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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当替身后清冷教授他爆红了(饮露菌)


江绪沉吟半晌,咬牙道:“你们还是待在那边不要回来,告诉医院封锁消息,等我把这边的事儿办妥再说。”
挂了电话,江绪难得感到了一丝惶恐,眼神不自主飘向了门外。
第二天一早,江绪破天荒比林桉起得还早,吩咐下属去买了一桌香喷喷的早饭,让林桉和秦素下来吃。
“桉桉,这个是虾米小馄饨,你最喜欢了,多吃点。”江绪热络地扶着林桉坐下,把汤匙递到他手上。
林桉有些意外,昨晚可谓是不欢而散,他以为就江绪的性格,一定是要冷落他许久的,没曾想却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变,好的让他受宠若惊。
秦素看着面前两人你侬我侬,气得脸都快变形了。她昨天被林桉打了一巴掌,自觉受了好大的羞辱,眼睛都哭肿了,结果一看江绪不仅没收拾这个贱人,还大献殷勤,他还有半点把自己这个未婚妻放在眼里吗?
“不要脸的东西!伤风败俗!”秦素大骂一句,这一下骂了两个人,然后心里的委屈便再也止不住,“啪”的砸了碗,哭着又跑回楼上了。
林桉江绪面面相觑,还是江绪先反应过来,轻咳一声,嗔怪道:“一点规矩都不懂!桉桉,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林桉默默吃着小馄饨,他其实也觉得有点对不起秦素,江绪是个不值得托付终身的,这姑娘也算痴情,这么多年都忍下来了,结果到头来自己老公还是只把她当做生育机器。
抛开秦素的人品不谈,他俩也确实同病相怜,都对一个不值得爱的人付出了真心。
吃完饭,江绪便带着林桉去了北耀大酒楼,这是沈家在国内的产业,沈叔叔在国外多年,之前北耀酒楼以及周边度假村的生意都是交给别人打理,如今回来了,便想着邀请昔日京中生意伙伴聚聚,活络一下已经疏远的人脉。
林桉一进酒楼就浑身不自在,也许是因为大学时的那些遭遇,他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工作了后也基本不应酬,因此很少能遇到这么多人的大场面,几乎是瞬间社恐了,紧紧跟在江绪身后寸步不离。
“哟,阿绪,你来了!”
沈清安的声音远远的从走廊那边传过来,沈家今天坐庄,因此他特地打扮了下,一身定做的黑西服配上漂亮的领结,衬的他原本就精致的五官更加光彩夺目,配上招牌的迷人微笑,无论走到哪里都引来频频侧目。
林桉定定地看着他,突然感慨,江绪喜欢的这个人,也太耀眼了,这才是和江绪家世品貌都匹配的人,而他,不过是一个替代品。
江绪笑着迎上去,熟络地握住沈清安的手:“清安,今天来了那么多人,你受累了,沈叔叔在什么地方?我先去拜会他。”
沈清安冲他眨眨眼,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这点小事哪里就累了?他在三楼会客厅招待客人呢,你去吧。”
说罢,沈清安歪着头,对江绪身后的林桉笑道:“林教授,阿绪有事要忙,你先跟我去大厅休息吧,那里有甜品饮料,你先垫垫肚子,离正式开宴还有好久呢。”
“啊,好。”林桉拘谨地被沈清安从江绪身边拉走,茫然地回头看了一眼他,谁知道江绪已经和别人谈笑着上楼去了。
江绪一走,沈清安那种热情的态度肉眼可见的淡了许多,用余光乜了一眼穿着风衣牛仔裤的林桉,不禁笑道:“林教授还真是跟我的喜好一模一样啊。”
林桉很老实地点头:“江绪就是按照你的样子给我打扮的。”
都说真诚是永远的必杀器,原本准备冷嘲热讽一番的沈清安顿时呆住了,停下脚步狐疑地打量着他。
若是在以前,林桉或许会因为知道自己是他人替身而难堪,但经过这么多事,他已经想开了很多,甚至对沈清安也没了那么大敌意。
“江绪喜欢的一直是你,你们......也很般配,你放心,我不会在江绪身边呆很久,等我外婆病好了,我一定把他还给你。”

沈清安瞠目结舌的听着,喉头滚动两下,一句话说不出来。
“......哦,我从没这么认为,你误会了。”
林桉还欲解释什么,沈清安却如同见了瘟神一般,慌不择路地走了,甩下他独自一人愣在原地。
林桉叹了口气,随手拿起桌上精致餐盘里的马卡龙,浅浅咬了一口,甜的皱起了眉头。
他不喜欢吃甜食,但江绪总喜欢给他买糖果、蛋糕这些,美其名曰吃甜食能让人心情变好,现在看来,估计也是按照沈清安的喜好。
大厅里的宾客很多,林桉一个都不认识,便自顾自地瞎转悠起来,他被江绪关了那么久,都快忘了自由是什么滋味儿,现下突然没某个控制欲爆棚的人看着他了,居然还有点不习惯。
把会场逛了几圈后,江绪仍然没有回来,林桉站的有些累了,这些日子没好好吃药,他胃病严重了些,稍稍吃点什么就疼得厉害,只好跟服务员要了杯温水,脸色苍白的去休息室缓一缓。
“小桉?”
林桉只顾捂着肚子埋头走路,丝毫没注意身边来了人,错愕地抬起脸,撞入一双灰败的眸子。
“夏、夏师兄?”
夏景逸红着眼,几乎颤抖着上前,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颊:“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自从在酒吧林桉被江绪带走,夏景逸几乎每天都在自责,要是不贪那两杯酒,林桉也不会受此磨难,上次一别后,他已经足足有两个月未曾见过林桉了。
林桉局促地缩了缩脖子,不留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夏师兄,好久不见。”
夏景逸痛苦地垂下眼帘,看着消瘦了一大圈的林桉心疼不已,他自认为是个实打实的爷们,看上的人哪怕不爱了,都不会让对方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的,可江绪那个畜生,都把林桉糟蹋成什么样了。
“你、你,江绪,他有没有为难你?”夏景逸忐忑地询问,心尖好似被揪起一小块肉,酸疼得紧。
林桉一怔,脑海里顿时闪过那些在老宅里的时光,与江绪抵死纠缠,不禁微微红了脸,轻声道:“他虽然是个混蛋,但也不至于。”
听他这么说,夏景逸才终于长舒一口气,余光瞥见旁边的休息室,关切地问道:“不舒服么?进去休息下吧,我帮你弄点吃的来。”
林桉点点头,与他一同进了休息室,夏景逸经过上次的打击,好似成熟了些,也不如之前大大咧咧,反而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眼巴巴地看着林桉窝在沙发上小口小口的喝着水。
“小桉,你会怪我么?”
林桉吹了吹热气,摇了摇头。
夏景逸绞着手指,眼尖的他看到林桉锁骨和脖颈上那些让人无法忽略的暧昧痕迹,心里嫉妒的要发疯。
“我知道,你不是自愿从我公司里辞职的,一定是江绪逼你的。”
林桉不说话,就当是默认了。
夏景逸叹了口气,盯着他憔悴的小脸认真道:“小桉,你的性格从来都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此番突然愿意留在江绪身边,肯定是遇到难处了,对吧?你说出来,师兄帮你。”
林桉听了,心里涌起一股热意,夏景逸的赤诚总是会让他感动,可面对他的这份情意,自己又实在无福消受。
林桉顿了一下,觉得都到这份上了,自己的什么落魄夏景逸没见过呢?所幸也就直接告诉他了:“我外婆得了癌症,我现在没存款没工作,江绪说,能帮我送外婆去国外接受最好的治疗。”
夏景逸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代价呢?”
林桉苦笑一声,摊开手:“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
两相对视,两个人都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半晌后,夏景逸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趁人之危,江绪真不是个东西。”
林桉静静地缩在沙发上,心里满是苦涩:“我也不是东西,为了钱,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能忍受。”
夏景逸瞪大了眼睛,“怎么会?小桉,你千万不要这么想,别人愿意在外面给大款做小伏低,大都是爱慕虚荣,你是为了救你外婆的命!我觉得,你真的很勇敢。”
末了,夏景逸顿了一下,有些伤感地低下了头:“如果能更勇敢一些就好了。”
林桉知道他什么意思,他也不是全然对夏景逸没有好感,但他现在身边一堆糟烂事,这么不清不白的,怎么开始下一段感情?
夏景逸是个好人,但他和江绪一样,是京城权贵,将来都是要娶妻生子的,或许两人态度不同,但结果是注定的。
林桉不想再在没有未来的感情上虚耗光阴,也当救救自己。
“夏师兄,若是以后......以后有机会了,我们或许能有开始。”林桉真挚地看着夏景逸,小鹿般的双眸亮亮的,透着一股纯净的气质。
夏景逸几乎看得呆了,从大学时第一次见到林桉,他便觉得这个男孩很漂亮,不是说他长得有多惊艳,而是那种温润如玉、沉静淡雅的感觉,总是能让人瞬间安心。
曾经年少的他或许只是心动,可现在有了能保护他的能力,夏景逸怎么舍得再错过?
“小桉。”
林桉本来休息好了,正准备整理整理衣服出去,忽的听见夏景逸叫他,便停下脚步转头看他。
“怎么啦?”
夏景逸憋得小脸通红,双拳不禁攥紧了,磕磕巴巴地道:“小桉,我想,我想跟你说,我其实......”
“林桉!”
话头被猛地打断,江绪一脸焦急地推开门冲了进来,一打眼儿却看到个煞风景的,脸色顿时黑的吓人,冷声道:“你们在干嘛?”
林桉见他好像要吃人的表情,无奈地耸耸肩,伸手挽住他,淡淡地回头看了夏景逸一眼:“没什么,我和夏师兄好久没见了,叙叙旧。”
江绪狐疑地打量这两人,尤其是看到夏景逸那愤恨又不甘心的眼神,心里的怒火便烧得更旺,伸手霸道地搂住林桉的腰,几乎是将他半拖着离开了休息室。
夏景逸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恼怒地砸碎了杯子,失望又难过地瘫倒在地。
林桉最后看向他的目光里,分明是有无奈与求救的。
这一边,江绪走得极快,林桉有些跟不上他的步伐,气喘吁吁地扯了扯他的袖子:“江绪,慢些,我胃不舒服。”
江绪猛地顿住脚步,不高兴地乜了他一眼,冷道:“跟夏景逸叙旧的时候胃就舒服了?”
林桉心累地捂住胃蹲了下来,他有时候也很奇怪,江绪这个人怎么那么暴躁,一天总有吃不完的醋。
“对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江绪本还在为他和夏景逸偷偷私会的事情生气呢,一提起这个,顿时有些心虚,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欲言又止。
林桉心里涌起一阵不好的预感。
“江绪,你说话,到底怎么了?”
江绪咬咬牙,知道这事儿左右是瞒不过的,便直说了:“你的猫......就是团子,它,它出了点问题。”
林桉的心顿时悬到了嗓子眼。
“它出什么事了?!”
林桉吼得声音太大,把周围人都吓了一跳,三三两两好奇地往这边看。
“你小点声!”江绪压低声音,左右观察了一下,“总之,这件事儿是我对不起你,我以后给你买只更好的。”
林桉脑子里登时空白了一瞬。
对不起他?什么叫对不起他?什么又叫以后给他买只更好的?
“团子,团子......”林桉挣扎着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外走,正在代替父亲迎宾的沈清安见他这副架势,也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扶住他:“哎呦,林教授,你这是做什么?宴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要回家,回家。”林桉用尽全身力气挣脱沈清安的束缚,却因为情绪波动太大,脚步不稳,直接一个跟头摔在了地上。
上下牙狠狠磕在一起,震得他头晕目眩。
恍惚中,他好似看见了楼上一个熟悉的身影。
秦素正穿着洁白的晚礼服,像只高贵的天鹅,甚至还十分有雅兴的带了蕾丝白手套,优雅的恍如童话里的公主,看他的笑容却比女巫更恶毒。
一股巨大的绝望顿时席卷了林桉全身。
很多人在扶他,有江绪,有沈清安,还有很多他不认识的人,林桉怒吼着让他们走开,强撑着往门外跑去。
还未走下装潢奢华的大理石阶梯,林桉便愣在了原地。
团子浑身湿漉漉地躺在酒楼门口的花坛里,嘴角处带着血,那柔软的胸膛不再起伏,似乎早就没有了气息。
林桉不可置信地走过去,试探着摸了摸它僵硬的身体,呼唤道:“......团子?”
团子一动不动。
林桉不死心地又喊了几句“团子”“团子”,平常活泼乖巧地小家伙也没有起来,像之前一样蹭他的脸,舔他的手心,露出柔软的肚皮让他摸。
江绪追出来,看见林桉一个人失魂落魄地站在花坛边,赶紧过来握住他的手:“桉桉,答应我,不要闹好吗?只是一只猫而已,我以后给你买更多更好的,喜欢狗也行。”
林桉对他的话置若罔闻,轻轻地捧起团子的小小的身体,将它紧紧抱在怀中。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桉的眼神逐渐变得冰冷。
“谁,凶手是谁?”

江绪愣了愣,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
妈的,都怪秦素这个女人,报复心忒强了些,因为记恨林桉打她那件事儿,又嫉妒自己只带了林桉来参加沈叔叔的生日宴,便将团子溺在水中淹死,又盛装打扮一番前来挑衅。
他刚才压根儿不知道这事儿,还是跟来的小助理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告诉他,他才知道。
林桉双目血红地瞪着他,气得快要晕过去,“是秦素对吧?我跟她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她对一条小生命下手?!”
江绪嘴唇微微抽搐,尽量温柔地拉住他的手,耐心劝解:“桉桉,秦素她这个人就这样,老虎脾气,吃不得一点亏,团子......唉,我给你买只更好的,刚巧清安上次去拍卖会,看到一只赛级布偶,眼睛蓝宝石似的,可漂亮了。”
他露出哄小孩似的笑容,眉飞色舞地跟林桉形容那只赛级布偶有多漂亮、血统有多高贵,林桉却冷冰冰地盯着他,一语不发。
最后,江绪终于败下阵来,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桉桉,别闹了,一只猫而已,今天还是沈叔叔的生日,你要在这里给我难堪吗?”
林桉苦笑着哼了一声,满眼失望地看着他:“绪哥,你是不是觉得,只要是你花钱养的,无论是人还是猫狗,命都不值一提,反正可以换更好的,对吗?”
江绪怔在了原地,“你什么意思?”
林桉低下头,轻轻擦拭着团子嘴角的血迹,再抬起头时,眼神里满是愤恨。
“你嗤之以鼻的东西,是我真心喜爱的宝贝,团子对我而言不是宠物,而是家人。”
江绪知道这个人是倔驴脾气,对团子又是尽心尽力宠爱的,难免会钻牛角尖,但秦素毕竟是他下个月要成婚的妻子,今天宴会上那么多京城权贵都在,就算他不爱那个女人,也得保全她的面子。
“林桉,你是识大体的,你看看现在是什么场合?宴会马上就开始了,有什么事儿回去再说。”江绪双手插兜,不耐烦地冷了脸,林桉最是难哄,而且又敏感又死倔,你越服软他越来劲儿,就得跟他来硬的,强迫他低头就好了。
这么多年,他一直是这么做的,林桉虽然每每委屈地落泪,最后也会乖乖听话。
他觉得,团子只是只猫而已,而且林桉才养了它不到一年,他总不可能因为一只猫就放弃对他的感情吧?
想到这儿,江绪强硬地拉起林桉的手,把他往酒楼里拽:“宴会马上开始了,别抱这只死猫了,多晦气。去卫生间清洗一下,干干净净地出来。”
高大的江绪力道比瘦弱的林桉大了许多,林桉被拽的踉跄几步,差点跌倒在地,却仍然死死抱着团子的尸体不愿放手:“我不去!”
江绪见拗不过他,心一横,干脆直接把团子从林桉手里抢了过来,不理会林桉崩溃的大哭,嫌弃地扔给一旁的小助理:“你先带回去吧,在后院找个地方埋了,省得他闹。”
说罢,江绪半拖着林桉进了会场,林桉气急败坏地踢他、咬他,大声怒吼,引来宾客们频频侧目,有些认出江绪的甚至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
听到那些闲言碎语,江绪再也忍不住,林桉简直是在无理取闹,自己好赖话都说尽了,一只猫而已,也承诺会买更好的给他,他到底在闹个什么劲儿啊?
“你放开!放开!”林桉丝毫不理会旁人的目光,依旧拼命挣扎,胃里针扎一般疼起来,反酸激的他阵阵干呕,差点一个站不稳跪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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