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是不是已经码好了多米诺骨牌,就等着在某个关键的节点推牌了?
又或许,成方集团这件事,就是一个讯号?
这么一想,燕月明把自己给吓出了冷汗。不过他从不觉得自己是最聪明的那个,气相局那么多人,肯定早就想到了,他便又稍稍松了口气。
曹彧道:“你现在在气相局,就是面对鸩的前线了。他上次对你出手,保不齐这次还会盯着你,你可要小心啊。”
“我知道。”燕月明郑重点头。在保住自己小命这一方面,没有人会比他自己更积极了。他谢过曹彧的提醒,忙完了救助站的事情,又匆匆赶回气相局。
气相局里的大家还是一如既往的忙碌,燕月明看到叶骄骄和唐伽在仓储中心那边发货,很忙的样子,便先回了办公室。
小方去楼上开会去了,四眼还坐在电脑后面噼里啪啦地打字。
副部长推门从自己的办公室里出来,正好看到燕月明回来了,便招招手把他叫过去,“小明啊,拿着这份文件,去找阎飞让他签字。”
燕月明拿过文件看了一眼,发现是物资损耗清单以及需要补充的一长串的物资申请。真的好长一串,看得燕月明都眼花了。
后勤的副部长姓胡,年纪跟小姨差不多,也是女性。后勤部大多数的日常工作都由这位胡副部长管,大家叫她时,往往不会加那个“副”字。而正部长姓郑,表面上看笑眯眯老好人一个,常年捧着保温杯,不争不抢佛系为王。
不过从燕月明的体感来看,反而是胡部长更好说话一些。这是本能的反应,小动物的直觉,譬如他此刻,就敢多问一句,“阎队回来了?这是他忘了签字吗?”
胡部长摆摆手,“他也不是第一次忘了。每次回来就不见人影,你去搜救部看看吧,找不到人就去播音部,大喇叭通报他。”
燕月明可不敢。
胡部长就笑笑,说:“反正他也不敢打你,他要是找你麻烦,你就回去跟黎老板告状,真是惯的他。”
燕月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这是他入职以来,第N次被人调侃了,难以想象有一天他跟黎铮的关系曝光之后会迎来什么?
算了算了,还是不想了。
燕月明拿着文件赶紧跑路,这些天来他去搜救部也不是一次两次,对此轻车熟路。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胡部长会说“惯得他”这种词了,因为四分队是真的难搞。
这个队,从上到下都是一副“开摆”的架势。除了搜救能力超强,堪称搜救部扛把子,其他方面都很混不吝。俗称刺头,秘技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他们的电脑里面,检讨书格式都已经更新换代到第108版了,但至今仍然不肯好好打申请。
阎飞刚带队从缝隙回来,有两个累极了直接在办公室睡得四仰八叉,有两个送医院了,还有的回家了。
剩下一个阎飞,不知道去了哪里。
三队副队长正好在,也就是缝隙考核的那位考官。他对燕月明很有好感,指点他去医务室找一找,阎飞或许在那儿。
可等燕月明找到医务室,阎飞又不在。打他通讯短号,也打不通。
“你去楼上找找呢。”这时,医务室里的小护士悄咪咪凑过来,给他指点迷津。
“楼上?”燕月明抬头看向天花板。
“去7楼。”
“7楼不是播音部的地盘?”
“对啊。”小护士冲他眨眨眼,粉红色的桃花发卡显得格外可爱,“阎队长可能在苏主播的休息室里,你去找找就知道了。”
“啊?哦。”燕月明虽然不是很理解这其中的关联,但还是听话地往楼上跑。
7楼主播休息室,闲人免进。
闲人免进的意思倒不是说别的部门的人就绝对不能进了,只是一个提示罢了。燕月明第一次来这儿,下意识地放轻了脚步,以免打扰到主播们休息。沿着走廊路过几个房间,终于找到写有苏洄之名字的那间,便敲了敲门。
来开门的果然是阎飞。
阎飞看到燕月明出现在门口,抱着一沓文件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样子,忍不住倚在门口,朝后头的房间里喊,“苏主播,你小迷弟来了。”
“不是不是,我来找你的,阎队。”燕月明赶忙澄清,“这份文件需要你签字,你现在方便吗?方便的话签一下就可以了,我马上回去处理。”
阎飞:“啧。”
他就是讨厌这些琐碎的流程,让人有种束缚感。这时苏洄之含笑的声音从房里传出来了,“阎队可别为难新人啊。”
“我可没为难他。”阎飞从燕月明手里拿过文件,随手翻了翻,便转身往屋内走,“进来吧,我签完就给你。”
燕月明这才跟着人进去,还不忘把门给带上。
房间里没了外人,阎飞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文件,苏洄之则在旁边泡茶。燕月明想起阎飞这次带队去缝隙的目的,忍不住打探:“阎队这次有收获了吗?”
阎飞挑眉,“黎铮都告诉你了?”
燕月明点头。
阎飞看了眼苏洄之,道:“这次去失落之城,我把所有的红方魔纹都拓印回来了,但把魔纹全部破译,找到每个字符对应的意思,需要时间。而且这些魔纹看多了会对人的精神产生影响,速度恐怕不会快。等到破译好了,我们才能通过在古堡得到的沙盘,跟胡地取得联络。”
苏洄之慢悠悠转着茶杯,道:“我刚从指挥部听到的消息,成方集团昨天晚上差点出事了?”
阎飞眯起眼,“这事儿没经我们搜救部的手?”
苏洄之:“你们是救人,这次只是抓人。”
阎飞:“抓人不就是为了救人?”
苏洄之可不与他在这上面辩驳,他看向燕月明,又问:“黎铮呢,现在在哪儿?怎么这个节骨眼,他又不在了,电话也打不通。”
燕月明想起昨夜纸条上的留言,思忖片刻,确认眼前这两人应该是可以信任的,便道:“他说他去天河了。”
黎铮走过天河之畔,又来到了当年的那个驿站。
高高的旗杆还在迎风招展,黑沉沉的天犹如狂风泼墨,大片大片的黑云被撕扯开来,仿佛将要落雨,却又迟迟不落。
芦苇在风中折腰,那芦絮是红色的。
红色的芦絮漫天飞舞,落进沼泽地,飘落在森森白骨上。黎铮从那儿走过,看了一眼,却没有停留。
这一次黎铮没有带老三,他是一个人来的。但他在这里见到了阙歌和她的搭档,同为一分队新人的连山。
阙歌已经等了一会儿了,看到黎铮过来,赶紧迎上去,“学长。”
连山快步跟上,毕恭毕敬地喊了一声“黎老板”。黎铮淡然地点头,看向驿站的大门口,问:“确定人在里面?”
阙歌:“是,而且我们确认过了,没有不小心掉进缝隙的流浪者在里面,都是NPC。那个赌徒就坐在院子里喝酒,叫了二两猪头肉。”
连山补充道:“还有韭菜鸡蛋馅的饺子。”
隔着老远,连山都闻到饺子出锅的香味了,混合着浓烈的酒香,叫人瞬间便感觉到饥肠辘辘。连山忍不住揉了揉肚子,天知道他怎么混着混着就跟阙歌成固定搭档了,本来只想当个普普通通、本本分分小搜救队员的,被这位卷王带着卷生卷死,一路卷到了天河之畔。
老队员都没来呢,他们两个新人来了,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再看眼前这位大佬,连山只觉得心里打鼓。
阙歌:“直接动手吗?”
什么?这就直接动手了?连山惶恐,刚想劝两句,就听黎铮道:“不用,我们先礼后兵。”
三人走到了驿站门口。
阙歌和连山一左一右跟在黎铮身后,阙歌解释道:“刚才检查过了,门关着,得里头的人开门。我们敲门吗?”
黎铮:“踹开。”
连山:“?”
不是先礼后兵吗!
连山不懂啊,但是阙歌已经大步流星地上前了。他又急忙看向黎铮,只见这位大佬解下了手腕上的长长的水晶珠串,慢条斯理地将它缠绕在手掌上。
他明明没有转过头来看他,却仿佛接收到了他的疑惑,解释道:“驿站一共有三种人,一种是驿站的人,一种是客人,还有一种,是匪。你的进门方式,决定了你是哪种人。”
连山发现,黎铮说话有种特殊的韵律。听感上很从容,慢悠悠的,但实际上并不拖沓,声音不重,但很清晰。
不过眨眼间,“砰!”阙歌一脚踹开了驿站大门,干脆利落。而黎铮也缠好了水晶珠串,小小的珠子带着淡雅的紫色,每一颗都有无数的横切面,让连山的大脑中下意识地弹出一个念头——被这串珠子缠绕着的拳头打中,一定很痛。
但是他眨眨眼,再看那只手,又觉得很漂亮。
淡紫色的水晶珠子在并不明亮的天光里,闪烁着细碎的光。红色的芦絮飘舞,点缀其间,好像天地间所有的亮色都集中到了这里。
那是一双在男人看来都很漂亮的手。
连山有些微的失神,直到黎铮和阙歌都走进了门内,他连忙跟上。
驿站里的人齐刷刷看过来,有面露不善的,有吹着口哨的,风格各异。院子一角堆满了碎裂的酒碗,就像现世里许多旅游景区的噱头一样,喝酒摔碗,堆叠成山。
黎铮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径自走到一个戴着斗笠的人对面坐下。
一阵风吹过,吹起斗笠上垂下的半透明黑纱。黑纱的下面竟是没有脸的,只有一个黑洞,仿佛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连山心中警铃大作,身体自动紧绷。
尖嘴猴腮的小二第一时间跑过来,搓着手问几位客人要点些什么。阙歌抱臂看着他,反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是客人了?”
小二:“这……”
黎铮:“阙歌。”
“明白。”阙歌应了一声。
连山还不知道她究竟明白了什么,就见阙歌倏然抽出了武装带上藏着的匕首,一道寒光闪过,那匕首就架在了小二的脖子上,把人死死地摁在了桌上。
刀尖对准了眼睛。
阙歌就好似那下山的女土匪,一只脚踩着凳子,一只手压着他,俯身询问:“你现在明白了吗?”
小二瞳孔骤缩,连连求饶,“明白、明白,姑奶奶饶命!”
阙歌这才放开他,“滚。”
小二忙不迭跑走。
其他桌的客人对上阙歌扫视的眼眸,要么重新坐回去,要么压低了声音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没有人轻举妄动。
这时,戴斗笠的人开口了,“黎铮。”
他直接叫出了黎铮的名字,而且声音很奇特,仿佛金石摩擦之声。黎铮直入正题,“你怎么从胡地离开了?”
“我,离开,很久了。”
“不打算再回去吗?”
“回不去。”
“天河上也没有通路?”
“天河,改道了。”斗笠男的声音平直得没有什么情感,带着金属特有的冷意,“胡地的源头,大约,成为了一个湖泊。”
阙歌用眼神请示黎铮,见他没有反对,试探着问:“你没有回去,怎么知道?”
斗笠男指了指自己脸上的黑洞,“风告诉我的。”
连山可完全搞不懂那黑洞是什么东西,又是什么运行原理。他只记得听前辈们说过,天河的源头在胡地,这是一条很神奇的贯穿了很多缝隙的河流。倚红船去胡地,大约走的也是这条水路。
“再来赌一把吗?”黎铮忽然问。
“上一次,你赢走了一座花园。”斗笠男道,“这一次,你又想赌点什么?”
黎铮的袖中滑落一枚金币,落入掌心。他将金币放在桌上,再推到斗笠男面前,“来自黄金国的金币,你赢了,它就是你的。反之,你把斗笠留下。”
斗笠男低头,仿佛“看着”那枚金币,沉默两秒,“可以。”
赌徒从来不会说“不”,但赌局的内容,必须由他来定。这是规则。
“我们今天赌,驿站里最终能有几个人活着。”斗笠男此话一出,其他客人纷纷警觉。刹那间,驿站里的紧张气氛好像就被拉满了,仿佛空气中有无数紧绷的弦,稍微往前走几步,喉咙就会被切断。
连山下意识地摸到了腰间的武器,悄悄跟阙歌对视一眼,时刻警戒。
黎铮还镇定从容,“人的范围?”
斗笠男:“目之所及,能呼吸、能思考的活物。”
黎铮:“时间?”
斗笠男:“日落月升。”
黎铮:“几个?”
斗笠男扫视一圈:“三。”
这个“三”字,带着明显的金属嗡鸣之声。黑洞好似成了一个扩音器,震得人头脑发昏,甚至耳朵里要流下血来。
下一瞬,斗笠男动了,那身影如同瞬移,让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好像就要消失不见。可说时迟那时快,那只缠绕着水晶珠串的手,看似缓慢地伸出,却恰到时机地抓住了他。
“不要那么着急。”黎铮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并且走了过去,按着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回去,“杀人不过头点地。”
说着,他又看了眼桌上的饺子,“你的饺子要凉了。”
他的语气略带嫌弃,因为——韭菜难吃。
连山此时也终于明白过来赌约的内容,在太阳落山、月亮升起的时候,斗笠男要这驿站里只剩下三个活人。如果达到这个要求,他赢,反之,则黎铮赢。
达到要求的方法也很简单,杀到只剩三个。
黎铮、阙歌,和他,正好三个人。
可连山看向其他人,他们也不跑,一双双眼睛盯着他们,让人完全猜不透这群NPC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只觉得很诡异,毛骨悚然的。
与此同时,燕月明下班回到了花园路。
推开门,闻人景要补课不在家,老师黎和平不知道是不是去接他了,也不在。学长和学姐更不在,偌大的别墅里,竟难得地只剩下了燕月明自己一个人。
大黄呢?
“大黄?”燕月明叫着大黄的名字,开始到处找狗。可是楼上楼下都找遍了,都没看到熟悉的身影。
燕月明又给老师打电话,想问问大黄有没有跟他出门,得到的答案是没有。
“别急,它可能在附近玩儿。”黎和平迅速冷静下来安抚燕月明,“我马上回来,你就先在公园里找找,最远可以到社区的棋牌室看看,它跟我去过很多次,那儿的人都认识它。”
燕月明定了定心,“好。”
出门时,燕月明又下意识地在门口搜罗了一圈。余光瞥见草丛里好像有个彩色的东西,过去一看,发现是黎铮给大黄做的彩色毛线球。
大黄很喜欢这个毛线球,最近天天都跟它睡一块儿。
看到这个毛线球的刹那,燕月明心里又咯噔一下,连忙把球揣进兜里,跑出去找狗。黄昏的公园里,行人不多。
附近的居民们都回去吃晚饭了,鲜有几个还在外面溜达的。燕月明一个个问过去,终于问到一个清洁工大叔,告诉他:“你说那条狗啊,我确实看到它了。就大概、大概多久之前来着,反正太阳还没下山的时候,下午吧,我好像看到它出去了。”
“去哪儿了?”
“往那边跑了吧。”
燕月明又顺着他指的方向一路找过去,得益于附近居民对大黄的熟稔,路边小商店里的老板们和顾客们大多都认识它,还真有人看到了它过去了。
而燕月明顺着他们指的方向望出去,那个地方……难道是和平街?
和平街14号的钥匙在黎铮那儿,且燕月明知道他放在哪儿。
匆匆返回花园路找到钥匙后,燕月明打了车直奔和平街。路上他又给黎和平打了电话,告知了他这个消息。
等赶到和平街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半多。
晚风习习,街边的路灯都亮了,燕月明刚下车就闻到了风里飘来的饭菜的香味,吸了吸鼻子,后知后觉自己还没吃晚饭。
街对面的那家铺子里,老板直接支了个电磁炉,在做红烧肉,香气诱人。燕月明挂念着大黄,恋恋不舍地往对面看了一眼,转身又奔走在寻找大黄的路上。
他先在和平街14号的院墙外绕了一圈,看有没有明显的狗爪印。没什么发现,再进入14号查探。
许久没来,14号又积了一层灰,但恰恰是这层灰尘让燕月明喜出望外,因为他很轻易地就发现了狗爪印!
大黄果然来过这里!
“大黄?大黄?”燕月明一边叫着大黄的名字一边往后院小屋里跑,可出乎意料的是,大黄来过这里,却又不在这里。
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狗爪印。
燕月明想起在怪奇小屋时,收到的由昂丁转交的小姨的信。信上明确地说,大黄最早就住在和平街14号。只是这条街的人当时都掉进了缝隙,回来的人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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