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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是位疯美人(小清椒)


温子远:“陛下现在是没有欺负他,可以后呢?等他把我哥利用完了,他会容得下我哥吗?!”
耶律录:“你能不能不要将所有人都想得很坏?”
“那我该把所有人想的很好?就这样等着,奢望有朝一日我哥在完成一切之后,会有人知道他的良苦用心,去可怜他,让他活下来?”
“耶律录。”温子远哽咽了一声,“我们和你们不一样,我哥经历过一次家破人亡了,我不想他把自己再搭进去,我希望他自私一点。”
“他没法自私。”耶律录道,“他是大楚的丞相。”
温子远冷笑一声:“这种丞相不当也罢。”
“你执意要以这种方法替沈大人扫除障碍。”耶律录喉咙滚了滚,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也是沈大人的障碍,你也要杀我吗。”
温子远没有立马回答。
耶律录心脏咚咚跳了起来。
“杀。”稍后,温子远寒意不减,冷冰冰地答道,“不论是四大家,还是你,只要会让我哥继续深陷这场漩涡的人,哪怕是什么都不知情的牛以庸,我都杀。”
想到这里,耶律录捏了捏眉心,干瘪瘪地回答元彻道:“不,比打仗还累。”
元彻不解:“……啥玩意儿?”
沈之屿看着耶律录,似乎捕捉到了一丝端倪。
“陛下。”耶律录右手抵胸,单膝跪下,“盈儿的事情已经查清楚了,除了狼牙印,和咽喉处的勒痕,其他地方再无伤口,连简单的擦伤或者抓伤也没有。”
元彻正色道:“也就是说,凶手是看准了她,一击毙命。”
“没错。”
元彻感觉其中的疑点太多了。
首先,为什么要用绳子?
杀一个人的方式很多,弓,剑,毒,对于一个杀手来讲,这才是最常用的东西,而绳子,不仅麻烦,相比前者,还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当然,有一种情况下,绳子会被选做凶器,那就是凶手非常讨厌死者,并且非常享受杀死她、看她在自己手中费力挣扎,却无济于事,最终一点一点走向死亡的过程。
其次,盈儿为什么会被一击毙命?
她只是一位十岁的小姑娘,在沈之屿买下她之前,一直跟在亲生爹娘身边,她会犯下什么事情,让别人这样憎恨?
“属下在盈儿的指甲里找到了绳子的残余物,应在是小姑娘在挣扎时不小心落进去的。”耶律录道,“经查访,编织这绳子的线,出自九鸢楼。”
元彻:“九鸳楼?那是什么地方?”
“青\\楼。”沈之屿之终于在这时候开口了,他喝了一口茶,简单直接道,“九鸳楼是京城最大的青楼,而他能开这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背后的掌柜姓杨。”
四大家之首也姓杨!
这绝对不是巧合!
“还愣着干什么!”元彻拍桌而起,朗声道,“耶律录,带上三百人,去将这栋九什么楼给朕围住!再去让掌柜把近一年的账薄拿出来,朕要看看,是谁买过这些线!”
耶律录:“是!”
说干就干,正当这师兄弟俩兴致冲冲准备出去的时候,沈之屿忽然叫住他们:“等等!”
元彻立马回过头:“怎么了?”
“这样鲁莽地过去只会打草惊蛇,四大家最擅长推出一位替死鬼来断尾求生,然后卷走所有的证据,你无从下手。”手里的茶盏晃动不停,沈之屿盯着杯中水面,眸子里流光一闪,霎那间,他好似已经刺穿了这面上平静,来到暗潮涌动的杯底,一把握住了还在暗处洋洋得意的凶手的咽喉。
元彻问道:“那该如何?”
“九鸳楼日落开张,日出收张。”沈之屿道,“今日酉时,我们遮掩身份自己去,拿到名册即可,四大家好不容易露出一条尾巴,可别轻易让他缩回去。”
“有道理!”元彻恍然大悟,高兴得拍了一下沈之屿的肩膀,滚烫的茶水差一点就撒出来,元彻又连忙伸手抓稳茶杯,挠头笑道就这样办!
沈之屿:“……”
元彻做了亏心事,脚底生烟,滑溜地泡了,耶律录也欲抬脚跟上,刚迈出一步,肩膀就被沈之屿拍了拍。
耶律录回头时正好和沈之屿对上视线,他下意识地觉得浑身不适,总觉得对方虹膜中有些妖异,但细细看去,与普通人别无二致。
“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吗?”耶律录退后一步,拉开距离。
沈之屿狭长微挑的眼睛透露着几分不太真的笑意,毫无征兆地问道:“子远有时候,是不是让人很头疼的?”
话音刚落,耶律录一哆嗦,哑口无言了片刻,全靠着战场上的定力才没有显露紧张,笑说:“没有的事,温大人平日里乐乐呵呵的,全大楚就数他把日子过得最开心。”
沈之屿的回答好像接下去了他这句话,又好像暗示了别的味道:“确实,他这种性子都是家里惯出来的,有什么不礼貌的地方,还望多担待。”
“这是当然。”耶律录总感觉面前站的是一面照妖镜,不敢再和沈之屿多说话,随便找了个借口踩着元彻的脚印走了。
安静的午后,回暖的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丞相府内只剩下沈之屿一个人。
没事可干,睡觉更不可能睡着,沈之屿干脆带上帷帽,在大街上散步。
盈儿是谁杀的,魏喜现在在谁手上,他心里多多少少有点数。
但,有数有什么用呢,他没有证据,别人要矢口否认,他也没办法。
京城是个有趣的地方。
这里鱼龙混杂,既是天子脚下,有名扬天下的东西集市,百年店铺弥久不衰,哪怕经历了黄巾贼乱,也能在短短数月之内恢复繁华。
也有许多下苦力讨生活的后街背巷,走进去,繁华之景再也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许多颈带汗巾的苦力人,他们的肩膀也没有多么结实,却一箱接着一箱地扛起了比肩膀厚重许多的货箱。
沈之屿一路看过去,将这些各色各样的人映入脑海,那一刻,他好像成了隔绝于世的倾听者,所有人心里话都传入了他的耳朵,有为今日多争了五个铜板的喜悦,也有因为没抢到心爱花灯而赌气不悦的大小姐。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出了城门,站在京郊外,再走一会儿就是李亥住的那间院子了。
来都来了,去看看吧,沈之屿想,毕竟面子上的功夫还是得做。
李亥刚放出给杨伯仲回信的信鸽,转过身,就看见沈之屿站在院外,盯着院子里开得正盛的花出神。
他心里咯噔一下这花是那小婢女种下的!
作者有话说:
下章预告:轻微女装梗
上章留评读者已全发红包,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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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淡声道:“殿下似乎瘦了些。”
李亥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又忽然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炮\筒吓得咯咯飞毛的母鸡,担心太过了。
无非是一些花花草草而已, 有什么好怕的?
难不成沈之屿还有和花草说话的本事,让这贱东西给他告密?
但过于敏感是他自小的毛病, 改不了, 自小长在深宫中的环境和经历塑造了现在的他, 除了“皇子”这个称号外, 他再也没有多的,既没有得宠的母妃,可以给他撑腰的母族, 更没有自己的谋臣势力。
并且,皇城里的皇亲贵戚是真的多啊, 皇兄们各个都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 琴棋书画骑射六艺,随便拧一件出来都将他踩在脚下。
他没有依靠, 不得不学会谨小慎微,察言观色。
比如现在,他不管沈之屿这句话有没有其它意思,在他的眼里, 沈之屿就是在试探他。
瘦了些是想问自己有没有每天按时好好做功课?还是想问,这几日没有小婢女送饭, 饿瘦了呢?
他是不是已经怀疑上自己了?
李亥的脑袋飞速旋转着,决定恶人先告状。
他跑去沈之屿面前,扑通一声跪下, 抓住沈之屿的衣摆, 在眨眼间挤出眼泪, 哽咽道:“我,我知道大人的苦楚,蛮夷人猖獗肆虐,若大人实在为难,可以不必管我,我不会怪大人。”
沈之屿沉吟片刻,很想甩袖就走,最后,还是忍住了不适,弯腰将他扶了起来:“殿下不可妄自菲薄。”
“那大人就是还在乎本宫了!”李亥一喜,双手攀住沈之屿的胳膊,“你的小婢女已经多日不来给本宫送饭,本宫还以为你……”
他故意不将话说完,就是留着让沈之屿自己猜。
沈之屿每次都会被他抓得胳膊疼,很不舒服,好似自己是被这孩子抓在手中的一个玩具,小孩心思难测,喜怒无常,不知对方什么时候会一个不开心,就要伸手将他的眼睛扣下来。
“不过还好,本宫从小就会自己做饭。”李亥强行带着沈之屿往屋内走,将他摁在椅子上,亲自拿来碗筷,去小厨房盛了一碗骨头汤,“大人来得正好,来试试本宫的手艺。”
沈之屿在看到那肉汤的第一眼,胃里就泛起了恶心。
上一世,元彻势力太强大,鬼戎军遍布京城每一个角落,最后那两年,沈之屿根本不敢找其他人来伺候李亥,洗衣吃饭只能自力更生,但沈之屿做出来的吃食,狗都不搭理,李亥当时冲他笑了笑,说让他来。
李亥做饭确实有些本事,他不用像沈之屿那样担心该如何和元彻周旋,有足够的时间将心思放在吃食上,每天变着花儿的做饭。
但,也正是那些饭菜里,掺合了他亲手放下的毒,造就了沈之屿的悲剧。
沈之屿浑身发冷他不是怕死,死亡只有一瞬间,他是怕李亥给他的这一碗热汤,害怕这些东西让他在冰冷的天牢里因为腹疼不住干呕吐血的日子。
就好似有一万只虫子在体内啃噬着。
“大人?”李亥见他脸色肉眼可见地惨白下去,难免疑惑。
沈之屿从回忆中抽离,看见眼前十六岁的李亥,周围的景色是他自己的院子,寒战总算稍稍抑制住,答道:“臣近日身体不适。”
“那真可惜。”李亥原本期待的目光落了下去,继而又道,“大人好不容易来一趟,本宫什么都招待不了。”
沈之屿默默地推远了那一碗汤:“殿下,你现在没必要将心思放在这些东西上。”
“可本宫只会这些。”李亥双手紧握,他站着,垂眼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沈之屿,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从没有拉近过,苦笑一声,发自内心道,“大人,本宫有时候会想,本宫既没有那蛮夷人的力量,也没有其他蠢蠢欲动的皇叔们的能力,您为何,偏偏选择了本宫呢?”
你连本宫亲手做的一口汤都不肯喝,还谈什么扶持?
太假了。
所以本宫怀疑你,是理所当然,是你自找的!
往回走的路上,沈之屿还是没有忍住,撑着树干干呕起来,盈儿的死让他吃不下饭,今天只喝了药和一些茶水,除了一些水,他什么都呕不出来。
“小喜,有水吗……”
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沈之屿一愣,后才想起来,魏喜也生死未卜,还等着自己去救他。
沈之屿只好自己撑着直起背来,忽然,他看见手边不远处,有一个水袋子。
他捡了起来,打开闻了闻,很干净新鲜。
京郊山丘的树枝繁茂,每逢夏季,还要派人来修建枝丫,不然会挡住车马的脚步。
沈之屿没有元彻那么好的视力,但他知道,这是被人故意放在这里的,并且是刚刚放下。
兀颜隐匿在树杆后面,撑着下巴。
他跟了丞相大人一路,从沈之屿离开丞相府,去找李亥,直到现在。
陛下为什么非要悄悄跟着?兀颜想不出其中的缘由,只好乖乖奉命。
九鸢楼。
在太阳落下山的同一时刻,九鸢楼外的红色灯笼自下而上亮起,将这栋三层高的楼阁建筑映衬得绚烂,气氛极好,它的装横极为讲究,左右对称,着色恰好,既不会暗淡,也不会过于招摇,远远看起,颇为风雅,可一旦靠近
“公子,急什么呀,现在离歇下还早着呢,奴家亲手酿了一坛好酒,快进来尝尝~”
“公子,您已经三日没来看奴家了~”
“……”
一群面妆精致的莺莺燕燕站在楼外招揽客人,红橙黄绿青蓝紫全色都有,她们身上的香粉隔着两条街都能闻见,过路的男子稍有迟钝,就会被姑娘们抓住,挽着手臂,娇\呻着哄进楼内一夜缠绵。
元彻换了一身中原公子哥的常服,本意是想要低调一点,却因为身上北境人的特征过于明显适得其反。
他眉眼深邃,随便一站个子就比周兆高出一个头,宽肩窄腰的优势被腰封完全勾勒,肩颈曲线收放有致,浑厚硬朗,束袖袖口露出的手背哪怕没有用力也能看见分明的青筋,叫人不禁遐想那掌心的力量。
新来的或许还会怕,但稍微待久一点的老人养厚了脸皮,就爱这一口,一位紫衣女子瞧见元彻,连忙挤了过去,涂有红色蔻丹的手不住环上元彻的肩膀,眼睛里秋波暗送:“公子今日一个人吗……”
正当她想要把脸也贴上去的时候,元彻伸出一根手指,挡住了她的动作。
紫衣女子僵在半空中,眨了眨眼:“公子?”
“不必。”元彻客气道,“我自带了。”
“啊?”
紫衣女子抬头一看,方才人多,她没瞧仔细,现在才发现这位公子哥身旁还坐了一位女子。
这位女子所散发的气质和九鸢楼的氛围很不一样,大家都是觥筹交错及时行乐,唯独她端端正正地坐着,下半张脸被一张白色面纱遮挡,只露出一双眼睛,眼睑上有一颗朱砂痣,点缀着仙鹤的浅蓝色裙衫一尘不染,严严实实地包裹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除了身形比寻常女子略大……整个人跟天上谪仙似的。
紫衣女子歪着脑袋,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元彻,心想正妻是定然不会陪着丈夫来这烟花之地,更何况元彻这年纪,娶没娶妻都不一定,多半是家里的妾室或者通房丫头,笑嘻嘻道:“这有什么,奴家和姐姐一起侍奉公子呀。”
元彻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可不行。”元彻一把搂过浅蓝色群衫女子的腰,隔着面纱轻轻挑起后者的下巴,笑得像位风流浪子,“本公子最近正宠着她呢,万一回去闹脾气了,可就不好办了。”
元彻从衣兜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紫衣女子手中:“今儿个不是快活的,去给本公子开间房,再叫你们这里的管事来,就说,要做生意。”
除去烟花之事,九鸢楼也是京城最大的针线铺子。
许多进贡的上等珍稀丝线先经一趟皇城,随后便流入这里,再由精挑细选上来的秀娘缝秀,制成一件件独一无二的裙衫,很是受世家大小姐们的欢迎。
但因为进过皇城,沾了个“御”字,它并不能像集市铺子那样大声喝卖,更不是有钱就能买,得有门道才行,商贾们也故意借着这个由头故弄玄虚,抬高价位。
紫衣女子愣愣地接过银子,点点头,再羡慕地看了眼元彻怀中的那个人,提起裙子走了。
紫衣女子刚走远,元彻后背就被猛地一掐,怀中人撑着他重新坐直。
“元公子还真是一心一意。”
“必须的啊,全天下最一心一意的就是在下。”元彻疼得扭曲的表情,“不过大人,看不出来你还……”
“怎么?”
“没没没。”
穿着浅蓝色裙衫的根本不是什么女子,而是沈之屿。
元彻笑道:“别不高兴嘛,你想想,要是你和我两位男子来这里,定然会有许多姑娘围上来,”他用下巴指了指对面,原本清幽敦厚的古琴琵琶与一群男人酒后的胡言乱语声交织在一起,极为混乱,“那我们还怎么查案?只能牺牲一下大人您,瞧见没,刚刚我和那姑娘说了自带后她就不继续凑上来了,一举两得嘛。”
沈之屿一哂:“那陛下为什么不委屈自己?”
“嚯!”元彻脱口就道,“我无所谓啊,不过你胃口这么重的吗?”
沈之屿:“……”
元彻见沈之屿表面上看上去风轻云淡,实则早就坐立不安,指腹不断在茶杯上摩擦着,贱兮兮地挑眉道:“嘶,大人,你怎么啦?不习惯吗?不对呀,像您这样的人应该是这里的熟客吧,不说其他,至少在音律方面也该有几位知心女子吧。”
沈之屿还没来得及回话,元彻又自己拍拍手:“啊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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