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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车马慢(Shim97)


说完,老半天,方曜都没作声。
路昭:“怎么,我说的不对?”
方曜把行李箱拎起来,放去杂物间:“称呼不对。”
路昭愣住了。
来之前他知道要见方先生的家人,也准备好了见面礼,但他还没想过改口这个问题。
他连对方先生的称呼都没改过来,到现在还不习惯叫他“阿曜”或者“老公”,总是脱口而出“方先生”。
要对方先生的父母亲改称呼为“爸爸妈妈”,就更难了!
可是,留给他的缓冲时间并不多。今天下午他们稍微收拾一下,给家里置办一些东西,今天晚上就要和方先生的家人见面吃饭了。
不仅有见过面的方弈伯父、林叙伯母、方决先生和文越先生,还有方先生的大伯父一家人!
这可和招待朋友们的酒席不一样,方先生是家里这一代最小的孩子,今晚来的人全都是长辈……
作者有话要说:

第189章 番外-新婚5
路昭有些忐忑,等方曜放了行李箱回来,他就问:“今晚去吃饭,我、我一进门就要喊……喊爸爸妈妈?”
方曜拉着他的手,往二楼的小客厅走:“不然呢?”
路昭跟着他走:“……这样很奇怪呀!我们结婚之前没有找到机会见长辈,没有什么正式的仪式,难道就这样突然改口了?明明我上一次见他们,还是叫伯父伯母!”
而且上一次见面都是十年前的事了!
方曜:“没关系。他们都知道。”
路昭:“……知道什么?”
方曜回头笑了笑:“知道你等了我很多年,也知道我一回来就到处找你。我们结婚,他们并不意外,也没有反对,所以直接改口就好了。”
路昭闻言,一时呆滞,半晌,才难为情道:“你怎么跟长辈说这些呀……”
方曜走到小客厅的留声机前,蹲下来在矮柜里找唱片:“不是我说的。是那时候我找你闹出了很大的动静,所以不少人都知道。”
路昭更觉得不好意思了,站在他背后,忍不住拿脚上的棉拖鞋踢着地上的地毯:“很多人知道吗?那我岂不是在你的交际圈里很出名。”
“对。几乎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为了找未婚妻,几乎把首都掘地三尺了。”方曜一边翻找唱片,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路昭踢着地毯,小声说:“那时候我还不是你的未婚妻。”
方曜:“我是这么声称的。”
路昭:“……”
方曜拿出了唱片,搁在留声机上:“在高原上工作的时候,我还声称我已经结婚了,拿你的照片给别人看,说这是我太太。”
路昭:“……”
他小声说:“要是我最后没答应嫁给你……”
方曜回头看他,略一挑眉:“那就是我太太跟野男人跑了。”
路昭瞪了他一眼:“你这造谣也太离谱了。”
方曜笑了笑,打开留声机,将唱针搁在旋转的唱片上,悠扬的音乐立时飘了出来。
路昭抱怨:“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又要跳舞。”
方曜笑着朝他走过来,伸手揽住他的腰,柔声哄他:“一边跳舞,一边说话。”
路昭虽然嘴上抱怨,但方曜一靠近,他仍然配合地抬起了手,搭在他肩上,随着他走起舞步。
“为什么要一边跳舞一边说话?”他不满地瞅着方曜,可语气已经不自觉地放柔了。
方曜垂眼看着他:“这个留声机太久不用,试试有没有坏。”
路昭哼了一声:“我才不信呢。”
方曜低声道:“好吧,我说实话。”
路昭抬眼瞅着他。
“因为和你跳舞是件浪漫的事。”方曜低头蹭蹭他的鼻尖,“我好喜欢。”
被他这么亲昵地蹭一蹭,路昭的脸都热了,嘴角忍不住上扬,小声说:“这还浪漫么?穿着拖鞋呢。”
方曜道:“重要的是跳舞的那个人,不是这些形式。”
路昭弯着嘴角,故意说:“我觉得形式也很重要。我喜欢有仪式感,因为以前没有经历过多少隆重场合,没有烛光晚餐,也没有穿过晚礼服裙。”
方曜想了想,说:“好吧。我们去定做一套晚礼服裙,每次跳舞的时候,你要换上裙子,我也要穿上西装,用两斤发胶梳一个大背头。”
路昭终于扑哧一声笑出来:“那样太傻啦!”
他把脑袋靠在方曜肩上:“太麻烦了,还是穿着拖鞋跳吧。”
只要是和这个人在一起,别的都不重要。
方曜也微微一笑,搂着他慢慢走着舞步。
路昭靠在他肩上笑完了,忽然回忆起一桩往事,抬起头来:“对了,我想起来,我就是在这里,看见过你和别人跳舞。”
方曜一挑眉:“我有和别人在这里跳过舞?”
路昭斜了他一眼:“别不承认,我记得清楚着呢。”
方曜:“我确实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就是那位白小姐,徐先生的青梅竹马。”路昭回想往事,却发现自己有点儿记不清白小姐的模样了,只记得他穿着条颜色鲜艳的裙子,非常惊艳。
具体是哪一个鲜艳的颜色,他也记不得了。
路昭心中十分惊讶。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记性很好,尤其是这些关于方先生的事情,他每一件都记得很清楚。所以,他总觉得方先生说的“不记得了”是在哄他骗他。
可没想到,连白小姐这个“头号情敌”,自己居然也会忘记长相。
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而他的生活里,又挤进来太多其他的人和事。
要不是因为白小姐的事情发生在他的十八岁,是大好青春里一道深刻的记忆,他可能早就把这号人忘了——毕竟,有些不太熟悉的大学同学,他现在都想不起名字了。
他现在才三十一岁,尚且如此,五十岁的方先生,就更加不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了吧。
方曜见他愣住,就配合地问一句:“行知的哪一位青梅竹马?他的青梅竹马可太多了。”
“叫白淑。”路昭白他一眼,没好气道,“你们这朋友当的,你说他青梅竹马多,他还说你的追求对象排队排出几里外呢。”
方曜:“那可真是冤枉。这么多年,你不也就看见这位白小姐一个么?”
路昭一想,还真是,之前去方先生的单位给他送饭,也没见他和哪位异性走得比较近。
他就略过这些,接着说:“那时候我在楼上照顾方恒,准备下楼的时候,正好看见你们在楼下的客厅跳舞。”
“我那时候刚从暨州到首都来,又黑又瘦,才一米七,天天穿着几身舍不得扔的旧衣服,土气得很,看到你们在楼下跳舞,心里羡慕得不得了,但是又不敢下楼去打扰,怕出丑。”
方曜回想一番:“也没有很土气,那时候的大学生都那样……不过,我真是想不起来,刚见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了,因为你总低着头。”
路昭略感惊讶:“是吗?我总低着头?”
他自己倒没有感觉。
方曜点点头:“对,每次我看过去,你就是低着头的,所以我没看清过你的脸。”
路昭:“……”
他想起来了,因为那时候觉得方先生太英俊,每次跟他说话,都不敢抬头看他。
而且那时候他比方先生矮太多了,仰着头说话也很费劲。
方曜:“不过,那时候确实觉得,你有些内向,不爱说话,不过对方恒很温柔又有耐心,方恒也喜欢你,我就让你留下来了。”
路昭:“那时候的我就是很内向,不敢参加学校的活动,和同学打交道也很拘谨。所以,你那时候就算邀请我跳舞,我也不敢答应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笑起来:“我想起来了,我来首都之后的第一支舞,是和方决先生跳的。”
见到方决先生的那一幕,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两眼亮晶晶地同方曜描述:“第一次见方决先生的时候,我都看傻了,他太英俊、太有魅力了,从皮卡车上下来,一眼扫过来,我的心脏就像停止了跳动。”
听到他如此浮夸地描述对另一个男人的感觉,方曜的嘴角拉平了,凉凉道:“有那么夸张?”
“一点都不夸张!”路昭沉浸在回忆中,兴奋地说,“他就像有魔力一样,我忍不住一直盯着他看。后来在餐桌上,他还让我以茶代酒,和他碰了杯,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方曜:“……多开心?”
路昭:“和他碰了杯,他的那种自信大方,好像一下子也传递给我了,我觉得自己好像也能挺起胸膛了,他真的有魔力!”
方曜:“……”
路昭:“后来,你们一起跳舞,他看见我在旁边,就邀请我来跳。我很怕出丑,没想到他请我跳的是广播体操拉手舞,那时候我真的很感动!”
方曜醋意冲天地“哦”了一声。
路昭忽然抬头看他:“但是那时候方决先生叫你也邀请我跳一次拉手舞,你拒绝了。”
方曜:“………………”
路昭:“你那时候挺神气的嘛。”
方曜绞尽脑汁,勉强补救:“我那时候,对所有异性都一样。”
这话倒是不假。
路昭点点头:“也对。也多亏你这样,才能轮到我。”
这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小唐一溜小跑上来:“院长,可以吃午饭了。”
路昭这才同方曜分开,算旧账也到此为止,两人一块儿吃了午饭,稍作休息,下午出去置办了家里的用品,又买了烟和酒,到了晚上,才开车出门赴会。
晚上的酒席由方弈和林叙操办,宴请的宾客有哪些,路昭也不是很清楚。他们坐的轿车一路开进了一大片老合院聚集区,路上查验了四五次身份,最后一段路还不能开车,小唐等警卫员也不能进去,只允许方曜和路昭两个人拎着礼品,由一小队警卫员带着走。
这一片的合院实在太大,中间的小路也长,四周静悄悄的,路昭拉着方曜的手,忍不住小声说:“要走这么远呀?”
他还以为应当也是在一处小楼里,和他们的住处差不多。
方曜:“走累了?”
路昭摇摇头:“没有。我就是觉得住在这里,买菜好不方便。”
出来得走多远的路啊。
方曜笑了笑:“确实不方便。”
走了十来分钟,警卫员终于把他们领进了一处院子。
“报告首长,方院长来了!”
不一会儿,方弈从屋里大步走出来:“回来了?”
林叙跟在他身后,说:“正好,可以开饭了。”
方曜打了招呼:“父亲、母亲。”
路昭有点儿紧张,紧紧抓着方曜的手,小声喊:“……爸爸、妈妈。”
方弈一愣,随即往兜里摸:“哎呀,红包,改口红包。”
林叙从兜里掏出了两个红包,塞给路昭,又拉着他进屋:“快进来坐,都等着看你们呢。”
路昭有点儿害羞,被他拉着进屋,抬头一看。
屋子里坐了一桌人,有方决先生、文越先生,旁边那个是方恒吗?长得好大了。
还有……为什么还有一位长辈长得好像画报里的舒主席?
作者有话要说:

只是画报里的舒主席更健壮魁梧,皮肤更黑一点。
这位长辈倒是修长清瘦,十分斯文,见路昭盯着自己看,还对路昭笑了笑。
“阿曜很会挑,看起来是个能干机灵的孩子。”他说。
方曜带着路昭走到他跟前,介绍:“阿昭,这是我的大伯父,旁边这位是李元李将军。”
路昭呆呆地打招呼:“大伯父好,李将军好。”
打完招呼,他还忍不住一直盯着这位大伯父看,小声同方曜说:“大伯父长得好像舒主席啊。”
方曜:“……”
舒亚微微一笑:“总有人这么说。真的长得很像吗?”
路昭连连点头:“很像很像!比电视剧里的演员像多了!”
饭桌上的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路昭有点儿莫名其妙,眨眨眼睛,偷偷拉拉方曜的袖子:“怎么了?为什么都笑我?”
方曜揽着他的腰:“不是笑你。是觉得你可爱。”
路昭无法相信他这套说辞:“又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
一旁的李将军笑着开口:“对,就是太瘦了。胖一点儿更像。”
路昭这才注意到这位李将军——一头微卷的浓密黑发,英俊深邃的五官,带点儿痞气,魅力十足。
这样的雄虫非常少见,路昭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李元十分敏锐,留意到他的打量,便也转头看了看他,微微一笑:“路昭,我记得你。”
路昭一愣:“您认识我?”
李元摇摇头:“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不过好多年前,你的朋友曾经在定安门广场上为你举过大字报,那次叫我碰上了。”
路昭一下子想起来,连忙说:“原来那次是您帮了我,多谢!”
他想起来了,当时的宋悦提过,是一位姓李的将军帮了他们!
方曜在旁开口:“有人在定安门广场上为你举大字报?当时是出了什么事?”
路昭抓抓脑袋:“是宋悦。都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李元把方曜拉过来坐下,一把揽住他的肩膀:“那会儿你在戈壁滩呢。我们刚刚聊天,提到小路的名字,我才想起来这回事,没想到真是同一个人啊,缘分缘分。”
看他和自己儿子勾肩搭背的,方弈有点儿眼红,说:“那你也是赶得巧。”
李元:“可不是嘛。要是叫你赶上,你怎么也得在阿曜跟前吹个二十年了。”
方弈:“……”
李元:“可惜叫我赶上了。唉,你这爹当的,儿子是我帮你养大的,儿媳妇也是我帮你救的,你怎么回事啊方弈。”
俗话说,敌人才是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李元和方弈小时候凑在一块儿就净打架,长大了又因为种种复杂的家庭和关系原因,更加看对方不顺眼,可以说是彼此都常年稳坐对方的拒不来往名单第一位。
所以,没人比李元更知道怎么踩方弈的痛脚。
多年和老婆两地分居嘛,引以为傲的小儿子和自己不亲嘛,这就是人生赢家方弈最遗憾的两件事了。
方弈的脸色黑了,说:“某些没有受到邀请,厚脸皮来蹭饭吃的人,注意一下言辞。”
李元:“你没有邀请我,但是你老婆邀请我了,这个家你说话只能算一半的数吧?”
方弈:“……”
他转过头,哀怨地盯着林叙。
林叙:“……我在西北的时候,阿曜还很小,元哥经常带他出去玩,阿曜也喜欢他。我觉得阿曜会希望请他过来吃饭的。”
这就是方弈理亏的地方。小儿子出生之后,林叙带着孩子去了西北赴任,在西北的十年里,李元照顾方曜的时间比他这个亲爹多多了。
方弈讪讪地转回头来,又嘀咕:“他这帮忙都是有条件的,你以为他干嘛帮咱们带儿子。”
李元:“那我的条件你也没答应啊。这么优秀的儿子不还是你儿子吗?”
两个人一来一往地斗嘴,路昭跟着方曜坐下,小声问:“方……爸爸和李将军有过节吗?”
方曜只微微一笑。
路昭另一边的方决凑过来,小声告诉他:“他俩从小认识,经常打架。李将军很喜欢阿曜,想要父亲把阿曜过继给大伯父。”
路昭一愣:“……过继给大伯父?”
大伯父没有自己的孩子吗?
李将军一个外人,为什么提这样的要求?
哦,不对,方先生提前说过,来做客的是“大伯父一家人”。
那李将军是大伯父的丈夫吗?可是为什么称呼得这么生疏?
路昭有点儿糊涂了,但在饭桌上不好多问,只能晚上回去了再单独问问方先生。
“好了,吃饭了。”舒亚终于开口,“今天是好日子,你俩改日再战吧。”
他开了口,李元和方弈总算停止骂战,动筷吃饭。
小胖子方恒早就忍不住了,一等长辈们动筷,就赶紧盛饭夹菜开吃。
路昭看他吃饭这猴急的模样,依稀还有点儿小时候的影子,就笑着问他:“方恒还记得我吗?”
方恒一边吃饭,一边从饭碗里抬起眼睛:“妈妈说你小时候照顾了我好久。”
路昭点点头:“对啊,那时候你才一两岁,我们还一起拍了照片。”
方恒就傻笑一声:“噢噢。”
路昭略有失落:“……你不记得了?”
他还以为自己照顾了他好几年,他多少会有点印象。
方曜在旁道:“小虫崽三岁才开始记事,五岁后才有完整的记忆。你照顾他的时候,他还太小了。”
路昭不作声了。
他和方先生在那栋小楼里一起照顾着方恒,像一家三口那样度过的一两年快乐时光,支撑着他走过了后来难熬的十年。
可没想到,在小朋友的记忆里,却早已经没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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