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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的美人夫郎(引澜风)


姜烈渊看着他出了会儿神。
他突然觉得那张“许昭”的照片,跟余粥有点像。
大概是眉眼与气质吧,都很好看。
姜烈渊劈柴算是专业对口,在余粥将鹅肉切好前就已经将柴码得整整齐齐。
后背出的汗弄着衣服湿乎乎的,黏在姜烈渊线条流畅的肌肉上。
他想脱衣服,但不好意思,只能用手扯着领子扇风。
白日的余热未过,天边是火的炽热,云海通红,壮丽无比。
“这些天,看过了好多场晚霞。”姜烈渊道。
他一直忙于找人,总是错过白日的风景。
也只有晚上回家时能慢下来,才是真正的轻松
余粥忽地轻笑了一声,他走到姜烈渊旁边的水缸洗手,雏鸦似的黑发别在白皙的耳廓后。
他突然很想跟姜烈渊聊天,用了古人听得懂的言辞道:“我之前想做教书先生。”
“为何?”
“因为童子散学早,我也能早些回家,在路上就可以看见夕阳。”
余粥勾起嘴角,洁白的衣襟染上晚霞。
姜烈渊顿了顿,开口:“让你可惜了,没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同为男子,却要向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雌伏,更没能力反抗。
余粥却“诶”了一声,随后踮了踮脚,笑说:“但我现在天天都能看见夕阳,也挺好的。”
天边的色彩太过浓重,二人皆是面颊通红。
余粥是发自内心这样说。
他觉得自己很幸运,遇到的是姜烈渊,而不是其他人。
火红消退,天边渐渐恢复夜的沉寂。
所有的菜准备好了,开始下锅。
姜烈渊像个木头桩似的站在灶台前一动不动,余粥无奈地扯了扯他袖子,眨眨眼道:“你脸怎么还是这么红?”
“是夕阳!”姜烈渊表情僵硬,斩钉截铁道。
星斗漫天。
说罢他快步走开,越走越快甚至跑起来到小河边,捧了两把水朝脸上扑。
他方才真是疯了,脑子里竟然冒出想去抱余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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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纯爱战士姜烈渊:我想抱他
关于老姜前期为何要自鲨,穿书员□□自鲨是为了:()
A:回到烤鸭穿书局
B:回到月球抢嫦娥的玉兔的月饼
C:替作者谴责不良商家的奶月饼
D:大喊“9个拇指大小的奶月饼30块钱真不贵”
(翻车了家人们,奶月饼就是奶片,商家和刷评你们良心不痛吗??跟我大拇指一样大,我还不如拇指沾奶粉自己啃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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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烈渊之前在废墟中收养了一只小猫。
虽然是在丧尸小说的背景中,小猫也带不回现实,但他还是无法放任一只毛绒绒的小生命自生自灭,便收养了它。
小狸花猫很亲人,动不动就喜欢在姜烈渊装卸枪/支时蹭他。
姜烈渊要测试武器的杀伤力,就把小狸花猫推走。
它来一次,姜烈渊推走一次。
最后小狸花猫委屈地喵喵叫,圆溜溜的大眼睛充满水光惹人怜爱,趴在花瓶后面小心翼翼地偷窥他。
“淘气鬼。”姜烈渊无奈,伸手将小狸花猫托起来,放在自己有力的肩膀上抱着,热乎乎毛茸茸的皮肤蹭着男人硬朗冷峻的脸,热血糙汉最终被小可爱的抱抱打败。
方才,他,竟然对余粥生出了同样的怜爱之心。
“你去哪里了,怎么一身水?”
他回来时,余粥正站在杨婶旁边拎着锅盖,锅中鲜美的汤汁咕噜咕噜冒泡,杨婶正往大锅内壁贴面糊糊。
“吃饭前洗脸,真讲究。”杨叔背着手啧啧啧。
“你呀。”余粥哭笑不得,走到他面前伸手,用袖子一点点擦干净姜烈渊脸上的水珠。
姜烈渊湿漉漉的发丝淌下晶莹的水滴,砸在余粥的嘴角,余粥反射性一舔,随后两人都愣了。
他忽然知道,为何自己会想去抱余粥了。
不光是对余粥的同情怜爱、而是在于他的温柔强大。
被舅舅欺负、嫁成地位极低的夫郎、在破破烂烂的房子中生活,从始至终,余粥都没有抱怨过一句命运的不公。
垂在两侧的手臂似乎要去搂一楼这个单薄的肩膀。
余粥先他一步,去轻轻地弹了他一个脑崩。
姜烈渊:“……”
“真的是,”余粥勾着嘴角,眼神略带笑意:“多大的人了,洗个脸都能把头发洗湿,先吃饭吧。”
姜烈渊的手臂终究是没能抬起来。
他像个大木头一样,被余粥拉回桌子边坐下。
“天气凉了哈,吃点热乎乎的真舒服。”杨婶开心道。
将锅端在桌子上,一揭开锅盖,扑面而来的热气蒸腾,每个人的脸上都痒痒的。
白气散去,肉香扑鼻,美食当前,似乎什么烦恼都能放下。
姜烈渊也被诱人的铁锅炖大鹅勾去了魂儿。
只见锅中两侧是吸满汤汁的玉米粑粑,而肉段之上又像是盖被子似的盖了层面片,已经被浓稠的汤汁染上诱人的色泽。
杨婶由衷夸赞道:“粥儿,还是你会吃,直接往里面铺面片。”
余粥笑道:“这样也省的另做主食了,大家快吃吧。”
杨叔可忍不住了,筷子都闪出了残影。
余粥夹了块鹅腿肉品尝,肉质紧实Q弹,应该是新鲜的大鹅。
炖得时间足够长,嘴唇一抿就能脱骨软烂,吸满汤汁。
鲜香麻辣,配上汤汁满满的面片和玉米粑粑一起吃,简直天堂般的待遇。
还好这个世界的香料也不少,八角和花椒是必不可缺的灵魂,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胡椒。
大家专心致志地吃美食,甚至都忘记了聊天。
一阵秋风萧瑟,余粥打了个寒战。
这时碗里多了段黄澄澄的玉米,是姜烈渊夹给他的。
余粥眼波流转,笑盈盈地看向身边的大块头。
姜烈渊一本正经,甚至还带着些严肃道:“我觉得玉米也好吃,你尝尝。”
“那可不,这是我家种的脆玉米,你们有口福嘞。”杨叔得意洋洋。
余粥吹了吹冒着热气的玉米,随后咬了一大口。
脆玉米的清甜和肉香完全不冲突,甚至更入味美味,嘴中回荡的皆是蔬果的爽口。
更别说炖得烂烂的土豆冬瓜胡萝卜,一扫而空!
天黑得越来越早,杨叔杨婶先回家了,他和姜烈渊将锅洗刷干净。
余粥烧水沏了两杯热的桂花茶,想起那事儿道:“对了,咱们定做的衣服应该好了,赶明儿去拿回来。”
姜烈渊点头:“我明天去。”
“什么都是你干,我心里过意不去了。”余粥玩笑道,眨了眨眼。
姜烈渊猛地喝了口茶,像是在喝酒。
“我准备明天去试试摆摊,做糖醋小土豆,成本低且好上手。”
“我支持你。”
余粥:“……”
姜烈渊本就不善言辞,但今天的他格外奇怪,眼神飘忽,似乎自己说什么他都漫不经心。
余粥碰了碰他宽阔的手掌,温声道:“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姜烈渊嘴唇抿得像是一条线,嘴角微微下垂,眼神也黯淡无光。
如果那个花魁是他要找的人,他会带着花魁离开;
如果那个花魁不是他要找的人,他会离开乌村乌镇,扩大寻人的版图。
也就是说,无论结果如何,他都要离开余粥了。
姜烈渊此时又想到了自己收养的那只小猫。
小猫是书中的生命,无法随姜烈渊一起回到现实。
于是在完成任务后,他将废弃的小卖部布置成遮风挡雨的猫窝,又搬来十箱子猫条猫罐头,还训练它自己咬开罐头壳。
然后在某个寻常的黄昏,他摸了摸猫猫的头,平静道:“我走了。”
狸花猫:“喵!”
姜烈渊:“这个世界没有丧尸了,你不会有危险了,照顾好自己。”
狸花猫舔舔爪。
也许它以为只是普通的告别,第二天姜烈渊还会带着猫罐头来看它。
但是这一去就是永别了。
“我……”姜烈渊欲言又止,抬眼看向余粥俊美无暇的面孔,眼睛又圆又亮,好像曾经的那只小狸花猫。
“我在找人,找到她就是我的工作,她叫许昭。”姜烈渊不敢去看余粥的眼睛,声音更加低沉:“找到她我会离开,找不到她我会去更远的地方寻人。所以……”
声音戛然而止,原因是姜烈渊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了。
他和余粥不是主人和狸花猫、也不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更不是投缘的朋友兄弟。
他们可是成过亲的夫夫啊。
“啊,是这样啊。”余粥缓缓开口,声音听不出情绪。
“对不……”
“既然如此,我帮你一起找人吧。”悦耳的声音在耳边乍响,余粥见姜烈渊表情微滞,他朝姜烈渊傻乎乎一笑:“如果能帮上忙,我很开心。”
偌大的菜园子……哦不,生态园里,余粥不知道陆玉笙又从哪弄来了群锦鲤。
他上次说要打造个锦鲤池玩玩,没想到真去做了。
石块砌成的的小池塘中,锦鲤一个个圆润无比,火似的尾巴在水中摇曳。
陆玉笙每天衣服不重样儿,今日身着一袭藕色衣袍,懒散地披着头发,像是逗狗似的伸手摸鱼。
“所以你的意思是,想去边卖糖醋小土豆,边去帮你夫君打听消息?”
陆玉笙语气悠悠,说道“夫君”两个字时故意加重了语调,惹得余粥立马脸红摆手解释:“我和阿渊不是那个的,只是他要救我然后我想报答他。”
陆玉笙:“我随口说的,你这么激动干啥。”
余粥无语凝噎。
“行吧,第一,你确定你的糖醋小土豆会受欢迎?第二,你怎么帮?”
陆玉笙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那不成朝人家打听个消息,你送人家一份土豆?”
余粥挠挠头:“目前我是这样想的。”
这下反而轮到陆玉笙沉默了。
生意还没坐起来,就想着先亏本。
“对了陆兄,你还没吃过我做的饭吧,今天一起吃个饭?”
陆玉笙来了兴趣,爽朗笑道:“行啊,吃什么。”
余粥笑眯眯:“糖醋小土豆。”
其实昨天姜烈渊说这些话,余粥一晚上都没睡好,脑子里像是打翻的浆糊,想七想八的。
姜烈渊最主要的意思就是——他要离开了。
余粥虽不知道徐昭是谁,甚至都不知道是男是女。
但既然是姜烈渊一直在寻找的人,那就是重要的人,他也想帮个忙。
虽说他和姜烈渊是孽缘起,但经过大半旬的相处,他早就在心中把姜烈渊列为重要的人。
这个人不是朋友,不是家人,却是那荒唐的夫君。
余粥说不出来心中的感觉。
酸酸的,但又由衷地希望姜烈渊能好。
就算以后离开这里,希望他也不要忘了自己。
姜烈渊今日中午就回来了,发现院子里多了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陆玉笙热情道:“呦!”
面瘫威严姜烈渊缄默:“……”
眼前这男人一副小白脸的模样,是姜烈渊最讨厌的类型,白白净净跟个小姑娘一样,没有男子气概。
余粥可以,不速之客不行。
大概在姜烈渊的世界里没有“花美男”的概念,第一印象便对陆玉笙不好。
“你是余兄的夫君吧,总听他提起你。”陆玉笙笑着伸出了手:“我是他朋友,初次见面。”
姜烈渊:“听他提起我什么?”
陆玉笙:“?”
姜烈渊眼神冷冷的看着他,像是地盘被入侵的狮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不爽。
幸好这时余粥从屋内探了个头出来:“阿渊回来了?过来帮我一下。”
姜烈渊瞪了陆玉笙一眼,大步走进屋。
余粥袖口挽到胳膊肘,手背冒出青筋,在用力搅拌着盆里的黏糊糊。
姜烈渊想帮他端着盆,粗壮的手臂伸过去,比余粥黑了一个度,胳膊也粗了一圈。
“好啦。”余粥舒展眉心,放下盆,用勺子盛出一勺红酱,放在嘴边舔了舔。
罢了他眼神一亮,又把勺子举到姜烈渊面前:“你尝尝。”
他说完才反应过来,这可是一个勺子!
作者有话说:
天冷啦该吃栗子火锅铁板烧热奶茶烤肠猪脚饭啦(流口水)

余粥顿时把手撤回来,窘迫地翻箱倒柜去找别的勺子。
姜烈渊本来没反应过来,见余粥此举才发现这勺子正是方才他用的勺子。
“抱、抱歉,我习惯性了。”余粥脸颊涨红语无伦次。
其实这勺子他方才压根儿没挨着嘴,只是嘴唇碰了碰上面的酱料而已。
而且两个都是大男人,其实共用一个勺子也不是不行,他出道前在练舞室喝水都能和前辈公用一个瓶子。
但对方换成了姜烈渊,余粥心情有种说不出来的微妙。
姜烈渊犹豫道:“其实不用再……”
“马上找到了,请再等一下!”
余粥急得额头出了汗,在找到救命的勺子后喜出望外终于松了口气,然后猛地站起来。
“当心!”
姜烈渊手疾眼快,迅速用手背垫在尖锐的桌角上,余粥头顶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顶在了姜烈渊手心中。
头顶之上的手掌宽厚温暖,手掌之下的头顶毛绒绒。
“你小心一点啊。”姜烈渊浓眉微蹙,目光似乎带着责备:“差一点,你脑袋就要开个窟窿。”
余粥感觉自己两侧脸颊似乎都要烧了起来,分不清是丢人还是那掌心太温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余粥脑子晕乎乎的,心中过意不去。
本来只是想给姜烈渊找个新勺子,但这下又欠他一个人情。
姜烈渊一愣,见他神色委屈,刚到嘴边的“你又道啥歉”吞了回去。
他知道余粥心思细腻,也知道自己不苟言笑的样子吓人,便换了种回应方式。
余粥见姜烈渊直接拿过了那只他用过的旧勺子,毫无嫌弃之意地伸到嘴边,张嘴吃了满满一勺的酱料。
“你…”余粥睁大了眼睛。
“我也没洁癖。”姜烈渊面无表情:“以后咱们一起用。”
“不是这样的啊,”余粥不知是哭是笑,连忙送上茶杯:“空口吃这么一大勺的酱,咸不咸啊?”
姜烈渊那张万年冰山的俊脸终于绷不住了,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我尝尝。”陆玉笙用新勺子沾了一点点酱,优雅地品尝道:“嗯,不错不错,酸中带甜甜中带辣,还有一股奇特的香味,令本少爷欲罢不能啊。”
他的表情太做作,虽说的是真话,但也让姜烈渊格外嫌弃。
“阿渊,你也尝一点,注意别吃多了。”余粥用旧勺子沾了一点给姜烈渊,姜烈渊接过勺子,尝道:“可以,简直一模一样。”
余粥好奇:“什么一模一样?”
是跟小吃街卖的一模一样,但姜烈渊怕余粥这个“古人”听不懂,便道:“跟梦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土豆切成瓶盖大小的方块儿,每个方块儿都被油炸过,滋滋滋地冒着香泡泡,四面金黄。
酸甜糖醋酱配上焦脆小土豆,完美地综合了小土豆油腻的口感,令人欲罢不能。
“这东西你要是摆摊,绝对大卖!”陆玉笙赞不绝口。
姜烈渊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想不起来。
“阿渊,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朋友,陆兄陆玉笙。”余粥用一根树枝将碎发挽起来,露出修长美观的颈脖,笑起来眉眼秀丽:“糖醋小土豆能好吃,多亏了他呢。”
“又不是他做的。”姜烈渊小声嘟囔了句。
陆玉笙:“?”
余粥用胳膊肘轻轻撞了他一下,姜烈渊才抬眼皮,皮笑肉不笑道:“谢谢。”
陆玉笙:“你知道谢我啥吗?”
余粥总觉得今天气氛很怪,连忙转移话题道:“我们在陆兄的菜园子里发现了野茴香,陆兄的菜园子里真是什么都有。”
陆玉笙谦虚道:“嗐,我这个人闲得无聊就喜欢收集种子种地,没想到野茴香的种子这么好吃。”
“是啊。”余粥回想在他园子里扑腾时,竟然发现了野茴香,当即兴奋地如获珍宝。
因为它的种子,便是我们俗称的——孜然。
他之前去研学旅行时老师给大家介绍过这种植物,余粥颇爱用孜然调味,便记了下来,没想到在这时竟然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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