉汝的心莫名一抽,快步走过去,可刚想说些什么,就又听得不远处有人叫了一声自己,似乎是梁……
“奚玉汝。”黎奉倏地伸手,将奚玉汝的脸掰向自己,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个小时三十六分四十八秒。”
掌心贴在脸侧,让奚玉汝耳根有些发热,他顿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这时间是什么意思。“抱歉,他们……”
话没有说完,却被黎奉伸手盖住了嘴,一副虽然是他先提但是他不想再继续听的任性模样。而另一只手也并不安生,从奚玉汝的脸颊滑到了头顶,揪着一撮头发不轻不重地扯动。
玩弄够了,他才将手收回,又旧事重提,“而且你昨天说的,今天要和我偷偷地做。”
“做烧烤。”奚玉汝强调道,不过他也确实不打算再让黎奉孤零零的一个人。
如果一个人时候的黎奉总是显得那么落寞,那他就愿意在自己的身上加注某种使命,比如一直陪伴黎奉。
他愿意。
奚玉汝先是和班长知会了一声离队,然后带着黎奉往后山的方向走。
那里的花草比较稀疏,鲜少有游客会走到那边,不过那处有一片长了好些有年岁的高大香樟树,传闻是景区老板为了镇山留下的古树,附近还有为了杜绝火灾而事先挖出来的隔离带。
其他的信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很适合偷偷做烧烤,安全又可靠。
他择取了一个比较平坦开阔的地方,将野餐布铺好、伺候好少爷坐下后,往更深的地方走。那里有个景区保安屋,可以借烧烤用具——用具是他帮人偷偷带上山的。
借取用具很轻松,他们还愉快地交谈了几句,然而回程的路上,他遇见了一些麻烦。
“哟,真巧啊,奚哥~”柴则靠在树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奚玉汝此刻罕见地对柴则生出了一些钦佩——为了找他的麻烦,哪怕脚上打着石膏、腋下撑着拐杖的人,柴则也要努力地爬上了山,然后蹲守在他必经的路上。
他抿了一下唇,稍稍给出了一些礼貌,“你想做什么?”
柴则并不直接回答,只是操着玩味的眼神将奚玉汝上下打量了一遍,最后落在了他手上的烧烤用具上。看了几秒后,表情蓦地得意起来。
“准备伺候大少爷啊?”柴则咧开嘴,眼中却不带一丝笑意。“我还以为你奚玉汝有多清高呢,结果还不是给人做狗?”
说完,他又兀自暧昧地露出了一个笑,“我听他们说你们今天是一起来的,你们住一起了?该不会白天你做狗,晚上他做你吧?!”最后半句声音扬得很高,似乎要让千里之外的人都听见。
“被富人区的大少爷弄是什么感觉?富人区的那二两肉和我们贫民区有没有区别?你是怎么伺候的让他对你这么特别?难道Beta就真的比别的有感觉?”
“哦~Beta很难怀,所以可以不戴……”
奚玉汝先是放下手中的东西,而后猛地抬脚踹向柴则的腹部。
将人踹倒在地之后跪压在柴则的胸口,开始朝那张挂满了暧昧的脸上落拳。他打人没有什么技巧,全凭力气,每一下都攒足力道。
柴则的脚没受伤的时候都打不过他,何况现在拄着拐杖的状态,几乎是反抗也不得,只能拼命地扭动着身体躲避拳头,但最后还是落得鼻青脸肿、满脸血污的下场。
等待柴则躺在地上抽搐,眼神涣散、开始往外吐血沫的时候,奚玉汝才收手。
他攥着对方的衣领,将人半拎起来。“你在外面这样造我们的谣?”
柴则缓了好一会儿才有力气说话,“你们……做了还怕……别人说?”
“我劝你现在不要挑战我的耐心,你最清楚,这里是贫民区,我就是把你打死在这里,也能逃掉刑罚。”奚玉汝咬了咬后槽牙,腮帮上的咬肌鼓动。
于是柴则沉默了,眼睛艰涩地转了一圈后,才说:“大家……都在说……你奚玉汝是……黎奉的狗……鞍前马后地伺候献殷勤……”
奚玉汝一下便想到了上车时班上人欲言又止的表情,想必这个流言盛行已久。
他倒是无所谓别人怎么评价他,好的坏的他早已背负众多,再多一些有的没的其实也没差。只是他不希望别人这样曲解他和黎奉的关系,更不希望他人污名化黎奉这个人。
就像香雪兰应该被养在玻璃恒温箱中,不应被冠上杂种的名号任人羞辱。
“你传出去的?”他又问。
柴则摇摇头,又恶劣地笑着说:“就像没人刻意传……大家也知道……梁嘉实的Omega爸爸在站街……所以你和大少爷也一样……做了就瞒不住……”
奚玉汝用舌尖抵了下尖利的犬牙,抬手又给了柴则一拳,将另外一只鼻孔也打出了血。
而后,他甩开衣领将人狠狠地丢在地上,骂了句脏话。
离开之前,他还是带上了要给黎奉做烧烤的工具。烦心事是烦心事,但烦心事再多,饭还是要吃,什么事都留着吃完饭后再解决。
只是奚玉汝并不知道,在他转身离开之后,樟树后面转出了另外一道身影——黎奉。
黎奉走到柴则身侧,抬脚踩到那张鼻青脸肿的脸上,将妄想努力爬起的人给重新压了下去。
“柴则。”他喊了一声。
原先挣扎的人不动了,脱力般瘫在了地上。“黎……黎少……”
黎奉微微俯身偏头,和他足下的人对视上,然后问:“你是不是想死?”

第9章 Chapter9 一把梳
“你去哪了?”奚玉汝将烧烤的器具架好了许久,才终于看到了黎奉的身影。
在他的潜意识里,大少爷确实不是一个十分独立、生活能自理的人,如果没有他人的帮助和打理,他或许会将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所以奚玉汝担心了好一会儿。
黎奉没有回答他,而是捧着一双沾了泥土的手举到他的面前,用非常理直气壮的语气说:“脏了。”其中的潜台词也很容易被解读出来。
奚玉汝无奈地笑了下,从登山包中取出湿巾,也不再用大少爷提醒,细致地擦拭起来。
黎奉或许确实是备受上天偏爱的,他身上哪里都生得好看,即使是甲型,都是最纤长的那一种,于是连帮黎奉擦手这样简单的事情,也会让人不自觉变得认真起来。
大概将上面的泥土清理得差不多时,黎奉忽然开了口。
他问:“奚玉汝,你什么时候走?”
“什么?”奚玉汝抬头看向他,却发现这个光影下,他无法看清黎奉的眼睛。“你想走了吗?是觉得这里不好玩吗?”
黎奉俯身,将两人的距离拉近。“我知道了,他们说的那些话。所以你们班的人也不喜欢我。”
黎奉自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体系,因而用一般的社会习惯去分析他话中的因果关系并不简单,但奚玉汝能够很快地适应,他一向擅长如此。
比如他现在就读懂了这些:黎奉已经知道了外面疯传的谣言,并且认为实验班的同学在听到这些谣言后会不喜欢他。
“不是,他们没有不喜欢你。”他不希望黎奉产生这样的认知。
黎奉有张很好看的脸,单从这一点,就能自然而然地激发许多人的喜爱,再加上黎奉从富人区而来,一般的人没有理由去无缘无故讨厌一个或许能够给予自己利益帮助的人。
“只是他们比较担心我而已。”奚玉汝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他们是因为不了解你,才对你不像对我一样亲近。”
黎奉没有对此做出什么评价,他将奚玉汝握住湿巾的手展平又收起、展平又收起,“那你呢?你要怎么做?”
据黎奉所知,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几类穷人:第一种,为了得到钱无所不用其极,自尊自爱统统都可以不要,他们将赚钱当作了自己人生的信条;第二种,穷且清高,明明对钱渴望的不得了,但还是要装作不会为五斗米折腰;第三种,坦然地接受命运带来的一切,信奉奋斗与目标的力量。
第三种当然是最好的,不过很可惜,这是黎奉根据书中美好故事而推测出来的人格,而这世间的穷人不是一就是二,无外乎有些人伪装得当、有些人道法不精。
“给富人区的大少爷做狗”——从旁人以及奚玉汝本人的反应来看,这似乎是一句很难听的话。
那么当这个谣言以无法控制的形势被传播开来的时候,奚玉汝会怎么做呢?
他希望奚玉汝的选择要称他的心意,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生活发生太大的改变。
“事实上就是,我什么也做不了。”奚玉汝这样回答。
黎奉玩弄对方手指的动作停了下来,“嗯?”
“就算我现在跑到外面去跟他们说,奚玉汝不是在给黎奉做狗,他们两个得关系是非常纯洁、非常平等的朋友关系,他们也会说:反正关羽和张飞不会这样。”奚玉汝收回自己的手,将被体温染热的湿巾丢进垃圾袋里。“我的意思是,他们要是真想造谣,那我们怎么解释都没用。”
他将昨晚提前处理好的食材拿出来,又点燃炭,一边弄一边说:“其实我是根本就不担心这些的,因为他们就算叫得再凶也不能拿我怎么样,而且我迟早会离开这里,这些谣言也不会跟着我一起离开。
“我只是觉得他们这样说你不好听。”顿了顿,奚玉汝将这句话转化成了另外一种更意味明确的表达方式。“我不想他们那样污蔑你。”
有些话奚玉汝没说出口,因为或许会稍显暧昧,但他想,有些花就应当被精心地照料,用最适宜的温度和湿气、最充足的光照时长、最肥沃的泥土以及最精致的花盆,除此之外的一切脏污,都应当被隔绝在玻璃之外。
黎奉亦是如此。
“等等……”说到这里,奚玉汝才迟迟地反应过来一件事儿,他放下手中的烤串走到黎奉的身边,半眯着眼睛将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你刚刚问我什么时候走……该不会你觉得我会因为这样的事情远离你吧?”
黎奉没回答。
这在奚玉汝眼中就等同于默认,“嘶——”他挠了一下自己的头,即觉得好笑又有些被看轻的怒意。“我对你不赖吧?难道在你心中我就是这样的人?”
不过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怒意,在看到黎奉垂下头后荡然无存。
黎奉渴求爱,因而也害怕失去爱,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倘使今天对方站在他的面前、勒令他无论别人在谈论什么他都不能离开,那才说明此人不能深交。和那样强势的性格比起来,黎奉的患得患失和战战兢兢,显得非常可爱。
而他也越发地觉得自己责任重大,因为他不能抛弃这样一个如履薄冰的人。
于是他拍了拍黎奉的肩膀,非常郑重其事地说:“黎奉,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一直在你身边的。当然,违法犯罪要另说。”
“真的吗?”黎奉倏地抬头看向他。
奚玉汝笃定,“真的。”
黎奉忽然笑了,是两人相识以来第一次明确且清晰的笑。淡色的嘴唇轻抿、眉眼半弯,整张脸的线条都柔和下来,失真的脸瞬间添上了生动的色彩。
奚玉汝屏住了呼吸,放在黎奉肩膀上的手在微微颤抖。
那个时候的奚玉汝在想,或许真正的黎奉就是这个样子的,柔软又可亲,只是因为太多的人将锋利的恶意对准了他、在他的身上加注了太多的利益筹码,所以他才会拼命地将自己锻造成一个锋利、冷漠又难以接近的人。而此刻黎奉全身心地信任了他,他便应当摈弃掉一切嘈杂的声音,坚定地选择黎奉。
那个时候的黎奉在想,奚玉汝确实是个巧言令色的人,能够将奉承的话说得很动听、很可信,即使是他也不禁会被迷惑。但贫穷的人想要努力攀附权势也没有错,他总要容许人们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力,所以他选择了谅解。只是奚玉汝要兑现承诺才好,一直在他的身边、一直不要改变。
可此等想法经了过十年,他们终于发现自己领悟有错。
景区一日游之后,两人的关系又有了另一种程度上的改变。
从奚玉汝的视角来谈,便是黎奉变得黏人了许多,即使他去做饭,黎奉都要寸步不离地站在他的身后,然后不厌其烦地问一些有点生活常识便可以回答出来的问题。他也不厌其烦地回答。
因而两人在学校里的相处也变得更紧密,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形影不离。
在很多人的眼中,奚玉汝在被人疯传他趋炎附势时还不懂得收敛,这是一种自甘堕落的表现。
有不少的人都明里暗里地对他进行奉劝,当然也不乏讽刺和羡慕的,通常这样的时候,他都会非常郑重地解释他与黎奉的关系,不过根据后续的反馈来看,信的人并不多。
但奚玉汝并不在意这些,他只顾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
而且和黎奉在一起的日子,其实他很快乐。
在相处之中,奚玉汝发现黎奉有一个在他看来可以称得上可爱的小癖好——喜欢自己帮他梳理头发。
每次当他帮黎奉细心地解开缠在发圈上的发丝时,黎奉都会展露出一种近乎于柔软的气质,这非常的难得,也让他格外地看重。
为此他特地花费了一个星期的工资,去网上购买了一个据说有奇效的软梳,并在后续学会了打理出许多种样式的发型。
自此以后,此项行为不再假借他人,并维持了十年之久。
在黎奉人生中许多重要的场合,比如大学毕业、第一次与合作方见面、第一次签下合作大单、第一次开董事会、第一次接受采访、正式接任黎家家主的位置……都是奚玉汝帮他挽的头发。
其中也包括,黎奉与向清的婚礼。

第10章 Chapter10 一次等
“奚玉汝,你想要反对吗?”或许是他沉默太久了,所以黎奉又问了一遍。
观礼席上向家的父母、黎家的曾经的当家主母秦洁都在向他使眼神,或许命令之中还是带有一定恳求的意味,希望他能够给出一个让此次婚礼顺利进行下去的回答。
奚玉汝的视线从他们那里转到了向清的身上,清晰可查,向清的恳求中带着恨意和不甘。
恳求,恳求他一个黎奉的特助?
莫名地,他笑了一下,而后朗声回答道:“我反对。”
话音一落,观礼席上一众哗然,他却并不在意,站起身直朝台上的两人走去。
“奚玉汝!”向清几乎是尖叫出声,有意识地挡在黎奉的身前,用尖锐的声音喊着,“我劝你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向清会紧张也很正常,毕竟有不少的人都知道他和上司黎奉保有不正当的关系,不过奚玉汝的目标并非他们想象中的那一个。
他直接夺过了向清手中的捧花,狠狠地砸在地上,又当着向清的抬脚将娇嫩的花瓣碾成泥。
“我买的。”他说。
他买的花、他找的婚礼策划、他的枕边人,他奚玉汝到底是有多下贱才会将事情做到这样的地步,怪不得旁人都说他奚玉汝就是黎奉身边的一条狗,指哪打哪毫无怨言。
不过现在这场闹剧应该要结束了。
说完,他转身离去,再也没有回身看一眼这满地的狼藉。
他从生活助理那里拿过了钥匙,离开了阿卡斯大教堂,朝着无人之地疾驰而去。车被他改装过,这件事情黎奉并不知道。
不知道他的疯狂、不知道他的压抑、不知道他藏于黎总特助之外的任何事情,因为黎奉不爱他,因此也不愿意倾听他灵魂的震鸣,黎奉只是需要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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