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害怕自己忘记,忘记那么重要的回忆。
骆笛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他知道自己有特别爱他的爸爸妈妈,他觉得幸福。
可怜的是爸爸妈妈,都不能陪着他们最爱的孩子长大。
但是院长说,人都是有灵魂的,死后灵魂会在天上看着地上的亲人。所以他要好好长大,长成一个爸爸妈妈所期待的人,一个快乐的好人。让他们在天上也能安心。
“肖蒙,乐乐,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骆笛眼里带了笑意,“我要演戏了。”
“演戏?演什么戏?”简乐乐吃得满嘴油,闻言有些没反应过来。
肖蒙细心地用纸巾给她擦了擦嘴,转过头来看骆笛,眉头微微皱了皱道:“你是说,你要混娱乐圈了?”
骆笛点了点头,笑道:“也可以这么说。”
“什么?笛笛,你要做明星了?!”简乐乐睁大了眼睛,有些兴奋地挥舞着手,“真的吗?不过你怎么会做明星呢,不是说做明星助理吗?你要演什么?”
见简乐乐激动的样子,一直淡定的骆笛也忍不住露出个有些得意的笑容,他清了清嗓子,“《逢魔》,听说过么?我会在里面出演男三号哦!”
“啊啊啊啊啊《逢魔》!是斧头的《逢魔》吗?!”简乐乐眼睛发亮,期待地问道。
“如果你说的是秦斧的话……”骆笛故意把尾音拖得长长的,看简乐乐急得恨不得揍他了才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是的。”
“天哪!斧头的《逢魔》诶!你知不知道我是他的书迷啊!你居然要演《逢魔》的男三……”简乐乐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声,一脸莫名其妙地望着骆笛,“《逢魔》男三是谁啊?按戏份来说的话……沧澜道长?你一小鲜肉演一老头儿?”
“不是啊,我要演的是薄暮星。不是老头儿。”骆笛被她看得一头雾水,又想起了什么,解释道,“就是主角的大师兄,不过听说这个人物是新加进剧本的。”
“大师兄……木行?”
简乐乐一楞,又发觉“暮星”和“木行”听起来很像,大概明白了大师兄这个角色的人设有了一定的程度的变动,她眯了眯眼,神情变得高深莫测起来。
“木行变成了薄暮星,情节肯定也会有不少变化,感觉斧头在下好大一盘棋的样子,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真是期待啊。”末了,她还缓缓舔了舔唇,做了个自以为“邪魅”的动作。
“你那是什么奇怪的表情?”肖蒙忍无可忍地捏着她的脸,痛斥道,“早就说了叫你少看点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了!看就看吧,人家女孩子最多代入个公主千金,你倒好,非要学什么‘霸道总裁’‘邪魅BOSS’!”
“痛痛痛!暴力肖蒙!”
骆笛忍笑忍得辛苦,又觉得不该打扰他们打情骂俏,索性埋头吃东西。当肖蒙问他从助理变演员是怎么回事时,他才抬起头来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骚年,你遇到的是一份天大的机缘哪!”简乐乐一脸严肃,凝眉道,“枉我与你青梅竹马十余载,竟没看出你还是个骨骼清奇的,要是早知你有今日,我也好早点抱紧大腿,日后求个人情也好开口些。”
“在下三岁不尿床,五岁能识字,年纪尚小便已展露了惊人的天赋,奈何你无缘得见。”骆笛也装模作样陪着她胡扯,“这样吧,看在相识一场的情分上,你有什么心愿,说出来看我能不能为你办到。”
“我要冯宇昂的签名!他是男一早就定了的,你进组了一定能跟他接触!”简乐乐两眼放光,飞快地提出要求,接着又勉为其难地表示,“当然,如果你能要到女一号季青庭的签名,我也不会拒绝。”
经她这么一说,骆笛才发现,自己对于这个剧组真是一无所知,连早就定了的男女主是谁都不知道。决定回去了一定要查一下这些人的数据后,他朝简乐乐点了点头,说:“我尽量吧,要不到可别怪我。”
“你想好了吗?”一旁的肖蒙突然出声道,眉眼间有些凝重的样子,“娱乐圈可不是那么好混的。”
肖蒙比骆笛和简乐乐都要大几岁,经历得更多,心思也更深沉,所以比起简乐乐恨不得举双脚赞成的态度,他更多的是担忧,怕为人单纯性子又好的骆笛被欺负,更怕他被欺负了还傻呵呵地不反抗。
骆笛从小就是那样,别的孩子抢他的糖果,他从来不抢回来,没准下回还主动给人家送去,不是示弱,而是示好,一张灿烂的小脸能把人闪瞎。
这种不问缘由的善意,刚开始被肖蒙称作“虚伪”,可如果说这只是张虚伪的面具,一个人总不可能一张面具戴了十几年也不曾摘下吧。
肖蒙很了解骆笛是怎样的人,却从来都没有搞懂过他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他知道骆笛活得很简单,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活得这么简单。
就像现在——
“哪个圈子都不好混啊,我就是去擦皮鞋还有竞争对手呢。”骆笛没心没肺地咧嘴笑道,“再说了,我也没想混啊,我就是觉得演戏挺好玩的。”
挺好玩的,这是给你玩的吗?还不如混呢!在你看来捡垃圾都挺好玩的,你咋不去捡呢?
肖蒙忍不住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却也不再多劝,生怕真给人劝去捡垃圾或者擦皮鞋了。
“就是,就是!”简乐乐也在一旁帮腔,“我们笛笛这么可爱,到哪里能混不开?”
每当他们稍微有点分歧的时候,简乐乐和骆笛总是一个鼻孔出气,肖蒙给这两人弄得没脾气,有时候都要怀疑是不是他俩才是一对了。
吃过饭后,简乐乐非要拖着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骆笛犹豫了下,终究还是无视了自己是个电灯泡的事实,跟着一起去了。
他们三个从小就一起玩,自从那两人挑破窗户纸,结束了多年的相互暗恋后,他就自觉地离他们远了些,给小情侣留些单独相处的甜蜜空间。骆笛对那两人在一起这件事是感到开心的,但是,三个人中的两个谈起了恋爱,剩下那个就好像是被抛弃了,有时候想想其实还挺失落的。
等进组了以后就没这么多时间来打扰他们了,现在就安安心心做回电灯泡吧,骆笛想。
简乐乐拉着他俩把过山车、海盗船、火箭升空什么的都玩了个遍,叫声和笑声都在沉沉暮色里回荡。等他们下来时天已经全黑了,晚风吹在身上有些发冷。简乐乐搓着胳膊,玩得心满意足,肖蒙一瘸一拐地跟上来,脱下外套给她披上。
骆笛怔怔地看着不远处随着音乐转动的旋转木马,暖色的灯光在眼里氤氲一片,有孩童的欢笑声传来,像是透过重重光阴,看到一些依稀的影像。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带着他坐过旋转木马,也是这样的晚上,也是这样的温暖的灯光,他偎在妈妈的怀里,爸爸坐在旁边,手里拿着小风车逗他,他们坐在木马上,随着音乐起伏,大家都是笑着的。
那时候,他们多么幸福啊。
木马一圈圈旋转,一转转过多少年。
“笛笛,这边!”简乐乐站在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前挥着手喊他,笑得还和当年因为一个烤红薯而满足不已的小女孩一样,“快过来呀!”
“好,就来!”骆笛飞快地跑过去,忍住那种突然间想要拥抱某个人的欲|望,接过肖蒙递给他的烤红薯,手心滚热滚热的。
爸爸妈妈,我现在也很幸福,你们看见了吗?
骆笛眨了眨眼睛,轻轻牵起嘴角。
第二天,骆笛来到华扬公司谈签约的事宜,李解珉已经跟上面打好了招呼,于是他直接拿着合同来了。
骆笛看了下,合约为期五年,不短,但也不算太长;公司抽成方面他不是很懂,但能看出来没过分压榨他就行了,他对这方面要求不算太高。合同中各项条款都能接受,尤其是有选择接什么工作的权利这点让他很满意。
看来李解珉的确是为他争取了有利合约,当然,他拿到了薄暮星这个角色这点也占主要原因。
一条条看完,骆笛觉得没什么问题,便签了字,正式成为李解珉带的一名艺人。签好合同后,李解珉又带他到老板孟天华面前混了眼熟。
由于他近期已经有了参演《逢魔》的计划,公司也就没有给他安排什么事,让他直接等着两天后进组拍摄。
而这两天,骆笛也没能闲下来,他有了一个新任务——搬家。
李解珉效率很高地为他申请了公寓,说是他目前住的地方太嘈杂,现在是没什么影响,但等到《逢魔》播出后,他势必会突然火起来,到时候生活难免会受到影响。所以现在趁他有空,就赶紧先搬了。
于是,骆笛这两天时间就耗这上面了,搬家本身倒不算太麻烦,把所有东西整理好,直接叫了搬家公司一道搬过去就行了。麻烦的是搬家后的整理工作,新搬的公寓请人打扫过,并不算脏,但到底不如自己动手来得干净细致,于是骆笛又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全部整理好。
如此一番折腾下来,能留给他休息时间便少之又少了。骆笛看了下时间,下午五点半。他掏出手机查了下,今天电影院有聂轩景的封帝之作《晃》上映,这让他有些开心,眼睛不自觉弯成月牙状,愉快地订了票,决定洗完澡出去吃个饭,然后再看场电影。
骆笛是个很容易就让自己开心起来的人,比如现在,不过是能去看一场电影就让他心情很好,一边冲澡一边哼起了歌。
洗完澡后胡乱擦了擦头发,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了,现在正是夏天,他这样的短发干得很快,而且,自然风吹干的感觉比吹风机舒服多了。
骆笛住在四楼,他摁了电梯便站在一边等着,对着铮亮的电梯门整理了下头发,嘴里还轻声哼着歌。
看着电梯门上的人影,骆笛客观地评价:哟,这小伙儿挺帅的嘛。
他这么想着,便觉得有些高兴,冲着自己灿烂一笑,眉眼弯弯,咧出一口白牙。
“叮!”
电梯门突然开了,聂轩景一脸错愕地望着他。
骆笛还没来得急收回脸上那灿烂得过分、略带几分傻气的笑容,聂轩景顿住了往电梯外迈动的步子,两人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四目相对,心里诸多慌乱的情绪还未来得及滋长到眼底,月牙眼对上桃花眼,都愣怔地望着对方。
“聂、聂先生?”骆笛先反应过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耳根有些发烫,打了声招呼,慌忙地退后了好几步。
他刚刚是不是有些丢人?骆笛有些懊恼地想。
他抬眼望向聂轩景,只见对方也正望着自己,嘴唇抿得很紧,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骆笛不由得想,他还记得自己么?
“聂先生,你还记得我吗?我叫骆笛,前几天去参加《逢魔》试镜的。”他这么想着,便也这么问了出来,末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带着点羞涩地笑,“上次忘了说,我……我很喜欢你……”
他微微垂了头,还是个生涩腼腆的大男孩模样。聂轩景默然望着他,听着他那样直白又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心情,脸上神情竟似有些恍惚。
“是你啊,我记得你。”聂轩景的声音响起,溪涧清泉般好听,“你……住在这里?”
“真的吗?你还记得我?!”骆笛猛地盯着他,眉梢眼角都是喜意,语调里满是不敢置信,一时间开心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却还记得回答他的问题,“我是住在这里,昨天刚搬过来……聂先生也住这里吗?”
问出最后一句时,眼里带了些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期待。
聂轩景的粉丝很多,其中不少比骆笛要狂热百倍,那种疯狂迷恋类似吸食了鸦|片,但眼前这个大男孩欣喜却不疯狂、激动却不冲动的表现,却让他不由得柔软了眼神,他是发自内心地因为他而觉得快乐,那点快乐来得太简单,像是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如果你是住这里的话……”聂轩景伸手指了指骆笛家的门,微微勾起嘴角,一双眼笑如桃花,又指了指另一扇门,“那我们就是邻居了,我住在你对面。”
骆笛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又扭头看了看身后自己家门,像是在衡量两扇门之间的距离,像是在确认两扇门的确处在同一次元。
聂轩景看着他的呆样,忍不出轻笑出声,见骆笛望过来,他不知想到了什么,那昙花一现的笑意又倏然消失在唇边,留下一点点苦涩的弧度。
聂轩景拿出钥匙,走到自家门前把门打开,亲自向骆笛证明了他们的确是邻居这个事实。
“等等!”骆笛见他推开门,以为他要马上进去,连忙叫住他,“请稍等一下,一下下就好!”
说完竟也飞快地掏出钥匙,转身开门进屋了。聂轩景有些好奇他要做什么,便跟着走到他门口,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屋里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翻箱倒柜的声音,很快,骆笛抱着只瓷白的花瓶跑了出来,手里还拿了只马克笔。
他把笔递给聂轩景,两只手端正地把花瓶捧到胸口,两只眼睛亮亮的,郑重地请求道:“请给我签个名吧!”
聂轩景:“……”
沉默了几秒,聂轩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是让我签在花瓶上?”
骆笛也反应过来,捧只花瓶让偶像签名什么的,好像是不太常见的样子,但他觉得自己的选择还是很有道理的,于是也顾不上尴尬,一本正经地解释着——
“本来我是想拿个笔记本或者你的电影的光盘什么的,但是那些东西我要是经常拿出来看的话,会不小心弄坏或者弄脏,时间久了,字迹可能还会褪色;我还想过杯子或者茶几什么的,但是这些东西使用频率太高了,我觉得显得不够尊重;最后看到这个花瓶,就觉得很合适,我把它摆在桌上,不会动它,但随时都可以看到,用马克笔写一般也不容易褪色。”
聂轩景听完骆笛的理由,觉得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第6章 被“撩”
“可是,签在花瓶上也不保险啊,要是花瓶不小心碎了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不如这样吧——”
聂轩景拖长了调子,语气里难得有些调侃的意味:“我签在你家墙上,这样你又随时都能看见,又不会弄脏弄坏,怎么样?”
“不太好,”骆笛却没听出他的调侃之意,认真地想了想,摇了摇头,“我要是搬家的话怎么办呢?我又不能把墙敲下来一块儿挪走。”
“你……”聂轩景被他弄得有些想笑,一个笑容还没成形又被鼻腔里涌起的一股酸涩压了下去,眼底泛了潮,湿润润的。
“不过……也行。”骆笛却又认真思考了一下,侧开了身子,郑重地做了决定,“那就签吧,或许过两年我就有钱把这里买下来了。”
聂轩景听了这句话,突然慌乱地转过身背对着他,头微微仰着,深吸了几口气,像是在缓解什么情绪,过了会儿才转过身来,拧开笔盖,飞快地在花瓶上签上字,又多写了句什么话,有些急促地说:“跟你开玩笑呢,就花瓶吧,挺好的。”
骆笛捧着花瓶,沉默地望着聂轩景。他之前太过兴奋所以都没有发现聂轩景的不对劲,但是现在他再怎么迟钝也发现了。
“聂先生,你在难过。”他用的是肯定句,语气有些低落。
聂轩景正半蹲着身子,闻言写字的手一顿,又飞快地把最后几笔写完,若无其事道:“没有,我挺高兴的。”
骆笛小心地放下花瓶,伸出手,动作温柔却坚决地抬起了聂轩景的下颌,他望着聂轩景的眼睛,那双眼里还有点晶莹的光点,眼神有些不自然的躲闪。
他轻声说:“你刚刚,差点哭了。”
“……对,我刚刚有点难过。”聂轩景极轻地叹息了一声,平静地与他对视,眼底深处却有些他看不懂的情绪。
聂轩景道:“曾经,我有个朋友也说想要买下这套房子。”
骆笛问:“然后呢?”
“当时,以他的经济来说,有点困难,他就省吃俭用,一有时间就到外面接活干,我还记得……”
骆笛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
聂轩景却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直接跳过那段,“后来,他终于攒到了够付首付的钱……”
说到这里,他又不出声了,骆笛实在没忍住,小声问:“再后来呢?为什么他没有买成?”
买成了就轮不到他来住了。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聂轩景有些疲惫地合上眼,轻声道,“也没有他了……终归是我对不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