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悦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她的碗里:“时卿爱吃的,有哪样是你不喜欢的?”
李曼华顿时低下头不说话了。
秦悦又给顾时卿夹了一块排骨:“你都有一年多没回国了吧!这次回来能住多久啊?”
“暂时不走了。”顾时卿面带笑容的吃着碗里的菜。
“对,钱又赚不完,你也不缺这个,国外哪有国内好,你也老大不小了,有女朋友了吗?”
顾时卿摇摇头:“还没有!”
秦悦闻言,偷偷看了一眼李曼华,见她握着碗的手似乎紧了紧。她又继续说:“唉!你们这些孩子,都不知道家里人有多着急。曼华这丫头也是,都快‘奔三’了,还没个正经男朋友。她现在可有本事了,自己在外头买了房子,三天两头不回家,我见不着人,也管不了她。”秦悦嘴里数落着女儿,但语气却透着关心。
“曼华如今也是华国青年画家中的代表了,我在M国时,也能听到她的名字。她现在要筹备自己的画廊,难免会忙一些。”
“唉!这丫头过了年也有27了,我真担心她就这么拖着拖着,变成‘剩女’了。”提到李曼华的婚事,秦悦顿时连饭都吃不下了。
秦悦一直很喜欢顾时卿,刚开始收他当学生只是因为人情,后来发现他很聪明也有天赋,就多花了一些心思。
顾时卿比李曼华大两岁,两人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离秦家不远,秦悦一有空就会叫他来家里吃饭,所以他和李曼华也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秦悦知道李曼华一直喜欢顾时卿,早几年还想撮合他们两个,但顾时卿总是在国外,两人就算要谈恋爱,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也实在谈不起来,所以这份心思也淡了。没想到李曼华却是个死心眼的,一直这么拖着,明明条件很好,追求的人一大堆,她就是看不上。
这话,顾时卿是不合适接的,餐桌上瞬间冷了下来。李曼华觉得尴尬的不得了,秦悦都说的这么明白了,只差没开口让顾时卿娶她了,顾时卿竟然还装听不懂。
她夹了一只虾给秦悦,羞赧地说:“妈,这种事私下里说说就好了。”
秦悦嫌弃地看了她一眼:“你这孩子,刚才还说时卿不是外人呢!你时卿哥认识的人多,也许能帮你留意留意呢。”
李曼华看了顾时卿一眼,见他还是不动声色地吃着饭,心里有些酸涩,她对秦悦说:“妈,谁说我没男朋友了?”
“唉!哪个?是上次开宾利送你回来的那个,还是七夕节请你吃饭的那个?”秦悦像是一个普通人家催婚的老太太,完全没有了名画家该有的高冷矜持。
李曼华被秦悦说的脸都红了,连饭都不吃了,放下了筷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唉,这孩子,每次都这样,一提起这事就跑。”秦悦呵呵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又转向顾时卿,“时卿啊,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老师帮你留意留意。”
顾时卿抬起头,无奈地说:“老师,您再问,我下次就不来了。”
秦悦又呵呵笑起来,低头吃饭,不再提起这个话题。
一直到两人吃完饭,李曼华都没出房间。顾时卿陪秦悦聊了一会儿,半下午的时候就走了,秦悦本来还想留顾时卿吃晚饭的,顾时卿借口晚上约了朋友,一定要走。
秦悦知道顾时卿那是顾及李曼华的面子,也没挽留,只说让他下次有空再来。
等顾时卿前脚一走,李曼华的房门就打开了。她换了一身衣服,手里拎着一个包,似是要出门。
“你要出去?”秦悦问。
“嗯,画廊那里有些事。”李曼华匆匆换鞋要出门。
秦悦跟着她走到门口,在她开门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曼华,时卿既然对你没那个意思,你也不要再钻牛角尖了……”
“妈,我的事不用你操心。”李曼华没有转过身,所以秦悦也没看清她脸上有些扭曲的表情。
李曼华跟顾时卿前后脚下了楼,在小区里追上了他:“时卿,介意送我一程吗?我的车送去保养了。”
顾时卿回头,看到李曼华匆忙跑来,胸口不停地起伏着,他点了点头:“车在小区外头。”
两人就这样肩并肩往小区外走,李曼华几次想开口,还是不知道怎么说,顾时卿也没开口,两人就这么安静地走了一路。
上车后,顾时卿问李曼华要去哪里。李曼华刚想说去画廊,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朋友打来的,约她一起逛街吃饭。李曼华应下了,就报了一个地址给顾时卿。
顾时卿对C市的路不太熟,特意开了导航,一不小心按到了车载音响,车厢里瞬间充斥了一个清悦的男声。
李曼华听到熟悉的音乐,愣了一下:“这不是那首《安徒生》吗?你买了Free的专辑吗?”
车里放的还是顾佳彤车上的那张专辑,他今天出门的时候,想着车上无聊,就把它带出来了。
“不是,这车是小彤的。”
李曼华哦了一声,下意识的以为是顾佳彤之前在听的。
她和顾佳彤小时候因为顾时卿的关系,还挺熟的,后来顾时卿出国留学了,两人就渐渐没什么联系了。
她算是混文艺圈的,虽然现在也算小有名气了,平时往来的也是一些世家公子和名媛,但跟顾家那种顶流世家的圈子还是差了一点。不过有关顾佳彤的“丰功伟绩”,即便不是那个圈子里的人,也多少听过一些的。
再联想到Free的成员都是二十出头的帅哥,李曼华不免多想了一点,觉得以自己和顾时卿的关系,应该要提醒他一下,所以她欲言又止地说:“听说Free的那个队长阿洛有些背景,私底下玩的挺花的。”
顾时卿微蹙了眉,不知道她说的“花”是什么意思,就反问道:“什么意思?”
李曼华以为他是关心妹妹,就说得更明白了一些:“听说他荤素不忌,男女通吃……”李曼华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顾时卿握着方向盘的手瞬间收紧,连青筋都暴起了,顿时不敢再多说。
顾时卿只要一想到白家寿宴那晚,要不是阿洛中途走了,说不定余白就被他占了便宜了,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像吞进了一个死苍蝇一般恶心。
李曼华看到顾时卿冷了脸,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正好她的目的地到了,她就下了车。
车门关上的瞬间,顾时卿捶了一下方向盘,然后觉得头又开始疼了。他手忙脚乱的打开了手机,连上了车载蓝牙,点开了那段纯人声吟唱。
音响里流泻出余白略带些清冷的声音,像是一道光,穿破了云层,落在了冰冷的湖面,凿出一个小小的洞。
顾时卿趴在方向盘上,不知道听了多久,直到身后有车在按喇叭。他停的是临时停车位,却一直不动,后面的车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顾时卿打了一个转向灯,车子又驶入了车流中,他看了看时间,离吃晚饭还有点时间,想起宋璟曜离开了白家,不知道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就给他打了个电话。
宋璟曜接的很快,顾时卿笑着问:“电话接的那么快,老婆不在身边吗?”
宋璟曜的声音有些懒洋洋的:“唉,你以后找老婆可不能找个事业心太强的,连周末都要加班。”
“得了,狗粮都喂到我嘴边了,本来还想请你吃晚饭的,看来这顿可以省了。”
宋璟曜低低笑了两声,知道他是有事要谈,就跟他约了见面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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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顾时卿与宋璟曜吃晚饭的时候,余白还在公司里排练。今天没有通告,所以安排了高强度的舞蹈训练。
都说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如果余白的那扇窗是唱歌,那扇门就是舞蹈了。
余白的肢体协调能力不太好,同样的一套动作,别人学半小时就能掌握,他可能要花上一下午,所以一遇上高强度的训练,他就累瘫了。
老师到点就下班了,只留下舞蹈室里的五个人还在挥汗如雨。因为余白的短板,所以编舞的老师已经尽可能给他设计了简单的动作,但一个下午的时间,还是因为他跟不上动作而多次NG。
四个人完全是陪着余白在练习,刚开始大家都能理解,时间一长,大家也都有了怨言,尤其是阿洛,老是拿阴阳怪气的话挤兑他。
到晚上8点多的时候,众人都累的倒在了地上,袁野说:“唉,我不行了,晚饭都没吃,手脚都没力气了。”
成飞和林东都附和,一个个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余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还有一点没练完,等下请你们吃饭吧!”
阿洛哼了一声,从地上坐起来:“我不练了,先回去洗个澡,晚上去百味居吃饭,想蹭饭的都跟我走。”
除余白以外的三个人都坐了起来,应了一声好,纷纷起身收拾东西。
成飞经过余白身边时,顿了一下脚,轻声说:“要不,我不去了,留下来陪你吧!”
余白拿毛巾擦了一把脸,摇摇头:“没事,你跟他们去吧,我一个人也可以。”
成飞犹豫了一下,袁野站在门口喊他:“小飞,你走不走?”
成飞应了一声,然后转头朝余白挥了挥手:“那我就先走了,你也别练的太晚,明天还要训练的。”
余白点点头,目送他跟着众人一起走了。诺大的舞蹈房里,瞬间只剩下他一个人,更显得空旷了。
他打开了平板,看着屏幕上的舞蹈分解,跟着练了起来,一遍又一遍,却总是练了前面,忘了后面。
顾时卿不常回国,对C市的饭店也不太熟,最熟的也就是“百味居”了。乔家是做餐饮娱乐的,旗下是吃喝玩乐一条龙。百味居是乔氏旗下最有名的私房菜馆,主打中国风,仿古园林,里面的菜除了贵,没有别的缺点。
顾时卿跟宋璟曜吃完饭已经快10点了,宋璟曜要去接女朋友,就急着要回去了。顾时卿与他一起往外走,在门口遇到了阿洛一行人。
阿洛开了一辆黑色的凯宴,停在了百味居门口,让门童去停车。车上一共下来四个人,都是Free的成员,只缺了一个余白。
几人嘻嘻哈哈的跟顾时卿擦肩而过,顾时卿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着他们往里走。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团队的人出来吃饭,独缺了一个余白。就像之前在白家寿宴上,他们都走了,却留下余白一个人。
宋璟曜开着车在他面前停下,降下车窗跟他道别。顾时卿跟他聊了两句后也上了自己的车。
迈巴赫在夜色里融进了车流中,车厢里环绕着一首动听的歌曲,只是再好听的歌曲也经不住单曲循环,但开车的人却总觉得百听不厌。
顾时卿的车子开过C市的CBD,突然看到马路旁的花坛边坐着一个人。虽然C市的十月,晚上还有十来度,但很少能看到有人穿着背心和短裤坐在外面。
顾时卿的车子缓缓停下,隔着双向六车道看向那个人。那是一个有些消瘦的年轻人,他坐在花坛边的石凳上,双手撑在身侧,低着头,一动不动地,身旁的路灯撒下暖黄的灯光,衬得他仿佛是一座雕像。
顾时卿想,他总算知道刚才缺席的那个人在哪里了。
余白的身后就是泛华娱乐的大楼,虽然已经十点了,但C市的CBD还是灯火通明的,来往的行人匆匆而过,偶尔会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他,却没有人上去关心一两句。
顾时卿下了车,站在车边看了一会儿,他在想,要是现在上去搭个讪,会不会很突兀。但就是这种近乡情怯的感觉,让他陪着他站了二十分钟,却始终没有越过马路中间那条黄色的虚线。
车外比他想象的要冷,他不知道余白在那里坐了多久,也不知道他打算在那里坐多久,他只知道他有种想拥他入怀,给他温暖的冲动。
余白一个人在舞蹈室里练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累的手都抬不起来了,才停下休息。他想喝口水,发现水早就喝完了,只好下楼去买。
因为想着买完水就回来继续练习,再加上身上一身汗,也不觉得冷,他出门就没穿外套,只穿着练舞时的背心运动裤就下楼了。
买完水回来的时候,他看到花坛边有一只流浪猫,大约还没断奶,只有他掌心那么大,非常的瘦弱,发出几不可闻的微弱叫声。
余白将它捞起来,放在身侧的石凳上,它显得非常无助,只能张大嘴发出喵喵声。
余白伸出一只手指头,摸了摸它的头,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你的家人朋友呢?”
小猫似是听不懂,还在不满地叫着。
余白笑了,像是自嘲,又像是玩笑:“你也没有家吗?”
小猫舔了舔余白的手指头,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两只前爪抱住了余白的手指啃着玩。
余白喝了一口水,又逗了一会儿猫,这才觉得外面有些冷。刚出了一身汗还不觉得,现在坐了一会儿,就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刚准备回公司,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拿出来一看,是表姐余秀兰打来的。
“小白啊,最近好吗?”
余白一手撸着猫,一手拿着手机打电话。
他六岁那年,家里火灾,烧死了他的父母,他就被远房的表叔收养了。表叔一家都对他很好,虽然家里不富裕,还是供着他上了高中。后来表叔表婶相继去世,表姐为了让他读大学,自己连大学都没念完,就早早嫁人了。
余白出道后,每个月都给表姐的卡里打钱,虽然不多,也算是一份心意。
“挺好的,姐姐还好吗?叮叮乖吗?”叮叮是余秀兰的儿子,才四岁,虽然很淘气,但与余白的感情很好。
提到自己的儿子,余秀兰多了一些无奈,忍不住在余白面前吐槽了他一些调皮捣蛋的事,但余白却听得津津有味的,因为这会让他感觉到久违的温暖,仿佛他们是一家人一般。
余白又问候了姐夫范明,余秀兰突然变得欲言又止。余白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就问余秀兰怎么了,余秀兰的声音开始哽咽,她说老公范明跟人做生意,被人骗了五百万,现在在外头东躲西藏,已经一个星期没回家了。
“五百万?”余白失声低呼,撸猫的那只手也不自觉地收紧。那只小奶猫脾气不小,大概是被掐疼了,反手就是一爪子,在余白手上抓出三条血痕,疼的余白松开了手,小奶猫也顺势落到地上跑了。
余白一听五百万,也为难了。他一时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也许拍完口红和巧克力广告能凑到这笔钱,但钱也不是马上就到账的。
余秀兰当年为了供他上学,早早嫁给了一个大她8岁的男人,就因为男人是个做小生意的,家中还算宽裕。但是结婚后,姐夫却很不待见余白,觉得他是个拖油瓶,不肯给姐姐一分钱。余白那时还没成年,只能偷偷在餐馆给人洗碗洗盘子,半工半读。
等到余白出道后,范明就觉得余白是个明星了,来钱快,总想法子贴上来,找各种理由跟他借钱。如果他不借,就拿以前余家对他的恩情说事儿。当然,借出去的钱也从来没还过。
余秀兰知道余白很为难,她一直把余白当亲弟弟疼,每次范明背着她跟余白要钱,她都要跟范明大吵一架,如果不是真被逼无奈,她是绝对不会跟余白开口的。
正是因为知道这点,余白就更为难了,但他还是安慰了余秀兰两句,让她不要太着急,钱的事,他会想办法。
挂了电话后,余白的心冰凉冰凉的,他双手撑在身侧,垂着头,一种无力感涌上心头。他为了梦想努力了那么久,到头来,还是什么都做不了。
他已经感觉不到外面的风有多冷了,仿佛连眼眶里流出的眼泪都是冷的,他就那样坐在风里,不知道坐了多久,直到有一个男人走到他身侧,拍了拍他的肩膀。
“先生。”
余白缓缓抬起头,如梦初醒般,看着面前一个穿着奶茶店制服的年轻人。
年轻人举起手里的一杯奶茶,递到了他面前。“先生,这是您的奶茶。”
余白认得这件制服,那家奶茶店就在马路对面。他疑惑地看向那个店员:“我没有点奶茶,是不是搞错了?”
店员笑着说:“刚才有位先生点了,让我送到这边给你的。”
“先生?”余白更不解了,“哪位先生?叫什么名字?”
店员指了指马路对面,在他店门口的位置,然后咦了一声,“刚才还在那里的,一位开迈巴赫的先生,挺年轻的,长得挺帅,还戴着眼镜。他没说他叫什么,就说点一杯桂圆红枣奶茶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