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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 (向家小十)


  然后,不等那些观众彻底反应过来,他与另一侧的西奥对视一眼后,两个人同时在响起的鼓声和吉他声中,一起朝着舞台的方向快速跑了起来。
  观众们激动地纷纷站起,情不自禁地向着两侧涌去,拼命地朝着他们伸出手臂……
  黑暗剧院中,一声声‘吉米,天!西奥’的喊叫,像是浪潮一般,一波接一波地涌上来,几乎没有停息。
  聚光灯追逐着两个人跑动的身影,直到他们顺利地跑过所有的观众席,重新站到了舞台上。
  这么精心编排的一幕果然先声夺人。
  整个场馆内的观众们,情绪立刻被调动起来。
  而行星乐队也没有浪费一分钟的时间……
  西奥迅速地站在了自己平时站的位置上,拿过贝斯,快速地背到了身上,在鼓声和吉他声响起的时候,稳稳地融入其中,一个音都没错;而詹姆斯静静地站在麦克风前,望着观众们,举起了双手,随着旋律打起了节拍。
  那是一首无比熟悉的旋律。
  行星的歌迷们心中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歌名:<她今年十六岁>
  演出曲目也是乐队精心准备的。
  所以,作为开场,这首最为大众熟知,同时具备着快节奏,和令人无法抗拒旋律的歌曲,显然是最合适的一首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当詹姆斯唱出第一句‘她今年十六岁’的时候……
  无数观众们也同时在下面跟着喊出了下一句‘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詹姆斯的脸上立刻流露出一抹极为惊讶的表情,那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瞬间明亮起来。
  他惊喜地望着观众,脸上透着完全真实的活力和开心,立刻从舞台的一边跑到另一边,时不时唱一句,又把话筒调转地对着观众席,引着观众们喜悦地跟着一起合唱。
  对他这种时不时就心血来潮的举动……
  兰斯微微抬眼望了望,也只能一脸无奈地摇摇头,不管了。
  而舞台下,那些乐评人和音乐记者却全都被这个合唱的场面给镇住了。
  他们还从没见过一开场就这么火爆的表演,正常演出在第一首歌选择上,多数会挑一些既有出彩之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可又稍差一点儿(因为开场观众精神往往不够集中,选太好的歌反而浪费)的歌,然后,再一点点儿地引导着观众们,慢慢地渐入佳境。
  可现在,行星乐队一上来居然就是这么一首大热金曲。
  场馆中那一瞬间爆发出的火热气氛,简直像是在一锅滚油中浇了一盆水,立刻炸锅地油水四溅起来,让初来乍到的人既觉得刺激,却又有一种极不适应的惊吓感。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是西奥陪着吉米跑?
  因为兰斯觉得这么跑很傻逼,没有美感,并不好看。


第63章 Guitar,Guitar!
  作为一支摇滚乐队,如果在演出结束后,观众们仍然安安稳稳地坐着不动。
  那就是失败。
  显然,行星乐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当他们唱完第一首歌的时候,很多青少年已经按捺不住地站了起来,跺脚的、吹口哨的,激动地甚至还跳上椅子,在舞台下方制造出了一波接一波的声浪,声势浩大,不像是观众,反而像是乐队的编外演出团。
  乐队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一首接一首地卖力表演着,用尽一切方法来吸引着观众的注意力。
  而第一场演出就来捧场的观众,无疑有着他们的很多歌迷,所以,此时格外地投入和疯狂。
  有些敏锐的音乐人注意到,这种现象似乎不仅仅是音乐带来的魔力,也是舞台上四个年轻人,尤其是那名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个体魅力的最佳展现。
  每当他们朝着观众们露出微笑,或是凑到一个麦克风前合唱一两句歌词时,绝大多数女性观众都会立刻发出尖叫声来表示支持。
  金发主唱詹姆斯莱蒙在舞台下的时候,看起来仅仅是一个有点儿痞气的街头青年,可当他站上舞台后,却能利用令人惊艳的歌声和强烈的肢体动作,释放出极具感染力的情感和力量,轻而易举地让观众们跟着他哭,跟着他笑,跟着他一起歌唱,一起情不自禁地摆动着身体;
  而容貌优势最为明显,四个人中最英俊的黑发吉他手,反而显得相对低调。
  可如果有人仔细地去观察就会发现,他其实比主唱还要懂得怎么展示自己。尽管他不会像主唱那样活跃,却总会恰到好处地挑出合适的时机,漫不经心地望向观众席勾起唇角,蓝色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未知的前方,却成功制造出一种极佳的效果,让每一个观众都产生一种‘他正在对我笑,正在注视我’的甜蜜错觉。
  当然,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虽在表现力上可能稍逊色于两个人,却也并非什么都不做。
  他们俩在乐队中同样有着属于自己的位置。
  鲍德温在敲鼓时,永远有一种沉稳大气的感觉。
  他仿佛驾驭着千军万马,却始终指挥若定,技巧纯熟到令人惊叹。那两个鼓槌在鲍德温的手中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宛如两只上下翩飞的蝴蝶,当他甩着胳膊,加快速度去敲击那些大鼓时,观众往往只能隐约看到一些虚影。
  至于一向喜欢出风头的贝斯手西奥在弹奏时,在表演时却很少和观众互动。
  他每次都自顾自地手指翻飞,神色癫狂地沉浸在音乐之中,疯狂地甩着脑袋,同时也甩着皮夹克上的一排排地流苏,大力地挥动手臂,扭动身躯,一个个音符飞出时,就像是飞机低空而过带来的阵阵呼啸。
  这四个人在台上演奏时,说不出的合拍和默契,完全融为了一个整体。在张扬着音乐才华的同时,也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一切优势,肆无忌惮地向着观众散发出一支摇滚乐队所能展现出来的全部能量和极致的激情。
  他们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周围的一切全都卷入其中,随着他们旋转、飞舞。
  观众们根本没办法转移注意力,只能目不转睛地望着舞台,心跳随之加快,脸上也情不自禁地混杂着惊喜、痴迷和狂热的光芒。
  在部分见多识广的乐评人眼中,行星乐队在音乐上的创新并不大,可他们的演出就是说不出的迷人,尤其是那种奉献出一切的激情,完全是从头燃到尾,绝没有一秒钟的敷衍,誓要让观众的每一英镑都花的物有所值。
  在这样的氛围下,背负着任务儿来的乐评人们和音乐记者们,尽管脸上还在挣扎着想保持冷静理智的局外人立场来思考,却又在这种气氛地感染下,难以控制地也沉浸了起来。
  整整快两个来小时的演出,全场的观众已经没有坐在原位的了。
  他们全都站起来,随着音乐摇头晃脑,扭动身体。
  这时候,时间也已经临近演出的尾声。
  金发的主唱仍在在舞台上没有丝毫懈怠地边唱边跑动着调动大家的情绪,尽管他的嗓音已经渐渐能听出一点儿沙哑。但这种沙哑并没有影响他的演出效果,反而在唱那首<非洲野牛>时,带来了别样的狂野感觉。
  尤其是当他重新跑回舞台中央,猛地跳上音箱,神明一般居高临下地俯视全场时……
  所有人几乎控制不住地为他尖叫起来:“吉米!吉米!吉米!”
  詹姆斯俯视着观众们,被汗打湿的金发垂在额角,脸颊潮红,这些都昭示着身体上的疲惫,可那双绿色的眼睛中却依然有着亢奋的神采。
  所以,仅仅只停顿了几秒,他就又一次朝着观众们笑了笑,重新举起麦克风,身子向后微仰,用尽全身力量地嘶吼出了最后一句歌词,然后,重重地将麦克风砸在了舞台上。
  在观众的尖叫呼喊中,舞台的灯光熄灭了!
  詹姆斯几乎立刻控制不住地蹲下去,疲惫地喘息着。
  这时候,吉他技师迅速地跑上舞台,拿着另一把不同音色的吉他递给兰斯。
  兰斯一边换吉他,一边低声地询问着自家主唱:“没事吧?”
  詹姆斯向后摆摆手,示意没事。
  另一名工作人员也跑过来,先递给了他一个圆形的铃鼓,又去把麦克风捡起来,同时匆忙地布置了一下舞台。
  等确保一切准备就绪后……
  灯光师才重新打亮了舞台的灯光。
  翘首以盼的观众们立刻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掌声。
  詹姆斯重新站直身子,晃了晃那个铃鼓,没事人一样地笑着从音箱上跳下来,还随手脱掉了已经被汗浸到湿透、黏糊糊的T恤,扔到一边,在一群人的尖叫和口哨声中,光着上身站在工作人员刚放在那的立式麦克风前,眨着一双无辜的绿眼睛,和观众们开玩笑地介绍说:“各位,下一首歌,也是这场演出的最后一首歌——[Crazy Lance].”
  黑发的吉他手立刻较真地转过头,对着旁边的一个麦克风纠正说:“是[Crazy Never Die].”
  詹姆斯朝他做了个鬼脸,故意加重语气地重复了一遍:“哦,Crazy……Crazy Never Die.”
  兰斯不再纠正,反而无奈地朝他一笑。
  此时,被周围气氛带入其中,已经过度投入,差点儿忘记正事的乐评人们和音乐记者们也终于如梦初醒。他们急忙集中注意力,等待着这首超长单曲的现场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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