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他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
可是,他知道不可能,书中的天灾总像一块巨石压在他心上,时时警醒着他。
他看书时,只看到柳和宜一家的视角,他们有涂格的保护,在加上几年家业累积,在灾年过得如同世外桃源。
然而,偶尔还是能从这平静之下窥见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事。
宁景记得很清楚,书中描写的一个片段,柳和宜收留了六个孩子,将他们锁在院中千叮万嘱他们不要出去,然而一个小女孩在院门口玩时,外面地上掉了个十分好看的红色头花,她没忍住打开门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之后,柳和宜出门就直接给门落了锁,外面就流传他在院中圈养了一窝肥嫩的小孩,留待日后宰杀了吃肉。
宁景看书时尚且微微皱眉,当这样的事真发生在他周围,他不知自己会做什么,能做什么。
宁景说实话对孩子的感官一般,说不上喜欢也不讨厌,但他珍爱生命,做不到对鲜活生命逝去而无动于衷。
他觉得自己要做些什么,尽自己全部,保住一方净地。
收回思绪,宁景往一处首饰铺子而去,冉书同也跟了过来。
此前他们两就来过,分别都定制了东西。
宁景没有戴面具,换了身天青色轻裘,披了件白色大氅,谁见了都要忍不住赞他一声温润佳公子。
二人一进来,侍从就迎了过来,请二人坐下,然后去将做好的饰品端出来,给他们过目。
宁景这边是第一个盘子里是一套纯金首饰,有耳饰、项链、手镯、指环、抹额,样式都是简单大方款,适合哥儿佩戴,这是送给柳静秋的新年礼物。
虽然柳静秋平时从来不戴这些东西,但是送给他是宁景的心意,在能力范围内,宁景从不会吝啬这些,这也是给生活加点仪式感和浪漫。
而且,他送的都是金饰,这种东西就算留着,也是十分保值的,可以一件件给柳静秋存起来,做份保障。
第二个盘子里,也是金饰,有耳环、项链、镯子,都做的花开富贵的款式,是送给宁何氏的。
虽然宁景对她没有多少感情,但是该尽的孝道不会忘,而且对待婆媳,太过厚此薄彼,是会加剧矛盾,为了家庭和谐,他这个儿子兼丈夫的责任重大,表面功夫得做好。
第三个盘子里,则是一对青玉戒指。
宁景拿起那枚大的戒指,试着套进左手无名指,大小正好合适。
他又拿起那枚小的,试了试大小,感觉应该是差不了的,他特意观察过夫郎的无名指大小,和自己小指差不多。
“都分别包起来吧,仔细些别包错了。”
侍从连忙恭敬道是,宁景这一单近千两,其中那一对玉戒指价格不菲,他能卖出这单,提成都有许多,自然万分小心礼待。
冉书同那边则是三套金首饰,但是只有耳环和手镯,克数也都较轻,其中两套款式都比较华丽好看,另一套则是大气吉祥的感觉,一看就知他要送给谁。
一套给妹妹,一套给娘,还有一套自然是要送给心上人的。
现在冉书同跟着宁景,收入自然水涨船高,冉家人感觉日子跟做梦一样,怎么一下从差点家破人亡,负债累累,到现在衣食无忧,马上还要翻新房子,有粮有存款的日子。
冉家人甚至觉得,冉书同不是去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是给人做上门女婿了,不然天下哪有这么赚银子的好事,一个月拿几百两回来,跟抢劫了钱庄似的。
幸得冉书同再三保证,加之确实没见到有人上门要抓人,冉家人才信,冉书同真的是跟着那位宁恩人去做生意了,这才赚了这么多银子。
这让冉家父母对宁景感恩涕零,都准备在家给宁景立个长生牌,天天给他上香。
从首饰店出来,两人又沿路买了一些东西,先让冉书带回去,放在马车上。
宁景则另外买了许多糕点糖果,还有米面布匹等物,让人装车,往城西华夏堂和城北伶仃堂送去,这些就是他送给那里的孩子的新年礼物。
将在玉周城的事安排妥当后,宁景两人休息了一夜,第二日天微亮,就驾着马车离开,踏上归家之途。
直至申时,两人到达平遥城,宁景特意来这里,是因为他在牙行订的奴仆前天才到,本想直接送去和安村,宁景想着自己反正就要归家,干脆顺路过来接人。
此外,他要的小幼獒也可以断奶带走了,再接一下小狗。
冉书同这次没有急着回家,他东西太多,而且贵重,打算先去宁景家住一晚,明天到镇上租辆马车送回去,而且平遥城中有许多溪水城没有的东西,比如奶茶蛋糕等美食,正好带回去,给家人尝尝鲜。
进平遥城后,牙行离的最近,宁景就先去接人。
当时买下宋如赋时,宁景是看重他会厨艺,还懂些药理,长得其实算不得多壮实,也没试过能不能打。
哥儿的外表一般比男人娇小,宋如赋这种和男人差不多的,已经算得上不错,可以用来看家护院,但是宁景觉得还是不够,所以后来他和牙行提了要求,一定要高大结实,力气大,性格老实一点的哥儿。
这把牙行有点为难住,说实话他们牙行收人也是要好卖的“货”,女人要娇俏,哥儿要漂亮,偶尔还有男人,也要长得俊或高大威猛。
而宁景的要求,要哥儿,要高壮,力气大,最好能一拳一个男人那种。
这种奇葩“货”,不是在为难他牙行么?
但是,宁景表示,可以加钱。
牙行:没问题,货马上到。
于是,当宁景看到“货”的时候,有一瞬间陷入沉思,连身后的冉书同也沉默了。
宁景走近,蹲下身看着坐在地上,呆头呆脑,显得有些憨,但是身形高大,如此冷天仅穿一件麻衣,露出的小臂上块块肌肉的……哥儿?
他迟疑的道:“这,真的是哥儿?”
旁边管事陪笑,道:“真是!还能骗了爷不成,您看他眉心,有孕痣!”
宁景目光落在那人眉心,险些笑出声,“你管这叫孕痣?”
芝麻大小的红点,不注意还以为是这人脸上过敏起的疹子。
管事尴尬一笑,汗颜,道:“宁少爷,那真是孕痣,虽然看着不显,但他真是哥儿,小的还特意请了大夫把脉,货真价实的哥儿!”
哥儿除了孕痣,就是脉络和男子不同,他们多了一条“孕脉”,极少数的哥儿没有孕痣,或者孕痣很隐蔽,但是脉象藏不了。
宁景颔首,道:“就他吧,什么来历,和我说一下。”
管事一喜,道:“小的也不和爷绕弯子,这哥儿名叫石大壮,老家在岁安城旁边的小村子里,他从小脑子不太灵光,但力气大又听话,他爹娘就把他当头牛养着干活,如今十七岁,也没人敢相看他,加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多,他家人养不起,就直接给卖了。”
“小的按照爷的要求多方打听,就打听到了他,一看正合爷要求,就让人给运过来的,爷要是带走,就出个三十两,里面只加了点路费,其他打听的费用小的也不和爷提,爷看行不?”
宁景点头,“可,费心了。”
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契书,宁景看了那石大壮一眼,后者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连忙跟着站起来,像一条憨憨的大型犬,跟在宁景后头,出了牙行。
宁景让他坐到车上,石大壮连连摇头,指着车疯狂摆手,然后作势跑步的样子,示意自己能跟上。
看他那对马车有些惧怕的样子,宁景就没有强求,他还要去接小幼獒,就让石大壮跟紧在旁边,缓缓驱着马车去了听风楼。
路上路过布庄,宁景进去了一趟,买了一件宽大的男款棉袄给了石大壮,让他穿上,这大冬天,石大壮不觉得冷,他都觉得冷了。
在听风楼和苏先生闲聊几句,把这个月分成拿了,还有三个话本的分利,宁景又进账了两千六百两银子。
苏先生还提起听风楼主确实对那个连锁奶茶店有些兴趣,准备下个月趁着年节,在附近开两个店进行一波试水,如果可行,就大加推广。
关于细节部分,听风楼主希望宁景有空,过来茶楼一坐,好好商谈一下。
宁景也没有异议正好这些天趁着天气好,他有意再带柳静秋来茶楼听听书,如果柳静秋同窗想来,也可以,就将这事答应下来,约好三天后见面。
那只小幼獒被送到了听风楼,宁景跟随苏先生去拿狗,冉书同则在听风楼里采买蛋糕奶茶。
蛋糕一笼一笼的买了六笼,奶茶则是一桶一桶的买了五桶,现在冬天不怕东西太快变质,可以多买一些,回家送人也好。
石大壮看到冉书同买那么多香喷喷的东西,肚子咕噜噜直叫,但是他没有出什么丑样,而是乖乖上来帮忙搬东西 。
那些侍从看他的样子都以为他是男人,看他一手三笼,另一手提着满满一桶奶茶,丝毫不费劲的样子,也是感叹这汉子力气真大,完全想不到这人是个哥儿。
冉书同都惊呆了,他怀疑这石大壮一手把他提起来都可能。
等接了小幼獒出来,装好马车里的东西,三人就摇摇晃晃往和安村回
而此时,天已经微微擦黑。
作者有话要说:
买好东西回家过年咯,后面几章都是家常,放松一下。
第140章 夜色归家
宁家宅院, 大门敞开,屋檐下挂着两个大灯笼,照亮屋前一块土地, 门口石阶上,还坐着两只小狗,不时往四周张望。
马蹄声渐渐靠近,还有车滚轮的声音,夜色里, 一辆马车缓缓踏破黑暗行驶到门前。
“汪汪汪!”小狗警惕的站起来,嘹亮的狗叫声在夜晚传出老远。
马车停下, 驾车的是冉书同, 另一边坐着石大壮,宁景则在马车内。
刚刚在半路上,不好走路, 宁景就让石大壮坐在车辕上, 自己则去了车厢,这次石大壮没有推拒, 他非常抗拒坐进车厢内,感觉自己身份不配,但是坐在外面还好, 就和以前在家赶牛坐的车一样。
马车一停, 石大壮就连忙跳下来, 老老实实站在一旁,宁景掀开帘子, 缓缓下车。
门口两只小狗呜呜凶他, 弓着身子蓄势待发, 似他敢有异动就蹿的扑上来咬人。
宁景一笑, 嘬了一声,唤道:“白白,灰灰,过来。”
两只狗子一愣,迟疑的绕了两下,似乎终于认出主人回来了,马上屁颠屁颠蹭过来,还要立起来攀宁景衣袍下摆上。
脚步声从院内传来,一道纤长高挑的身影从门内暗处出现,疾步走过来,看到门口的宁景,眼眸一闪,道:“夫君。”
正是柳静秋。
宁景收回逗弄小狗的手,回头看他,笑道:“夫郎,我回来了。”
一月不见,两人似乎都感觉眼前人更加亮眼,一眼看去,心跳都要漏半拍。
常言道,小别胜新婚,诚不欺人。
宁景看柳静秋直直看着自己,目光欢欣中似还带了点委屈,轻轻笑了笑,牵住他的手捏了捏,略做安抚,道:“夫郎,可有给我们留饭?”
他回来之前提前给柳静秋寄了信,言说今天到家,怕路上耽搁,他们三人也没有在城中用饭,现在有些饥肠辘辘。
“自然是留了,我也没吃,等你一起。”柳静秋道,这时目光才看向另外两人,冉书同他自然认得,只是看到石大壮时愣了一下,“这位是?”
于是,宁景就将石大壮介绍了一下,后者也拘谨的上来,就要给柳静秋跪,嘴里喊着给夫人拜拜。
柳静秋连忙拉住他,有些好笑,这人还真是个大个头憨憨,以后有这么个人在宁家门口杵着,什么二流子都得绕道走。
可惜,不太聪明的样子,还得好好教教。
四人一同进了院子,厨房旁边的小厅堂里灯火通明,食物的香味扑鼻而来,宋如赋正端着热汤出来,恬恬和柳玉霖早就吃了,去睡下了。
倒是没有看到宁何氏,柳静秋道他后来又去托人请宁何氏回来,可后者仿佛乐不思蜀,就是不愿意回家,似乎在娘家干活是一件非常有趣荣幸的事。
宁景也没有多管,他这娘和那些人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别人拦都拦不住,还不如让她高兴。
菜上齐了,人也都在,就直接开饭,时间不早,众人也乏了,吃完了早点去歇下。
宁景他们坐桌上吃饭,宋如赋则带着石大壮另外夹了菜去厨房里吃。
这石大壮明明吃起饭来如龙吸水,几口就把一碗饭菜吃得精光,吃完后却立马放下碗,蹲去一旁,说自己好饱好饱。
宋如赋瞥他一眼,摇摇头,拿了他的碗又给他盛了饭和菜,塞他手里,道:“吃饱,不吃饱怎么看家护院。”
石大壮却吓得要哭一样,摆手道:“大壮饱了,不馋嘴,有力气,能干活。”
宋如赋无奈,被他滑稽的样子有些逗笑,嘴角勾了勾,道:“老板这么大个院子,难道还怕你吃穷了么,但是你要是因为饿的没力气打不跑小偷,老爷和主君就不要你啦。”
这话把石大壮一吓,连忙端起碗吃,这一吃就一连吃了五碗,直到饭桶里不剩一粒米,盘子里不剩一根菜,才意犹未尽的停手,摸摸肚子。
终于有一点点饱的感觉了!
石大壮落泪。
宁景和柳静秋用完饭,宋如赋去给他们烧水准备洗漱,两人就一起去把装小幼獒的笼子搬下来,缓缓打开笼子,将小獒引出来。
小獒才两个月大,但体型已经不比宁景家三只四个月大的狗小多少,皮毛厚实,眼睛都有些看不到,跌跌撞撞走出来,左右嗅着熟悉环境。
小獒憨头憨脑,毛是纯黑的,只有肥厚的爪子上有一圈灰毛,不然宁景都要怀疑这狗长大是不是会偷袈裟。
柳静秋绝对是比宁景更喜欢狗子的,看到小幼獒出来,一双眼眸就微微发亮,不停试着和狗狗接触。
家里三只狗子看到新来了个伙伴,开始也是警惕着,在旁边绕来绕去打量着这只不比自己小多少的狗子,不过一会儿后,似乎意识到这种小狗只是个头大,实际还是只小小幼獒,家里三只狗子就开始大胆了,一个个扑上来和幼獒打闹,不是啃耳朵就是叼尾巴,极尽骚扰之能,那是一点都不知道,等这小幼獒再长几个月,可以一口一个它们。
宁景看着好笑,将逞凶最能的小灰灰一把拎出来,这家伙长得跟头猪似的,平时没少吃好的,也最是会撒娇,一到宁景手里,立马收起凶样,变成夹子音,哼哼唧唧起来。
将小灰灰丢去一边,柳静秋正好也将小幼獒救出来,对他道:“夫君,给它取个名字么?”
宁景想了想,道:“就叫熊宝吧。”
柳静秋轻笑道:“好啊,明天我就给熊猫绣个项圈。”
两人喂了一下熊宝,给它临时搭了个窝,就去前后洗漱,歇息下来。
只是睡觉的时候,宁景感觉到了夫郎奇怪的……热情?
主动凑过来贴他的唇,一次不够,分开后没一会儿又探起身贴过来。
宁景沉默了一下,手直接按住他的后脑勺,加深这个吻,将人翻身压下。
床账内温度渐升,柳静秋细白如青葱的手指抓在花青色的被褥上,指尖深深陷入柔软的被褥中,最终缓缓攀上,勾住了身上之人的脖子。
不知许久,宁景双手撑起,看着昏暗光线下,自己两臂之间的人,他梳理了一下气息,声音低沉温柔,如醇香的酒,他道:“现在还不行,夫郎,等你以后……等你长大……”
柳静秋只觉得像是喝了酒,脑子晕乎乎的,微微睁开一条眼缝,看到黑暗里宁景如星子般闪烁的眼眸,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
这次,总该有宝宝了吧。
宁景翻身回去躺着,平复下身体的反应,感觉胸腔里有头莽撞的禽兽冲来冲去,闹得他不得安宁。
他再次翻过身,将柳静秋整个揽入怀中,呼吸着熟悉安心的发香,一颗躁动的心缓缓静下,这次终是能合上眼睛,沉沉睡去。
一夜无话。
翌日,冉书同便要起身告辞,宁景也没有留他,毕竟冉书同带了很多东西要带回
只是,宁景提了一句,若是三天后天气晴朗,柳静秋会邀请同窗朋友再去听风楼听书,柳鱼璃也在其中,然后把冉书同交给他代为转交的礼盒还了回去。
其意自明。
冉书同拿着礼盒想了想,点点头,嘴角微微上扬。
冉书同这么多东西,自然需要马车来运,宁景也正好有事去镇上一趟,送冉书同过去,然后把马车赶回来。
等到了镇上,送走冉书同,宁景驾着马车,到了自家铺子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