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轻侯说:“你说叶茗吗?这要从两年前说起了。那时临安城有个欺男霸女的财主,民怨很深,藏剑山庄本着锄暴安良,事实上还有顺便吞没他的家财的想法,便让我去办这件事。
为了防止落人口实,这件事只能以一名藏剑弟子‘见义勇为’的方式展开,因此我没有帮手。我用了毛□□人民战争的方法,带领一大批苦主抄了他的家。
我是在那财主的房内发现他的,当时他已经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我救下他后顺手就把他收入了我的房内……”
“等等等等!我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是什么?”
“我好像听到你包养了一只小受!”
“这很奇怪吗?我说小离啊,亏你当初还是跟我一起看耽美文来着,你不会因为这个年代的男风比你想像中的更盛就受不了吧?”
“它再怎么盛也不关我事,我现在关心的是你现在是不是一只童子鸡!到底是下面那个还是上面那个!请你正视你的友人森森地关怀吧!这可比什么耽美文刺激多了!”
叶轻侯又“啪”地一下抖开扇子,在微凉的天气中中又硬生生给自己扇出一阵阵凉风:“象少爷我这样英俊多金的风流公子,自然是后宫大大滴!”
沐离:“……难道你没发现过每当你说谎时都特别得瑟吗?”
叶轻侯悻悻地收起扇子:“小离你不要每次都这么敏锐好不好?”
“实话实说……不然逼供……”
“……我收了那小子其实是因为好奇,虽然以前看□□看得很happy,但是这事儿真要轮到自己身上……
你想想看啊,把自己都还不熟悉功能的硬件塞到另一个男人的排泄器官而且那个男人还一副的弱气娘样,老子我哪还有性趣只想抓狂教训人啊!!!!
而且我也不想那小子年纪轻轻就把当别人的玩物当成职业,于是就让他入了藏剑,改名为叶茗,还让他打理我的脂粉铺的生意。”
“说实施啊,我觉得那小子的个性,并不适合管理你暗中经营的生意。”沐离说。
“我知道,他还太嫩,我自己的生意可都是聘用经验丰富的老管事。只是总要有一两个明面上的生意,让我有理由天天往庄外跑,这个脂粉铺就是其一。”
“对了,你这个脂粉铺名字叫……”
“[现代某知名化妆品编编不让提],有问题吗?”
“……没有。”
于是叶轻侯继续倒苦水:“自从我一时好奇收了叶茗,虽然很快就把他给放了,但是我那偏好男风名声就这么出来了……那些生意上有往来的,都不约而同地塞各种娈童……”
沐离:“恭喜恭喜!这可是我等宅基腐的最高人生目标啊!”
“恭喜你个P啊!平胸娘受不是我的菜啊!那一个个涂脂抹粉的男人……还特么是未成年人……呕!”
叶轻侯看一眼沐离,突然靠上来贼兮兮地说:“小离啊,穿越这么多年来,我看来看去,发现还是你最漂亮最顺眼,所以……”
他一把抓起沐离的手作深情款款状:“我们来情缘吧!”
——果然来了……
所以不把唐鹰带来果然是明智的。
沐离笑眯眯地摘下他的爪子,坦白:“不好意思,我已经有情缘了。”
“!!!!!”惊叹号不足以表达叶轻侯的震惊,“你你你……你和已经一个唐朝人情缘?”
“是的。”沐离肯定。
镇定镇定……叶轻侯问:“那家伙是谁?”
“唐鹰。”
叶轻侯一脸古怪地问:“难道是——唐门那个唐鹰?”
“唐家堡难道还有第二个唐鹰?”
炸毛都不足以形容叶轻侯的震惊了!
“你你你你你……你的口味竟然是妖孽受!?”
“妖孽?受?”
沐离实在难以把这两个词同印象中那个清冷强大的身影对照起来。
他一把搭上叶轻侯的肩膀:“我说侯哥啊,你从哪里听说唐鹰是个妖孽受的?”
“你不知道吗?现在江湖上最著名的黄段子之一就是唐门唐鹰任务不成就自甘堕落入青楼卖身,与众嫖客大战七天七夜终于精尽而亡……那描写,啧啧,香艳露骨得足以让现代的一票H写手自愧不如啊——怎么,他没有死,还成了你的……”
叶轻侯上下打量沐离:“我怎么都看不出来你是一个攻啊!”
唐鹰的名声,已经在江湖上传得这么难听了吗?虽然沐离并不是拘泥于此的人,但是想到唐鹰居然被毁誉如此,仍然为他感到难过憋屈。
于是他把事情的真相和叶轻侯说了。
听了唐鹰与沐离的事之后,叶轻侯看他半晌,叹气:“小离,还以为你是我们中最稳重的一个,没想到你也会这么疯狂——三年就已经一代沟,我们与这个世界的有一多千年的距离,你确定他能完全相信你,而也你可以完全理解他?”
“也许,他确实不能事事都懂我,但是,”沐离仔细想想他与唐鹰的感情经历,坚定地说:“同样,我们也根本无法体会这个时代人的爱恨有多么强烈和决绝,我,不后悔。”
叶轻侯同情地拍拍他:“那你就吊死在一棵树上吧。反正我是要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的——有没有长得好看的师兄弟,给介绍一个?”
“裴元大师兄就是现成的,要不要?”
“啧,偶像啊,这压力也太大了。”
“刚才那个叶茗对你绝对有意思,你还不是不要。”
“虽然我也怀疑这小子对我有意思,不过他是个被害惨的可怜人,也从没什么出格举动,大概早就对男男这种事有心理阴影,说不定他真的只是把我当哥哥呢?花谷就没其他人?”
“我二师兄阿麻吕?”
“不要日本人!”
“万松谦?”
“滚,他是属于燕小霞这逗比的!”
……
晚饭之后,两人来到叶轻侯在临安城的宅邸。
此时夜色初降,两人跃上最高的房顶,并排躺着看晚霞落下,群星隐现。
这时,只见下面,叶茗抱着一个小包裹,鬼鬼祟祟地来到叶轻侯的房间,轻轻叩响房门:“叶大哥,叶大哥在吗?”
在隔壁屋顶上的叶轻侯正欲回话,被沐离一把捂住:“这小子好像有点不对劲,我们先看看。”
叶轻侯被沐离一提点,看向叶茗时,也觉得这小子神色紧张,面色酡红,确实有古怪。好在叶轻侯的房间有一扇窗户是开着的,于是二人偷偷地跃到那扇窗户对面的屋顶,趴着向内观察叶茗到底要做什么。
只见叶茗进屋后,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一番,确认没人之后,就直奔叶轻侯的……床!
叶轻侯是绝对不会委屈自己的脑袋用瓷枕的,他的枕头是一个大大的鸭绒枕。昨晚他就睡在这里,因此,枕头上还有他的两根发丝。
叶茗舔舔嘴唇,抱起枕头狠狠地把脑袋埋了进去,嘴里还兀自喃喃:“叶大哥,叶大哥……”
然后他把手中小包打开,里面是白天给叶轻侯看过的那面铜镜,和一盒脂膏。他解开衣衫,跨坐在叶轻侯的床上,用沾过油脂的镜子柄自渎,口中不住呼唤着叶轻侯的名字,神态如痴如醉。
沐离目瞪口呆,回头一看叶轻侯,只见他整个脸都黑了。
“走,我们现在就去七秀坊。”
“哎,不是说明天去吗?”
“我想徒弟了不成吗?”
……
于是,两人连夜坐马车滚去了七秀坊。
第27章
马车摇摇晃晃,外面又开始下起了小雨。虽然一夜没睡,但沐离和叶轻侯想到又要见一个同伴了,都兴奋得没有睡意。
沐离感叹:“上辈子我们抢着收他作徒弟时,看他一声不吭的样子还以为他被吓到了,没想到他竟然是自闭症加卢伽雷氏症患者。现在虽然我们都穿了,但是相比之下,最幸运的应该是他了。”
叶轻侯点头同意:“无论是自闭症还是那个啥症,都不长寿;虽然现在他变成个萝莉,但好歹有个健康的身体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还以前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对了,你知不知道到了七秀怎么去找他?”沐离问。
“当然知道,水无心以前的门派称号是‘琴秀’,我对他说这是相当稀罕的一个称号,还让他把这个称号顶在头上呢。”叶轻侯骄傲地说,“到了秀坊,我们只要找琴秀弟子就可以了。”
结果到了七秀坊,他们才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七秀美女确实遍地都是,绮秀楚秀弟子随处可见,就连跑去五毒当教主的曲云的昭秀都可以见到几个,就是不见琴秀弟子。
一问之下,才知道自从高绛婷心性大变成为琴魔后,就变得愤世嫉俗,不再愿为任何男子抚琴——除非是杀人。
不但她自己,连她属下的琴秀弟子也变得深居简出,只作内坊的守卫,极少抛头露面为来客演奏。
但是,物以稀为贵。琴秀弟子的演奏越是难得,越是有人想要一饱耳福。在无数自命风雅的有钱人的黄金攻势下,叶芷青几经斡旋,终于使高绛婷松口。她自己的表演是不用想了,但是可以派琴秀弟子中卓越者为那些慕名而来的金主一个月演奏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