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的长椅上有一对小情侣,也是手里拿着雪糕,正嘻嘻哈哈互相喂对方吃。
他们那样就很不生活,是腻歪——霍绯箴这样想着,打算迅速把手里的雪糕吃完,这个奇怪的口味确实不好吃。
“走啦,站着有蚊子。”
离开热闹的小广场,沿着公园的小路继续往前走。跑步锻炼的人时而擦肩而过,还有利用公园的健身器械在锻炼的。
摩尔一时兴起,也找几个空着的健身器械玩了一阵。回头看到霍绯箴挂在最高的单杠上,就那么双手吊着,倒是显得修长。
吊在单杠上的人也不下来,跟她说:
“以前练功,每天都要这样吊很久。”
“跟‘公园大神’学习的时候?”
“嗯。师父说腰腹和肩背是力量之源,每天都要练体能和拉筋。一开始练得我想死。”
“每天都练?”
“基本上是的,早上五点起床,去公园练一个半小时,然后去上学。”
“那么早你家人不说你?”
“我妈?她都不知道,她不管我的,也经常不回家。初中我自己搬出来住她就更管不着。”
“那很容易变成问题少女哦。”
“已经是了啊,就算我不惹事,事也会找上门。”
“我倒觉得你不太坏,从某个层面来说。”
摩尔走近了,仰头看着微微晃荡在单杠上的人,就像在随风飘荡。
“要坏透也不容易。”霍绯箴松了手,落在摩尔面前,“师父、师娘和维娜姐,他们一直劝我要读大学。”
“那你读了什么专业?”
“人类学。”
倒是没想到。
“我以为你是体育生,或者酒店、旅游管理之类的。”
“没差,反正也没认真读书,经常逃课。”霍绯箴想了想,又笑嘻嘻地问,“哎,你知道了,是不是对我有点改观?”
“没有。有点意外而已。”
倒是意料之中的回答。
“你呢?什么专业?”
“无聊的公共管理。”
“我也以为你会是艺术生,声乐或美术之类的。”
“没有才华的人选这些会潦倒的。”
没有才华吗?
总有客人打听她驻唱时段的人,能画出客厅那幅山岩与海的人,说自己没有才华。
霍绯箴低头看近在眼前的人,说不上多漂亮,她见过很多漂亮女人。可这个人眼角眉梢间却有一些特别,既有随波逐流的软弱,也有对生活的厌倦,还有一些不甘于此的倔强。这些东西混在一起,又带上些许勾人的风情。
这忽而让她好奇,想一层层撕开,看看最里面的是什么。
一时间说不出什么话来。摩尔也微微仰头看她,似有疑惑为什么她忽然不说话。
倒是来了个大叔,问她们还用不用单杠,打断了这场对视。
“走吧。我们沿湖绕一圈就回去了。”摩尔说着,把散在肩上的头发拢起随意扎在脑后。
霍绯箴走在她身旁,看那长条形的耳饰在她露出的耳朵上晃荡。
如果真的一层层撕开了,看到了最里面,然后呢?然后也就这样而已,谜底一览无遗的谜语终究会失去魅力。
没有撕不完的表面,人是有限的。与其好奇得到满足后,迎来那索然无味的的荒诞感,不如就这样让她吊自己胃口,永远留一层纱隔开。
“你刚刚想说什么来着?”摩尔问。
“没什么,有蚊子在你旁边,想打来着。”
然后胳膊就挨了不轻不重的一推。
“你下回预先说一声行不?上次打蟑螂也是这样。”
公园的湖不大也不小,她们信步绕了一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逗过草丛里的流浪猫,看过夜间偷偷钓鱼的人钓起了一条不知名的小鱼,然后这场散步也在蝉鸣声中结束了。
回到小区路口,却是比刚才更热闹了,夜间大排档都开市了,折叠桌沿街摆开,阵阵香气飘出来。
霍绯箴又停下脚步:“吃个夜宵?”
“你才吃完饭散过步。”
“晚餐吃的是素菜,撑不了多久。”
“你就不想回家是不是?”
“来嘛,陪我吃。”
也不是不想回家,一来是她真的饿了;二来,她突然想像个“普通市民”那样吃大排档;三来,当然有人陪更好。
就是这么简单又普通的理由,今天可是她的休息日。
“行吧,吃快点,我还要回去拿快递。”
“快递又不会跑。”
霍绯箴看出来了,其实摩尔很容易妥协,特别是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只要赖皮点多要求两遍她就会说好。
选了一家看起来会好吃的,拉着摩尔找了张街边的折叠桌。
简陋的折叠桌,颜色艳俗的塑料凳,都是晚上才会摆出来。夏天天热也不会有空调,顶多支两个风扇吹着。能简则简的用餐环境,倒是充满市井烟火气。
摩尔坐下前犹豫了一下——这属于占道经营,作为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总觉得这占得太明目张胆。
不过算了,自己都下班了。况且这两年只要不是太过分,城管也是只眼开只眼闭。
一碟炒米粉,一碟牛肉炒芥兰,一碟紫苏炒薄壳,两瓶玻璃瓶可乐,两双筷子两个碗。
摩尔原本说不吃的,结果掰开筷子吃了一口就停不下来。她晚餐吃的是又贵又不饱的分子料理,相比之下,还是这碟大火炒出来的米粉更吸引人。
“刚刚谁说不吃的?”
摩尔扬起下巴扫视了桌面的三碟食物,表示这个量一个人吃实在是太多了。
“帮你吃一点。”
理由好听得很。
霍绯箴没反驳她,笑着赶紧再夹一大筷子炒米粉到自己碗里。还好她有先见之明点了大份的,小份的怕是不够吃呢。
比起人生的荒诞感,更永恒的是饥饿。无论之前吃得多饱,多么再不想吃一口,但随着时间过去,饥饿感还是会如期来临。
只要饥饿来临,食物就又会变得很好吃。
吧台前坐了一个眼生的女客人, 一直在跟霍绯箴说话,看来是原本就认识的。
驻唱轮到白予绛,摩尔休息, 也到吧台前坐下,跟那个女客人隔了一个空位。然后她就认出来了, 是周一时开车送霍绯箴回来的那个人。
“你唱得真好。”女客人跟摩尔搭话。
“过奖了。”
“我听小松提过你, 说店里有个专唱经典老歌的驻唱。我还以为是有点年纪的歌手呢。”
霍绯箴似乎不喜欢用真名, 无论什么朋友都叫她“小松”,就像摩尔也不喜欢用自己的本名“洪晓晓”。所以,还是那个疑问:当年她为什么要留真名而不留外号?
忽略小疑问, 摩尔看了吧台里那位一眼——你跟别人提起我时能不能描述清楚点?
霍绯箴知道她什么意思,选择性略过转而介绍道:“这位是林老师, 技术学校的同事。这位是摩尔。”
被介绍到的两人互相点头致意。
“摩尔小姐, 我可以点唱吗?”林老师问。
“我会唱的就可以。”
“需要付费不?”在有些酒吧点唱是要付费的。
“我们店里没有这个规矩。”应话的是霍绯箴,“歌手乐意就行。”
“我一般只唱很久以前的老歌。现在流行的,那个小姑娘比较擅长。”摩尔指指在台上唱歌的白予绛。
其实摩尔的歌单非常庞大,一周接一周, 几乎没唱过重样的。平常在家也不见她练习, 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准备的。哦不对,平时也不会在家见到人。
“《Loving Strangers》, 会吗?”字正腔圆, 不愧是当老师的人。
正是摩尔来应聘时唱的那首, 自然没问题。
“呀,抱歉。”林老师突然意识到, “现在是你的休息时间吧?不着急, 我可以等的。”
摩尔应答得体:“怎么能让客人久等呢?下一首送上。”
林老师当然很高兴,说要请摩尔喝酒, 很是大方。
任务又落到霍绯箴身上。
“想喝什么?”她问。
“随便好了。”
没再问什么,低头准备,没多久,上来一杯琥珀色的威士忌,杯子里除了冰块,还有半根迷迭香。
摩尔喝下一口笑问:“这次是高级货?”
“有人请客嘛。”
“那我再点一杯,给白予绛。记我账上。”
另外一杯也是威士忌,但没有加迷迭香。摩尔拿了两杯酒,往小舞台走去。跟白予绛商量了一会儿才开始。
摩尔和白予绛唱歌的习惯很不一样,摩尔从头到尾一个字都不会多说,一首接一首连歌名都不会介绍。而白予绛则亲和得多,不止会报上歌名,有时还会简单介绍两句。
而这次,她们两个都在小舞台上。白予绛坐在键盘前报了歌名,然后开始弹前奏。是现场伴奏的《Loving Strangers》。
摩尔主唱,白予绛伴奏及唱和音,配合默契叫人看不出她们是第一次合作。
摩尔嗓音娓娓如诉自不必说,而白予绛也确实有才华,伴奏加了即兴,带了点爵士的味道。
霍绯箴一时出了神,没听到林老师说了什么。
林老师凑前一点小声说:“我说,你店里有两个宝藏歌手。”
“谢谢。周末她们都在的,喜欢的话常来。”
“一定。”
一曲结束,店里响起了掌声。客人们很实际的,唱得好才会多听一会儿,而唱得意外的好才会专门鼓掌。
摩尔和白予绛端起威士忌,互相碰杯。
不知哪桌的客人说,再来一首。
过了一会儿,林老师又问霍绯箴:“你几点下班?“
“我?很晚的哦。”
“等你?”
哦,真是明显的邀约,霍绯箴再熟悉不过了。刚刚掰下来那半根迷迭香还没扔,还搁在操作台上,她捏在手里转了两圈。
“还是别了吧。现在是旺季,周末比较忙,最快也要两点半。”
显然林老师有点失望。
“星期一休息。”霍绯箴把那半根迷迭香扔进自己的水杯里,“放学后请你吃饭?”
“好啊。”林老师又笑起来,“这次我没有网络会议要开了。”
上个周一,就是因为那推辞不了的网络会议,约会才早早结束。
今天的驻唱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才结束,摩尔头一次和白予绛合作表演,感觉挺不错,又再合作了两首。不过白予绛不能待太晚,到差不多就回学校去了,后半场都是摩尔唱的。
驻唱结束又回到已经没有客人的吧台前。
“林老师呢?”摩尔把空杯子递过来。
“太晚回去了。”
“我还以为她会等你。”
“哦?为什么?”这显然是一个故意的多余问题。
“你没听歌词吗?她点歌的时候是看着你的。”
“我英语不好。”霍绯箴睁眼说瞎话。
摩尔就戳穿她:“这么简单都听不懂你大学也毕不了业。”
“那我要给她一个硬币吗?”说的是歌词的内容:给我一枚硬币,我将带你去月球。
“希望她的口袋没有破一个洞。”摩尔说的还是歌词的内容。
“你的口袋呢?”霍绯箴忽然问。
“我没有口袋,有也不装硬币。”
两个人的对话跟打哑谜似的。
“你们在说什么?”一旁的大松听得一头雾水,他才是真的英语不好的那个。
“没什么,说衣服、口袋。”
霍绯箴笑笑擦了擦桌子,又给摩尔倒了杯一模一样的威士忌,还是半根迷迭香。余下的半根依然丢进水杯里。
“这次又是谁请的?”
“我啊。你跟白予绛的首次合作为店里增色不少。”
“她的即兴演奏还蛮有意思。”
“明明是同一首歌,跟你上次唱的很不一样。就像两种截然不同的酒混起来。”
摩尔毫不怀疑霍绯箴会记得几个月前的一首歌,这个人对旁枝末节的记性好得很。
“感觉如何?”
“她的风格变成熟了,在向你靠近。”
“哦?你对情绪的感知挺敏感。”
其实摩尔早就这样觉得了。霍绯箴说她不懂画,不懂音乐,但她却能轻易感知到这些作品传达出来的情绪。就像是一种出于直觉的,天赋般的觉察力。
霍绯箴给自己找了个解释:“吧台调酒师的职业敏感。”
就没听说过这种职业敏感,听起来更像是瞎掰的。
“《Loving Strangers》两个版本,二选一?”
“选不了,有时纯粹好,有时混杂好。”
“此刻呢?”
霍绯箴不选,却从操作台的盒子里拿出一个酒瓶盖,放到那杯威士忌旁,支开话题:“给你一个瓶盖,陪我吃夜宵。”
“你这么晚下班,谁要等你啊。”
“上次的那个大排档,老板说他们周末四五点才打烊。”
瓶盖就跟硬币那般大小,还是借了《Loving Strangers》歌词里的内容。噢,歌词里还说“现在给我一杯啤酒,我将像傻瓜一样吻你”呢。
所以霍绯箴说:“请你喝啤酒也可以的。”
摩尔这回不奉陪了:“你别得寸进尺,请把林老师叫回来。”
不奉陪是自然的事。霍绯箴不说话,只笑着把瓶盖又往前推了推。
“行吧。”摩尔把瓶盖收下,没口袋也可以拿在手里,“我待会回去洗个澡做点别的,你回来叫我下来。”
没有明说,但其实霍绯箴选了,她选了跟摩尔去大排档吃夜宵。
一旁的大松听得更加一头雾水,那边说着星期一请林老师吃饭,这边又大半夜去吃大排档。
据他多年的了解,他姐这人是女人缘好得过分,也经常来者不拒,但从来不会脚踏两条船。
说像脚踏两条船也不对。他想起了以前,在他有女友之前,霍绯箴约会以外的时间大多是跟他一起度过的。正是因为她对他没有别的想法,所以才能安然地一起消磨时间。
这让人很窝火,也很无奈。
自从离开了维娜姐,霍绯箴就报复性地游历在不同的城市和不同的女人之间。
大松曾努力过,努力成为霍绯箴想依靠的人。但霍绯箴从不依靠别人,她的心不会在他这里安定下来,也不曾在谁的身上安定过。所以最后他死了心,另外找了女友——虽然后来还是分了。
尽管分手的原因表面上是对方家里嫌他买不起房。但实际上,是因为他坚持要辞掉原本的工作,到这个城市来帮霍绯箴开店。那份工作是前女友家里介绍的,只要做下去,那份薪水是可以买房的,可是现在的薪水不行。
他并不想装成痴情的样子自我感动,也并不奢望这样就能打动霍绯箴。说到底,是他不甘心那样无趣的生活模式,他还有别的期盼。
当初帮陆哥和小悦开店时,他无比羡慕他们夫妻同心奔向未来的喜悦。也许正是因为羡慕,也正是知道不是谁都有这种福气,能拿到那样一份人生剧本。所以他才作了出貌似傻子的选择——他无论如何都想一起开店的人,不可能回应他的侥幸想法,她将永远是他没有血缘的姐姐。
于是,他可以期待残酷的现实把自己那份天真的妄想彻底打磨掉!
然后他才能安心找到平实的幸福。
不需要对谁说,也不需要谁理解,这是他固执选择的成长之路,也将独自完成。
再晚一些,所有人都走了,早该下班的大松却还没走,霍绯箴纳闷他为什么不用赶回去喂猫。
“迟喂一会儿没关系,那两个家伙可胖了。”顿了顿,大松又说,“自从做了这个店,我们已经很久没聊过天了吧?”
“那是。都在工作嘛,休假也错开。”
“想起以前的日子还是挺开心的。”
“那时打工,下班就什么都不用想,现在可不行。”
大松又顿了顿,才说:
“姐,跟你商量个事。”
听起来就不像好事。
大松特意留下, 还一脸严肃的说商量个事,肯定是为难的事。
“我爸又进医院了,下周二得做个手术, 我想休假几天去照顾他。”
“咋回事?!严重吗?”
“人年龄大了,心脏不太好。这次手术不算小, 还是得有个亲属在身边照应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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