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壁?”乐远岑闻言忽而与原身记忆里的一处对上了。
某一处绝壁山岩,其上有瀑布奔流而下,不知为何四周少见野兽出没,沿着那处瀑布水势的高度向上推算,上方就该是在半山腰处。
可是,乐翟嘱咐过原身最好不要去那里捕猎,理由则是反常即为妖,就怕那里有什么特殊的存在。
乐远岑朝着连晋点了点头,乐翟说不能去的地方引得了她的好奇,说不定去了能一探乐翟想要隐藏的秘密。“是有那么一个地方,我只是听说过大概位置,那里的具体情况还不得而知。”
“你放心,我会护你安全的。”连晋当即就微笑着承诺了,他绝不能错过一丝找到藏剑之地的可能。
“你先安心养病,总要等你伤好再进山。”
乐远岑也只是笑笑,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她从来不信如此轻易的承诺。也许在人出承诺的那一刻都怀着真心实意,但是世事无常,与其听对方怎么说,不如看对方怎么做。
在连晋养伤的一两个月里,乐远岑也要尽全力提升武功,不仅是内力,更要尽快让此身适应各种招式的运用。
这个时代不易得好兵器,院里所留的几样捕猎用具也多已破旧损坏,砍柴用的劈刀也已经钝了,就剩一张弓还能使用,不过箭支都是自制的削尖木箭头。
她在制作木箭支的同时,还削制了一排细竹针。
针灸之术多是运功金针治病,竹针不似金针可便于清理而为人疗伤,但是以竹针刺入穴位却足以伤人或杀人。在武器短缺的时候,只能制作一些简易又方便使用的利器了。
一晃九月风起,两人看似没什么能再多做准备地朝着绝壁而去了。
由于没有代步工具,从小村庄走到绝壁走了整整二十二天。
要不怎么说百越之地算得上南大荒,这一段路都是碎石杂草遍地的山野之路。
依据连晋所言,这种路骑马也快不了太多,骑马很能考验人的忍耐力,因为路况不好的情况下,臀部不一定能一直承受颠簸。
乐远岑从他的话里推测出,因为而今还尚未发明出马蹄铁、马鞍和马镫,骑兵虽已出现但不是各国作战的主力。
有的发明看着平凡无奇,可正是某一构想就会给带来天壤之别。试问如果某一国的军队先发明了这些骑兵马匹的常用之物,又如果先建立了一支骑兵队伍呢?
这一念头只是在荒野行路时一闪而过。
乐远岑尚未生出争霸天下的野心,仅是因为人缺什么常用之物就会想要将它弄出来,而行路难是由于缺了一些方便骑行的马。
如果问她有财有势之后最先发明什么?那必须是纸,很实在地说,这是因为人都要对自己的菊花好一点。
胡思乱想也好,胡乱聊天也好,两人终于到了绝壁之下。
也正如乐翟从前说的,沿途都没有见到野兽的脚印或排泄物。可是,奇就奇在不用担心此处没有可以捕猎的食物,因为抬起头往绝壁那么一瞧,土黄的山岩上居然一团团灰白毛。
两人都看到了山羊蹬着羊蹄攀登在陡峭的山岩上,它们这种攀岩的本领让大多人类叹为观止。
“果然不是绵羊,也不是羚羊,是山羊,能爬山的羊。”
乐远岑还没亲眼见过山羊爬山,眼下也是长见识了,“你说它们这么肥,一失蹄不就摔成羊肉饼了?”
连晋还来不及说什么,他迅速就拉着乐远岑朝后一退。
只听‘砰、砰’两声,在他们刚刚站的位置上多了两块渗血的肥羊饼。
乐远岑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子,难道她的乌鸦嘴技能又提升了吗?这一定是巧合!
“这下好了,不用愁没羊肉吃。它们主动送上来了,真的很贴心。”
“你还想吃它们?”连晋看着地上身体渗血的山羊,一开始他们是打算捕猎山羊,要按这样算是没错,可是他总说不上哪里不对,从前是有守株待兔,今天是守山待羊?
“为什么不吃?省了今天捕猎的力气。”乐远岑已经去检查两只山羊的情况,只要山羊是意外失蹄,不是吃了毒草神智不清地摔下来就可以食用。
她对刚才的情况也有些傻眼,因为两只山羊就是意外失足,然后掉了下来。“先带着它们去前面溪边去刮毛去血,等破开山羊肚子要是没什么问题,就起火准备烤羊吧。”
两人提着山羊到了小溪边,连晋升起了火,他远远看着乐远岑以小刀迅速解剖山羊尸体,总觉得吃了这顿羊肉,说不定会胃疼,或是现在就有些胃疼了。
乐远岑却没有太大的不适感,她蹲在溪边清理着羊内脏,确定了它们没有任何中毒迹象能够放心地食用,还取出了一块可作药用的羊结石。
然而,正当她用溪水稍稍清洗着羊结石时,却是看到其上多了一片什么,那竟是一块绢帛。当即就掰开羊结石一看,不知为何其中藏着一团手心大小的绢帛,其上面有一幅过分简单的地图,旁人也许不明白,但朱砂所点处正是两人想要去的,传言之中的藏剑所在一带。
其下还写着一行字:‘昔有牧羊女阿青遇杀羊悟剑,其剑横扫千军。今闻君自天外而来鬼谷,特赠山羊两只以聊表诚心。——知名不具’
乐远岑眼神一凝将绢帛迅速地收入了怀里,这上面只落款什么知名不具,而对方能算得如此精准,精准到了可怕的地步,但是鬼知道这人是谁啊!
等一等,鬼知道是谁?鬼谷,难道是他?
101.第四章
尽管羊结石里所藏的绢帛昭示着两只肥肥的山羊死得蹊跷, 但是有人特意把美食送到了手边也就不必不敢笑纳。
不过多时, 两头香喷喷的烤羊就出炉了。
连晋当即就忘了刚才泛起的胃疼之感, 开始动手片羊肉吃了起来。若说来到百越之地重伤后,唯一让他愉悦的事情就是一日三餐吃得不错。
虽然连晋与大多人一样原本习惯了朝食与暮食两餐即可, 奈何乐远岑喜欢一日三餐,也没人会闲得无聊来管一管。而她的手艺太好, 所用的烹饪用具、酱料看似寻常普通, 也不知为会让食物的味道格外诱人。
连晋都不得不猜测, 难道是因为他每次负责洗碗,用自己洗的碗筷盛饭夹菜,会让食物变得格外的合口味?
乐远岑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喝着用小石臼新捣出来的果汁,不论等会可能会遇到的是人是鬼是仙,她都不会亏待自己的胃。何况吃得七分饱,才有充足的体力去应对未知的场面。
两人坐在溪边安静地啃着羊腿,远远还能看到山岩上的一只只白灰团子朝着上方爬去。
连晋难得没有再遵循食不言的习惯,他看着那些跳跃早绝壁上的山羊感叹到,“这些山羊也是为了一口吃的, 它们才会冒着摔落的危险翻过岩壁, 因为高处的青草更加美味。这一点与人的想法相似,高处的风景更美。”
高处的风景一定更美吗?
这个问题只有在达到了高处之后才能给出答案。只不过等人到达高处之后, 即便嘴上说着高处不胜寒, 但能有勇气充归平凡的人寥寥无几。
乐远岑觉得每一处的风景都有各自的美, 而她相信前方的风景会比过去的更美。“如果找到了宝剑, 连兄打算去哪里?”
“去赵国。”连晋踌躇满志地说着,“纵观战国七雄,赵国巨鹿侯赵穆一直广招门客,我最适合投于他的门下。”
长平一战,秦将白起坑杀四十五万赵国士兵,让赵国元气大伤。
如今诸侯各国之间,隐隐以秦国为最强,而其余六国都有联手对抗之意,但是这种联手抗衡里也各有算计。
为什么不选择去秦国?只因为以目前的形势来看,秦国没有能让连晋迅速上位发展的可能,而他曾与赵穆有过一番交谈,赵穆能给他一展拳脚的机会,何况赵国还有乌家堡与乌家大小姐乌廷芳。
连晋想起了两年多之前初见的乌廷芳,当年她十四岁尚未及笄,而等他们再见面,乌廷芳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乌廷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长得娇美可人,脾气难免倔强地有些不知世事险恶,不过人天真一些也未尝不好。
比起一眼就能看透的乌廷芳,也未满十五岁的乐远岑简单却又复杂。
连晋知道只要没有乐远岑死,她一旦离开了百越荒野之地,他们早晚会再相遇。 “乐姑娘,你又有没有过想重回北方?”
乐远岑想着怀里的绢帛,她很快就能得知某个答案。“我还没有想好,但应该会去北方走一走,难不成你还想关照我一番?”
“我舍不得你的手艺,希望到了今后还能够机会再度品尝你做的菜。”连晋说着笑了,“再说对你关照一番也是应该的,因为你对我有救命之恩。”
“是吗?那就先多谢了。”乐远岑笑了笑就专心品尝山羊肉。连晋要投到赵国巨鹿侯门下,那位赵穆也不知何许人也。如今他们一起寻剑却也没有坦诚相待,如果将来再见,谁知道是敌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