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易留目视前方,仿若无物。过了三秒,挪了下自己的位置,和他们保持距离。
公孙如鱼:……
街头因他们的对话吸引来许多路人。他们这位置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大清晨有人出家摆摊叫卖东奔西跑,地处在一家酒楼面前,不光上午,一至下午便有人进去吃饭,热闹非凡。大约不用换位置都可以小赚一笔。
前提是,他们这对组合看着不那么富有。
公孙如鱼身上这件衣服花了不少钱买来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特别昂贵,总之一般人家里拿不出那么些钱。并且红粉相见,瞅着就不是什么正经的颜色,这街头一眼望去,大多是布衣百姓,虽然也有身着锦衣玉袍的公子哥,但显然穿的大红大紫的很稀有。
最奇特的是,他还能压得住红色,就像天生为他准备的一样。翘高的发髻上缠了根红色的丝带,有长长的流苏在脑后落下,在加上精致的小脸,活脱脱一位跋扈顽皮的小少爷。再者说背后两把亮丽的长剑,乖巧的服顺在背后,不知是真练家子还是装饰用的,就那么施施然面无表情坐在那里,宛如一个走丢了却趾高气扬不想求人的小公子。人们看了都觉新奇,自然而然忽略他身前的小碗。
再看看郑易留,他自己选的一件白衫,即符合他静默的气质,又显得极其清尘脱俗。一直没有表情,浑身泛着的气息如此清新淡雅,较之公孙如鱼,简直另一极端的天山雪莲。可惜这个天山雪莲正被一个邋遢的乞丐揪着衣服打量……
游鹰拎起他两肩膀上的一点布料,颇为为难的说:“你们两个的衣服实在是太干净了,没有一点乞丐的样子,我看附近有个浅点的泥地,你们要不要进去滚两圈儿?”
公孙如鱼必然是拒绝的,拍开他揪着自己的爪子,厌恶道:“那多脏,浑身是泥的感受太难受了,我们就不能找个工作吗,同样是饭碗,总比要饭好。”
他试图挽回游鹰最后一点尊严,可是显然不能够。游鹰无奈道:“徒弟,我是个丐帮弟子,作为丐帮就是要要饭的,你见过哪个丐帮不要饭该去当经济市场的奴役,做一行爱一行,我是不会去找活计的。”
这就是你偷懒的借口吗!
公孙如鱼无可奈何,满脸写着对丐帮的痛彻心扉。
现在对这世界一知半解,随意也不能乱闯,但是跟着要饭实在是……
也罢,就当一次历练好了,师姐在天之灵一定会原谅我的(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七秀师姐:……)。公孙如鱼握拳,既然要饭,那他犀利npc也要要出不同的高度!
想毕,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张纸和一只笔,在游鹰和郑易留疑惑的眼神下一一摆在地上,端正坐姿,闭眼酝酿情绪。周围本来便围了一群人,他这一作为引来更多人的关注,将酒楼前围得满满当当。
这时,公孙如鱼一睁眼,眼中泛红,却带着点暗忍和不屈,仿佛下了很大决心才做出这种自己都不耻为之的事。长长的眼睫一抬,面向大众,哽声道:“各位乡亲父老,我乃城外的一家商贾之子,前几日与家父来七安游玩,没想到中途走散,已未粮水果腹整整两日!”
说着,怕他们不信,还在自己唇上狠狠咬了一下,登时小脸苍白,一边暗叫着疼疼疼,一边继续道:“本少…我能力微薄,还请各位藉以援手帮帮我,请我吃顿饱饭,顺便借点银钱以作交通之用,帮过我的各位好心人,可以在这张纸上写下姓名,来日我告知自家父亲,定当涌泉相报!”
他有模有样做了个揖,立时就有人上前捐出自己的钱两,记录下自己的名字。别无它因,这孩子长得好看,不像会骗人的,帮了也不吃亏。剩下的人也抱着这种心思纷纷上前,小碗里不多时便装了满满的铜板,还掉在地上不少,公孙如鱼依旧义愤填膺,看都不看一眼,对记下名字的百姓一一道谢。
后面更是来势汹汹,场面极其火爆,幸而游鹰是站在内圈的,不然肯定会惨遭波及。现在他的内心除了六个点无法形容,就看着公孙如鱼满赚,无意间还撇到他朝自己投来一个得瑟的眼神。
游鹰:“……”
这些人,都没有脑子吗?
他不晓得世上存在颜控这种神奇的生物,即使他不要钱,也有人甘愿为他抛弃家产。更何况他都说了他是商贾之子,商人向来注重承诺守信。故无人猜测其中漏洞,提名俸钱。
但也不全是些傻的。
一个打扮干净的白衣公子在宣纸上落下“白无咎”三字,古朴的纸上已经写了密密麻麻的名字,无一例外,都是很少念书的百姓写的,歪歪扭扭杂乱无章,和他刚落笔的三字简直云泥之别。
白无咎,苍劲有力,落笔生风。
公孙如鱼注意到他过来的时候,身后有几个护卫拦开了人群,等几个字写完,他这边已经被硬生生隔出个半大的圈子。
来者不善?
他皱了皱眉,拿着宣纸望向站在不远处的游鹰,游鹰朝他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来者究竟想干嘛。不过他鹰般的眸子一眯,摸着胡子,暗想白无咎这个人。
白家二子,性格顽劣阴晴不定,好美人,擅调戏良家少女。但仗着家族势力,从来没进过官府,甚至投诉过他的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曾和五安镇南一位种豆少女有过一夜情,经知情人暴露,此少女是有异装癖的问题少男,一夜情后爱上霸道白少,至此抛弃种豆生涯,沦为白家二少的死忠粉,终日相思以为寄托,夜夜不能寐,在南镇种黄豆改种了红豆,哪知红豆产量极好,年年销量领先,至此成为一家种豆富豪!
游鹰眼神儿一亮,这位男女通吃的白家二少是来种豆…呸,是来调戏我家爱徒了吗!?
不能忍!
他剑眉一竖,那边已经开始了对白。
面如冠玉的少爷抬起脸,优雅放下手中的毛笔,单薄的唇角挑出一丝不失礼貌的弧度,对矮上他一半的公孙如鱼道:“商贾之子?”
公孙如鱼觉得这时候绝不能认怂,坚定的点了下头。
白无咎眯了眼,桃花眼里满是笑意,说:“既然是商贾之子,为何不直接去官府,叫他们送你一程?如果是真的的话,他们必然不敢怠慢,何必要来街上讨钱?”他说的就好像迷了路去找警察叔叔一样简单。
公孙如鱼自然早就想好了对策,低下眉头装作一副被打击的样子,吸了吸鼻子,说:“我也想,可是……原本我父亲就是打着丢掉我的打算,带我出来的。”
他稍稍抬头,淡色的眸子就蓄满了透亮的泪花,还在打转,道:“我也是在路上听下人这么说的,我不信,我不信我父亲会这样对我,所以我要靠自己回去,验证一下是不是真的!”
白无咎可能被这孩子的演技惊到了,笑意退减,哀其不幸道:“既然这样,你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哥哥带你去找父亲好不好?”
……完全不好!
去找人不就暴露了吗?
公孙如鱼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当街行骗,拿袖子擦了擦眼泪,袖子底下的眼睛骨碌一转,一挥手,抬首拒绝:“不要。”
“为什么?”在听到小正太冷冷的说出那声不要,白无咎的眸子又眯了下。
“父亲说不能跟陌生人走,特别是长得帅气穿得尊贵的。”
一看就是衣冠禽兽!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可爱能当
衣冠禽兽白无咎似乎对此十分受用,含笑着遣了下人送来一支糖葫芦递给公孙如鱼,说:“哥哥虽与你互不相识,可愿意给你找父亲,那哥哥便是好人。长得这么精致的孩子,到底是谁忍心将你置之不顾。来,先吃点东西,等下哥哥带你去酒楼里吃饭?”
糖葫芦串着八颗大红山楂,外包一层薄薄的冰糖,在阳光底下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表壳晶莹剔透。公孙如鱼看着眼馋,不吃白不吃,看似随意的接过来,嘴里凉凉道:“父亲还说,不能跟随便给自己吃糖的怪蜀黍走。”
他咬了口糖葫芦,感觉味道不错,说起话来都半含糊弄。周围一大群女性围观者顿时眼冒粉泡,闪现出二十四k镭射光线。身为师傅的游鹰更不用说了,以手扶额,不忍直视。
这小子,真是谁给的东西都敢吃。
他快步上前,一把夺过公孙如鱼手里的糖葫芦。公孙如鱼还想挣扎一下,但是因为身高问题,只能望而却步,看着头顶举得高高的糖葫芦,狠狠瞪游鹰一眼,继续鼓着腮帮子嚼嘴里的冰渣。咔嚓咔嚓,仿佛在嚼某人的骨头。
白无咎见有人挑事,先前那句怪蜀黍也顾不得,假意捂了鼻子退开半步,阴霾道:“哪里来的乞丐?强抢孩子的糖?”他向后招了手,那边立刻就有护卫上来要把抢糖的乞丐拿下。
游鹰当仁不让,自持闪避技能up愣是没让他们摸到一片衣角,边游刃有余的躲,边对白无咎喊道:“我尚且只抢了糖,这位白公子可怕是要来抢孩子吧?谁不知你白无咎好欺男霸女,我这儿不拦一下,今天这孩子恐怕就要羊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